时常惊讶于我们的“宽容”心怎么变得如此之大,大得远远超过这宽容本身。而这被极限放大的“宽容”心,历来让某些人引以为荣,视为骄傲。“宽容”被放大得让天下人五体投地,奉为至范,推崇备至,并表现得瞠目结舌,讶异惊叹,啧啧称奇;但随之就会茫然四顾,迷惑不解,疑念丛生;到最后却是恍然大悟,鄙视顿发,不屑不齿。
原来众人们的所谓“宽容”,很多是无原则的放任和纵容的混合体。在那绚丽的“宽容”外套内,包裹着的是一具没有骨架的皱皮囊,令人嗤之以鼻,不屑以目。因为这“宽容”早已走了样,早已变了质,早已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了。
是谁把“宽容”塑造成了一个眉清目秀,玉树临风,风度翩跹,却无喉结,不长须的,没有阳刚之气的阴阳怪物呢?他们把宽容变形得只有白痴和傻子才能接受,为了能更好地欺诈一群只有脾气和虚荣,但欠缺尊严和节操的众生,为了鼓励这群嘻哈的生灵更加忘乎所以,往往给他们套上了伟大善良、心胸宽广的高帽,让他们不以为耻,反而沾沾自喜;不以为丑,反而东施效颦。
我们要知道,“宽容”并不是放任和纵容,宽容是要具备宽大的胸怀和气度,能容纳与自己相左、相对立的不同声音、不同见解、不同意见、不同主张的。它允许人们怀疑,质疑,讨论,争论;它像大海一样广阔,能够吸纳百川,并且还能够除污去垢;像铺满活性炭的过滤池,能够净化掉肮脏的杂质,不任其腐臭横流,废气冲天。虽宽容无比,却不丧失原则;虽兼收广蓄,却能滤除是非;虽博爱坦荡却不宥恕罪恶。
反之,如果人们对罪恶置若罔闻,高高挂起,任其蔓延,任其行恶,不敢正法,甚至为虎作伥,沦为帮凶;对那些欺邻霸市,那些贪污腐败,那些行贿受贿,那些以权谋私,那些做贱民生,那些弱肉强食,那些鄙风陋习,那些不公不平之事,还能无动于衷,还能麻木不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保身哲学,甚至不以为耻,反以为耀;不予唾弃,反以追踵;不予愤懑,反以屈迎;不以其臭,反夸其香;并极阿谀奉承之事的,那么这种“宽容”便就彻底变了样,蜕化成了纵容了。
正义和不正义,没有模棱两可,不能含糊不清。它们泾渭分明,是和尚头顶的虱子——明摆的事。如果有人把宽容与纵容搅浑,那不管他用什么口吻,用什么言词,以什么身份,引什么经典,摆什么道理,说什么中庸,肯定是个无耻之徒。
宽容与纵容为什么会老是混淆不清,定义错置呢?显然是有些人强而为之,迷惑众视,误导众听,从而引人入榖,使众生在迷茫之时、惊讶之余、犹豫之中、麻木之后、无从分辨、无从识别,胡乱地承认权威、默认不公、并习以为常。这正是有些人“宽容”的实质,因潜移默化而成了共有的文化。
宽容是人类文明的一种象征,和丛林法则不相容的。如果有人的言行触犯了你,如果有人的思维与你相左,你打掉了他的牙,敲断了他的脚,再施舍他一副牙套,送他一副拐杖,这不是仁慈更不是宽容,不是的。宽容应该被拉出来遛遛,看看是骡是马,并将他们贴上标志,打上烙印,还需拴在阳光之下,同时涂上一层厚厚的荧光粉,让他们无论白天黑夜,无论何时何地都能明白示人,明确警人,还宽容之原貌,让“宽容”重新成为真正的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