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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国荣

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随笔杂谈
2018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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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说之七:修改

关于小说之七:修改







 

 十年磨一剑,已成作家创作严谨与艰辛的代名词。“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红楼梦》第一回)才写出传世之作《红梦楼》。由此可见,好小说是磨出来的。

 我佩服那些几个月、甚至几十天就写出一部几十万字长篇小说的写手们,这种写作速度不得不令人惊讶。也许我孤陋寡闻,遗憾至今还未见几个月、几十天写出一部传世名著的传闻;除考学作文考试有时间限制之外,至今也未发现哪个机构以写作速度论英雄;全世界有各式各样的文学评奖,也没听说哪个奖把写作速度列入评奖标准。

 窃以为作小说如同酿酒。好酒都是酿出来的,酿出来的酒开瓶馥郁芬芳,喝起来甘醇爽口,下咽后满口余香,回味无穷。用酒精快速勾兑出来的那种酒,尽管也有酒味,但入口呛辣,伤胃上头,甚至中毒伤身。好小说也是酿出来的,带着生活的原汁原味、时代的精神风采和原创人物的鲜活神韵,让阅读者赏心悦目,牵心动容,掩卷仍余味源源,经久难忘。

 鲁迅先生的话并非绝对真理,但鲁迅先生毕竟是大多数中国人认同的称得上大作家的作家。我没记错的话,他对自己写作的要求是,作品写出来至少要读两遍,把可要可不的话删去,把自己跑出来说的话删去。既然写小说是一门手艺,那就得讲精致。精致只能磨出来,一挥而就只能是粗犷。当然粗犷也是一种风格,但它无法做到精致。

 我写小说,无论短篇、中篇还是长篇,不看改两遍,总不忍发出去。长篇小说《碑》写到第三稿,责任编辑告诉我,三审已经通过,可以出版。我问她感觉如何,她说不错。我说是不是感觉特别好。她说我还不能说特别好,这需要出版后由读者和评论家来评判。我说,你是第一读者,若没有特别好的感觉,那就先不要出版,我已不是文学青年,不是要急于出版一部书,我要写一部好作品,难得有这么个题材,要是写不好这部作品,我对不起那些为国流血、牺牲和受委屈的战友。于是我又用了一年多时间,听取多方意见,前后一共改发七遍,字数也由原来的三十八万字删减到三十三万字(计算机字符数)。不管别人感觉怎么样,我是怀着对为国流血牺牲的战友一腔痛在写这部作品。我自己也觉奇怪,小说写到今天,已有六百余万字作品,反越来越谨慎起来,越是自己看重的作品,越不敢轻易出手,总感觉有不如意的地方,甚至会反复斟酌每一个人物的每一个细节,生怕出版后再有遗憾。我坚信,几分耕耘,几分收获,功夫绝不会负有心人。

 关于小说,说了这么多话,看者未必赞同,还是那句话,一管之见,一己心得,权当交流。作为作者,我是但行创作,莫问收获。假如文友读了这篇文章,能有一点启示,这对我是莫大的安慰和鼓舞。

 小说家写小说,是要奉献给广大读者,希望更多的人来阅读,谁也不想让读者失望。我在《兵谣》《乡谣》《街谣》“日子三部曲的序言《上帝给的日子》里写过这样一段话:“一部几十万言的书,如果能让当代人读完,作者的语言便有些功夫;如若能让读者读出滋味,甚至品味陶醉其中,作者的语言功夫便修炼到了相当的程度。我是作者,也是读者。我以为一部好的小说,它应该让读者随时随地,随便翻到哪一章、哪一节、哪一页,都能读下去,而且一读,很快就能把读者带进小说营造的氛围,让其陶冶其中。这是小说的一种境界,也是我一直追求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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