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侯俊杰
时下,人们迫切呼唤有责任、有担当、有作为,清正廉洁的务实官员。对那些只会献媚上级、溜须拍马、曲意逢迎、结党营私、视百姓疾苦而不顾的贪官、庸官、昏官、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形式主义及官僚主义者,天下百姓简直是深恶痛绝。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历来贪官污吏的下场总被千夫所指,遗臭万年,祸国殃民、陷害忠良的奸贼小吏更是遭世人唾骂、口诛笔伐,最终成为人们吐弃的尘埃。大公无私、秉公职守、体恤民众的父母官,却深受百姓的爱戴和敬仰。
明史记载,被誉为天下"三大贤"之一的明朝文学家、思想家吕坤,曾在其撰写的《侯于赵传》中,评价其节俭修德、廉洁奉公、光明磊落、当之楷模,为天下人所钦瞩。读后,德才兼备一代清官侯于赵可歌可泣、为政清廉、刚正不阿的感人故事,让我忍不住穿越时空再次展卷解读,强烈的正气激发我欣然命笔作文呈献,以飨读者。
侯于赵(1536-1598),字宗度,明代杞县焦喇村(今泥沟乡焦喇村)人。幼年伤父,母亲含辛茹苦将其抚养成人。他自幼聪慧好学,以侍母孝亲,闻名乡里,29岁进士及第即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进士,初授平阳府推官,继任户部主事,兵科都给事中、湖广右布政使、历任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山西巡抚等职务,他为官清正、力陈时弊、谏正皇权、勤政爱民、以社稷苍生为重,成为朝中重臣。
隆庆初(1567)他辅助皇帝明穆宗朱载垕处理军机事务,改任兵科给事中,曾详奏漕运之利弊,皇帝极为赞赏。时逢灾异之年,皇帝命群臣献计献策,他无所讳忌,直言上书“势要侵夺及编审、免役、驰驿、供张过滥”等弊端,所言多指皇帝亲近权臣。因此,每当侯于赵议事,朝中奸佞小人无不坐卧不安,唯恐牵涉自己。
隆庆二年朝廷派他到河西考察税务,侯于赵发现征收的税额隐匿甚多,税额被地方官员私吞十之八九。于是便亲身到关查验来往商人的财货,检验账簿与实际封存银两是否相符,查证落实后惩处了那些贪污受贿、中饱私囊的税务官员,遂将税款厘清全部上缴国库。回朝后,户部尚书激动地握住他的手盛赞道:“您真是个大清官啊!”
万历皇帝继位,适逢久旱无雨,侯于赵借机奏请皇上施行宽恤政策以救民于水火之中。不久,他又上奏《近幸招权恣意疏》,怒斥皇帝宠爱的亲臣以权谋私,肆无忌惮欺虐平民的罪行。侯于赵在皇帝面前直言不讳,那种浩然正气、坦荡于世的胆量和气魄,迄今为很多明哲保身的官员所缺乏和顾忌。
万历年间(公元1575年),时任总河都御史傅希挚以新的考察结果再次上书朝廷,重提开挖泇河。傅希挚的奏疏比起之前一些官员的奏章少了空泛、教条、庸冗之风,较为完善,可谓理论上的治水杰作,当时受到万历皇帝赏识,遂命工部都给事中侯于赵,会同傅希挚和巡漕御史刘光国,共同提出一个明确具体的议案来汇报。
侯于赵实地查看后,提出了一些实际的问题,认为应该先开凿良城伏石,事先修好丰、沛的堤防,再慢慢商议动工开挖泇河的事。主管此事的工部在呈报中的说法与侯于赵不谋而和,“谓开泇非数年不成,当以治河为急”。万历皇帝听后,龙颜不悦。责备侯于赵等人阻碍此事,对其勘察的奏议表示质疑,指责他们是“不能靠其办成大事的人”。侯于赵对于纸上谈兵、坐而论道、另有图谋的奏疏逐一论证据理力争,他真知灼见的谏言让皇帝心悦诚服,最后,皇帝只好听任了侯于赵等主黄派“先治黄河后开泇“的想法,使开泇之议再次泡汤,其事遂寢。
虽说侯于赵处处为国为民着想,但是,却触犯了权臣和皇亲国戚的切身利益,遭到奸贼们私下作梗和联合暗算。时年黄河常有淤塞,朝中宰相张居正指使漕务大臣奏请再提开挖泇河。侯于赵觉得此事极为不妥,众臣也赞同他的意见,但又惧怕张之权威,只好奏请“派员勘察再议”。侯于赵受命前往勘察,绘图具文上报,随后开挖泇河之事得以终止。事后张大为不满,施计将侯于赵逐出京城,派往江西任参政,接着又调其心腹到宰相的家乡任湖广按察使、右布政使、代理左布政使等职,置于自己的党羽监视之下,致使侯于赵三年与京都音信断绝。
在“泇河之议”中,彰显了侯于赵秉公无私,把国家大计和民族利益置于个人安危之上,是非面前挺身而出,敢于力排众议,勇于担当的父母官。从隆庆三年翁大立首提开泇河被罢免到刘星因公殉职, 曲折的历史令人感叹!开泇河的不成功,严重贻误了对黄河的治理。两项工程同时动工,一个也没完成,直到明朝灭亡,历经三十五年的泇河争议才告结束。 事实充分证明了,只有客观实际的举措才经得起历史的考验,纸上谈兵、以私谋政,决策者无卓识之见必然贻误大业。目睹当今之现象又何偿不是如此?兴师动众、劳民伤财,烂尾工程比比皆是,实在令人不堪入目。
万历三年即1575年,侯于赵升任工科给事中(官职名),当时的武清伯(明代爵位)仗着是皇亲国戚,贪图小利,欺压百姓,祸国殃民。当时皇帝舅父自恃皇亲之尊,要皇帝划拨3万两银子营造生墓,皇帝碍于情面应允。侯于赵知道此事后,当即上书力谏皇帝滥赏无度,破坏国家法制,危害社稷。满朝文武无不为他捏一把冷汗,而他却不屑一顾、谈笑自如,将福祸置之度外。皇上为侯于赵的正直忠义所感动,遂后妥善收回成命。后来文武百官无不为侯于赵这种不畏权贵的精神所叹服。
万历九年(1581)侯于赵调任山西左布政使,将清理豪绅地霸隐瞒的土地实行“均田”,公平分配,减轻百姓负担,大快民心。
明神宗万历十一年侯于赵被擢拔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山西巡抚,成为一省最高长官。当时,山西苛捐杂税十分繁重,历年积欠数十万,征收者实行“带征法”,新旧一并清理,百姓怨声载道。侯于赵了解民情后当即上书朝廷,指出此举绝无异于驱赶百姓逃亡,常此下去会导致人去地荒,赋源枯竭。皇帝准奏,酌免历年积欠,皇恩传出万民欢腾。
侯于赵为政清廉、犯颜直谏、不惧生死,亲民、爱民、为民请命,不仅给为官者树立了典范,而且他的事迹至今仍在民间广为流传,他体察民情、励行职守的务实精神,实乃当今为政者学习、借鉴。
侯于赵不但是百姓爱戴的父母官,而且传承了祖上坦诚做人的良好家风。真可谓,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侯氏家兴业旺、人才辈出、甲第连云,后代极为显赫,明清两代侯家曾经一门五进士荣耀乡里,享誉天下。他的侄儿侯应征丁丑科进士、儿子侯应琛万历41年葵丑科进士、次子侯应瑜的孙子侯体随,顺治戊戌科进士、次子侯应瑜的重孙侯元棐,顺治18年辛丑科进士。另外侯元棐儿子侯方曾、侯京曾,侯体蒙(侯于赵曾孙)侯运盛、侯运昌、侯运隆等均为名士。直到民国有才子侯意园等。
晚年的侯于赵 ,谢绝官方多次聘请,告老还乡安居穷乡僻壤,居家孝敬服侍慈母善终,于万历二十六年(1598)寿终正寝。次年皇帝惊闻侯于赵仙逝,遂派遣河南布政使司分守大梁道袁奎,前往于赵故里侯庄墓前(今杞县城郊乡)追祭吊唁、立碑刻石以示弘扬。
据杞县籍作家李海棠从史料收集考证,并著《一处湮没了的文化胜迹——杞县东娄书院古今考》一文中描述侯家自明、清、民国,任中枢及地方大吏者达数十人。其间让世人仰慕,千古垂名者,当数敢于冒死顶撞皇上的一代清官侯于赵。他不但是成就民族大业的国之栋梁,更是赢得世代百姓传扬的父母官,侯于赵的光辉历史将永垂史册,彪炳千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