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不老,也就二三十年的光景,之所以叫它老屋,是兼有老家的意思。虽然是几间土墙房,但它是父母从城市下放到农村后,用半生的心血建成的。它的左边,青山四合;右边,是绿野阡陌。右前方是一支名叫小溪的乐队,春天弹拔着轻柔舒缓的序曲,夏天演奏着跌宕起伏的交响,秋天齐奏的是气势恢宏的合唱,水瘦山寒的冬天,则是乐曲将止的余音,袅袅不绝。每天清晨,第一缕阳光常常带着露珠的味道,捎着晨鸟的啁啾,携着绚烂的霞光捷足先登,极慷慨地把身子伸进屋子中间,这个时候,整个屋子似乎都有了阳光的味道。
春天,老屋被姹紫嫣红的花儿重重包围,老屋里时时弥漫着醉人的清香;盛夏,秦巴山的底色在这里张扬到了极致,闭上眼睛,那绿的味道和负离子的气息仿佛直往鼻孔里钻,那种感觉真是爽不可言。秋天,金黄的稻穗在秋阳下鞠躬颔首,翩翩起舞,山山岭岭氤氲着醉人的稻香。冬天,千山万岭银装素裹,万籁无声,而老屋的欢歌笑语,鸡鸣犬吠,袅袅炊烟正好给寂静的冬天增添了一分诗意和空灵。群山环抱着老屋,而雾又常常在群山间流动,这时,山峦成了大海里的群岛,老屋成了仙境中的迷宫。雾飘渺,山朦胧,屋沉醉,我陶然,常常忘了身处蓬莱仙岛,还是在茫茫天宫?
闲暇时候,我用石块、砖头在院子边上围成了一个长方形的花园,种上了红的月季,粉的芍药,白的牡丹,还有许多知名和不知名的花,一年四季,满园芬芳,蜂飞蝶舞,颇有几分诗情画意。还有一个无形的花园,就在离老屋不远的东边或西边天际,常于清晨或傍晚开满灿烂的花,或淡红,或嫣红,总是那样诗意,那样热烈,给了我几多希望,几多阳光。
后来,我在乡村小学教书,从此,我便常年在这两点一线间奔走。如果说学校是我维持生活的临时居所,那么老屋就是我温馨快乐的港湾。出门时,老屋是我快乐的起点;归来时,它是我幸福的憩园,奔走于快乐和幸福之间,我哪里还有烦恼和苦闷。最惬意的是每逢周末或节假日,我忘记了工作的不快,抛弃了生活的烦恼,一双赤脚,一顶草帽,走进田间和菜园,去体验一下陶公“晨兴理荒秽,戴月荷锄归”的感受。从菜园回来时,常常满载而归。兴趣来时,便亲自下厨,做上几个小菜,邀上三五知己,喝着绵长的土酒,说着粗犷的野话,不知不觉就醉在了老屋里。
一个人的一生什么最难忘,什么最值得回味?我想应该是初恋,是新婚,而我的这段黄金岁月就是在老屋度过的。当我觉得该找个心上人的时候,一个美丽善良的姑娘走进了我的心里,也走进了我的老屋。十几平米的土墙房,白纸裱糊的四壁,东墙的风景画,西墙上毛线制作的大红喜字,这就是我简陋而温馨的新房。面对这些,她没有失望,没有忧郁,依然光艳照人,依然快乐如天使。爱巢筑好了,新婚之夜,在简朴的老屋里,在昏黄的灯光下,我们彼此心手相牵。这样的新婚,没有集体婚礼的热闹,没有旅游结婚的浪漫,但却让我懂得了铭记,懂得了珍惜。多少年过去了,岁月和生活证实:在那样的环境里牵手,不需要海誓山盟,也会永远徜徉在爱河里,一直走向永恒。
正当我与老屋形成了默契,并承诺终生相伴的时候,命运之神却把我与老屋强行拆散,让我一下子远离了老屋。一段时间内,我的心里总是空落落的,有点失魂落魄的样子。我想,是不是老屋在牵挂我,在呼唤我呢?在我不得不将老屋转手的时候,我抛弃了一切优惠条件,像选择情人,选择爱物一样选择着新的房主,唯一的条件就是能够善待老屋。最后,我把老屋的钥匙慎重地交给了我的一位亲戚,因为他诚实可靠,勤劳善良,应该能和老屋相爱一生的。做完这一切后,我才如释重负,飘泊的心也仿佛有了归宿。
可是,老屋好像并不乐意我善意的安排。离开了我,老屋的脾气越来越坏,几年时间,再也不是原先那个生机勃勃的样子,显得有几分破落,几分凋敝。老家的人见了我也说,真是奇了,你人走了,你家的房子也走了似的,你看看现在那个样子,哪还是你的老屋。我听了,心里怪不是滋味的。而老天也似乎不让老屋安生,我离开它不久,在那年震惊陕南的8.29洪灾中,老屋在泥石流的冲击下,未来得及和我见上一面,在黎明前就轰然坍塌了。当老家的人告诉我时,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毕竟老屋才二十多岁,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然而事实就是那样无情,我想:老屋是不是负气而去?是不是在冥冥之中追我而来?
没有了老屋,我每年仍然要回几次老家。在那片废墟上,我长久地、默默地呆立着,不知道该说什么。有个词人说过“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咽”,此刻,跟谁执手呢?
有形的老屋消失了,而无形的老屋却在我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