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喧嚣和快速运转中的都市里,阅读瑞娴老师笔下她深爱着的沙漠,一种静谧优美让我为之充满崇敬,它是我们可望而不可及的。通过瑞娴深情而略带怅惘的描述,沙漠仿佛就在眼前,又仿佛远在天边。我想,这正是文学所能通达的地方。一位好作家的创造就是突破边际,又还原边际,与人与物在黑白乾坤中畅行交流,自然而然地向万物回应笔下异彩。
沙漠本是不育的,它的身体是那样不固定而又统一,浩瀚、深沉,似雄性不可接近,但在瑞娴灵性的探寻中,沙漠呈现了它的细腻和柔软。我惊讶地发现,沙漠中还有一片有花朵盛开的草原!
瑞娴说: “那就是沙漠和草原接壤的地方。”
在夜空下的沙漠里,夜空曾向她展示神奇和绚丽:“夜的幕布徐徐拉开,天上的铜镜登场,它硕大明亮,漫天宝石般的星星摇摇欲坠,几乎缀弯了夜空——只有在沙漠中,你才能体会到星星是有重量的”“沙漠一无所有却又应有尽有,我与它一见如故,那天长地久的默契不可言说。”
在难以探寻到方向和根据的沙漠中,瑞娴体会着大风的本性,她写出了沙漠的孤独,甚至连房子也具有和人同样的孤独:“几间土屋孤零零地立在沙漠中,好像是大风随便吹来的。”
在沙漠中,她遇到了一群和自己一样孤独的人。他们是那样热情,但又是那样沉默及执拗。他们善于饮酒,歌唱,他们生活简朴,却总以奶茶、土豆炖牛肉,及银碗筷招待沙漠之外的来客。
在白炽的阳光下,干爽的清风里,阵阵马头琴声中,她领略了沙漠的雄壮与绝世之美;与牧人们生活在一起,她观察到牧民生活的潇洒悠闲,对自然的驯服,以及他们与生俱来,仍然保持着神圣感的精神世界。
在人迹罕至的沙漠里,生活着寥寥几个孤儿般长大的牧人,他们就像她的亲人般照顾她,她亲眼看着六嫂去逮自己的羊,为了让客人吃上新鲜的羊肉:“众人一哄而上,将那只倒霉的羊按住,接着,它被强制性地拽出羊圈,双目惊惧,哀叫声令人不忍猝听。”
她亲眼看着一位矮小精干的屠妇用娴熟的技术一刀宰杀了羊儿:“他们请了当地最好的屠宰手,保准一刀毙命,不让自己的牛羊受罪。羊儿被拖到六哥家门前坚硬的沙地上,那男的手脚并用按住羊,屠妇一刀子下去,既准又狠,羊儿甚至来不及叫一声,就彻底告别了这个世界。”
这对于深受佛教影响和齐鲁文化熏染的温润女子来说,无疑是场痛心的煎熬:“当她举起刀子,面对羊儿泪汪汪的眼睛时,会否会想到自己嗷嗷待哺的婴儿?”
可是,无论怎样都拦不住羊儿的被杀。因为在草原人看来,养羊就是为了吃羊,天经地义。草原人不吃羊肉又能吃什么呢?所以,她只能闭上悲悯的眼睛,用心静观那沙漠乡俗的自然和野蛮——
“我回想着,羊儿们看到他们夫妇俩时的惊恐模样,大概在屠夫身上,永远有着鲜血的味道。屠夫走到哪里,都带着死亡同行,他们是牛羊的终结者,只需一刀子下去,一个生灵的一生便在血泊中划上了句号。就像茫茫无际的草原,少了一棵小草,谁会为一只羊儿的离去伤悲呢?”
“也许世间一切都是这样,在纠结困顿中,慢慢变得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可是,她仍然要为一个生灵的消失而不由自主地伤悲,文字凄美得令人不忍卒睹:“几天前,那骨头还是一只哀哀叫着的羊,嘴里噙着一把草,遥望着大漠的落日。”
尽管沙漠里有杀戮,有挺着大肚子的傲慢沙漠首富,有六嫂悲伤得无法抑制的哭声,但是,沙漠里似乎也有一只眼睛,在与她对视,呼应。她看到一只像眼睛一样蔚蓝的湖,她联想到飞鸟的干渴而为沙漠里有湖而欣悦,她自问今生是否还会与湖重逢。
沙漠中,也有一棵大树在晚风中向她说话,向它呈现通往月亮背面的道路。在沙漠歌厅外,她体尝了无人能解的孤独:“初秋的风在沙漠中,竟这样凛冽如刀。牧草的沙沙声中似乎潜藏着千万甲兵,抬头,一轮边关冷月。这陌生的月下草场,竟是如此熟悉,仿佛前世的一个场景,唤起无法追根溯源的乡愁。我与它对望着,无语,孤独像风一样,直往骨头里渗。我想告别远处的沧桑老树,跟着通往天边的那条小路,一直走一直走,去到月亮的背面,找我故去的亲人去。”
而在此刻的月光下,有一个远远望着她的灵魂在与她共鸣,那是平常一喝酒就醉,一醉就拉马头琴的莫日根:“我回头的时候,见他站在稀疏的牧草中,像只瘦巴巴的大虾,一阵风就吹走了。他的眼睛在月光下,清澈忧郁又深邃,好像里面藏着前生来世的谜底。”
可惜,这个沉默寡言的人,作者对他着笔不多,他们交流的好像也很少,他的内心世界,是沙漠中的一个谜。同样艰涩难懂甚至交流总是错位的还有巴音,但是,他们内心深处还是能相通的:“我们都是孤儿,大漠的三个孤儿,心有灵犀,同病相怜。”
这一切都是沙漠对她的赠予,沙漠向清澈纯真的她,展示出了只可遇见、而难再现的景观,或者说海市蜃楼,点到而止。
在夜雨中被“绿眼睛”拦路,并脱险后,他们终于回到了月光下的土房子里,在土豆、羊肉和奶茶的温暖下睡去,避免了一场彼此告别的悲伤。我感触瑞娴总是有勇气忠实于心灵的诚实,真正与大自然有联系的人是那样害怕分别,哪怕他们能够隆重地欢迎一位不曾相识的旅人,却一定害怕告别仪式的到来。这位曾游历千山万水,明白山外有山的北京女作家,想默默地结束她的此行,将她对世界的感知尽可能地拿出来作别,带着尽可能的克制承受着别离的伤悲与侵蚀。
“是的!在这儿多呆一天,记忆中沙漠的疆域就扩大一片”。天上飘着大朵大朵的云,她坐在吉普车里,感受着车轮下碾过的沙粒,那一刻,她突然觉得这片土地很像老家河边的“小沙漠”,我感到了那个时刻她探索到的一种回归的心境,那是她和沙漠在告别时分的再度相拥。
我相信,这正是她在潜意识中,对沙漠这一故乡的深深认同。
就要离开这个她定义下的故乡了,北京如同远方,路途遥远。她还必须经历一些故事才能离开这里。我深信作家想要呈现什么,她就会去经历什么,接下来的一系列事件足以看出她写作的城府,从归途中她所经历的一些列不顺利,也可以感受到她的写作哲学,这时候的矛盾出现,可以理解为上帝赐给作家的一路昭示。尤其在半蒙半汉的司机布和家做客时,因为不懂蒙古族习俗,令布和对她怒目相向,并差点动了刀子。这时候的她,孤单无助,一个小女子的胆怯暴露无遗:“如果布和真将刀子捅过来,在这人生地不熟的沙漠里,谁肯为我挡那一刀呢?”
可惜,那些平时看上去豪迈奔放的朋友,除了整天蔫蔫的莫日根,却都沉默着,一声不吭:“他们基本都在逃避。在沉默中躲开是非,而不是主动想办法解决问题。如果不是旅途中遇到一些小事,这些细微的侧面也许永远无法看到。”这到底是内心深处的人性,还是什么,不得而知,但这些细微的侧面,却不能不说令人遗憾和伤悲。
而作为一位善解人意的作家,她其实也理解平时沉默寡言的布和,为何一旦爆发竟是那么可怕:“毕竟他不是在这里长大,甚至只有一半蒙古族血统,就喝酒扣杯这件事,他本可以不那么讲究,但当时他若不发火,在这些朋友甚至在自己家人面前,就显示不出作为蒙古人的尊严与价值来。我理解这个刚刚做了公爹、只有一半蒙古血统的男人的内心。反应过激的人,内心恰恰是脆弱的。我惭愧因为无知冒犯了他的尊严,使本该美妙的旅程冒出了不和谐的音符。”
第二天早晨,当她想寻找一盆水洗脸时,有一句话深深触动了我,那是当女性文明与沙漠环境相交而产生排异时,女性对美丽的坚守,女性的天性弱于大自然的野性,而女性的文明却保有如此强烈的抗争性——“即使在沙漠里,也还是希望有一张漂亮的面孔,像来时一样,尊严地盛开在风沙中。”
归途中,她发现:“我知道我对沙漠的爱,也许仅限于皮毛。如果让我身体力行地生活在这里,就必须有期限,不能遥遥无期。”以及:“看来,这世上多数的爱,都是叶公好龙,经不起现实的轻轻一击。”
她继续行走在沙漠中,不断测量着她对沙漠的情感究竟有多深,这何尝不是一种谦卑!对“有限”和“无限”的探索在文中反复出现,这不正是她对何为沙漠,何为边际的思索?——“我爱草原繁花似锦的美丽,更爱沙漠的荒凉和一无所有。因为那一无所有之中,蕴藏着所有和无限。”
“沙漠是女性的,妩媚的,而它喜怒无常的脾气,却是说变就变的暴烈。它亘古不变,却又瞬息万变。你面对着它,却永远不能完全了解它,你可以拥抱它柔软的每一粒沙,甚至变成一粒沙与它融为一体,与它一起迎送日出日落,但你无法与它一起呼风唤雨。它用如此广博的胸怀包容你,但它又永远特立独行,有自己的内部规则,既不同于陆地,更不同于海洋,它和日月星辰呼应,呈现出无与伦比的变幻形式……”
在即将走出沙漠之时,她竟然真的领会到了沙漠母性的一面,她竟真的在寸草不生的沙漠深处,看到了一朵沙漠之花!我想起在前面一段路程中,她曾相信:沙漠也能像她故乡的沙地那样,长出农作物。
“眼前突然出现了一种多肉的沙漠植物,几片叶子组成一朵花的样子,半绿半紫,它的叶片厚厚的,每一片都好像吮吸尽了周围一百公里的水分。它们在沙漠中突兀出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冷不丁地就冒出来这么一朵,极其惊艳,极其震撼!”
“自见到这沙漠之花的那一刻起,我就忘记了自己。我觉得它那孤注一掷义无反顾的盛放,负载了我孤独而又叛逆的灵魂。”
灵性再一次向她说话,这几乎是她此行最重要的启示。这朵孤独多汁的花,她没有过多叙述它的样子,但它充足地证明了沙漠雌性的一面,它一旦孕育,那一定是美得惊天动地。
瑞娴曾发现草原和沙漠的边际,那里有成片的小花闪烁,沙漠的深处则是无边无际的荒凉,而此时一株沙漠之花与她相遇在终点,是她遇到了它,还是它遇到了她?沙漠向她展示了最美的产物,使她顷刻陶然忘我,灵魂释然安放,一阵风催泪如露珠,也滋润了这株沙漠之花,成为它灵性的眼睛。
万物默然间通畅往复,旅人命运的归宿尘埃落定,她终于完全交出了情感和所有:“如果此刻再有一阵旋风吹来,我甚至不介意风沙就此埋葬我。我深信,在我倒下的地方,也将开出那样一朵硕大鲜艳的花朵,辉映着嫣红的落日,照亮沙漠亘古的荒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