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一点点,从指尖上淌过,人生春秋,在匆忙中已无暇计算,白云飞鸟,在我的窗外来了又去,季节来来回回,记不清已有多少个春秋,脑海唯一不忘的,只有个叫做故乡的名字,在脑海里聚了又散,散了又聚,生生扯成一种念想。
这种念想也扯到了女儿那里,上幼儿园的女儿一直嚷着要回外婆家,在她的记忆里,外婆家可以让她满坡满岭地打滚,让她满脸糊得花里胡哨地拍泥巴坨,让她跑进跑出地掐草扯花,让她和小花狗争抢东西吃,让她的衣裤在那些树枝上挂得大洞小洞,那是她最无拘无束的快乐时光。每到周末,女儿就要我“妈妈,我们回外婆家吧,”女儿那近乎哀求的声音与眼眸,直击我心灵的脆弱,故乡,是一个人心底最沉重的爱。
随着年岁渐长,在各种生活与欲望中斡旋,回故乡已然是一种奢望。女儿刚开始到城市里,很不习惯,直嚷着要回去,她很羡慕我的小时候,每次我给她讲“妈妈小时候……”,小家伙就打岔“妈妈,你小时候怎么不和我玩呀,”乌黑眼睛里满是羡慕。女儿想挤进我的童年,可能她觉得,现在她的童年是多么无趣,每天在城市的高楼大厦里,被钢筋水泥隔开了泥土,花草都是排成队长得规规矩矩,花坛的土也都被培得方方正正,手脚接不到地气,沾不上丁点泥土,听不见鸟鸣,看不见牛羊啃草,也看不见狗扑猫抓,更看不见虫飞蚁爬。
其实不光女儿不习惯城市,我也不习惯。初始,面对车水马龙的喧闹,我茫然得不知怎么迈步,闪光的柏油马路远不及乡间弯曲迂回的小道那般通畅,每走一步,都是小心冀冀的试探,身边呼啸而过的声音轮番轰炸着我的耳膜,让我那双浸染多年乡村呓语的耳朵变得无比惶恐和担忧,不寐的城市灯火,让我失眠多日。久之,憋在心里的那条乡间小路,也变成了九曲八拐的惦念。
确实,我们的童年,有很多自制的乐趣,都源于泥土,源于自然。那个时候的乡村,草木蓬蓬,牛羊成群,人口众多,虽然清苦,但乐趣无穷。童趣是一个人终生的快乐,也是一笔终生受用的宝贵财富,一个人的情趣如何,都来自那一段“张目对日,明察秋毫,却无半点心机”的成长记忆。
架不住女儿的软磨硬泡,终于,在她放暑假之时,我带她回到故乡。仲夏时节,故乡的草木蓬勃依旧,一只去年的鸟窝挂在一株开花的树桠里,随风晃荡,维持着曾经孵化生命的旧日模样;水田的稻谷正在扬花,细碎的花粉和着泥腥气息被风卷起,吹入我的鼻孔,苞谷的壳叶正在发黄,告诉我离下一个收获的季节还有多远。鲜嫩翠绿的苕叶蜿蜒葡伏,埋在地里的红苕正以不可言说的心事疯长。而南瓜,却以不可阻挡的势头想往哪爬就往哪爬,一朵澄黄的瓜花用招蜂引蝶之姿开得妖娆艳丽。
原来,我心心念念的牵挂,竟是故乡的五谷味道。桂花树下的大狗,见得我,欢喜地埋头下去,摇尾用爪刨起一堆灰土,用腾起的灰尘欢迎我的归来。故乡,一如旧时模样。
乡村的气息依旧,故里的草木依旧,它们还刻有我童年玩耍的影子。女儿那满山满坡疯跑的样子,让我与儿时的自己撞了个满怀,许多零散的童趣被窜成一条丰满的记忆。在这窜记忆上面,我拎出一条足以让我身心愉悦的趣事——喊蚂蚁。
喊蚂蚁,其实也就是逗蚂蚁的一种乐趣,相较于成年后的委婉表达,这一“喊”法则是直抒胸臆,年少的轻狂张扬而更显得乐趣的淋漓酣畅。大中午,毒辣辣的太阳晒得平地起烟,不能出坡,这个时候是大人们“睡午觉”的时刻,也是我们小孩子最开心的时间,这个时候,一是没有农活打扰,二是没有大人的管束,由着我们无拘无束地闹腾,我们就漫山遍野地去网洋叮叮(蜻蜓)、滋鸦(知了)、放牛娃(个头很大的一种知了),然后将它们的尾巴拴上一根长长的细线子,手一撒,那些蜻蜓、知了拼命地飞,不管飞出去好远,那根细线却始终逃不过我们的手掌心,如此几番,弄得那些昆虫早已是有气无力,放出去也活不了,于是,便只有拿去喂蚂蚁。较之于成年之后,那种对生命的敬畏之心,现在想来,其实残忍。而或许就是这样 “毫无半分心机”的玩闹,才让人觉得童趣珍贵无比。
我们长妥妥地趴在屋檐的青石板上,对青石板上的滚烫丝毫不在意,将抓来的昆虫放在蚁窝边,以唱歌般的曲调高声大喊“蚂蚁——蚂——蚁——”,至今我都不知道,那些蚂蚁是否能听懂我们的喊声,但是当时,蚂蚁在我们高呼三遍之后,就会出来,首先是一两只小蚂蚁,用触觉碰碰,然后,一只蚂蚁留在原地“看守”食物,另一只蚂蚁回去“报信”。不一会儿,一窝蚂蚁就出来了,它们排着细长的队伍,来到食物边上,有条不紊地占到自己的位置,齐心协力地搬动食物。小蚂蚁搬食的过程是漫长的,那食物只是一点一点地往前挪,是以,对于年幼的我们,是对耐心的一种考验,我们趴着看一会儿,到底是不耐烦了,拎起食物直接放到蚁窝边上,这一下,又打乱了蚂蚁的队形,它们四处寻找凭空消失的食物,忙忙地要乱好一阵,才又重新排好队形,拖动食物,俨然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般;对于较大的食物,小蚁窝是拖不进去的,只有就地解决,而对于如此漫长的分解食物的过程,我们更加没有耐心。成长往往是急不可待,那种期待一夜长大的心情,就如同匆匆吹拂的风。等到几天之后,我们再次去“喊”蚂蚁之时,才会在蚁窝边上看到早已风干的躯壳。
我们自顾把蚂蚁分为两种:好蚂蚁、坏蚂蚁。好蚂蚁就是那种身体偏黄,瘦瘦小小的小蚂蚁,我们叫它黄丝蚂蚁;坏蚂蚁就是周身通黑,个头很大的大蚂蚁,我们叫它黑蚂蚁;“坏蚂蚁”之所以坏,是因为它喜欢抢“好蚂蚁”的食物,通常只要一只黑蚂蚁,就会轻而易举地抢跑一窝黄蚂蚁的食物。这时,就是展现我们侠肝义胆之时,把黑蚂蚁一把抓起,扔得远远的,然后把抢来的食物依然归还给黄丝蚂蚁,并为自己的“义举”高兴不已,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救苦救难的大英雄。想起儿时这种“英雄情怀”,如今依然能让我开怀大笑。
也不知道,我是不是被打上了土地的烙印,每次给女儿讲故事,张口就是我小时的事,而女儿,也对我描绘的儿时乡村充满浓厚兴趣。她对书本上的那些什么白雪公主,对电视上的苏菲亚公主看都不看一眼,是以,女儿的睡前故事,不再是乌鸦喝水,也不是小白兔智斗大灰狼,而是我的乡村往事。我不知道,我小时的这些“上不得台面”的事情,为女儿铺开的是怎样一幅田园画轴,或许在女儿通往成长的秘密花园里,这幅画色调饱满,生动有趣,从而让她投身其中,流连忘返。
我也曾想致力于把女儿的兴趣引到“公主”这个词上来,然后她将量身打造成我心中希冀的“公主”模样,但每每都以失败告终,女儿对书本上那些小故事、小寓言里夹杂的教条理念不感兴趣。她更感兴趣的是,我小时是如何光着脚板,在晒得冒烟的田里去抓泥鳅,如何扛着一根竹子做成的网兜,满山遍野地去网洋叮叮,晒得黑汗直滴地爬上树,去抓正在大喊大叫的放牛娃;如何在大六月天头顶一件棉袄,捂得汗如雨下而去捣马蜂窝;女儿会把我的这些场景翻来覆去地问好几遍,并且绘声绘色地给我描述,如果她在的话,她会以怎样的动作去捉住那些小昆虫和小动物,并且会和这些小昆虫们怎么玩。
我跟着女儿的描述一遍遍回想,在哪个故事里还漏掉了一只蚂蚱,在哪个场景中遗忘了角落中的蛛丝网。我很庆幸,女儿还有故乡,多年后,当看到书面上“故乡”这个词语时,她不会茫然,她会记住是哪一棵树枝挂破了她的衣服,是哪一只蜜蜂叮了她的手,这是故乡给她的烙印,一生相伴。
眼下,女儿正玩得不亦乐乎,她看到了正在抬食的一群蚂蚁,排着长长的队伍,女儿又蹦又跳,大声呼着“蚂蚁——蚂——蚁,”并急急地呼我去看蚂蚁,一张小脸被汗水糊得乱七八糟。周围绿叶飒动,阳光被吹成金粉色。我俯下身去,和女儿一同滚进地里,连泥带草,一寸一寸,将故乡喊进灵魂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