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场
文/黄福平
今晚八点,打开电影频道,观看《失独》。故事说的是因一位女青年,在一个众多人聚在一起的娱乐场所,发现自己的手机没了踪影,借别人的手机拨打之后,发现这手机的声响所在,是一位身窗红衣服的青年身上。红衣人说是他在地上拾的,但失者不信,说是红衣人偷的。于是矛盾发生,斥责与教训中,双方发生的肢体瓿突,闰在女青年一边的一位男青年,冲突中死于红衣人刀下,故事情节就此展开一糸列的社会悲剧。失独的父母,触犯刑律的青年……
我脑海里浮现了电影院前死刑宣判的场面。五花大绑的小伙,中等个的光头,咬牙低头,脸色苍白,泪水不停滚落。小伙的母亲,鼻下有一颗比黄豆大的黑痣。这位母亲,眼含着泪,想与儿子作最后的告别,但又惧怕法律的阴拦,怯生生的,未敢上前。最后通过他人传递想法,经宣判大会主席台主要领批准,并交待汇报的法警需要那位母亲注意的事项后,方充许母子作最后的话别。那位母亲上前,不知说了些什么,声音很小。做儿子的好像嘴动了动,抬眼看了看他的母亲,什么也没有说,就低下了头。那位母亲走下来,一步三回头,差点跌了一跤!做儿子的抬眼看到,身子抖了一下。
小伙被武警押上刑车的那一刻,叹声如潮!一个年龄不到年纪轻轻的“二冲客”,因为醋性大发,将一位身为独生子的小伙乱刀砍死,惨不忍睹。据宣判词所言,行凶者连砍余刀,直到死者无声无息为止。这一“痛快”的狠举,,毁掉了不只是一个家庭,途害的是社会,不知令多少人后怕。好在有人及时报了案,行凶者理所当然被及时赶来的察察带走,最后通过法律程序,结果当然只有一个——杀人偿命!
这个悲剧,害人害己。
被小伙剥夺生命的,是一位独生子。而被依法剥夺生命的小伙,虽然有两个姐,但他父母受传统观贪的影响,在家从小娇惯,好强、任性、逃学……初中没读完就在小城拉帮结伙混社会了,见到漂亮女生就逗,横强霸道是他的资本。很多人提到他的名字都会抖,他父母觉得有这么一个儿子,还算“有出息”,脸上有光。一家人在外,无论与谁口角,别人都要让他们三分。
可他非法剥夺了他人生命,被依法判处死型,最终他的父母欲哭无泪,悔之晚也!
那时我想,年轻的男女,谈恋爱正常,但不管男女,确定了对象,就应多往来,多交流,认真相待。切不能脚踏两只船,惹火烧身。两条性命,两个家庭,悲剧的发生,看似个案,实则是某一时期具有一定普遍性的社会现象,值得深思。
可值得深思的主要是“三观”扭曲,从而悲剧不断。
记得某一年,在小城,有一个年近七旬的老者,公开宣判死刑,并立即执行。老者生前是某守门人,看上去清瘦而和善。可据警方宣判词透露,他奸污过上百位幼女,并且还作笔记一一记录。他伤害过的女孩,诱骗的代价仅是一面小镜子,几根红头绳,几颗糖果之类。那些幼女是谁,警方是保密的。
唉,在小城,数十年来,所见所闻,各色人等,不论是官是民,不论是男是女,不论是穷是富,不论是老是少,是为父母的,是为子女的,一庄庄、一件件,悲剧的下场,无不是“三观”扭曲,抛弃责任与良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