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幸与福二字组成的“幸福”一词,一直是人世间无论国家、地域、人种以及或为高贵之人或为平常人家及至处于颠沛流离者,都无不梦寐以求的。
作为文字起源较早的华夏古国,在我国古代的甲骨文,幸字的象形字造型,书写成像是锁在一个人颈上的枷锁,再与锁脚的镣铐连成一体的死囚刑具;以脚颈连锁颈枷,具象为避免死囚逃脱。古人其造字本义为:动词,将重罪犯或死囚脚颈连锁。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中,将幸字解释为,吉而免凶也。
而福字,甲骨文字形,是双手捧着酒坛献于祭台的画面,后来演化省去了双手,故福字从示从酉,之后“酉”讹化为“畐”。“示”是指示字,表示祭台,从示之汉字,多与祭祀有关。“酉”也是指示字,表示装酒的坛子。酒是饮食中的珍品,无酒不成宴,无酒不为敬,故酒借代泛指饮食及祭品。因此,祭祀后用过的酒肉,称为“福”。祭毕,主祀者要把祭祀用过的酒肉,分赐给亲属或其它贵族,称为“赐福”。因而,《周礼·天官·膳夫》:祭祀之致福者,受而膳之。“赐福”是一种崇高的礼遇,凡接受赐福的人都会得到神主及其继承人的庇佑;故《说文》曰:“福,佑也”。佑是福的引申义。福字的本义是指祭祀用过的酒肉,其它意义都是引申义。
中华古国,文字发端源远流长。“幸”与“福”,由古代的单个字,及至现代汉语的组合,其释义演变,也由本义,逐步演绎出如今寓意颇为较好之意思。由此可见,幸与福的古代造字及其本义,与现代汉语词义,迥然不同。由幸至福,分别释义,到“幸福”组合,并生发出如今之美好意愿,说明“幸福”一词,有着极其丰富的内涵及意蕴之魅力。
商务印书馆七九年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幸福一词的释义为“使人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及“生活、境遇称心如意”这两层意思。如电视剧《幸福来敲门》歌词中的“幸福的生活万年长”。
什么是幸福?林语堂说:一是睡在自家的床上,二是吃父母做的饭菜,三是听爱人给你说情话,四是跟孩子做游戏。富兰克林说,与其说人类的幸福来自偶尔发生的鸿运,不如说来自每天都有的小实惠。哲学家费尔巴哈却解读为:“你的第一责任是使你自己幸福。你自己幸福,你也就能使别人幸福。”西方某知名报纸征询“谁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统计结果是,有四种人是最幸福的:第一是刚刚给孩子洗完澡的妈妈;第二是刚刚治好了病人在医院门口目送病人远去的医生;第三是在海滩上刚刚筑完了沙堡看着自己杰作的孩子;最后一个答案是写完了作品最后一个字的作家。幸福,两个字对于农民来讲,可能是久旱后的大雨降临,是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四海升平;对于情侣来讲,是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对于父母而言,是有子女陪伴在身旁,子女比他们过的好;对于野花来说,是用自己短暂的生命展示美丽,给路过的寂寞行人旅途开满赏心悦目之花……这些对幸福的见解,有时或许并不惊天动地,金碧辉煌或者是扬名立万。而是由,生命中温暖的瞬间、美妙的时刻,那种在我们心中可以久久去体味的真情,就是幸福最朴素的本质。
伟大领袖毛泽东,当他一位位亲人为了新中国的诞生,血染沙场,他也曾几度落泪;但他的高尚之处就在于已经把幸福,定格于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幸福”!当那些为新中国之崛起而抛头颅洒热血的英烈们,他们的幸福观,早就写满了“共和国的旗帜上有我们血染的风采”之豪气……
尽管对幸福一词的诠释,有着“百人不同答,千人各见解”之个人迥异。但人们对“美好美满”那种幸福观的精神追求却是共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