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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庆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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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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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把壶茶

一把壶,两只碗,在杂草丛中探头探脑。周围是刚绽放的黄白、粉红的棉花。壶呈土黄色,碗是黑青花。

这是在家乡田野的垅头。

小时干农活,割稻收麦,赤日炎炎,苦不堪言,最能去暑解疲的,莫过提把壶茶。渴极了,不及将茶倒进碗里,扯过壶嘴,朝干得冒火的嗓子眼里一灌,哗……一股清泉抢入干渴的身体,浑身的细胞都爽地吱吱叫唤,那个美哟,那叫痛快!

提把壶茶,用提把壶泡的茶。

那壶,有点宜兴紫砂提梁壶的模样,但个头硕大,壮实很多,长脖大肚粗嘴厚足,足有四五斤重。大约因为出自土窑,麦秆稻草棉梗烧不起温度,壶未脱泥土的本色,用指甲用劲这么一抠,便可取得少许土屑。那茶,名曰“三匹半”。鄂西乡音,“匹”,“片”的意思,说的是,三片茶叶再加半片,就可泡一壶茶。倘多放了,太酽,喝起来便不爽,有些煳嘴。茶叶椭圆,掌形,有一种厚重的深黄,像晚秋即将飘落的枇杷叶。大的足有一尺长。

“三匹半”,说是茶,其实与茶关系不大,就像海南的鹧鸪、苦丁,药店清热的溪黄草,虽也称之为茶,其实与真正的茶不大挨边。

倒是茶汤似茶,比茶稍浓,味道更重,有铁观音的金黄,透亮,看一眼,口水呛嘴;闻一下,茶虫急急地便要跳将出来。茶与壶的完美结合,使茶闻起来有股田野泥土的醇香。

倘在夏秋,当晨雾弥漫鄂西的村庄,家家户户炊烟缭绕,锅响勺动。无论你走进哪家院子,都会有浓冽的茶香扑来。

乡亲下地,左手拎着或扛着农具,犁、锄、锹、镰;右手提着一提把壶茶。倘使牲口,将壶拴个绳,讲究的还缝个套,吊在牯牛的角上。茶便在牯牛的晃悠中咕隆咕隆地哼着歌儿。这会儿,晨雾变成了露珠,挂在田埂蒲公英甜美的小花上,一轮朝阳刚从村头老柳树上升起来。

现在不主张喝隔夜茶了,说是茶搁久了会产生什么有毒物质。而依我的经验,提把壶茶隔夜尤其好喝,沁凉,那种凉,是透心地凉,透骨头的凉,在大汗淋漓,汗水涌进眼里,眼都睁不开时,这时的隔夜茶,用湖北话说,才是最“对火”(对路)的。

隔夜茶还有妙用,当药使。小时伤风感冒肚子疼、喉咙发炎眼上火,外婆总让我喝隔夜茶。有时外婆朝茶里撒点花椒粉胡椒面或是野草末末,茶到病除,半袋烟功夫不到,又是一个活蹦乱跳的我。

此生喝过不少的茶,没哪样能让我喝得如提把壶茶那样淋漓,那样尽兴,那样如痴如醉。

不是浅斟低酌,不是细吟慢唱,那是怎样的豪饮啊!

因此,它不属于有闲阶级、上流社会,不属于灯红酒绿、浮艳奢华,甚至不属于空调房、茶艺室。即便是弄民俗的,也不会秀到它的头上。

它朴拙得犹如我家乡原野上的稻麦粟豆、高粱棉花,它滋养了我和我的乡亲的生命,包括他们随和、宽厚、天真甚至有些笨拙的品性。

倘说大碗茶属于城市市民,提把壶茶,便属于鄂西乡村我的兄弟姊妹!

有人说,在什么山上唱什么歌,我不以为然,即便品着精致的龙井、猴魁或是君山银针,我的想念,依然是家乡的提把壶茶。

地老天荒,这是深入骨髓的不可忘怀。

年纪大了,更多地回想过去:母亲把我放在垅头,我挣开了包袱皮,伸着小手,去摸提把壶,年轻的母亲知道我渴了,丢下锄头或是镰刀,急忙从田间跑回地头……

时下正值炎炎夏日,倘能扯过提把壶的耳朵,仰脖对准干渴的嗓子猛灌一气,岂不快哉!

(首发2013年11月2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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