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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燕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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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2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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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小说

今天是世界读书日,也是全世界爱好读书人的盛大节日。小说“牛虻”是我从小喜欢看的一本小说。记得最早是小时候和姐姐一起在电影院看过“牛虻”这部电影,电影从头至尾,我深深被主人公“亚瑟”的革命精神感动着。他是一个勇敢的人,就像我们的许多革命先烈一样,为了革命事业视死如归。

真正第一次看到“牛虻”这部小说时已经是文革后期了,那时候年轻,求知欲强,什么书都看,到处借书。好不容易从朋友那借到这本书,拿起来就爱不释手。读过以后才发现小说比电影更感人至深,书中对人物刻画之深刻,对场景描述用词之美妙,令人叫绝。第一次领略到文学语言竟然有如此魅力,让我兴奋不已。无奈朋友催的紧,看书只能一目十行,看了一个大概其就把书还了回去,记得那时,连日以来一直沉浸在小说情节之中。神父蒙泰里尼是一个多么慈祥老人呀,他那么喜欢他的儿子,还有他的女朋友琼玛也是一个好姑娘。他们都那么爱他们的心上之人,可是“亚瑟”对他们却是那样的冷酷无情,让人不可思议。改革开放以后,我在书市买到了这本盼望已久的小说。这本小说我每看一遍,竟然都有不同的收获,伏尼契真是一位伟大的作家。

小说讲述的是19世纪意大利爱国者“亚瑟”反对奥地利统治者的斗争,他早年是神学院学生,青少年时期的亚瑟是个笃信宗教而单纯诚实的人。如果他的教父,蒙太尼里没有接到来自罗马的升任主教的命令,亚瑟很有可能在神学院毕业之后,跟着他去做一个虔诚的教士。因为无论他的家庭,还是母亲封闭式的基督教育,加上相对的富裕衣食无忧的生活,“亚瑟”都不可能成为一个意大利革命党人。

但是命运总是捉弄人的,神学的故弄玄虚,宗教的烦琐仪式常常使年轻的亚瑟不知所措,他幼稚的认为只有参加革命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基督教徒。在今天的人们看来,这是一件贻笑大方的事情,可是这个想法发生在生活在一个富裕家庭,不知生活的艰辛、世事的险恶大少爷身上也不足为怪。一次在向神父忏悔时,他无意中泄露了革命党人的秘密,犯下了不可原谅的大错。他从一个追随革命的热血青年,一下子成为遭受所有革命同伴唾弃的叛徒,他热恋的女友也离开了他。特别是他知道了他一直景仰的蒙太尼里神父竟是自己的生身父亲,这个自喻为上帝的化身,满口仁义道德的神父竟然是一个骗子。所有这一切毁了“亚瑟”的理想和信仰,在经过十三年的自我放逐之后,亚瑟成为了“牛虻”,要向所有的人揭露上帝的欺骗性、并与基督教教会做最坚决的斗争的牛虻。

破碎的心

亚瑟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就是蒙太尼里神父,看起来他是一位为人正直善良的神职人员,他同情广大的劳苦大众,他反对社会不平等的制度。他自愿到穷困山区传教,试图用神学解除穷人的痛苦。他向劳苦大众描绘了天堂的美景,让人们幻想来世。是呀,现世人类种种不平等、丑恶的社会问题他是无能为力的,除了神学理论他有什么呢?尽管他不是一个宗教骗子,他没有利用神学去给现世人打卦算命,怎么解难,什么时候发财,如何驱凶避难。然而他的道貌岸然,虚伪却欺骗他的亲生儿子、他的学生。他知道自己在上帝面前是有罪的,他时常在忏悔,自罚远离他乡去中国传教。他认为上帝、神都原谅了他,这是完全的、不折不扣的自欺欺人。

他非常爱他的私生子亚瑟,书中说在蒙太尼里神父看来,他儿子“身材瘦削,个子不高,与其说是三十年代的一位英国中产阶级少年,倒不如说更像一幅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从长长的眉毛和敏感的嘴唇,到纤巧的手脚,身上的每一部分都显得过于玲珑了,过于小巧了。静坐时可能被误认为是一位身着男装的美丽少女;然而行动起来,其动作之矫健迅疾,则令人联想到一只没有利爪的驯服的美洲豹。”这是一个温柔、善良、有着美好前程的青年人,一切虔诚基督教徒的美好品格亚瑟都拥有。

亚瑟被俘即将被枪毙时,神父愿意豁出老命去救儿子,儿子就是他的一切。他想要联系革命党人把亚瑟救出去,然后自己再找一个地方服安眠药死去。当他意识到这可能是对神的背叛行为,他畏惧了。为了儿子他可以不在乎失去他所得到的教民对他的崇拜,不在乎失去已经拥有的红衣主教的荣誉,但是他不能失去对神的信仰。在儿子和神二选一的问题上,他选择了神。耶稣不也是上帝的儿子吗?眼看着他被钉在十字架上去死,上帝不是也没辙吗?红衣主教蒙太尼里神父把自己看成了上帝的化身,也抛弃了他的儿子。事实是严酷的,他不是上帝,只是一个红衣主教。上帝的儿子-耶稣复活了,可是他的儿子呢,只能带着对他的无限怨恨魂归故里了。

无私的爱

亚瑟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女人就是琼玛,他把他的初恋和终恋都给了这个女人。他说,“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亚瑟的爱情生活并不浪漫,为了表达爱情,他一生中只有两次吻了这个他爱的女人,遗憾的是两次都没有得到恋人的容许。在初恋时他吻了琼玛的手,她羞涩惶恐。终恋时,在临上刑场写的绝笔信上吻了琼玛的名字,琼玛万念俱焚。

他是爱琼玛的,尽管因为误解,琼玛扇了他耳光,他痛苦万分,后来离走他乡。不过这没有什么,比起在南美受到的奴役、鄙视、肉体摧残这又算得了什么呢?他内心早就原谅琼玛了,在那些苦难岁月里,能支撑他活过来的精神支柱是他两个最爱的人,蒙太尼里神父和琼玛。13年以后亚瑟又回到了意大利,他的昔日情人已经成了波拉太太,他仍旧爱她。不过此时他容貌发生了巨大变化,驼背、腿瘸、断指、口吃、脸上的刀疤,他不再是以前潇洒英俊的亚瑟了而是一个激进的革命党人,他也清楚的知道自己手里这张旧船票再也登不上琼玛这条客船了。

尽管亚瑟是爱着琼玛,但是此时的他已经变成了一个激进的革命党人,他要反对外来侵略者和独裁统治,揭露宗教的虚伪和对人民的欺骗性。这不仅仅是要用暴力驱逐奥地利人,还要推翻意大利的专制政权,其后果很可能被流放或处决,他给不了琼玛幸福、安定的生活。波拉的离世已经使琼玛万分痛苦,他怎么能让琼玛再一次受到伤害呢?面对琼玛,他常常用高傲的口吻讥讽她,用敏感的词汇刺激她,以此掩盖他对琼玛的爱。人世间,大多数人都认为爱是自私的,以自我为核心的爱才是真实的。但是革命者亚瑟对琼玛的爱是无私的,他把痛苦留给了自己,不能让所爱的人受到任何伤害。他的困惑、病痛、别人对他的伤害从来不告诉琼玛,自己一个人默默的扛着,装着不在乎,表现出一种最高境界的爱。

一个革命者

《牛虻》这本书的主人公亚瑟一生坎坷,他在南美的流浪生活使他精神上饱受压抑和肉体上的摧残。最终他背叛了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成为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亚瑟一生都在和恶势力作斗争,他把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的革命斗争,最后面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这本小说读后让人感觉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让人难以置信,但是却是现实的,一种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悲剧是无法挽回的。亚瑟是一个激进的革命党人,这个党没有党的纲领、党的理论,况且他参加的激进党也不是一个无产阶级领导下的政党,因此这个革命注定是要失败的。在亚瑟死后多年,马克思才发表了“共产党宣言”,这才敲响资本主义的丧钟。这不禁让人想到,马克思的“共产党宣言”要是早发表几十年,意大利也将会有一个工人阶级的政党来领导革命运动,亚瑟一定会成为这个政党的领袖,意大利的革命也许将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的国家。

“不管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 ,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牛虻给我们留下的绝笔诗。亚瑟是一个革命英雄的化身,他历经磨难,视死如归。为了革命事业,他把每次的革命活动都当成最后的行动。他不怕牺牲,他要用自己的死唤起民众。在刑场上面对死刑,他是那么的从容不迫,以至于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面对被酷刑折磨遍体鳞伤的牛虻,执行枪决的士兵们显得那么狼狈不堪,舍不得下手。牛虻的这个精神力量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边的许多人也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

“牛虻”一词作为小说的书名,作者为何选择这样一种看似嗡嗡讨厌的蝇虫作为主人公的名字?牛虻是一种攻击人、畜的昆虫。这种昆虫攻击人、畜裸露的皮肤,攻击时非常执着,不计后果。即使被打死,它也要吸上这口血,完成攻击。我小时候在陶然亭游泳池游泳时曾经受到过这种昆虫的伤害,从这以后一看到这种昆虫飞过就不寒而栗,甚至听到这种昆虫抖动翅膀的声音,吓得望风而逃。作者或许认为每一个革命者都应该有一种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面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牛虻精神。是的,这种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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