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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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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1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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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杜牧艳诗的感想

据说,杜牧为杜甫从子(侄子)杜佑的嫡孙,因此杜牧称杜甫为从曾祖父,他们之间同宗共祖,有着血浓于水的亲缘关系。然而,老杜小杜,同为唐代著名诗人,却时势不同,遭际不同,性情不同,其诗歌创作所反映的内容与风格情调,也大相径庭。杜牧的诗可分为两大类:一是豪迈的,一是香艳的,前者"或为遣愁,或为吊古,或为感怀之作,多是用一种拗峭的笔调写成,立意奇特";后者"大半是用一种清新的笔调来轻描淡写的,所以便不至满纸都脂粉气了"。其豪迈之诗,受老杜影响,但没有超出老杜;其香艳诗,冠绝晚唐,为老杜所不能。因而,老杜小杜,各有千秋,各有造诣。

这里,就以对杜牧艳诗的解读为切入,来谈谈对杜牧其人其诗的感性认识和一些想法。

晚唐大才子、大诗人杜牧生来就是一个情种,在他的许多艳诗里,都写到了他与青楼女子的情感瓜葛。他的《赠别二首》,更是写得美妙绝伦,使人读后赞叹不已。其一是:“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其二是:“多情却似总无情,唯觉樽前笑不成。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这两首七言绝句,前者尽写女孩儿的美丽;后者抒发了缠绵无边之离情。两首诗歌,既可以相互独立,各自成篇;又能够两相辉映,浑为一体。

我们看到,作者笔下的那个女孩儿,美丽得无法形容,以至于我在内心深处的情感上,十分地不愿意将她与“雏妓”这个大煞风景、破坏情绪、有碍观瞻的字眼联系在一起!啊,她的姿态如此美好,举止那般轻盈,正值早春二月含苞待放的豆蔻般的清涩少女,即使看遍扬州城十里长街的青春佳丽,更有那卷起珠帘当众卖俏的红楼粉黛,哪一个能比得上她?

阅读杜牧的诗,进入到此情此景,使笔者联想到了汉字中两个与女孩儿相关的唯美的字,一个是“妙”,一个是“好”。“妙”者,少女也;“好”者,女子也。笔者猜测,那个造字的老先人,要么是一个与杜牧一样,对女孩儿满怀诗意赞许的情种;要么是一个上古时代的贾宝玉,是在“水做的”女儿堆里长大的纯情小男孩。不然,他咋就造出了如此带有浓郁感情色彩、如此美轮美奂、如此对女孩儿极尽欣赏、极尽赞美、让人会意的两个字来?这两个字让我们一看到,就会赏心悦目,浮想联翩,胸无块垒,觉得就是因了人间有了女子的缘故,青春很美妙,世界无限好!

杜牧告诉我们,他面对的那个无比美丽的女孩儿,年龄“十三余”。在笔者想来,杜牧当时并没有问清楚那个女孩儿的实际年龄,只是主观猜想,她大概在十三岁左右。在性开放的唐朝,要知道一个女孩儿的年龄,并不是一件难事。一个如此年幼的女孩儿,即便是显得多么早熟,她也只能是一个美人坯子,豆蔻含苞,初现美型,而非传统意义上的美人。但不管怎么说,该女子年龄很轻,尚为幼女,应当是事实。正因为如此,才会使得杜牧生发出了内心的感叹:“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那些扬州城十里长街的青春佳丽,那些卷起珠帘当众卖俏的红楼粉黛,或者是“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开苞女子,或者是“徐娘半老,风姿犹存”的红楼粉黛,无论多么的耀眼靓丽,都不及一位青涩女孩那般令人爱怜。

由是,笔者在欣赏杜牧笔下那位女子无与伦比的美貌的同时,心里还生出了一种悲哀,从中看出了晚唐的衰落,被我们盛赞不已的大唐,已经走向了穷途末路。试想,当一个“十三余”的女孩儿,沦落风尘,身处下贱,无论是以卖笑卖唱,还是以出卖身体为生的时候,无疑,这个朝代就已经病入膏肓了,不可医治了,要被抛弃了。

接着的第二首诗歌告诉我们,杜牧与该女子至少是有过“一夜情”的。对于阅尽人间春色、情场老手的杜牧来说,没有什么是不可以放弃的,别说是一个仅仅是有过“一夜情”的风尘女子,就是与他有过山盟海誓的红颜知己,他也可以背弃。证据就是他不打自招的《遣怀》:“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杜牧在湖州时,赶上了一个竞渡活动。两岸围观的人密密麻麻,在傍晚的时候,杜牧看见一位老妇人,带领一个女孩子,大约也是“十三余”。杜牧对那个女孩儿大为倾心,便与其约定,十年之内一定来娶她。女孩的母亲同意,杜牧便下了贵重的聘礼。

分别后,杜牧一直想念着湖州,想念着这位女孩子。可他官职较低,不能提出调任。等到他的好朋友周墀出任宰相,杜牧便接连写了三封信,请求出任湖州刺史。大中三年,杜牧终于获得湖州刺史的职位。此时距离他与当年那母女俩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四年。那位女孩子已经出嫁三年,生了三个孩子。杜牧十分伤怀,写下这样一首诗:“自是寻春去较迟,往年曾见未开时。如今风摆花狼藉,绿叶成阴子满枝。”这首诗颇有“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的意味,当时的惊鸿一瞥,自是魂牵梦萦,但如今已经物是人非,更是让杜牧无限怅惘,心有不甘。

在洪州时,杜牧经常往当时的名仕沈述师家中跑,听歌赏舞,还对沈家的一个歌女张好好很有好感,可惜主人对此女子抢先一步把她纳为小妾,使杜牧空有羡渔之情。大和八年,杜牧在洛阳与张好好不期而遇,此时的张好好已经沦落为他乡之客,以当垆卖酒为生。杜牧感慨万分,写了一首五言长篇《张好好诗》,其中写道:“君为豫章姝,十三才有馀。翠茁凤生尾,丹叶莲含跗。高阁倚天半,章江联碧虚。此地试君唱,特使华筵铺。”

杜牧在洛阳时,洛阳城里有一个叫李愿的,原来官拜大司徒,后来被罢官闲居在家。有一次在聚会的时候,杜牧突然拉住李愿的衣角偷偷说道:听说你家有一个叫紫云英的,不知道是哪一位?李愿不敢怠慢,赶紧把紫云英介绍给他,并大方表示,你要是看得上,只管带走好了。杜牧诗兴大发,随即吟诗一首《兵部尚书席上作》:“华堂今日绮筵开,谁唤分司御史来?忽发狂言惊四座,两行红粉一时回。”杜牧是多情的,但谁爱上了这位多情的诗人,都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多情和薄情之间,不过是一字之差、一步之遥。

从杜牧的艳诗里,我们还可以读出他有“恋雏癖”,其《赠别》诗中有“娉娉袅袅十三余”之句,《张好好诗》里也有“君为豫章姝,十三才有余”的句子;他与之有“十年之约”的那位女子,当时也是“十三余”。在古代文人士大夫的审美情趣当中,往往崇尚“二八佳丽”,认为十六岁的花季女子是最美的。即使以我们今人的眼光来看,大约也是如此。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刚刚脱去青涩,刚刚褪去稚气,如初绽之花朵,透红之果子,出涧之清泉,弃窝之小鸟,始弯之新月,待凿之璞玉,未经恶俗污染,没有功利熏陶,不懂世故圆滑,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确非常美丽,非常可爱。而杜牧的“十三岁的美”,十有八九是他的“笔意美”、“主观美”,是他的个人所好,是他的病态的审美,是他的“恋雏癖”在诗歌创作上的表现和反映。

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堪称才子的人灿若繁星。才子是知识分子中的佼佼者,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支撑者。作为士人中的优秀分子,他们或入仕在朝,或布衣在野,但无论当时名噪,还是后世留名,大都没有很好的结局。因为,传统的圣贤教育与现实社会的情形,往往是格格不入,甚至矛盾重重。除了继承和发扬了圣贤的思想认识精华,才子们还大多数是性情中人,敏感的才思,清高的秉性,鲜明的个性,张扬的气质,怪异的癖好,与封建时代的扼杀人之本性的种种束缚、种种要求,太不合拍,并且相去甚远。

才子的风流,往往被传为佳话,而才子的风流又往往是被演义、被夸张、被虚拟的。才子在普通人眼里,是另类,不被广大的群众所接受,所认同。才子在个人才华上的过于优异,使得他在其他方面要比常人弱智得多。杜甫十分沉痛地感慨:文章憎命达。文章憎命,几乎是中国古代落魄知识分子普遍的遭遇和命运。上帝把上上的文采赐予你,却把下下的命运给了你,既让你穷困潦倒,又让人对你高山仰止!你既然务了虚,就不可能务到实。

杜牧一生,仕途似乎比老杜好些,但仍然是胸怀大志却不得施展,只能在地方上做一些小官胥吏,没有担当过大任。“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我们从整首诗歌的内容来看,杜牧的十年官场生涯是比较失意的,纵情于酒色之间,看似潇洒,令人艳羡,回头反思,其实是带有些许的追悔,又有些许的自责,有感伤,有留恋,也有醒悟,各种思绪萦绕于脑,块垒于胸,真可谓往事如梦,不堪回首,感慨万千。后世很多人都说这是一首艳诗,仔细阅读,反复体会个中滋味,未必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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