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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乡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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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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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宏远|狼家

狼家是北方乡下的一个小村子。这个村名的由来是因为这个地方当年建村的时候,属于荒草没膝之地,时常有成群的狼光顾,所以村名叫“狼家”。后有人也称这个屯子叫“狼家窝棚”

当年第一个来开荒、建屯的人是谭万山,这个人长得五大三粗,是从关里逃荒来到这里的,孤身一人。据说他来的时候,人烟罕至,方圆百里也见不着人的影子,他在一个临时窝棚里住,晚上睡觉的时候,感觉耳朵旁有热气,呼哧呼哧在喘,他朦胧之中看到一条大灰狼正在舔他的脸,他妈呀一声跳将起来,随手拿起逃荒要饭的打狗棍径直朝那大灰狼打去,大灰狼疼痛难忍,“嗷”的一声跑掉了。

后来东一家、西一家陆陆续续来到了这里,逐渐形成了一个屯子,有了屯子自然得有一个屯长,大家一合计,还是由谭万山来当这个屯长最合适,一是他最先来的,二是他曾孤身一人把狼打跑,好汉护三村,这样的膀大腰圆的汉子当头儿,屯子人也会少挨欺负,至于人们谈之色变的狼,唯有谭万山能对付得了。所以大家不约而同推举谭万山为屯长。

屯子里有一个张老汉也是逃荒过来的,领着老伴和两个女儿一路艰辛走到这就再也不走了。那个时候,家家贫困之极,有了上顿没下顿,就是淳朴乡亲们互相接济,串换着吃,也是捉襟见肘的,张老汉四口之家是最难的。一天,谭万山去给张老汉家送几个玉米面饼子,张老汉一把抓住谭万山的手说:“万山哪,你看,……这日子,要不我家“大憨”,你就领走吧,有口饭吃,也不至于饿死”。

“这?……”谭万山一阵支支吾吾,不知所措,自己一个人,吃饱了狗都不喂,日子还能过的下去,要是再添一口人,恐怕就会挨饿了。

张老汉的大女儿大憨,这时从屋里出来了,略显羞涩的说:“万山哥,你要是不嫌弃,我就跟你过吧,要不,在家也是得饿死”。

谭万山再也没法推迟了,那时也没啥结婚仪式,三天后谭万山领着“大憨”回到了自己的家。其实“大憨”原名叫宛秀芝,长得眉清目秀,干活是一把好手,至于为啥他爹给她取名叫“大憨”,谁也说不清楚。

谭万山几个大饼子换回一个媳妇的故事在方圆百里迅速的传开了,谭万山成了名噪一时的人物,方圆百里都在传说这位响当当的人物。

谭万山作为屯长,自然得把这个荒凉之地开垦得尽量富庶一点,他领着村里的汉子们开荒屯田,不断把地开到更远的地方,人们都已经看到有成群的狼窝了,人们很担心狼会不会找他们的茬。

宛秀芝看到自己的丈夫没日没夜的领大家开荒囤地,很是心疼,在家当起了后勤师傅,她发动村里的妇女老人为开荒的男人们做饭,饭也没啥玩意儿,都是大家东拼西凑的玉米面菜团子啥的,妇女们舍不得吃,都挎着篮子、提着家什往地里送饭。

那个时候,刚刚解放,贫穷和饥饿是人们最大的地人,狼比饥饿可怕,而时常冒出的打家劫舍的胡子更可怕,尽管土匪已经基本被解放军消灭,但是那些漏网之鱼的零星溜子“胡子”还会瞅准时机兴风作浪。

而在老山头的一伙土匪溃败之后,有十多个人在民间隐藏了起来,但是狗改不了吃屎,这些人好吃懒做,基本上都是跑腿、撂脚汉,属于人走家也搬那类的。不敢明抢了,他们就时常趁夜黑之夜打家劫舍,然后胡吃好喝。

这群人的头儿是一个叫牛大肚子的人,长得腆胸迭肚,一双绿豆眼,满脸都是咖嗒、溜丘,一看就不是好东西。他们把目光盯上了狼家。这里有个所谓的军师江淮水,他告诉牛大肚子:“咱们把狼群搁楞毛了,让狼群骚扰那个屯子的人,到时候咱们好趁火打劫”。

这十多个胡子,晚上趁屯子的人熟睡的时机,从一里地狼群集中的地方把狼往屯子里轰,有的狼还想回头抵抗,牛大肚子抬手一枪,狼瞬间毙命,其余的狼,望风而逃,也就是往屯子里跑去了。牛大肚子一帮人得意忘形,找个窝棚里一呆,听屯子里的情况,好见机行事。

当劳累一天的村人们吃完晚饭后便家家关门睡觉了,这个荒凉的僻壤顿时宁静了下来,天边的朗月安详的撒着辉光,似乎是祈盼这个穷困的乡村过上美好的日子的目光。全村唯一没有入睡的就是谭万山,作为一村之主的他,即使很疲惫,他也毫无倦意,最近他也听到点风声:一溜子胡子领头的叫牛大肚子的蠢蠢欲动,想动村子,尽管村子家家很穷,拿不出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是土匪就是土匪,他不管你穷困与否。秀芝在屋里微弱的油灯下摘着有些枯黄的菜叶,那是明天打算给干活的男人们做菜包子的。秀芝深知谭万山是一个有责任心的男人,当初几个大饼子并不能打动秀芝的芳心,他看中的是万山那种男子汉的担当和义气。

当胡子头儿牛大肚子的一声枪响划破寂静的夜空的时候,谭万山第一个意识到今夜的危险,他第一个拿着铁叉下了地夺门而出,秀芝也拿着一把镐头紧随其后,这时三三两两的狼家的汉子们纷纷聚在谭万山家的门口,在突发事件来临的时候,谭万山永远是他们的主心骨。

谭万山认为枪响之后必是胡子的出现,当一群狼突然而至的时候,他和村里的汉子们还是心里稳定的。当年他孤身一人都能把一只狼打跑,现在这些人联合起来还有什么担心的呢?但是他错了,无论任何动物包括人,当生存受到致命威胁的时候,反抗的本能和报复的心里就会从心底变的强大。这一群狼是被牛大肚子逼迫逃离家园的,而且还死了一只狼,它们的思想意识里头人类永远是他们的天敌,本来多少年它们就在这里栖息,人的到来打破了它们的宁静,生活的范围被越挤越窄,动物的本能思维也在思考,况且狼行千里吃肉,它们看不上那些人们都不愿吃的菜包子,它们更喜欢吃肉,尽管这里的鸡、鸭、鹅、少的可怜,但是那些瘦骨嶙峋的人类还是可以吃的。

当对峙的结果变成一场人狼大战的时候,一切都是毛骨悚然的故事情节,当村人们拿着铁锹、笨镐与饥不择食穷途末路的狼群决斗的时候,看不出村里的汉子占上风,渐渐地有手、胳膊受伤的汉子败下阵来。谭万山正在和一只凶猛的头狼纠缠,他知道:擒贼先擒王,只有把头狼制服,别的狼才会落荒而逃。或许那只狼是当年和自己在窝棚中夜半遭遇的那头狼吧?狼的体型硕大,步伐灵敏,动作矫健,它的攻击和闪转腾挪的本领着实不凡。但谭万山更加勇猛,他知道今天决不能当着众乡亲的面栽在这群牲口面前,这是关乎到一个村子的命运。他像勇猛的狮子,当这头狼咬住了他手上的铁叉把的时候,万山索性一撒手,那只狼随着劲儿闪个趔趄,谭万山一个健步飞身上前,一把抓住这只狼的后腿,用足了力气就地轮了起来,朝身旁的一棵老榆树撞击去,这只狼的头部结结实实的撞在了树干上,“嗷”的一声惨叫昏死过去,谭万山趁机捡起铁叉一通连插再拍,这只头狼瞬间毙命,当那些狼看到头狼死了,便都轰然退去。

一阵“人与狼”的搏斗之后,这个村庄又归复平静,但人们已经睡意全无,在朗月下、在谭万山的周围兴致勃勃的谈论着美好的生活,也包括这只狼的处置,狼肉应该是很香的,对于这群面黄肌瘦的人们来讲,荤腥是美好的,这比对美好的未来的畅想更现实。

而万山却没有心思考虑吃狼肉的事,他在想刚才的枪声后面或许潜伏着更大的危险。

当牛大肚子在村外的远处看到人狼大战的时候,一阵窃喜,他在等待时机,当两败俱伤的时候,他好趁火打劫,但是最后的结果令他瞠目结舌,村里的汉子们竟然把穷凶饥饿的狼群打败了,真是不可想象。而且他们分明听到村人们嘁嘁喳喳谈论吃狼肉的喧哗声,因为在这寂寥的月夜,几里地都会都到人声。

牛大肚子领着军师江淮水一行人往回走,他们深知:把狼群都能打败的那帮人不可小视,尽管自己有几杆破枪,但是当你拉枪栓的当口,或许就会被勇敢的村人们打死。

当他们垂头丧气的往回走,经过一片荒草齐身的乱坟岗子的时候,比这乱坟岗子更惊悚的是他们遭遇了那一群败下阵来的狼群……

当朝霞照满这个富有生机的小乡村的时候,一切都那么富有朝气勃勃,秀芝领着村里的女人们在烧火烀狼肉,男人们照样日出而做,带着开荒家什去更远的地里。村子上空袅袅的炊烟像是一个未来美好的梦,步履轻盈的直上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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