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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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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1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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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气时光书

——读《书写中四:二十四节气》

遇见一本书,就有了与它的碰撞和解,每一个节气,都是过去时,在阅读中与过去的自己重逢,在不断回望中走向远方。

——写在前面

1

对二十四节气情有独钟,始于几年前。从那时起,便不可遏制地,如同心怡某个物件,或钟情于某一个人。它更如同密友般,半月一位,是独立的个体,又是不可分割的一体。衣食住行,天地自然,无不与其有着微密的联系。有一条隐藏的丝线,把每一个人的生活与之紧紧牵系。

苇岸,我爱他的文字,也因此爱上了二十四节气。他站在北京丰台郊外的一块农田上,每天观察记录,用眼用心,写下了未竞的二十四节气。39岁,因肝癌去世,正值人生的夏至。读到谷雨时,就仿佛看到他,恋恋又依依,挥手之力都没有,瘦削的病躯,眼神是诗意的眷恋。他没有等到立夏,立夏之后仿若残缺的纸页,孤独苍白。我喜欢他诗意的语言,又有沉郁的泥土香芬。我崇拜他的为人,生活极简,精神极奢。他有一颗纯粹而又深刻高贵的灵魂。清贫、孤单、谨慎、勤奋、自我克制,一生都保持着穷孩子的完美主义者,倡导环保与热爱读书,他让自己像指南针一样信仰坚定,也像干净的标本一样告别腥膻。苇岸,用美好的人格有力诠释了他的名字。

我是在周晓枫的《巨鲸歌唱》中《夏至篇》知道苇岸的,“优秀的散文作家,去世之前,他写了六个节气,止笔于谷雨——因为没有来得及为“夏至”做好时间和素材上的准备。39岁,恐怕相当于人生的夏至,从春到冬,纯真到沧桑的中途,他活到最漫长的明亮白昼。”周晓枫的几句话一下子击中了我,苇岸谜一样吸引着我,查找一切关于他的资料。读他的书,是最准确的解析。买到他那本《大地上的事情》相当不易。淘宝、当当、京东,都无售,求助于常网购的同事,在亚马逊上买下了预售。当新鲜出炉弥散着纸墨之香的书,托在我掌心中,那种不易得终得之的喜悦,对于一个爱书人而言,有着非凡的意义。

读他的书,是在暑热极酣时,坐在公园长凳上,有蝉鸣贯耳,有微风拂面。以这样的阅读方式向文字和作者致敬。二十四节气是书的后半部分,苇岸为它们用尽了心力,非一日一年之功,这是他生命的绝唱。后18个节气,只是简单粗略地记录,每页纸都有大片空白,恍如他苍白的脸。读到那些,是残缺,是遗憾,是心疼。一个为天地自然写作的作家,匆匆与之难舍的世界告别。残缺的二十四节气,成了一崭明灯,引领着人们向古老的节气文明迈出探究的步履。

二十四节气也如谜一样吸引着我,从何而来,从什么时候而来,它怎么就可以精准地预知天地自然的变化呢?

新书《书写中国二十四节气》,或许能给我答案。

二十四节气,二十四位作家,不拘一格的写作者,书还在路上时,已然是满满的期待。

2

读序言,读了几遍,总是怕错失美好,每一次读,文字总是给大脑注入兴奋剂般。

浩博、意丰。八公山,淮南王刘安。这几个字眼破解了我心中最大的谜团。被胡适高评为“绝代奇书的”《淮南子》,乃是刘安所作。知道这部著作之名,应该是在初中语文课本的课下注解。时至今日,才知它的价值不朽,是一部不朽的哲学著作,完整的二十四节气就出自《淮南子·天文训》。

淮南王刘安是高祖刘邦之孙,世袭淮南王,为王42年,都城为“寿春”,今安徽寿县。寿春及八公山正处于中国气候南北方分界线上,一年四季泾渭分明,气候宜人,物产丰饶,农业生产和经济活动繁忙,适宜人居。刘安及其门客避世隐居,苦心孤诣,搜索枯肠,熬精沥血,最早写下诸如“春分” “霜降”“立秋”等破天荒的汉语名词,它们一路走来,乐此不疲。节气的渊源,应该始于春秋时期著作《尚书》中的记述,商朝只有四个节气,到周朝发展成八个。到汉朝,刘安等八位文化名人,道法自然,最早完成了“二十四节气分布”,是古老民族,也是这个世界动地惊天的创举。“冬至”是二十四节气中最早制订出的节气,“冬至阳气起,君道长,故贺”(《汉书》)。日本、朝鲜使用的节气也是从淮南王而来。

摘抄几句序言中关于“二十四节气”的句子:

“二十四节气”,中国文化真正意义上的永恒童年。

此国华夏文明深邃智慧的黄钟大吕,直到今天,我们的土地仍旧传递出它斑驳钟声的有规律的回音。

3

从立春开始,开始真正意义地读。力求精读,做摘抄,随时写心得。逢夏至,到小暑大暑,立秋处暑,争取天凉好个秋时,读完二十四节气。

立春篇,钟鸣写。浩浩荡荡,洋洋洒洒,征引旁博,极具学术性的文字,颇有文化大散文的味道。几遍下来,个人见识浅近之故,依然不得文章之章法和神韵。倒是个别细节吸引了我,引发我对立春的感想。

每年的2月4日左右,立春莅临,如同一个神圣的使者,节气之始,一年之计在于春。逢着立春,脑子里便满溢春天的辞章。没有一个节气如立春这般让我心动,心动到有一年,文字迫不及待跳将出来,写出那篇春意横生的《立春小语》,以此向早来的春致意。

“春”,又言“蠢”。《说文》如是说,“春之为蠢也,物蠢而生”。我想到了“蠢蠢欲动”一词,春时万物所出貌,看得见的,看不见的,如花木扎扎而长,如百虫浩荡而生。春天,唤醒了万物,它们伸着懒腰,以回应春的呼唤。古人特别重视立春节气,“立春当游苑”,人们在东郊、乡野里聚合,以特别的礼节表达对节气之首的尊崇,如同迎候春节那般盛大的节日。帝王致敬立春的方式是帝籍,孟春三月,天子会亲自到划定的田里躬耕,以示亲近土地,不忘农桑。

时代发展到今天,人们对立春这个节气意义似乎淡忘了许多。它适逢每年腊月和正月间,立春便淹没在过年的喜乐之中。但帝籍对农耕的指导性意义随着土地的存在一直在农人心里根深蒂固,不负春光,不误农时,春种秋收,是从未改变的古老誓言。

立春,乃因春木气始,气正,方可立。立春是竖起的的通天大旗,立在沉睡了一冬的大地上,大红醒目,鲜明地指引着人们,农耕、学习、工作。春光无限好,春光更易逝。

立春太高深了,有种掉进书袋里的感觉,读雨水比立春顺畅多了,雨水篇如春水流,朗朗上口,音乐的节奏和美感也随之淌出。雨水篇作者是我熟悉的祝勇,延续了他的文字风格,未读前看目录已然满是期待。

他的雨水,降落在他工作的地点,旧日帝都故宫,适逢雨水这一天,节气就是这么奇妙。身为故宫研究员的身份注定了他的雨水篇别有一般滋味。

那一天,故宫成了雨的都城,作者静静站在浩荡的雨水里,听雨,想雨。

在想清朝的雨水,皇帝与他一样对着雨水无比欣悦。农民喜雨为了田,皇帝喜雨也是为了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百姓的田,端坐的朝廷也是他的田。

都是喜悦,也有区别。百姓喜雨,膏泽土壤,生万物。帝王喜雨,那是他的恩泽和政绩,关系皇帝、朝廷的前途和命运。一场甘霖,在康熙大帝的祈求和焦灼期待中,终于降在大清王朝和土地上,那一刻年仅26岁的康熙,感觉到没被老天爷抛弃,被感动。

故宫里的故事,只能成为纸上的故事,被议论和评说,雨水冲洗着那些旧时建筑,皇帝不再。而中国大地上的农民,雨水这一天正在郊野之上喜雨。

脑子汩汩而出的是雨水般春雨诗章。一场春雨,滋润了成都,也滋润了老杜的诗情。满怀喜悦,吟诵着“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家乡的初春小雨,滋润了干涸了一冬的土地,贵如酥油,“草色遥看近却无”,用不多久,自会绿遍山野。花开盛况,也是后事。

惊蛰,一声惊雷,万物生,繁忙的农耕生活自此而始。动物们从沉睡了一冬的大地上苏醒了。印象最深的是作者记述的惊蛰被一条小竹叶青蛇咬的记忆。还有就是音乐家冼星海的女儿回忆其父创作《二月里来》的过程。特殊的年代,一首歌曲,节奏明快,起了唤醒、鼓舞和歌颂的作用,有着鲜明的时代特色。节气是自古就有的,不会为谁而停留。

春分篇。为诗人蓝蓝所写。知道她,是在一个诗歌群,听她分享自己诗歌创作。感觉到她的平易、亲切,也有一种忧伤,能够鸣不平和愤慨。这是一个作家最珍贵的品质。我们是彼此的微信好友,却从没有交流,不打扰不失为一种尊重,能够常看到她分享的文字即是幸运。蓝蓝老师写的春分,追忆了故乡中一个叫推子的智商低下的女孩,因病终身未嫁,她姐姐为了守护这个妹妹也未嫁,姐妹二人活到30几岁,相继离开了这个世界。推子为人忠善,虽有智障,但知农事,明了春分这个节气,与童年时的蓝蓝感情极好。文真是无定法,没有想到,蓝蓝老师写春分这个节气,竟是一篇怀人之作,有温暖也有忧伤。

对于北方,春分这个节气有失公允,天平的指针明显偏向了后方。春分之前,暖气一停,处处是个冷,穿了一冬的棉衣仍然不敢下身,真真难熬。“春脖子短”是一位作家对北方春春季短促特点的形象描述,其实时间的长短是不变的,都是春寒给人的错觉,当你有了春天的感觉时已是春分了。淮南王刘安偏安在暖宜之地的八公山,定是没有来过北方,真来的话,也肯定被这春寒给喝令回去了。

春分一声令下,早就耐不住性儿的花,骤然齐刷刷地开了,像一夜间的飞雪,悄无声息。小区西面有一片山桃花,每年3月中下旬开放,只是一两天功夫,就开成了花林,从不远处望着,弥漫着粉色白色的花雾,引人漫步其中一探花境。玉兰花开会稍晚几天,每年三月底,我下学校,每所高中都有遒劲的玉兰树,每一棵都有几十年的树龄,开放在春天的暖阳里。树栽种在办公楼前,每年这个时候,站在树下,倾听玉兰花开的声音,抚摸着满是褶皱的树皮,抬着望着层叠而开的白玉兰,白雪与蓝天相映,衬托着粉红的墙壁,那是校园最美又最易得的春色。花开花谢,花谢花开,不同品类,总是趁着花期。这时候去公园,金灿灿的连翘已有了败减之态,小路旁的榆叶梅已经蕾吐玫红。碧桃、海棠、丁香,这满园花色,你方开罢我上场。春分时节,进山去,赏桃花、杏花、梨花,山野的清气滋养着花的姿容,一个节气,开启了春日灼灼其华的美好篇章。

清明篇。写到了故乡中故去的亲人和渐渐消失的东西。前部分写得很好,能够打动人,后部分就逊色了,理性太强,在阅读时失了兴趣和耐心。

我喜欢这一章前面的句子。清明,乃天清地明之意,是一个温习自己从何而来的节日。不知道自己的来处,不敬自己的来处,即无归处可言。清明适宜追思。脑子是已故亲人的模样,阴阳相隔了十几年,依然难以忘记他们生着的模样。大姨夫80几岁,一生勤快,老实本分,四女二儿都有了好的归宿。怡养天年时,却不安于自己的老年生活,每日里骑着自行车,驮着园子里的菜十几里外的城内卖。在那个集日,我正在学校上课,接到家里的电话,姨夫因车祸而去世。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他生活了几十年的旧居东屋,他静静地躺在门口的床板上,身上盖着黄布,我掀开布看到了一张焦黄冰冷的脸。没有想到,一辈子与世无争的姨夫最终是这样的结局,给亲人们的疼痛太突然了。上天为何这般不公平,好人怎么就没得善终呢。还有四叔、四哥,一个58岁,一个48岁,他们都曾是棒劳力,用不完的力气,应对繁杂的农活。农闲时,四叔还会扛着大斧头,去劈树根,用车拉回来,堆成四棱见方的垛,在家口,引来左邻右舍的赞叹一片片。父辈中,四叔是脾气秉性最好最能干的一个。不曾想,一场病,这个顶梁柱瞬间被摧折。四哥也是如此。绝症,把他们一下子推到了生命的尽头。不得不感叹生命无常,每一个生者都无法预知那些祸患,我们能做的只有珍惜与他们同在的时光,恐日后生出莫大遗憾。四叔没后的十多年,四婶也去了,血液上的病,从发病到离去,仅仅几个月的时光。大伯今年刚刚过三周年,85岁,寿终正寝。每一次回乡奔丧,都会觉得离故乡越来越远,那些离去的亲人,一个又一个把我推离到村庄之外。我只有在回忆和怀念中反复重温那条回乡的路。不敢忘,忘了会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到哪里去。

谷雨篇。一篇洋洋洒洒的文字,就如某个谷雨天里落下的淅沥的雨。作者认为,谷雨是所有节气里最具江南韵味的一个。他从黄河写起,写到唐贞元年的关中缺粮,即将酿成兵变,幸而有江南运送的漕粮解了燃眉之急。彼时,江南经济正崛起。北宋,都城汴梁河南开封,宋真宗在皇宫大院做粮种试验,提高了产量,调整了整个中国的胃口。谷雨之“谷”当从此而出。悠长的大运河,把江南的米粮运到政治中心汴梁和北京,江南承受着不能承受的粮食之重。而如今的江南呢,关于谷雨的联想,已经转移到了茶。谷雨篇,有点大散文的味道。

谷雨时节种谷天。关于谷的记忆实在是太稀少了,只是记得家东头有一片谷子地,忘记了种谷时的情节,只记得成熟时的谷穗,鼓胀着穗子,谦虚地低垂着,与如虎的秋阳浓墨重彩出秋的金黄。

铭心的记忆是关于插秧的。北学校路西的洼地是我家的稻田,分成几个大小差不多的长方形,插秧时蓄上水,父亲负责运送秧苗,秧苗是提前种好的,妹妹和我与妈妈并排站在水里,把捏在手里的秧苗排兵布阵。

谷雨后,太阳已经有些灼热,小腿下是微凉的水,颇有些冰火两重天的感觉。半天或一天下来,欣赏着亲手编织的整齐有致的绿色丝织品,它们像一块块翠绿色的浮萍在水面上。俯瞰的场景应该是更妙的,在绿萍的间隙里,有四个小黑点点缀其间,那是我们在田头上坐着休息。

给稻田放水是最惬意的事情。坐在绿阴里,听着抽水机喷出的花花水声,看着水流从高处沿着弯曲的垄沟欢畅地流淌到稻田里,滋养着片片绿苗。想象着稻菽飘香的金秋时节。会有纷飞的蝗虫,我们会逮好多好多,在锅底放上点油卤着吃,唇齿留香。一家人在露水干时收割稻子。与割麦子相比,我一直对收割水稻情有独钟。我喜爱收割时回望那满地的金黄。沉甸甸的稻穗曾经那样谦逊地垂向大地,当它们真正躺在土地上时才找到了生命的归属感。

谷雨,是春的终结。暮春,那些热闹、斑斓、繁华就这么暗淡下去了,心生生地疼着。吟着欧阳的“雨横风狂三月暮,门掩黄昏,无计留春住”,泪似乎就在心底涌起来了。美人迟暮的决绝,也不过如此吧。记忆中,某一年的谷雨天降小雨,没有比这更契合情境的送别。谷雨,雨生百谷。更多的新芽在雨润中破土而出,渐渐绿成一道风景,想想褪去的残红,心里平衡了许多,甚至有了些许安慰。

花开酴醾,当城东墙头上怒放着成片成片的蔷薇时,季节已经华丽变身。

4

立夏篇,作者赵荔红。在《散文》上不只一次读她的文,尽管读的内容忘得光光,仍有读故人书的感觉。我认同她开篇的文字,四月是女性的、阴柔的、未定型的,五月是男性的、阳刚的、一切都在挺立,在生长,力量回升,血脉扩张,万物已悄悄做成了胚胎,一切都定型了。作者把春和夏从本质上区别开来,字句间皆可见其对夏的钟情。她把目光一次次停留在树上,树木是五月的主宰。她写不同地方的香樟树,每一处都有她的情感寄托,她的成长,她的友情,她的爱情。

立夏篇是一篇很生活化的文字,会有些小资情结,唯其真实,更易打动我。她把夫妻二人的情事放在立夏这个节气之中,或许代表着一种热烈和深沉。立夏夜,作者点了几样立夏必吃小菜,二人共度良宵,从饮食写到家乡写到母亲。她家乡传统的立夏节,得吃整个水煮蛋。她们夫妻二人聊叙这些的时候,我想到了婆婆的烧饼。

家乡有立夏吃烧饼的习俗。立夏这天吃了烧饼,可以一个夏天不苦夏(枯夏),庄稼话说不掉膘。我们刚结婚那几年,都是自己婆婆烙烧饼(那时候还没有烤箱)。她说街上用的油和肉都不好,还是自己做吃着放心。烧饼和肉饼的区别在于肉饼放葱烧饭不放,另一个区别是烧饼要擦油酥,这样做出的烧饼会酥脆。油酥也是婆婆自己做,适量的油和面混在一起有如略湿潮的细沙。擀好面皮,在上面涂上薄薄的一层,包上肉馅,捏紧按平整,在饼的两面刷上清水,再粘上芝麻。烙烧饭火候是关键,公公这个火头军相当称职,小火均匀,保证两面的芝麻不会烙糊。家锅烙出的烧饼怎么也不比吊炉烤出来的酥脆,但家常的喷香,属于婆婆自己的秘制,外面卖得永远也没有。婆婆常常烙上一盆,上顿下顿吃,才觉得吃得有点腻时,烧饼就被吃光了。我调到城里那年立夏,婆婆一早打电话,让我下班去取。第二天早上,我把烧饼分给组里的同事尝,她们都说味道特别好,夸婆婆手巧,说我这个儿媳妇真幸福。去年,碰到同事,她还说起这些。真没想到,婆婆的烧饼成为她记忆的珍藏。敲下这些字的时候,已是子夜了,烧饼挑逗了我的肠胃,在该安歇的时候,它们突然就兴奋了。

近几年,年龄大了些,婆婆不再自己做烧饼。赶上立夏这天,我和爱人会从常去的烧饼铺买上几个烧饼,给两老送到老家去。让他们吃上儿媳妇立夏这天的烧饼,整个夏天不会瘦。

小满和芒种是被我冷落的节气,就和被置放在角落里的两本书,久而不读蒙上了灰尘。读春日之节气,感于春日迟迟,计日而待春日暖阳和花开。春突然就来了,暖得让人慵懒,慵懒中就忘了时间。小满、芒种,一次次在口中唤着,呼唤两个陌生的名字,把它们渐渐从记忆中唤醒。

没有比这小满更具哲思的节气了。“满”前加上“小”这一紧箍咒,提醒和告诫。要留白,要虛怀,凡事小满就好。“月满则盈”“水满则溢”,太满就容易走到对立面。“小富即安”是不错的心态。

作者在文中举了《金瓶梅》之例,觉得《金》是伟大的小说,只是写得太满了,把人写到了绝境,没有光亮。作者这观点,前半句我赞同,在读的过程中,情绪一直受牵制而压抑,人性恶之花,让我喘不过气来。结尾还是有亮色的,从玳安到西门安,隐喻着西门家族有重振之光。

读小满,记起了此季的石榴花正猩红明艳,记起了布谷啼鸣的声音,离乡多年,久居在城内,小区外有片林子,常常是这时候,“布谷,布谷”催春的叫声,总会我催上回家的路途。

爱松的《芒种》篇,也是一块难啃的石头,它难啃的程度绝不亚于钟鸣《立春》篇。一个上午的时光,一遍又一遍,我试图从中找出她隐秘的主题。越是这样的文字,越容易被挑逗,我成了一头被挑逗的小兽。

乃是爱松的心血之作。1985年到1988年,历时四年,把时光和文字聚焦在6月芒种这个节气。前三年从芒种的三候,“一候螳螂生”“二候鹏始鸣”“三候反舌无声写起,第四年综合这三候来写。我的理解是前三年分别对应三候的5天,第四年写整个芒种节气。她从时间跨度来写一个节气,以中年笔触来写少年时光。“芒种”谐音为“忙种”,自此农民开始了忙碌的田间生活。作者那时候是10几岁的少年,也在忙,忙着弹琴,四季的光景终是如此。作者写仲夏故乡晋城的风光,写在外玩耍游泳的孩童,她始终沉浸在音乐的殿堂里,那些天马行空的想象和梦境,是一个少年的思维,是作者成年后真实的记忆。文字中夹杂着不同阶段的不同情愫,都是对年少时光的回忆,有抹不去的乡愁,是作者对芒种这个节气深刻的记忆。

竟沉入到爱松的音乐声中无法自拔了,也天马行空般起来。脑子突然闪出一幅画面,使我从文字中跳脱出来。蓝空下,风儿吹动金黄的麦浪,配的音乐是那首同名歌曲《风吹麦浪》。

距离的确能够产生美感,可以把美无限放大。当我觉得风吹麦浪是美妙的画抑或是动听的歌时,我已经离开家乡的麦田很久了。夏至是收麦的季节。热浪从空中撒下了通天大网,片片金黄几天内就成熟收割。收割是紧急忙碌的,疾风骤雨可能随时而至,麦收是老天嘴角抢粮食。

第一次割麦是我小考那年,也是从那一次开始体验农活。而后,秋天在密不透风的玉米地里俯首薅草,遭汗水泡蚊虫叮,秋收劈玉米,缓慢移动在玉米林里,腿像坠着石块。土地农活,给了我敬畏之心,生出了要脱离土地、农活的愿望。妈妈不失时机,只说了一句精简的话,女孩子只有好好读书。是那个夏至,给了我铭心记忆,割麦的炙烤,在身在心,激发了一个小小少年的学习动力。经中考,升师范,上讲台。感谢那个夏至的助力,让我实现了人生的褪变。夏至,一个疼痛又美好的词汇。读周晓枫《夏至》篇前,我想到了上面这些。

初读周晓枫时,正是我渴读散文的阶段,她是我阅读列在前位的必读作家。《夏至》篇,收在她的散文集《巨鲸歌唱》中。周晓枫把笔墨集中在夏至这一天,从清晨、上午、正午、午后、黄昏、夜晚这六个部分写所见所思所感。文字中的信息量,超乎我的想象。

丰富的积累是写作的前提,重要的还是她文字的独特性,这种独特,只有周晓枫才具备。她的夏至篇每一部分极具跳跃性,没有交集,却又汇合而成夏至这一天。最让我受益的还是午后那部分,她从阅读、写作谈起,谈到自己的散文风格,奇峻句式和浮靡色调,有巴洛式的颓废。她对自己准确地评价令我叹服。根据不同的时段,选择与之匹配的内容,用心到了极致。午后适宜阅读文字,黄昏适宜欣赏音乐,夜晚适宜遥望星空,……最入我心的还是清晨她写到的苇岸,称苇岸为兄长,可见其感情之真之深。她写苇岸的为人、为文,她的病痛和未竞的二十四节气。从《夏至》篇,我了解了苇岸,开始钟情于那二十四个古老而又美丽的名词。

小暑时读沈念的《小暑》,没有比这更应景应情了。

沈念,忘记了在哪儿读过的哪篇文章了,觉得不陌生,不陌生到竟像熟识的朋友,读她的文字,就像在看她经常穿着的一件衣衫。

小暑。天道有序,小暑大暑,谷熟忙收,是个开端,是个提醒。沈念这样写着。重新看到谷子的模样,还是去年与友人进山,那些将熟的谷穗低垂着谦虚的头,有一种丰收的喜悦。从那一次见谷回溯,还是小学时有谷的记忆。故乡不种谷已经很多年,从没停止吃谷。小米养胃,常常从超市择优买黄橙橙的小米煮粥喝。

回忆起来的何止是谷事呢。沈念写到小暑这一天,外婆晾晒冬衣棉被。我也觉得太久远了。住到楼上,不接地气,也少了湿潮之气的困扰,住在高楼之上,也懒得把被子晾晒到楼下。印象中晾晒的记忆,是在老家的院子里,热嘟嘟的天气,妈妈每年这时候翻出箱底,尽管那些衣物早已不穿,晾晒时,总会有一种时光倒流的感觉。那件缝了补丁的蓝棉大衣,是我在离家几十里读初中时宿舍生炉火,不小心碰到了烟囱上烧了一个大洞,露出了焦黄的棉花。贫困岁月里,那件大衣是妈妈的珍稀之物。是郑老师连夜补好,安慰了一个面带泪痕的小女生。郑老师给我的温暖的记忆,也让我伤怀。三十年过去了,那件大衣早已不知所终,问及母亲,她也忘记了。

读完小暑,是黑陶的《大暑》。也全是关于村庄的记忆,那些人和事,花草动物,在伏天里演绎着难忘的经典,有快乐更有忧伤。许多作家,写节气,都离不开生活的土地和村庄,或许城市生活里让人感觉不到节气的变化,冷有暖气,热有空调。只有赤足走在田埂上的农人,才切身感受节气的变化。

“大暑”两个字是大声喊出来的,有一种舍我其谁的豪气,相比较“小暑”二字,“小暑”,是一种柔声细语的呼唤,有一种胆怯,或许还少了些底气。一个“大”字,总会在脑子幻化成大而有形之物,可它实在无法想象。“大”是暑热的程度,中伏在大暑,古语有“冷在三九,热在中伏”,到底有多热,无数形容词都难以言尽。暑大至极,便是暑消了,所谓盛极而衰,节气更替中遵循着至理。

早晨上班以步行的方式接受更热的馈赠。这个季节是国槐的花开盛事。公园里那一棵棵粗可环抱的,小路边只有胳膊粗细的,都在赶赴着花期,花儿齐喊着,“开花要趁早哟”。走在上班途中的小径上,仰望蓝天下一棵棵开花的树,小风拂过,一两朵花飘落到脸上,眯起眼,闻着那淡香,低下头,路上落花成冢。头伏饺子二伏面,在饮食上是一种古老的约定。到了忙碌的当下,却常常被人忘记。头伏时,我们都在懊恼没得空吃上饺子时,爸的电话来了,说第二天吃头伏饺子。于是乎,老两口揉上一大块面,两大盖一小盖饺子,满足了女儿女婿的口腹之欲。爱人说,啥叫幸福,这就是幸福。小妹在一旁吃着笑着,认同感随着饺子一同下咽。爸说,二伏咱们吃面。就在昨晚,爸来了电话,“明天二伏,下班了,老爸做凉面,肉丁打卤。”走着,想着。节气的变更,在天地自然万物的变化中,恒久不变的是,在每一个节气里父母的惦念。雨天有伞,冷时送暖。

大暑这天格外好,碧空,浮云,高远美丽,想起小暑里阴天蔽日,胸闷气短,真是不可同日而语。散步时,凉风拂面,一直没断的汗水在风中消散。 窗外下起了小雨,今晚不用开空调了。大暑日的清凉只是暂时,后边会有无边的暑热。让暑热来得烈些吧,这才像暑伏天。偶得清凉,是暑热中的惬意和满足。

读二十四节气,在小暑中读小暑大暑,在大暑里重温那些旧时光阴,是炎热中的缕缕清风。

5

读立秋,读之前想,会写些什么,写秋的寂寥还是秋的昂扬,打开后一切尽知。依旧是洋洋洒洒,散文就该不拘一格。有伤怀,视立秋第一场雨为命的旺财叔,老早打听着立秋的讯息,热热地盼第一场立秋雨,他夜不能寐,听雨声,在天有了光亮时,拿上他的蓝边碗,喜滋滋收集叶子上的雨水,救治哮喘一直不得愈的顺子。真是救命的甘露,也是伟大的父爱,顺子好了,娶妻生子。旺财收应该可以怡养天年了,不料,顺子的一儿一女,儿子有智障,女儿精神失常,媳妇难以忍受重负,投河而去,旺财叔在一次睡梦中辞世,他活得太累了。让作者、读者感慨横生的立秋,生活总有万般不如意,旺财叔、顺子、还有许许多多的人,总是无法打败时间。

写立秋,免不了要写“贴秋膘”,写不同地域的饮食习惯。民以食为天。

写立秋,要写秋忙割稻。写自己村庄割稻的情形,回忆时不乏溢美之辞,其中的艰辛一旦成为往事就会变得甜蜜。写割稻早上吃“米粑”,是家乡独有,自然会落于笔端。精工细作,用心用情,自然会忆起母亲,徒增怅惘。

写立秋,写歌咏不尽的诗词,有悲秋,也有胜春朝之立意。文章写到此,有了亮色和昂扬。

今天读处暑篇,作者蒋蓝。

若不是作者的文字,真想不起“处暑”这个节气的明显特征。它没有小雪大雪小寒大寒那么直接,有色彩有寒冷,也不像立春、立夏、立秋那般有明显季节提示,老觉得它是容易被淡忘的二十四分之一。

才知“处暑”二字,别有一般意味。元代吴澄《月令七十二候解》中写道:“处,去也,暑气至此而止矣。”许慎《说文解字》中有,“処(处之繁体),止也。得几而止。”止的前提是得“几”,拟人修辞,夏去秋来,正是逢几案而斜靠濒临报废的身体。这种说法真是形象且巧妙,过暑热,身体会被重新唤醒,有个生机和活力。

处暑有三候。一候鹰乃祭鸟,二候天地始肃,三候禾乃登。正是这第三候唤起了我对处暑的记忆。家乡的禾,原来有谷子、高粱、和水稻。谷子和高粱,早就失了踪迹,可能是产量低需求少之故。最后消失的是水稻,干旱缺水,白花花的水顺着垄沟流到齐整的秧田里,很美也很浪费。但那确实是我关于自家水田存留的最美好的记忆,给稻田放水,我认为是最惬意的农活。我做在树下,听着收音机,有时候拿一本书,偶尔抬头看过往的人和牛马车。登,是成熟之意,原来水稻在处暑时成熟。那一个个清早,我跟着父母,趁着凉意,割稻,左手揽起一把金灿灿的熟秧,右手挥镰,惊飞无数只蝗王,吵醒了它们的酣梦。

处暑,也有成熟的意韵。

后来,我家的水田没有了,村里的水田也没有了。大面积种上了蔬菜,蔬菜的收入更高些。那块稻地在分地中也易主,主人是谁,也不得而知。偶尔回家,那是必经之路,我总会打开车窗,深望上几眼。

秋天有两个带“露”的节气,白露和寒露,它们是秋分的左邻和右舍。 “白露为霜” ,这“白露”二字或许就是从古老的《诗经》中随伊人而来的,雅致唯美。那一珠珠,剔透莹白,有了它们,那些植物才柔软可爱。

《白露》篇作者以一个不爱农活专爱舞文弄墨的少年视角来写。种晚饭花,拔稗子,对黄豆“黄”的特别体验,正在秀芦穗的芦苇,种种,在一个喜爱写诗的少年眼中都有温度,值得玩味。他更多的篇幅写他精于专于劳作的父亲,知天气,习作物,靠双手种地生活,父子对土地的爱有所不同。

作家阎连科说,对一个热爱文学的青年来说,对一个由写作经验的成年人来说,无论你是青年作家还是中年作家,对少年经验的回归和想象,都是你写作是否成熟的一块标记。

好的作家对阅读者有唤起和勾沉的作用。家乡的那小块棉花地记忆像被沉入深海一般。不记得是否如作者一样剥开青棉挑吸里面甜味的汁水,倒是记得棉桃开出遍地白花时偷摘棉花的情形。周末午后偷偷溜到地边,四下张望,一瞄见远处有个人影,就赶紧蹲下或掩在东沟的高粱地里。那滋味儿都不好受。黑花蚊子发着最后的疯狂,手拍脚跺,难解其痛痒。藏在棉花地里更不舒服,受着花蚊的叮咬,还会遭遇裂开嘴的棉桃坚硬凯甲般对抗。大多时候,我和小伙伴们会去捡漏,桃花地里顶着几朵稀疏的花朵,是开得晚的和开得不美的。这个时候不必担心有人来,可以放心大胆地摘。主人真来了,还会主动和你打上招呼,让你把剩下的花朵摘净,为着不浪费几个月的收成。

拾到的棉花基本上都有些脏污,妈妈放在大簸箕里晾晒,阴雨天闲时,一点点摘除上面的脏物,赶上村里有“弹棉花”的声音喊起,妈妈会把它们掺在家里原有的棉花里一起去弹。

姐妹们相继出嫁,基本上用光了妈妈的存货。白花花,柔软、温暖,记录着被温柔相待的岁月。时间久时,不拆洗,盖上身上会有岁月的沉重感。待晴日静好,拆洗里面,棉絮晾晒在微风里,轻轻敲打,重新做上,那些温柔的时光重上心头。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作者在文中忽略了这一细节,月圆与白露相遇,就有了团聚的喜乐。节气、节日,年复一年,总是最亦触发人们敏感的弦。

汗漫的《秋分》篇是我先入为主的节气之一。窃以为,与汗漫神交有一阵子了。在江山文学网做编辑,从第一次点他的文到逢他的文必点,他的文字总能让我缴械投降。我尤其喜爱他的阅读随笔,文字中总能见到一个他,他的生活、他的性格,这些使他的文字不会成为随波逐流的平庸者。我也点过他的诗,那首写伊犁马的诗,从不同的角度表现了一种名马的品性。他的诗胜于他的散文,文字有一种触碰感,能让你的感官活跃,让心灵震撼。《秋分》篇超过了我的想象。秋分,秋天的分水岭。汗漫在徘徊、在思考,秋分是他笔下中年岁月,而后是其他节气构建而成的暮年,他的笔触有些消极,我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词,老气横秋。

处于中年,他习惯了和已经不健康的躯体抗衡,并坦然接受;

处于中年,面对越来越多的疾病和分别,而这些分别基本上是永别;

处于中年,更加珍视亲情,即便老父已然去世多年,秋天最容易触发他的怀念回忆;

处于中年,已经心如止水地面对年轻时让他驿动的人和情愫。

是汗漫的风格,洋洒不拘,读到文末才读懂他的向暖、不消沉。颇有秋水长天的况味。秋、水、长、天,是秋天最壮丽的诗篇,这诗篇属于秋分。

少年时代就记下了一句:秋分种麦正当时。彼时,以仰望的姿态看着我的父辈们,觉得他们是天地的告知。多年后才知,那是古老的预言和慧语。

莹澈的天空下,刚刚犁过的土地,被如虎之阳晒出了几分热度。我喜欢在那时光着脚,深一脚浅一脚,从温暖到潮湿,充分享受我家的田地。这是种麦之前静谧的土地。几天前热闹的玉米地,热闹的收获场景,似乎被土地的襟怀收纳了一般,突然就四野无声。偶尔会蹦出几只不安分的蛐蛐,蹦到我光着的小腿上,吓得我激灵激灵。

静谧只是暂时的。犁耕过的土地晾晒半天或一天,热闹又卷土重来。四叔负责犁垄沟,爸管点麦种,军人出身的他已被土地驯化成合格的农民,他的手机械地一下一下点种,麦粒们已经成了齐整整一条线。四婶、妈和我轮流撒化肥,白花花的气肥,黑土地上像落了一场秋天飞雪。

夜晚的土地重又回归安静。静夜里,有抽水机哗哗的水声。星空下,有烟火晃动,继而是轻微咳嗽声和小声说话声。爸和四叔,就这样幕天席地,为几天后新生的片地油油绿意。

秋水长天是后来学到的词语。初见,怦然心动。旷达、诗意,相识恨晚。后来才真正懂得,这个时候的土地含蕴的朴素的诗情,足矣抵达“秋水长天”的意境。

北京的寒露,秋凉尽显,昼夜温差肯定让生在南方人的作者极为不适应。旅居在外,特定的情境,让他想起友人,向他倾诉。寒露篇,是作者写给二禾君的书信,如数家珍般叙说一个节气里让他感受颇深的种种,语气舒缓,给人一种细雨清风般舒适感。只是单向倾诉,足见与二禾君情谊不浅。作者写他日常的一碗牛肉面,他的烟火人生;与事事如意谐音的果品柿子;还有香山的红叶,渴望与二禾君汇入登山的人流。

作者最想与友人分享的还是家乡寒露获稻的情形,亲历其中,细致描摹田间秋景的热闹繁华,浓墨重彩渲染获稻的兴奋与激动,收获的除了稻田还有各种果实,把它们纳入家中,尽享收成的富足。把特写镜头给了花甲之年的金大娘和刘大爷,他们亲自上山采摘山茶果后,晾晒剥籽,这是一项浩大的工程,以辛勤的劳动向秋天的收成致敬。作者笔下还有将要开工的那些木榨油坊。山茶籽幻化成油香飘荡在村庄上空。获稻了,父亲会把新碾好的大米带进城,乡土的甜香在米中在心中,永不消散。

说不尽的细微寒露,满是收获的喜悦,这种喜悦必须分享给友人。

读着寒露篇,我突然伤感了。家里的稻田已经消失很多年。从今年开始,家里几亩地也不让老父种了,年龄一年大一年,干着越发吃力,姐妹们也都干不了农活,农忙时,干着急,帮不上忙。地已易主。

想起了大姨、大伯、大妈三个80高龄老人在我家院子里,包玉米,堆成一座座玉米金山的情景。前阵儿大伯过了三周年祭日,大姨91岁,糊涂不记事了,连我们姐妹都分不清。此刻,心头只有秋的凉意了。

气温持续下降,那些寒露终于不堪冷寒,紧缩团聚成霜白。当清晨第一缕朝阳苏醒,四野望去,白霜刺目。脑子里还有醒目地鲜艳。霜叶红于二月花,这是秋最后的绚丽和繁华。自从闭塞的山村实现了村村通,就有了春朝赏桃看杏观梨花落雪,秋日进山看斑斓梨树叶,红色是主打,路边红得纯正的火炬树,给山沟镶上了红艳艳的花边,风起,涌起红色的波澜。那些悲秋的情愫,才上眉头,就被这遍布的红驱得落荒而逃,逃到远山更远处。关于霜降,浮浅的记忆如之。

傅菲写霜降,开头满是哲理。“霜不是降下来的,降下来的是衰老的时间,时间在催化,在鬓发上,在草叶上,在浆果里。霜是一个隐喻,是凝与散,是相逢与告别,是万物的起始句和结束语”。

《霜降》篇是傅菲的一幅山乡风情画卷。作者的视角,从村落的白鹭写到埠头淘米挑水的妇女、男人和一顿最滋养的三黄鸡板栗米饭,一派静谧祥和的烟火生活图景。稳步换景,秋山之上,霜色中透着各种落叶的色彩,深浅不一,闪着太阳的金色,芦苇飞起白絮,在山间荡漾,野菊开得正盛,它是最好时光刚刚开始。层林尽染,霜降时的山峦集万千色彩万千喜爱于一身。

画卷上最不该缺的是人。做灯笼的梅七,腌杮子的师傅,弹棉花的老洲师傅,这些手工艺人,镀着时光的古铜色,与重彩的秋山相呼应着。

霜降,是季节的一个节点,也是生命的一个节点。霜白叶红,或许说的就是一个人的中年。这一点许许多作家达成了共识。或许,只有人到中午,经了岁月的风霜,才会看透些什么,看淡些什么。

6

秋分种麦,夏至收麦,头伏萝卜二伏菜,立冬收菜正当时。对于农人而言,节气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像一个首领,对着万千部落一声令下,开始农耕劳作。

立冬,家乡的土地迎来了最后的忙碌。在以种菜为主的农村,这时候依然是遍地青绿的白菜。家乡以“玉菜”而闻名。正值收获,地头上不乏收菜加长货运车。人们热情高涨,一刀下去,三下五除二,腐叶刷刷落地,一棵棵光滑洁净的白菜摆放成垛,装入编织袋,开始了家乡一种菜品的异乡之旅。

一方水土一方蔬菜,玉菜汁多汁甜,不同品种满足人们不同饮食需求。可炒可涮可蒸亦可凉拌,可做主菜,也可辅菜。家乡没有哪一种菜有如许热度。土生土长,亲民本性。无论走到哪儿,吃上大白菜,就满足了对家乡所有的想念。

收获完成的土地,终于可以安静了。父辈们终于开始享受冬闲,抽上旱烟,喝点小酒,坐在自家的热炕头上,扯着不着边际的国内外大事,兴极时,摆上桌子,推几把排九。自是烟雾缭绕话声不断。

闲了,婶子大娘们有的是时间鼓捣吃。和白菜纠缠不清,白菜饺子、卷子,白菜细粉儿一锅出……变换着花样,吃不够的白菜大席。爹妈的饺子,姐妹们百吃不厌。白菜肉蒸饺满满一大屉,怕不够吃,还要在锅边贴上一圈儿,屉下半锅水,灶膛里腾腾烧着玉米秸秆,爸又开始充当合格火头军了,一会儿功夫,热气浮游在屋顶上空,还有愈发诱人的香气,破门而出,消散在院子里。

冬,自此在苍凉大地上立起来了,完成了一个季节的转换。《月令七十二候集解》说,“立,建始也”,“冬,终也,万物收藏也”。立冬,是冬季的宣言,有烈风,有寒雪,万物都消停了,天地藏纳起一切,等待着越来越冷的日子。

小雪篇,是令我迟迟难以动笔的篇章。一遍又一遍阅读,能够感受到作者不凡的笔法。阿贝尔这篇散文章法无拘束,写小雪这个节气里的景物变化,落雪前后,从南方写到北方,写庄稼地的荒寂,写岷山峡谷里点亮单调旅途的柿子树。凡细微之处皆入笔,可见作者敏锐的观察生活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小雪篇中作者的哲思。

小雪是青春的祭语和诗篇。青春的悸动不安,对爱的向往和迷茫,对自由的曲解和向往,从惊蛰时的醒来,到小满芒种时的略显成熟,一路走到小雪,有些寒冷和倦怠,在失望中重拾希望。

小雪那天,真下起了雪。作者想起了一路走来的童少时光,不觉间,走过青春,青春将要落幕。小雪中,“小”也是一个“小”我,从一个节气到一种生命状态,作者的小雪有此等深意。

已是人到中年,却从未像作者一样从一个节气中悟出如许深意。告别讲台的忙碌、劳累,心一下子闲了下来,开始有意识关注节气,像对一个并不熟悉的人突生出了好感。在节气推进中感知时序变化,天地自然变化。读小雪篇,自然想到近几年小雪落雪的情形。

第一次是离开学校的第二年,小雪那天,天空飞雪,突然而至。恰逢周末,欣然去公园踏雪,贪婪,想拥抱整个雪色世界,又去园外的树林里,空荡荡、白茫茫,把我一串脚印留在洁白的小径,回望去是一条弯曲的浅浅的雪的沟渠。兴依然未尽,夜色中的雪景更值得一探。雪在下,灯光下,沐浴着晶莹的雪花,走在公园的外围,人车稀少,少有的静谧。任凉丝丝的雪渣落在脸上、脖颈处和裸露的手臂上。用一份闲心闲情不负一场仪式般的雪。踏雪归来,文思飞扬,信手挥洒出《小雪闲话》,第二天,意外发表在《唐山劳动日报》上。

前年,当我不经意间抬头望见穿外的飞絮时,才想起是小雪节气了,那些小雪的闲情只是在脑子里闪了一下,就消失了。那一刻,我正在县医院内四科35床陪护妈妈。她糖尿病病发症白内障眼底出血,需要做手术,而血糖持续不降,手术无法安排。

小雪落雪,不一样内容和心情的雪。节气一旦染上心绪,只会更铭心。那个冬季,从小雪到大雪到冬至,一个半月时间,我奔走在医院、单位和家中,忙碌和担心,庆幸妈妈双眼手术成功,终以一双明目迎来了新的一年,那将是她72岁的本命年。

读二十四节气,读几天前中断的大雪。作者写大雪时事,有自乡自家的,也有异地他乡的,都在抒写情怀。这些事,在白茫茫的广阔背景中,自有空旷辽远,干净安静。脑子在回想大雪留给我的,居然是雪色空白。

篇末,作者写到雪中小径时,写到那样的小径难得见到了。而后感慨:这样的小径亦如人生,弯来弯去的,暗夜里,总也不知道要怎么弯下去。可是弯着弯着,豁然就到了山下。读着,眼前豁然一亮,想到了大雪日和风、情一起上麻山的情形。风驾着车,沿着窄窄的山村公路,才知雪天出行的人并不少。望出去,近景远景,词穷。只有“上下一白”四字,心中满是欢畅,竟有一种逃离牢笼的欢畅、激动,这单纯的白茫茫。麻山,是家乡一座矮小的山,因为上有“古人种玉处”石碑,成为市级文物保护地。小山,也成了节假日人们游玩之所。人们上麻山,坐于种玉碑下,远眺着四方之景,自得其乐。大雪上麻山者,只我们三人。顾不得风大风寒,坐在覆雪之石上。故作姿态,在摄影师风的镜头中定格,乳白的羽绒服,醒目的红围巾,成为大雪中麻山里一道特别的风景。

难得有此雅兴。几年后的现在或更远的将来,我总会感慨如斯。

读到此篇时,才有所领悟,节气是用来回忆的,每一位写作者都是以倒退的姿态来写自己的专属节气。冬至篇,作者庞培,书前的序也是他所作。小辰光,文中出现过多次,我一直以为是个小男孩的名字,百度得知这是吴语方言,小时候的意思。冬至篇是写作者小时候的冬至时光,这些时光是属于1970年的。贫穷饥饿的年代,身处在城市也难以逃脱。童年饥荒是那个年代特殊的风景,吃是那些寒冷冬日里最难忘的时光。庞培的冬至在日常生活里也有了非比寻常的意义。他用更多的笔墨写山芋干,父亲偷偷回老家带回来,煮着吃,泡饭吃,山芋干成了他那个年代的珍品。贫穷,住房拥挤,与哥哥睡一张床,哥俩头脚相对。烧煤炉,是他们冬日里温饱之必需品,会为早晨煤炉熄灭而懊恼,一夜的辘辘饥肠将会因吃不上早餐继续空唱上半天。一家人为此练就了高超的封炉本领,保证早餐无忧。偷馋是儿童的天性,与几个贪吃的伙伴躲在自家烤年糕吃,蘸上白糖,一通甜滋滋。前提是,要把一只煤球全部烧光,这样家长才不会知晓。

贫穷,会为冬日里煤炉的柴爿片发出的烟而惊醒,那是新异、芬芳的气味,有了它们,才会有炉子上的红薯稀饭的香味。

庞培在文中写到,“冬至,大概是中华传统民俗最古老顽强的那部分了,有如枝繁叶茂的一棵参天大树的根部,深深扎根在晦暗土壤层中”,“对于特殊年代的中国人来说,‘冬至’是他们仅剩的温习回归悠久古代的节日,是一年中感情最外露的那几天”。冬至确实是古老的,早在二千五百多年前的春秋时代,先人就已经用土圭观测太阳测定出,是二十四节气中最早制定出的节气。《汉书》有云:“冬至阳气起,……”自冬至起,开始一个新的循环,是大吉日。从汉代以来,冬至成为中国的一个传统节日,到唐宋时期,成为人们心目中非常重要的节日,上至帝王朝臣下至普通百姓。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十一月冬至。京师最重此节,虽至贫者,一年之间,积累假借,至此日更易新衣,备办饮食,享祀先祖。官放关扑,庆祝往来,一如年节。”冬至这一天,皇帝要到郊外举行祭天大典,百姓这一天要向父母尊长祭拜。庄严的仪式感,一直延续到明清两代,冬至这一天帝王携群臣着盛装,祭天祀祖,通过一个节日一种仪式表达江山永固、百姓安泰的美好愿望。冬至,身为节气和节日,被供养在那些远去的时代。

欣幸,在庞培的冬至篇中看到1970年贫寒岁月里的冬日景象:冬至,是隆重市井的节日,街道比往日开阔、清爽,老房子的气味也悠然清爽了,久远的小城像换了新棉衣的祖父母。街上,多数路人身上都有绽露的破棉絮,即便如此,也是温暖美丽的,贫穷在古老的节气面前,在人们的生存智慧面前轻如鸿毛。冬至,礼仪周全,让人敬畏。

而今,每到冬至这一天,我能明显感觉白天的短,尤其是下午,倏忽黄昏就到了。每一年,只有这么一天短暂的白昼,短到来不及思考冬至的内涵和外延。吃饺子,以一种面食来迎接一个节气,这是寻常百姓对冬至最切实的庆贺。犹记去年,灯火辉煌时,我和爱人徒步一个半小时,寻找饺子馆,大的小的,家家爆满,最终还是回到先前不愿意跨过的那家略显寒酸的小馆,总算吃上了冬至的饺子,好味道无胜于之前的想象。热气腾腾的饺子,果腹暖胃暖身,或许以一种气场来抵挡数九寒天。冬至,数九。最好是天寒地冻时,在暖室,喝热茶,在文字中一次次温习冬至这个节气,凡俗的生活,需要一种仪式,提醒自己的内心,有些东西不能轻视或淡忘。

读到小寒大寒,对于一本写节气的书而言,是尾声,对读者而言,读到了曙光,一本书就此与你告别,会开始另一本书的征程。

小寒,读后一直是混沌的,并非是读得不认真,而是翻来覆去地看,也理不出作者的写作用意。本章作者的写法比较特殊,写小寒15天,每一天都是特定时间下的人和事,从唐代到民国,在时间上没有规律可循。选取的人物都是名人,有宋皇帝赵恒,他生于小寒第二日,体外受精,有异于常人,他喜爱武功,可他的后世都擅长文艺,文中特别提到的宋微宗赵佶恰恰也是在这一天迎来了和谈成功的消息。彼时百姓和乐,人心欢畅,可见宋朝百姓对和平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日距赵恒初生已隔了一百三十年。腊八那天,作者详细记述了唐开成三年市长及将军在扬州名刹开元寺礼佛的经过。过程、细节,无不具细。朝代中等级礼节昭昭然,肃然安静,令令人叹服。诸如此种,15个人物,勾连起千年来小寒这个节气中的名人逸事,不一而足。令我赞叹的是作者对这些历史故事的挑选,这需要一定的功夫和时间。俨然让读者读到了跨越千年的时光书,我们跟随其中,默不作言,做一个安静的旁观者和倾听者。

读大寒时,轻松多了。不必像小寒那样煞费脑筋考虑作者的写作意图。在极热中读极寒,可以给暑热降温。总觉得日子充满了期待,经过炎热才会日渐清凉。

大寒,我喜欢作者的两个比喻。一是时间的大网兜,会漏掉一些什么,也会留下一些什么。留住一些以丰富我们的日子和人生,漏掉一些可以让给我们身心减压。二是口袋底。这是一年四季的收尾工程,每个人走完了二十三个节气,九九归一,相聚在大寒节气。 在一年里寒到极至时,离家在外的亲人们,团聚在父母的暖居中,相互偎依取暖,驱走身外的寒凉。

每到大年初一,我们一大家人团聚在一起。饭店是两月前预订的,总觉得在饭店更有一种仪式感,重要的是父母有一种种小小虚荣心,他们喜欢这样的聚会。过一个年,感慨一次。已过七旬的父母又平安走过了一年,我们相互陪伴,乃是幸福之至。姐妹们也总有心有忧怀,我们希望这样的时日多以复加,而只是一种美好的期许。年复一年,留下了与父母同在的照片,装在口袋底,成为生命中永恒的怀念。

大寒是无法躲避的寒冷。农人都希望天更寒些,极不愿意出现暖冬。作物失去抵抗寒冷的能力,来年必然会减产或无收。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对于每个人而言,寒是考验,也是淬炼。顺风顺水,只是美好的祝福。人在途中,会遇上恶劣的天气,阴风苦雨,也会遇上人为的阻碍。隐忍、坚强,以度世上的寒凉。经寒彻骨,得梅花香。抗得住寒冷,才有强健的身体,才能抵挡人生路上的寒凉之风。

大寒是节气之终,年关已到。没有穷尽,只有远方。“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新与旧,衔接与更替,每到此刻,我庆幸自己有慧眼慧心,能看到悟到寒冷层面下隐动的春意。冬天过去了,春天还会远么。寒冷中的春节,传递新年的愿望,美好的祝福。

二十四节气,从立春到大寒,亘古不变,以坚定的步伐走着,走成一部浩帙长卷,这部长卷没有结尾。长卷中的主人公也总在变化着,从新生到老去,从你我到他人。对于每一个个体而言,总能在每一年的每个节气中找到自己的影子。频频回首,都是时光的印记。感叹,时光已去,容颜渐老,幸而有一颗日渐丰盈的心,与岁月抗衡。

推开一个节气的那扇门,满怀谦卑地回望,花落花开,迎来送往,一个又一个节气。一年又一年,总会以打坐的姿态,以虔诚的心来迎候它。

后记:两个多月,从夏至到秋天,从暑热到秋凉,从阅读《书写中国:二十四节气》到写完《节气时光书》,实现了读一本书到写一篇文的初衷。有些是随读而记的,有些是为了成文再读再写的,过程比较纠结,有过迟疑,想过放弃,最终还是坚持下来了。坚持本身就是意义所在。我笔下的二十个节气,有长有短,有我的在场,有我的合理的想象,都是受了作者的启发和触动,往事汩汩而出。我的故乡、我的童年和少年、我的亲人们,所有这些,与节气息息相联,每一个日子都值得庄严回望。向它们致敬,我才不会忘记回乡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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