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比人,气死人,这话一点不错。我的女儿,玩具还是比较少的,算起来却也有布娃娃、布熊、布狼等六七个。一次,扬州的一位我的同学来,送给她一只白毛狮子狗,不下于三十元。一次逛街,她看中一个洋娃娃,要十六元,就是要买,没法子,买下吧。妻子一位同事送给她一台电子琴,有一百多元,算高档玩具了。我们并不指望她在音乐上有什么造诣,她自己也没有大兴趣,只偶而拿出来弹弄一番。所以,这十足还是玩具。
玩具给孩子带来的快乐是无与伦比的。记得女儿半岁时候,我给她买了一只很便宜的小鸡,上足发条,在桌上一蹦一蹦地点头“啄米”,她看了高兴得双手扑扇,两眼瞪得溜圆,嘴里欢声不已。现在十周岁了,还常常抱着布熊,给它打扮,一玩小半天,乐此不疲。
跟她比起来,我小时候就没有这么幸福了。弟兄姊妹七个,填饱肚子、穿暖衣服、能上学就不容易,大人那来余钱买多少玩具?我记得只得过两样东西。一是拨浪鼓,茶杯口大小,两面蒙皮,中穿小柄,旋转起来两面击打发声而已。一是农历二月二柘沟庙会,得到一只小车木鼓。是小木段里面车空了,丢几粒小石子,穿一只小木柄,外面涂上红黄绿条纹,很鲜艳,摇动时发出响声。这两种玩具都很廉价,后一种现在才卖五角至一元钱。
当然,同龄人只要家里富裕,玩具会多些。我们见了只有羡慕,不敢奢望的。不用说,跟现在的电动玩具比起来,那又不足挂齿了。
玩具少不等于我们小时候活得没意思,相反,我觉得比女儿这一辈要有趣得多。
一个大庄子,有许多同龄小伙伴可以组成游乐小集团,时间又很充裕,没有多少令人头痛的作业。这些都是现在独生子女们难得的条件。通常,我们都是男孩子三个成群,四个结党,一玩就是小半天。最简单的是“掷螺子”。找一些田野里随处可以找到的螺壳,各人手上暗藏几个,伸出来一比,谁出的数多,谁就做“庄家”,别人手上的都交给他先掷。掷法是把抓满螺壳的手往嘴边一靠,吹一口“仙气”,往地下一掷,螺屁股尖朝上的,就归掷的人所有,其余的按顺序轮流进行,反复若干轮,数各人所得数定输赢。
还有一种是“猜螺子”,玩法是在地上挖三五个小洞,猜的人背过身去,被猜的朝每个洞里丢几只螺壳,盖上青草,让对方猜数。猜准了,拿走;猜错了,付出同样数目的螺壳。几轮以后,数数定输赢。
什么砸钱、打扑克之类,通常是过年过节玩的,平时难得。
拍纸卡、打地螺、滚铁环、跳绳,玩具当然都是自己做,照样玩得不亦乐乎,乐此不疲。
“格房子”的玩具就是一块小瓦片,玩法是在地上画宽约1米,长约3米的“房子”,再把长方形一分为二,然后画三道横线,变成两排并列的8间“房子”,玩的人单腿独立,把瓦片从一边一间一间地踢过去,从另一边一间一间地踢回来,要求不能出格,不能搭线,一间以内不能踢两脚以上,不能一脚踢到第三、第四间去,弯起的一只脚不能下落。这个游戏比的是耐力和巧劲。
学会了几个字以后,就玩“官、打、捉、贼”。这个游戏限四个人,用四张小纸片分别写上“官、打、捉、贼”字样,做成阉,然后撒在地上,每人拈一个。拈到“官”、“打”、“贼”的人不准作声,但可以笑。当然,“贼”也要装了笑脸,若无其事,力求避免被捉。“捉”先对每个人察言观色一番,以求找出破绽 ,一捉一个准。他指定谁是“贼”后,各人亮出阉来。捉对了,由“官”下令,打“贼”手心若干。如捉错了,仍由“官”下令,打“捉”若干, 以示惩罚。这个比玩螺壳又上了一个层次。但也有不好处,就是滋长了做“官”思想,一做了“官”,就洋洋得意,发号施令;假使捉到“官”头上,定受报复,被责令多打。充当“打”手也很高兴,以惩罚别人为乐。做“贼”总是心虚,难免心要快跳几下,却要竭力装相瞒人,这也有教人学会欺骗、弄虚作假的嫌疑。只有“捉”,相当于旧时的捕快,现在的刑警,要练一双火眼金睛,学会察颜观色,洞入人心,责任心不能不强,因为办错了“案”惩罚会立即落到自己身上。他被罚也心甘情愿,不象现在的有些大人,做错了事,常常设法逃避过去。不好了,说儿戏说到大人头上,该打,赶紧就此结束吧。
1997年12月,2017、7、30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