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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雨沐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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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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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件糗事

在人与人的交往中,有些事是不能记的,有些事是不能忘的。但我有时候恰恰相反,不能记的事往往刻骨铭心,不能忘的事偏偏忘得一干二净。前者就不说了,只谈两件属于后者的糗事吧。

大约是1973年,我在某部当兵。一天,是个阳光明媚的好假日,一位同样分在团直属队某连当上士的战友、老乡、老同学来找我。那时的“上士”跟军衔无关,级别相当于班长,专门负责买米买菜。我先以为他烦闷了,想跟我叙叙旧情,不料他一开口就很出乎我的意料,说是有一笔钱想暂时存放在我这里。我虽然有一点疑问,却立刻答应下来。记得他数给我80多块,都是10元及其以下的纸币。当时,我们每月有6、7块钱津贴,买牙膏牙刷信封卫生纸,偶尔与战友上街打打牙祭,大约要花1块多钱,每月也能节余5、6块钱。那时,我在连里做文书,全连战士的节余钱都临时存在我负责的专设小金库里。他不是本连人,不能有户头,我只好把这80多元记在我的名下,存进银行。小金库每月例行盘点时,我居然忘记了他的事,发现自己突然有了上百的“巨款”,竟再也想不起来我怎么会一下子变成了“富翁”!想不起来也就罢了,反正不是少了,而是多了,属于意外惊喜,何必多虑?于是搁下不提。大概过了半年左右,他来找我拿钱,我才猛然记起他托我保管一笔钱的事情,但怎么也想不起数字,一时惶恐无地,只好硬着头皮问他:“多少的?”他也觉尴尬,嗫嗫嚅嚅地报了数。钱交到他手上,我才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

4年后,我在泰州人民医院卫校学中医,到本县人医实习。回卫校前夕,一位同学的父亲找到我,托我带10块钱给这位在别的县实习的同学,我满口答应。谁知道把钱放进钱包就丢到脑勺后去了。回到卫校,看见这位同学,照旧打招呼,畅谈实习情况,不亦乐乎,就是只字不提钱的事。后来有事翻钱包看见这一张纸币,还楞了一阵,想不出它从哪里来的!大约过了一个星期,他憋不住了,来我宿舍找我,那神情好像是他做了亏心事,脸上发红,说话吞吞吐吐,好歹表明了意思:我父亲是不是托你带过十块钱?我一下子清醒了,也深为健忘易被误解而羞愧:“啊呀、啊呀,钱在这里!”幸亏没花。那时国家发给一个月的生活费是13块钱,我还能小有节余。我掏出钱包,取出叠成4折原封未动的纸币递给他,并且表示了歉意。他却连忙安慰我:“没关系,没关系!”

我至今不清楚,这两位曾经十分信任我的同学事后是怎么想我的,也不知道他们现在是否还记得那件事,是否还一如既往地信任我。我还想不明白,为什么当时脑瓜会进那么多水,后来却再也忘不了这两桩糗事?

我很自责,因为起码没有做到“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如果对别人的事认真一点,用笔记下来,怎么会有后来忘事的尴尬,怕人怀疑眛财的惶恐,和每每回忆起来就拂之不去的内疚呢?

                                                                                           2018、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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