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黄蜂繁殖很快,常见屋檐下、树杈上,挂着一个个蜂窝,小的如酒杯,大的如饭碗。蜂们进进出出,少则几只几十只,多则几百,若是不小心惹了它,一窝蜂撵人可不得了。脸上身上中了毒刺,马上就会痛得难忍,肿得可怕,刺多了则有性命之虞。所以,小时候几乎谈蜂色变。但碰到聪明远胜蜂类的人类,它们还是难逃厄运。本来人倒不必惹事,蜂们也不是“疯子”,极少主动攻击人,况且,刺过人的蜂自己也要“牺牲”(内脏损伤而死)。所以,双方本可以和平共处在一个大家园里。
只可惜蜂们常常把巢做在瓜果之间,竹木之中,屋檐之下,有时十分隐蔽,使人难免无意中触犯于它。为免遭毒针计,人有时不得不先下“毒手”,予以除灭。况且采到大蜂房还可以卖给药店。
我见过大人们的几种斗蜂战术。
一种是用番瓜叶包而摘之。当时报纸之类农村几乎没有,而夏季番瓜叶则随处可见,只需掐一两张大的瓜叶,悄悄接近蜂窝,猛然用瓜叶包住,连蜂带窝包得一点不漏,然后摘下来处理。用这方法须是蜂窝位置不高,动作要敏捷,否则弄炸了窝就惨矣。
一种是以火燎之。取一长竹杆,一端扎上草把,浇上煤油,点燃后烧旺了,迅速伸到蜂窝下方,在群蜂感到灼热时已被烧光了翅膀,纷纷坠落在地。这种方法要求火力要大,动作要快、准。否则也会炸窝。
以上是智取,还有一种是蛮干。一次我的二哥被一只蜂刺了,痛不可当,一怒之下要报“一锥之仇”。他用衣服包了头脸,只留两只眼睛在外面,身上也裹得严严实实,持一根竹杆直捣蜂房。群蜂顿时飞起,有不少落在他身上。二哥见势不妙,三五下捣落蜂房拔腿就跑,数十只蜂儿如小轰炸机一般在他头顶上盘旋追逐,追了大几十米远,吓得我们几个在远处观望的也赶紧逃走。结果,二哥还是被一只钻进衣领的家伙刺了一下。
有人说,遇上发“疯”的蜂,只要你站着不动,它就不会刺你,类似大虫不吃伏肉的意思。别人实践过没有不知道,但我却不敢以身试“法”,总觉得还是使劲跑远的稳当。
小时候,我斗蜂之法远没有上面几种精彩、惊险。我的办法很简单,就是在蜂们刚分家,才做窝,窝才酒杯大小,小家庭蜂口不多,而且,这不多的几只又都倾巢而出,无蜂留守的情况下,无须冒险,轻轻巧巧去捣掉这小巢。过两天,如果它们仍在原地筑巢,就如法再来一次,顶多三次,它们就会一去不复返。既然如此,我也不去找它,做赶尽杀绝的勾当。
大自然既然创造了这么一个物种,同时也就赋予它生存的权利。只要它不再对人有威胁了,就由它去吧。
1997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