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著名哲学家尼采在其被编入《权力意志》一书中的遗稿说:“不是‘美德带来幸福’——而是唯有强者才把自己的幸福状态宣称为美德。”
一些人认为,两个人的心心相印就是幸福;另一些人认为,多占有美丽异性才是幸福。在这两个对立的观念中,谁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
这就看谁是强者了。
尼采这话是把西方政治世界的本来面貌真实地揭露了出来。这种形式的政治,与其说是权力意志,还不如说是强权政治更为贴切。这个世界的美与丑,不是因事物本身的存在给人的感觉,而是因为强者的意志。当强者说道:这马是鹿。于是,这马就成为了鹿。权力意志未必如此,但强权政治的追求,就是这样一种威严的感觉。
因此,尼采说:“最强者,即具有创造性的人,必定是极恶的人。”
大概在公元前1046年的时候,当然,这也只能是大概的,因为这一年实在太遥远。在这一年,周武王发兵伐商,作《牧誓》声讨商纣王:“殷王纣维妇人言是用,自弃其先祖肆祀不答,昬弃其家国,遗其王父母弟不用,乃维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俾暴虐于百姓,以奸轨于商国。”
那么,周武王列举的商纣王的罪状,是大概的吗?是属于强权政治的吗?即欲加予罪,不愁词穷也。强权政治有一个特点,不需要事实真相,甚至不需要自圆其说,只要能维持,或强化自己的权威感,这才是首要考虑。如果是自圆其说的,这或者也是对强权的损害。
《牧誓》把“维妇人言是用”列为纣王的首罪。
纣王的许多被声讨的罪行,像以酒为池,悬肉为林,男女赤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一幅幅纵情淫乐的画面,真是开心极了,若有人说,这样的画面,其实也就是今天一些顶级富豪夜生活的真实描绘,没有人会觉得奇怪。何以就能成为一位帝王的亡国之罪?
所以,这妇人特指苏妲己。
司马迁也是这样认为的。《史记·殷本纪》载:“好酒淫乐,嬖於妇人。爱妲己,妲己之言是从。”是纣王首罪,此外,纣王还有一条罪,就是残暴。《史记·殷本纪》载:“百姓怨望而诸侯有衅者,于是纣乃重刑辟,有炮烙之法。”
但是,《牧誓》并没有把这一暴行列为纣王的重要罪状而加以声讨。这是司马迁编造出来的吗?当然不是,中国古代的史家是极可尊敬的群体,司马迁不会这样做,这只是时代变迁的结果,观念不同了。
司马迁生活在公元前100左右,距离商朝灭亡那一年已近千年。那是一个奴隶制社会,也就是一个强权政治的社会,纣王被后人所指责的那些所谓暴虐,是奴隶制社会的一种正常的政治活动。因此,在周武王看来这也算不上是罪。历史上是从周文王时代才开始实施仁政,此前是没有的,仁爱这个政治概念,也是儒家兴起以后才确定下来的。
但是,在儒家的观点看,妲己也真有这样罪大恶极吗?她的罪到底是什么?刘向《列女传·孽嬖传》说:殷纣“不离妲己,妲己之所誉贵之,妲己之所憎诛之。”
现代女权主义者肯定要为妲己打抱不平了。她这算是什么做?她不过是因为自己天生的魅力让商纣王做了个大情圣而已,这能算是什么罪?
女权主义者的这个观点还是对的,妲己身上的女性魅力是天然的,天然的东西就无所谓善恶。但也不能因此就认为古人错了,是刻意搞性别歧视。
纣王这个人按司马迁的描述,是“资辨捷疾,闻见甚敏;材力过人,手格猛兽;知足以距谏,言足以饰非;”简直就是一个完美的男子汉的形象,智勇双全。即使兵败逃回,登鹿台,穿上宝玉衣赴火而死。尽管头颅被砍下了,亦不失为一条硬汉子。
但对一个正统王朝的倒台,必须有一个合理的说法。纣王作为一个天资聪颖的有为之君,为何会被上天所遗弃?总得要有个说法。所谓暴虐又不成立,只能归因于“牝鸡司晨”,找一个红颜祸水来担责,比什么都好说。因此,这不能称周武王是强权,而是他能找到的唯一原因。周朝被称为仁,是因为不行强权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