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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显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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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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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时送饭那些事

在人闲脑闲的时候,倒出空儿的大脑就爱想些杂事,有时便会在不经意间从脑子里扯出些令人啼笑皆非的陈年旧事来。这不,今天一大早我忽然想起了儿时送饭的事来,不知这叫不叫灵感,反正有了它,就有写头了。跟妻子一说,妻说她儿时也常常给父亲、哥哥、姐姐送饭,那时候割麦子、刨花生的关键时节需送饭,有时早晨锄地也需要送饭。送饭也就成了我和妻一大早共同的话题,说着说着,我就起身说,我得写一写儿时送饭的事儿。

大集体的年代,身体虽说是自己的,而由不得自己。天还似亮非亮的时候,觉少的生产队长就敲响了那清晨尤觉响亮的钟,这钟声牵着生产队里这一大家子人的魂儿,男人们马上起床、穿衣,从厢屋里摸索着锄头就上坡了,因走得很早,早饭是来不及吃的;男人们一走,女人们也跟着起床做饭了,因那时生产队长怕回家吃饭耽误干活,只要忙的时候,一律送饭吃。那时候的炊烟似乎也听钟声的,只要钟声一响,不一会儿,炊烟一如商量好了似的,就会接二连三地从一家家的房顶上冒了出来,炊烟袅袅,也算是一道风景吧;女人们做好了饭,就开始大呼小叫地叫着炕上睡得正酣的孩子起来给父亲送饭,让早早上坡辛苦干活的丈夫吃上热乎乎的饭菜,以便增加热量和体力。孩子们被叫醒,朦朦胧胧地起床,揉着睡眼惺忪的眼睛,挎上母亲装了饭菜、碗筷的小篓,提上水壶或茶壶,有点不太情愿地送饭去了。

父亲那是在生产队里当会计,到了一个人忙得当两个人使的时候,与其他社员也没什么两样,也得一样起早贪黑地上坡干活,父亲上坡干活,就需要有人给他送饭吃,我是姊妹中老大,理所当然地多去送饭,也就多了些送饭的经历,刻骨铭心。

记得去送饭最多的坡地就是“割长沟”这个地方,直到现在我也弄不清为什么叫这么个古怪的名字。叫着叫着就顺口了,儿时送饭也跑顺溜了。送饭的时候,挎着篮子,提着水壶,闻着饭菜的香味,行走在家到“割长沟”的乡间小路上,儿时的影子常常在这条路上晃荡。“初升的太阳照在脸上,也照着身旁这棵小树。亲爱的伙伴、亲爱的小树,和我共享阳光雨露……”一出街门,真是见到了小树,也常常见到送饭的小伙伴们,有时见长长的送饭路上晃动着一个个小小的身影,晃动出了乡村的灵动和风景。我每每见了走在我前面的送饭小伙伴,总会喊一声“等等我”,然后就快赶慢赶地撵上去。要撵上去,走得既要快,又要稳。走的快了,小脚不稳,万一磕倒,不是洒了盘子里的菜汤,就是打了暖瓶洒了水(那时母亲怕我打了暖瓶,大多让我提上锡壶去送饭)。所以,要做到快又稳,还得有点手上脚下的小功夫。

撵上了小伙伴,虽说气喘吁吁,但却追赶出了兴致,接着就一起嘻嘻哈哈地说笑起来,接着又会追上前面的小伙伴,人越多越热闹,瞬间就变成了一支不大不小的送饭队伍,“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这支送饭队伍是那个时代所离不了的,小孩子送饭也送出了时代的特征,不信,试试,现在绞尽脑汁想都想象不出当时的情景。

送饭沿路两边还有风景,似乎每一小步都走出了诗情画意。出了门口,就见炊烟;看了炊烟,就见场院;出了村口,就见果园;过了果园,就是梯田,梯田就是跃动的音符。这不就是那美丽的乡村吗?原来,我送饭一路走来,走出来的是一路美丽风景。

送饭到了地头,大人们正好干了一盘子活了,正好吃饭歇歇,就把热饭、热水选个干净的地方放下,大人们有时提着锄头,有时空着两手相互交叉状一拍打,就朝着自家的饭菜去了,一屁股坐到了锄把上。这时候就见这里一堆,那里一簇,点缀在田间、地头、小路,多么富有野趣,那山、那水、那人,多么富有田间浪漫色彩。掀开小篓、小圆斗上面盖着的包袱,一股股浓郁的各家独特的饭菜香气田野上空升腾。那时候,有的蒸着虾酱,有的蒸着咸鱼,有的煮着咸鸡蛋,差的也在蒸咸菜里打上个鸡蛋,送的饭菜大都比在家里吃得好,记得我家那时送饭大都送的是咸鱼、小青鳞子鱼、咸鸡蛋什么的,母亲的意思不只是让父亲吃好,还考虑到让小送饭的跟着吃得好一点,指望他好好的送饭。一家家的饭香、鱼香、菜香味袅袅升腾,常常飘到了一起,那可真是野地里的野餐野味,令我回味无穷。

想起了送饭,我也隐隐想到了对不住父亲的地方,虽然事情的原委模糊了,可这件事情是肯定有的。有一天,我因看小人书什么的熬夜,第二天起来晚了,早晨送饭晚去了,走到路上,已不见了送饭小伙伴的踪影,我知道,这事坏了,肯定要挨父亲的训斥。等到我提着饭菜走到父亲锄地的地头上时,就见别人家围着一簇一簇地在吃饭,个别吃饭快的都吃完饭了,在那蹲着“吧嗒吧嗒”地抽旱烟。我瞪着两眼找父亲,有人就说:“你爹那不在地堰那里锄草?叫他过来一起吃,他说你一会就来了。”记得有人还笑着跟我说:“今天是不起来晚了?”我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也顾不上回答,就喊着远处的父亲过来吃饭。父亲听见我的喊声,急急地过来,走到我眼前时像往常一样,蹲下就吃饭,并没有像我先前想的那样训斥我。我想,还不如狠狠地训我一顿,这样更让我心里难受,因我做了对不住父亲的事,让他在别人都在吃饭的时候遭遇尴尬,我知道要脸面的父亲是不会蹲到别人那里去吃饭的,聪明的父亲正好选择到地堰上锄点烧草,避免了吃饭的当儿站也不是、坐也不是的尴尬场面。从此以后,早晨送饭的时候,我再也没有起来晚过,因为我不能再让父亲遭遇尴尬。每每想起这件事来,我就感到对不住父亲。今天我更感到歉疚,因为写到文字里会想得更深,写着、写着,我似乎眼前有点潮湿。

那时,生产队里的田地分布的很广,不知什么原因,有的离家最少七八里,这么远的地方,到了麦收、刨花生的关键时候,更得送饭吃了。我送饭送的最远的地方,就有七八里,是一个叫“石砬子”的地方,都快到邻乡镇的村庄了,这看似不累的活儿因路途的遥远而变累了,我清晰地记得,曾和小伙伴们在送饭的半路上还坐着歇过,现在想,还真有点意思,送饭还得歇歇。送饭远了,西北风刮着,赶到地头时,饭也凉了,只是温温着,比冷饭强点罢了,不过,还真没有什么好办法,这是年代和时代使然。凡是都有有利和不利的一面,这符合辩证法,我想,儿时到远处送饭,抛去它不利的一面,无疑对自己是一种很好的锻炼,别的不说,就说我现在的爱走路、爱慢跑,大概与儿时的到远处送饭不无关系吧。

送饭的经历让我难忘。凡是经历了的事,就是一笔宝贵的财富。这是谁说的?我说的。

乔显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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