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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间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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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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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江悠悠

竹间白云

万物复苏的春天,树木长出了枝叶,资江河也已经从冬天的沉睡中醒了过来。河边,花儿张开了粉红的花瓣,小草也偷偷地探出了脑袋,它究竟是在听风儿深情的诉说,还是在听春姑娘动听的歌声呢?鱼儿在水里尽情地嬉戏,十分自在。小鸟也叽叽喳喳的在枝头上唱着欢歌。转眼间就到了夏天,河边的柳树长出了一条条又细又长的枝条,微风一吹,拂在水面,好似小姑娘在洗她那柔顺的头发。蝉在树上吱吱地欢叫着,庆祝着夏天的到来,许多小朋友在河岸上打水漂,也有不少大人在河里游着泳。夕阳下去了,可是渔民还是一动不动地注视着河面,等着鱼儿上钩。光阴似箭,又迎来了金秋十月。这是一个丰收的季节,人们忙着收获,却没发现树叶早已变黄,微风吹过,飘到水面,流向遥远的大海。不少人在岸上乘凉,也有不少人在岸上钓鱼。人们忙着收获,却没有发觉冬天已悄无声息地到来。大地仿佛盖上了一层雪白的地毯,雪花轻轻地飘落在屋顶上,飘落在光秃秃的树干上,飘落在马路上。孩子们在河边快乐地打雪仗,堆雪人,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

简思豪已经十五年没有回家乡了。他的家就在资江河边,离开家乡那年他十五岁。可是,无论过了多久,资江河仍然是那么美丽,那么受人喜欢,那么令人念念不忘。

简思豪这次回家乡,是特意探望父亲母亲和罗雁翎。他和罗雁翎十五年前分开后,彼此再没有见过面。

简思豪与罗雁翎都住在清溪街。街道规模比较小,从街头到街尾直线距离还没有一千米。街道两旁都是用木板修成的房屋,街面呈南北一条直线布局,街的中央有一条小水沟,水沟中的水直接排往资江,水沟旁边是一条用青石板铺成的街面。

罗雁翎家的房屋在街道的南端,直立在资江河悬崖边。她家的房子右侧开了两个窗,窗户方向正对着南方,在夏天时,她家河风熙熙,室内非常凉快。来来往往的船只,她家可以一览无余。她家房屋的基础就建在悬崖石头上,悬崖的下面就是资江河,河中有一个深不可测的水潭,当地取名叫黑龙潭。罗雁翎家地处南面街头,街头下面是渡船码头,来往船只靠岸进街,都必须通过罗雁翎的房屋前面的街面。

简思豪家的房屋以前在街道北面的尾端。离街尾约五百米处,是一座高山,那座山叫天子山。人们很远就可以看见天子山,山顶安放着巨大的四角钢铁架,据说是飞机导航用的座标及其仪器。

简思豪下了汽车后,疾步走向清溪街尾端位置。他家的房屋明明就在那里的,可那里只有一块平地,虽然从前的房屋地基还依稀可辨,但地基以上的建筑却荡然无存,连一块砖头和木板都无踪无影。个中缘由他一概不知,眼前只见一丛丛枯萎杂草堆中冒出的蒲公英,心里不禁黯然神伤。父亲母亲到什么地方去了呢?房子不存在了,父亲母亲也不知道在何方,内心一种难以言状的不解和恐惧油然而生,折磨着他,真像什么虫儿在撕咬他的神经,他感到一阵疼痛。他觉得自己掉下到一个万丈深渊里,黑暗像高山压着他,话也说不出来,气也透不过来,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恐惧能够和他此刻所感觉的恐惧相比。他觉得他的心像是被一把钝了的锉刀残忍地割开,悲痛从伤口流出,撒落一地忧伤。

十五年前的一个夜晚,简思豪从清溪街拼命逃了出去,之后他一直不敢回家,也不敢跟任何人通信联系,这里发生的一切,他都茫然无知。清溪街虽然是他出生的地方,他依然胆战心惊,毛骨悚然,不敢随便找人询问,更不敢公开自己的身份。

无奈,简思豪转身沿清溪街街道走往罗雁翎家。

清溪街的街道很窄,不通汽车,从头到尾为步行道,步行道两边到处是架着木板支撑的架子,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出售的货物。人实在太多了,真是人山人海呀!熙熙攘攘的人群中随处可以听见人们的欢笑声和优美动听的音乐,好不热闹!街面商店,有的是日常生活用品店、有的是服装店、有的是玩具店……店里摆放着各种各样的商品,琳琅满目。随着时间的流逝,人流在不断的增多,从开始的人影稀疏,一下增到约半公里外。站在楼上往下看,人群密密麻麻,像是无数蚂蚁在动,由于人多,一不小心就会你踩了我一脚,我碰了你一下,要想从这人流中出去,就得会钻。

一路上,简思豪萎靡不振,但不得不从拥挤不堪的人流中钻来钻去。令他奇怪的是,街上居然没有一个人认出他,也没有一个人跟他打招呼,都以为他是个外地来的过路客。他左扭右歪,费了不少力气,撞了不少人的肩膀,也踩了不少人的脚,当然也对不少人陪着笑脸说“对不起”,终于挤到清溪街街头罗雁翎家前面。

罗雁翎家的门紧紧关闭着,门上赫然挂着一把弹子锁。她家门前,聚集了一排紧紧挨着的没有留出一丝缝隙的摊贩,他们都在高声兜售自己架子上的商品。

简思豪心想:从做生意的角度而言,罗雁翎家这样的门面,处于码头位置,地理条件非常优越,为什么她家门面会紧闭上锁?他们家的人都到哪里去了呢?他们一家人如果自己不想做生意,为什么不租给别人做,为什么一定要关门?难道他们家同样有出人意外的变故?

简思豪寻思良久,转而想:罗雁翎家的门紧紧关闭而且上了锁,家里肯定没人,因此没必要去敲门探问。既然清溪街大家都不能够认出我,那么我在清溪街这里,就是个过路客,一个外地的过路客询问路径或者什么事非常正常,别人一般不会引起注意和重视的。不如利用这个便利条件,去她家对面找人问问,探究一下真实原因?

罗雁翎家正对面的门面是开着的,一块用手工写的木板招牌,白底黑字“清溪街饮食店”挂在大门正上面,进去一看,原来是一家专业经营馄饨和面条的小吃店。农村上街来赶集买卖的人,一般在家吃了早饭来的。到了下午一点多,街上大多数交易买卖完毕,赶集的人陆续来到小吃店吃碗馄饨或者面条,然后从清溪街码头坐船回家。现在时间是上午九点左右,小吃店还没到最忙碌时,餐厅中稀稀拉拉没几个客人,服务人员也不见几个。

从清溪街饮食店大门口进去,旁边是个L字型买票结算柜台。柜台中间,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低着头坐在哪儿织毛衣,她身后立着一个售货架,架子上摆满各种各样的香烟和瓶装酒。简思豪走到那个女人旁边,脸上堆起笑容,和颜悦色地,对柜台中间那个女人轻轻地说道:“请问大姐,你这饮食店对面的那户人家为何关了门?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饮食店女人以为顾客来买票了,仍然低着头编织毛衣,没有看简思豪。她面无表情的说道:“饺子五角钱一碗,面条也是五角钱一碗。你想吃什么呀?”

简思豪见饮食店女人答非所问,把自己当成顾客来买小吃的,只好随机应变,刚好自己肚子确实感到有点饿了,早晨来清溪街,为赶班车没顾上吃早餐。他随即从身上掏出一元钱递过去,对饮食店女人说道:“请给我买一碗面条吧。”

饮食店女人这才抬起头,放下手中的编织毛衣,接过简思豪递来的那一元钱,然后从柜台抽屉中拿出五角零钱和一张面条凭证,微笑着放在柜台上。这时,简思豪才看清饮食店女人的脸。她有着清澈明亮的瞳孔,弯弯的柳眉,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白皙无瑕的皮肤透出淡淡红粉,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娇嫩欲滴。她的头发颜色漆黑,带有反光,像乌鸦的翅膀一样,又黑又亮。简思豪在接五角零钱和那张面条凭证时,再一次堆着笑说道:“请问大姐,你知道对面那户人家为什么闭门不开的事吗?”

饮食店女人把头偏歪着,眼角斜瞟着简思豪,刹那间止住了微笑,满腹狐疑地看着简思豪的眼睛,不答反问:“你问这个干嘛?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吗?”

简思豪赶紧摇摇手,平心静气对饮食店女人说道:“我跟他们没什么关系。不过,对面那家的一个姑娘从前和我是同学,我这次到这里来出差,顺便来看看。可是她家里关着门还上了锁,看样子很久没住人了,所以想打听一下情况。”

饮食店女人似乎不相信简思豪的话,锁起眉头认真打量起简思豪。过了一会,她才慢条斯理地回答道:“我不是本地人,来这里只有一年多时间。在这一年多里,对面的门一直是锁着的,我从来没看见开过门。我也感到非常奇怪,后来问了一个当地人得知,对面那家几年前出了一宗全家连环死人案,很嚇人的。据说对面的男主人在文化革命期间害死不少人,后被政府判为死罪枪毙了;他有个二十几岁的花季姑娘,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人不知鬼不觉投河自尽,是从对面自己家房子的窗户中跳进下面黑龙潭的;那个姑娘的妈妈不久也不见踪影,没人知道她是死是活。自此后,对面的门一直锁着。其他事情我不清楚了,你只能去找当地人打探,我无法给你说明白。……”说完后,她又低下头接着编织毛衣。

简思豪十五年魂牵梦萦着罗雁翎。他目瞪口呆地听完饮食店女人那话,肚子的饥饿感顿时消失,面条根本不想吃了。他在既将信将疑又心神不宁之下,神经开始恍惚起来,迅即转身走出清溪街饮食店。他不敢多说话,更不敢乱问话,只得选择默默地离开。

街道上,简思豪好像身不由己似的,他的目光已经呆滞,他的精神开始颓废,他要到哪里去只有天知道。只见他慢慢的走在清溪街外面的石板路上,走入天子山盘山小路上,走向他和罗雁翎从小就一起游玩休憩和躲雨避风的栖霞洞。

一路上,没人注意到他,没人认识简思豪,也没有一个人跟他搭讪。

简思豪嘴中循环往复的在喃喃自语:她难道真的投河自尽了?她难道真的不在人世了? 她为什么一定要投河自尽呢?她为什么不等我回来就一个人独自走了呢?我的父亲母亲去了哪里呢?我的家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简思豪完全不由自主,好像有人在引导着他的脚步走路似的,尽管他神情有点恍惚,眼光根本没看脚下的路,却非常熟悉、平稳安然地走到天子山中间那一段。来到栖霞洞前的草地上时,他身体背向栖霞洞,面对天子山下面的资江河,呆若木鸡般一屁股坐了下来。他的嘴一直在微微颤抖着,究竟说些什么,只有他自己知道。慢慢的、慢慢的他像个醉汉似的,头往后一仰便倒在栖霞洞前的草地上。……

天子山在春天的阳光照耀下,每一种生命都显示出自己特定的形态,而每一种特定的形态都包含着特定的生命信息。无论是高大的,还是弱小的,都要经历着有生也有死的历程,也都有稚气和成熟的时节。无论是引人注目的,还是平淡无奇的,都要沿着那特定的时令轨迹,在自己特定的生存空间里,完成一段生命的壮举。也无论是否有名有分,无论是生在贫瘠的石头缝中,还是长在肥沃的泥土里,所有的在春天萌生的万物,都用自己独特的方式,用尽全部的热情,谱出一曲生命的颂歌。

不知过了多久, 简思豪才从睡梦中醒了过来。他迅疾坐了起来,双手揉揉眼睛,然后看了看西边开始下坠的太阳。过了一会儿,他摇摇头,眼睛眯着,紧紧锁着眉头,脑海中似乎记起了什么。刹那间他站立起来,转身冲进栖霞洞。不多久,他就从洞中拿出了一个包裹。包裹的外表方方正正,外层包装用的是旧报纸,四围和中间是用女人纳鞋底的麻绳捆绑成一个井字形状。包裹的外层包装报纸已经很旧了,四角及周围已是黑黄颜色;而上下两个面,可能是用什么压着,受自然环境影响有限的原因,颜色显得浅些。包裹透出一股浓浓的霉味。

包裹麻绳已经腐朽,不用扯就断了;外层包装报纸也基本丧失了韧性,用手一点就像雪片一样粉碎;但是,包裹的外层用了十层旧报纸反复包装,因此中间还有五层几乎没有什么影响,跟新报纸一样。包装全部打开以后,中间装有四封信,从信封的厚度来看,其中上面的信封要薄些,下面的信封要厚些。第一个信封上写了三行字:上面一行写着“简思豪亲启”,中间一行写的是“罗雁翎寄”,下面一行写着注明“无论何人得此包裹或者信件,请放回原处,非简思豪本人请不要打开中间的信件。否则,阴曹地府一定不放过你。请尊重我,也请自重。”

简思豪至此才彻底从满腹狐疑中醒悟。他朝思暮想的罗雁翎真的不在人世了。他一直拼命为之坚持活下来,刻苦为之读书考大学,孜孜不倦为之追求他们共同美好憧憬的动力,真的已经不存在了。他的牙齿咬得格格响,然后再咬住下嘴唇,鲜血汨汨流个不停,他没感觉到疼。许久许久……他才按捺住自己那汹涌澎湃的情绪……

简思豪满含着眼泪,颤抖着双手,战战兢兢地打开罗雁翎写给他的第一封信。

“思豪哥:我们已经十年没见面了。

十年前,那时我们都只有十五岁,都还是一个充满浪漫理想的翩翩少年,懵然不懂以后的人世间纷繁复杂的社会。

我们在那个不寻常夜晚分开后,我再也没有看见过你,再也没有收到过你的一切信息。我不知道你现在究竟是死是活,不知道你现在究竟是在人间还是在阴曹地府。但是,我深信不疑,无论你在人间还是在阴曹地府,无论到什么时候,你都会看到我写给你的信。

我们以前虽然很年轻,彼此也从未向对方表白过一丝浪漫言语,但在我们的心灵深处,都心照不宣认为我是你的唯一,理所当然你也是我的唯一。

其实,我给你写信时也是怀着遗憾的。就是十年以来,或者说我生前,在人世间不能再见你一面;在人世间我不能跟你双宿双飞,做一对轻歌曼舞的浪漫鸳鸯;不能做日夜陪伴在你身边的妻子,照顾你的生活起居,为你生孩子;没有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然后一起走过幸福的人生之路。

你能否看到我写给你的信,其实也不是很重要。假如你既活在人世间又能够亲自看到我写给你的信,那么你一定不要辜负我的一片真情,虽然我先一步走了,但你一定不能轻生,一定要好好地活下去。这才是我写给你的信的目的。

我们曾经一起读过一本《活着》的书。作者书中这样写道: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故事,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思豪哥你也许会认为,罗雁翎为什么这样自私?遇到过不了的苦难坎坷时,自己一个人随意撒手人寰,不顾别人的感受,却要求别人好好地活下去,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

其实这个问题,思豪哥先不要纠结,我会在后面的信中给你一五一十说明白,因为个中缘由不是几句话能够说清楚的啊!当然,如果非要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我之所以这么做,完全是为了爱和恨,完全是在万不得已、无力回天的情况下,才不得不走的极端之道。等你把我的信全部读完,自然而然理解我不是出于自私,会相信我是为了我们;会相信是为了我们纯洁的爱;会相信我是为了我们从来没有说出口,但确实存在于彼此心照不宣的情。

思豪哥,信写到这里时,其实我的心在疼,一直在剧烈的疼痛着。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写下去了……。我的眼泪一直在流着……。虽然我的心在疼痛,但是它却很平静,因此所写的信中的内容不会是胡诌瞎编。相信我!

写什么好呢?在这生离死别之际,我觉得接下来的信先说点愉快的事,回忆我们曾经拥有的美好时光吧。”

简思豪读到这里,不禁痛哭流涕,他檫干眼泪,打开第二封信。

“思豪哥:

我们生活在这熙熙攘攘的世界里,人们的喜好不尽相同。有人喜欢虚怀若谷的竹子,有人喜欢凌寒怒放的梅花,有人喜欢昂首挺胸的松树,有人喜欢无私奉献的小草,有人喜欢香飘四野的桂花,还有人喜欢亭亭玉人的美人蕉,而我却喜欢仪态端庄的玫瑰花。

我们的家乡资江河边,特别是天子山脚下挨近黑龙潭那一片悬崖上,就好像玫瑰园,长满了玫瑰刺,一年四季开满了野玫瑰花。玫瑰花颜色艳丽,娇艳欲滴,红的似火,紫的如霞,白的像雪……美丽极了!那呈深红色的,就像一团火焰,从总体看,就像奥运会火炬;呈白色的,就像一个雪球;呈紫色的,紫盈盈的格外美丽;还有紫红色的、粉红色的……等等。玫瑰花的花朵重重叠叠,绽放着各种不同的形态。有的害羞待放,像一位害羞的小姑娘;有的刚刚绽放,散发出一阵又一阵淡雅的清香;有的绽放出甜美的笑脸,花朵就像几只玲珑剔透的小花盘,金黄色的花蕊就像是托着一盘诱人的奶黄蛋卷,蛋卷旁有着几滴晶莹剔透的小水珠;那先前热热闹闹开过的玫瑰花呢,鲜红的花瓣凋落了,墨绿色的枝干弯曲,花朵低垂着头,像一位弯腰驼背、垂头丧气的老公公……。玫瑰花的形状像一个大大的“平”字,它的叶子能把太阳光输送进花里面,给花儿带来充足的营养,这样,花儿能健康的成长。它的花杆上有许许多多的刺,很容易扎到人,非常的疼,只有卖花的人经常用报纸把刺包住,它才不会扎伤人。人说“带刺的玫瑰”,这句话十分有道理。玫瑰花的茎又细又长。玫瑰花的叶子,翠色欲流,边缘呈齿开状。风一吹过,玫瑰花的叶子轻轻摇动,仿佛整朵花都在跳舞。玫瑰花是多年生草本植物,它的香味很浓,还可以做香料。玫瑰花,它是爱人们的一种美好象征,大家都很喜欢,九十九朵玫瑰花代表了大家的爱。我喜欢玫瑰花的原因是因为它代表和平、幸福和平安。

我和你的故事就是从采摘几朵野玫瑰花开始的,思豪哥你还记得吗?

当时我刚满十岁,那年正好在清溪街小学读四年级。

那是春天的一个上午,风清气和,艳阳高照,玫瑰花正慢慢展开,还没有太开,但它那洁白的花瓣里透着一丝丝粉红色的胭脂,玫瑰的花芯正在里面,正在伸懒腰,蝴蝶飞来围着花儿跳舞,蜜蜂也在旁边唱歌,瞧!它们多么开心啊!玫瑰花花瓣上沾着晚上的露水还没完全干,那散发出来的香气芬芳扑鼻,使人心旷神怡。

我吃完早饭就到天子山下田野里,给家里喂的猪采摘野菜野草。这是我每天除读书外,必须要完成的家务劳动。接近中午,我的竹篾篮子中,野菜野草已经采集得满满的,再不能装下去了。在回家的路上,我一直沿着资江河边的马路走。当来到临近黑龙潭那一段时,也就是快接近我家后门,估计距离不超过五十米,我感觉我的手腕异常疼。采摘的猪食野菜野草实在太多,我那样的年级实在承受不起那样的重量。于是,我放下竹篾篮子,然后一看自己的手臂,手腕中间被竹篾篮子把手刻划出一道螺纹状烙印,泛出紫色的很深很深的血印,用手轻轻一摸,感觉疼极了,眼泪差点掉出眼眶。

我面向资江河下面的黑龙潭坐下来,心里想,今天的家务劳动任务已经完成,也临近家门了,不如全身放松一下,休息休息再回家吧。

我就地坐在黑龙潭上面最高处的悬崖边。从资江河面到我坐的地方,上下高度大概有四十米左右。我往下面的黑龙潭一看,突然发现悬崖中间,有好多好多颜色艳丽,红得似火的野玫瑰花,美丽极了!我从小就特别喜欢野玫瑰花。在花季时,只要看见又能采摘到它,我都会采集几朵回家。然后用我爸爸喝酒后空起来的瓶子,装上半瓶水,把花插进去,摆到我自己的房间中,放学后时不时用鼻子去闻闻。看到悬崖中间那几朵颜色艳丽,红得似火的野玫瑰花,我真恨不得马上扑上前采摘到手。好几次我想攀着悬崖上的藤蔓下去,但是,当我看着那么高的悬崖,不禁心里畏惧了,也害怕极了。我是个女孩子,掉到水里就是只旱鸭子,百分百没命的。我只能是心痒难耐,目不转睛呆呆地看着哪些美丽的野玫瑰花。

过了一会儿,一个男孩子牵着一头牛,从我的身后经过。看见我一起一伏的状态,莫名其妙地以为我准备投河。这个男孩子就是你,是不是?思豪哥你还记得吗?你当时从后面马上抓住我的衣服,大声问我:“小妹妹,你要干什么呀?”

刹那间我反过头,眼睛一瞪,说道:“我没干什么呀!我坐在这关你什么事?!真是“狗抓耗子,多管闲事”。”

你看我发火了,也可能觉得产生误会了,不好意思悻悻地对我说道:“下面悬崖很高,非常危险,我怕你一不小心掉下去呢。”

继而,我也觉得对你一片好意无辜发火,确实不应该,喉咙里轻轻嘀咕道:“我喜欢下面那几朵野玫瑰花,很想去采摘,可我心里害怕极了,怕掉进黑龙潭,所以不敢下去摘,你能帮我去采几朵上来吗?”

你看着我扭过来的眼睛,微笑起来:“你真喜欢那几朵花?”

我当时肯定有点脸红,觉得脸在发烧。我不断点头说道:“嗯,我非常喜欢下面那些野玫瑰花。你看,下面那几朵,多么的漂亮呀!如果把它摘下来插到家里,肯定整个家满是清香的。你能帮我去采几朵上来吗?”

你二话没说,就把牛牵到一颗树下,将连着牛鼻子的绳子捆住树杆。然后就开始攀着悬崖边缝隙,紧紧扯住悬崖上的灌木或者藤蔓,慢慢地往下蹬去。

你知道吗?我看着你一步一步往下蹬时,其实我的心不知道为什么跳动个不停,越跳越快,越跳越快,好像节奏越来越快的鼓点,时而大声,时而节奏不一,既紧张又激动,像“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在“咚咚”直跳。同时我也在莫名其妙的想着,十分担忧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不知道过了多久,你终于攀近我希望得到的那几朵玫瑰花旁边。只见你双脚悬空,一只手扯住悬崖上的藤蔓,用另一只手准备去采摘花朵。

突然,你牵扯的那一把藤蔓全部断了,你好像一块沉重的石头一样,在悬崖边翻滚了几圈,刹那间只见一个影子向前一冲,骨碌碌就像鱼入水一样刺入黑龙潭,顷刻间资江河面溅起了一个好几尺高的大水花。转眼,你从黑龙潭消失得无影无踪,连一个水泡泡都没再翻出来。我吓懵了,全身直冒冷汗,手和唇都颤抖起来,过了很久我才意识到,你掉进资江河黑龙潭,生死莫明要出人命案了。于是,我拼命在马路上跳起来大喊:“快来人啦!快来人啦!有人掉河里去了!救命呀……救命呀……”

无论我怎么吼叫,居然没有一个人回应。当天中午,没有看见一个人从黑龙潭悬崖上面的马路经过,加之我的声音被吓坏了的情绪困扰,喊出的可能都是些语无伦次、叽里咕噜、含混不清的话,自然没人理会。于是,我怀着忐忑不安的恐怖心态,赶紧从前面约二百米的一个地方慢慢攀爬下去。我知道那里可以到达资江河边,那个地方不是很陡,比较平坦,以前经常在那边采摘野菜野草时发现的。当我慢慢爬下去到河边时,发现你居然赤身裸体坐在河边,我那颗紧绷紧绷的心才逐步弛缓下来。你掉进黑龙潭那一刻,我压根儿没去想,资江河边的男孩子,从小就在河岸上打水漂,一般从小就跟大人一起,在河里游来游去的。因此,我的担心其实是完全多余的,掉进河里近岸的人,只要不严重摔伤,一般会游上岸。

我赶紧转过身,捂住眼睛,对你说道:“刚才差点吓死我了!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你发现我来了,看见我捂住眼睛,意识到自己在女孩子面前居然赤身裸体。你马上拧干湿漉漉的裤子,顷刻穿上,然后拿着采摘的二朵野玫瑰花,送到我的跟前。

我把手指头展开一丝缝隙,看见眼前二朵鲜艳的野玫瑰花,然后转过身来。我的脸当时肯定是绯红的,我带点埋怨的声调说道:“你怎么那样喜欢逞能?难道不怕死吗?我又不是勉强你。你受伤了吗?让我看看你。…..”我环顾了你全身一周,发现你掉进黑龙潭居然全身上下毫发未损。

过了一会儿,我看见你那只拿着野玫瑰花的手在汨汨流血,我赶紧抓起你流血的手,说道:“把花给我,让我看看你的手。”

你把花递到我的手上。我一只手接过你采摘的那二朵野玫瑰花,一只手扳开你的手掌。我仔细一看,原来是被野玫瑰花花杆上的刺扎进手掌出血的。可能扎得很深,扎了很多洞,血仍然在不停地汨汨流出来。我曾无数次亲身体验过,被野玫瑰花扎伤后手指头是很疼的,何况是手掌被扎了很多洞肯定疼得更厉害。我赶紧用嘴吸你手上的伤口,然后把嘴里吸入的血吐掉再吸,这样可以减轻点疼痛。我以前自己采摘野玫瑰花,不小心手指头被玫瑰花刺扎出血,也是用嘴在出血处吸一吸,过后觉得疼痛可以减轻些。等了一会儿,你就把手掌缩回,对我说道:“没关系,这么点伤不疼的,不算什么!”

你其他地方没有受伤,我觉得兴奋起来,但仍然觉得非常内疚,说道:“如果你淹死了,或者不能动了,我的良心会永远不安的。”

我把那二朵鲜艳的野玫瑰花,放在鼻孔下闻了闻,觉得那股清香,特别沁人心脾。我斜着眼睛瞟望着你,说道:“谢谢你!谢谢你冒着生命危险采摘的花!”

你没有说话,只是微笑地看着我。我感到你的眼光有一股深邃的力量,把我镇住了。我不好意思直面看你,假装看前方资江河面那飘然掠过的白鹭,然后低着头问你:“你是哪里的?你家住哪里?”

“我家就住在清溪街,住在街尾那一栋。”

“哦。我的家也在清溪街,但我住在街头的码头边。我姓罗,你姓什么?”

“我姓简,叫简思豪。”

“我叫罗雁翎。你读书了吗?”

“我在清溪街小学读书,今年是四年级。你呢?”

“哈哈,我跟你一样。也在清溪街小学读,今年也是四年级,我今年十岁,你应该也是十岁吧?”

“嗯。”

我们就这样认识了。这是我终生难忘的!思豪哥你还记得吗? ”

简思豪读到这里,眼睛不由得望向天子山下面的资江河。虽然那是二十年前的事,经罗雁翎信中一提起,简思豪仍然记忆犹新。小时候,罗雁翎的头发黑黑的,圆圆的笑脸上长着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她的一对眸子一闪一闪的犹如两颗黑珍珠,像一个洋娃娃似的。小鼻子的下面是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特别是那两条柳叶眉又细又长;白皙的皮肤衬着那精致的五官,宛如一位婀娜多姿的小精灵。罗雁翎很淘气,但又很可爱;真是可爱的不得了!

简思豪接着翻开一页,继续读罗雁翎的信。

“思豪哥,你知道我人生中感到最快乐的时光是在哪一段吗?我从出生至我今天写信给你的二十五年里,我觉得度过最幸福、最快乐的时光,也就是从读小学四年级认识开始,到读初中二年级的那五年时段。那时,我们几乎天天在一起,无忧无虑,感觉到真是海阔天空呀!

每天早晨,我们迎着朝阳,分别从自己的家庭出发,沿着各自家庭后面的小路,你牵着生产队分给你看的那头水牛,我提着家里扯猪食的竹蔑蓝子,在天子山那条弯弯曲曲的茅草路汇合。我们手牵着手,踏着轻快的脚步,一步一步往栖霞洞前的草坪走去。一路上,远处的树枝摇晃着,发出“沙沙”的响声,小草那嫩绿的叶子上还带着几颗小小的珍珠。山中间的水塘,小乌龟也伸出小脑袋,趴在水塘岸边上,开始了“闭目养神”,那样子,就像一个小活神仙,来接受第一缕阳光的洗礼。让人以为即将枯死的养秀秀,也奇迹般的抬起了头……那时的早晨是充满一片生机的。

来到栖霞洞前的草坪后,我们先分别做自己的事。你牵着牛,在草坪的周围转,草坪边沿的青草长得高一些,长得特别嫩绿,牛非常喜欢吃,也容易吃得饱;可能你也是为了照顾我,把牛牵在外围,不让牛打搅我扯猪食用的野菜野草,那样我就可以专心致志做我的事。我始终在草坪中间那一块,中间的野菜野草也长得比较茂盛,非常适合做猪的食料。我妈妈跟我说了很多次,说我在天子山上扯的猪食用的野菜野草,猪特别喜欢吃。我跟你一起在天子山的事,却从来没告诉她。

突然,我看见草坪中一蓬茅草里,钻出一条碧绿色的石龙子,我大惊失色,赶紧边跑边叫:“思豪哥,快来……快来呀,蛇……蛇……蛇来咬我啦!……”

你马上放下牵牛的绳子,疾步跑到我身边。我立即抱住你的腰,全身战战兢兢地发抖,

用手指着草坪中那一蓬茅草说道:“那中间有……有……有一条蛇,我害怕,我……吓……吓死了。”

你拍拍我的后背,然后微笑着说道:“别怕,别怕,有我在,你不用怕!让我来看看究竟是什么。”

我仍然心有余悸,松开手,躲在你的身后。你从旁边拾起一根干枯的树枝,然后不慌不忙地,走到草坪中的那蓬茅草旁边,用那根干枯树枝,抽打着那蓬茅草。不一会儿,那蓬茅草中闪电般钻出一条碧绿色的石龙子,它慌乱地往我站立的方向爬来,我厉声尖叫:“思豪哥,它……它,蛇……蛇……蛇来咬我啦!……”然后没命地跑。

你眼明手快,一棍子就把那石龙子的尾巴打断,石龙子负疼返回往另外一个方向跑去,刹那间就无影无踪。然后你走到我面前,双手扶着我的肩膀,说道“那不是蛇!是石龙子,也称中国石龙子,是昼行性地栖型卵生蜥蜴,生活于低海拔的山区,平原耕作区及平地草丛。活动在树林下和公路旁的落叶杂草丛中及乱石堆间。以各种昆虫为食,亦吃小蛙、蝌蚪、仔蜥等脊椎动物,偶尔也会摄取植物茎叶。”

我的心脏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跳动个不停。我真的害怕极了,我使劲抱住你,把脸附在你的肩膀上。我们的胸脯紧紧地贴在一起,你肯定也感受到我既紧张又激动的心;同时我感受你的心也在扑通扑通的跳着,我们像“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都在“咚咚”直跳。许久许久,你把我的手轻轻拉开,轻声曼气对我说:“现在没事了,石龙子被我打断了尾巴,不会再来了!放心去扯野菜野草吧。我看的那头牛也要去牵一下,不然会吃生产队的麦苗了。”

我松开手,然后提起竹蔑蓝子,继续采摘野菜野草,但总不敢离你太远,不敢离开你的视线,一下没看见你,我就感到害怕……

思豪哥,你还记得我们读初中一年级时,我们第一次在栖霞洞躲雨的事吗?

那天下午,天子山本来是阳光普照,刹那间天上乌云密布,然后马上雷电交加,接着就淅淅沥沥下起雨来,不久即变成了瓢泼大雨。除了栖霞洞,我们来不及去其他地方躲雨。慌忙中,竹蔑蓝子我也丢掉不要了,你把牛牵到栖霞洞口,将牵牛绳子绑在洞口的石头上。然后,我们急忙躲进栖霞洞。

栖霞洞的洞口长满绿青苔、野篙和茅草,五尺多高的洞顶上,一大片绿茵茵的青藤直垂下来,遮着洞口。洞口有块大石头像火炬,上尖下窄,当中圆,火焰的尖端,好像被风吹歪了。扒开洞口的草叶仔细瞧,洞中五米处还有个弯儿,深不见底。我们一起走进去,我紧紧抓住你的手,心里非常害怕,不敢跟你并排走,总斜起身体让你走前面,我跟在后面。刚走一会儿,两边崖壁越来越窄,里面黑乎乎的,崖壁湿漉漉的,挺恐怖的。我不敢再进去了,紧紧抓住你的手往后拖,轻轻在你耳边说:“思豪哥,别再进去了,我真的害怕,心里害怕极了!”

我的话还未落音,突然我们的头顶上闪绕着几团黑色的影子。在黑暗中,我惊恐万分,立即闭着眼睛,使命抱住你的身体,尖厉地叫道:“有鬼!……有鬼……鬼来啦!”我感觉心凉透了。

你是那么的冷静,从你的心脏跳动我感觉到。你没有害怕,用两只手掌捂住我的双耳,然后温柔地抱着我的头,轻柔地在我耳旁说:“别怕,别怕!世界上没有鬼!刚才是几只被我们惊吓了的蝙蝠在飞,不是鬼!放心吧。既然你害怕,那我们就到洞口找个地方坐坐吧。”

于是,我们一起往洞口后退。在后退过程中,我走在前面,让你走在后面,但我仍然不敢放松牵住你的手。

洞口外面,那雨稀里哗啦下得非常大,雨雾迷蒙,根本看不清下面清溪街的建筑。栖霞洞洞口也是暗压压的。

刹那间,“轰隆”一声闷雷惊天动地,栖霞洞仿佛震得要坍塌了。天边突然闪耀出一条白色的龙,紧接着一道极光闪入洞中,照亮我和你苍白的脸盘。我立即闭住眼睛,死死地抱住你,绝望得没有丝毫杂念了。心想,今天在这个地方,必定会和你一起死去。

这时候,我感觉你也有点害怕了,我从你的心跳感受到,你的心一样在扑通扑通急速跳动。但你终究是男孩子,困扰面前比女孩子情绪稳定得多,外表和言语丝毫没有流露出害怕情绪来。慢慢的,慢慢的,我感受到你也在抱紧我,而且感受到是那么地有力,那么的使我温暖和贴体。

良久,良久……。天空上原来浓厚的乌云,终于开始慢慢散去。雨依然还下得很大,只不过没有嚇人的惊雷和闪电了。这时我感觉自己手臂有些酸麻,我看了你一眼,觉得我们这样紧紧抱住,实在有点害羞,在你耳边轻轻说道:“我想坐一会儿,我的手臂酸麻了。”

你赶紧松开手,走到洞口边看了一眼牛是不是还在,接着环顾了一下天空。然后从洞口边扯了一堆干枯的茅草,放在一个比较平坦的石头上,回头对我说:“我们坐一会儿吧,看来雨一下子停不了。还需要等等。”我们一起坐在干枯的茅草上,茅草软绵绵挺舒服。人一旦松弛下来,身体的条件反射就敏感起来,潮湿的洞内空气使我不禁打了一个寒战。你感觉我身体在发冷战,马上脱下自己身上的白衬衣,披到我的身上。

我看你只穿一件白背心,不想要。你说:“你放心穿上,我是男孩子,身体抵抗得住。”

披了你的衣服后,我感觉舒服多了。我们并排紧挨着坐,我从侧面把双手搭在你的肩膀上,不久,我就舒舒服服睡着了,进入了甜美的梦乡。……现在回忆起来,真希望那样的时光成为地久天长!

思豪哥,你知道我最快乐是什么时候吗?那就是我们读初中二年级时。

那时,我们虽然不在一个班,但共同秘密受教于学校一位老师。老师每天陪我们在天子山上、在资江河畔、在栖霞洞中一起读书学习。真是快乐极了!

那个老师的名字你还记得吗?她是我读初中二年级时的班主任,是我终身难忘的老师。她叫李自然,一个学识渊博、和谐可亲、年轻漂亮的女人。李老师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学的专业是中文系。说起来真令人沮丧,李老师大学毕业后,第一次工作分配是在长沙市教高中语文,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最后七转八转下放到我们清溪中学来了。

乍一看,李老师个子挺高的,身材很好,不胖也不瘦,是块跳舞的料。细看,她留着齐耳短发,头上总是一左一右地夹着两只发夹,把头发紧紧地拢在耳朵后面,显出一张光滑白净的脸庞。在我的记忆里,她的眼睛不大,细细长长的,但是很有神采,一笑就变成了两条缝。鼻子微微上翘,给人一种俏皮的感觉,显得十分可爱。她平时最喜欢穿的是一条蓝底白花的连衣裙,裙摆又宽又大。她一跑动起来,裙子就像一只花蝴蝶一样飞起来了。

李老师在我们班教学,可谓是个全才。她除了主教我们的语文课外,其他数学(细分为代数、几何)、外语(英语)、物理、化学、地理、历史、等主课老师有事不在时,她都兼起来代课教学。每当下课的时候,她把书本往胳肢窝下一夹,手指头拈着用剩下的半截粉笔,低着头,像找来时的脚印似的,慢慢地一步步走回自己的办公室兼卧室。但是,在课堂上,她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她讲起课来滔滔不绝,朗读起课文来声音异常清亮,有时还会激动得脸上放出红光,一步跨到讲台前,挥舞着手臂……同学们的注意力都被她吸引住了,瞪大眼睛看着她。

我们读初中二年级那一年,我们清溪中学一样在搞“停课闹革命”,李老师大部分时间无事可做。她是长沙人,三十五岁,一直没有结婚,她远离亲朋好友,来到我们这穷乡僻壤,孤独地每天呆在学校办公室兼宿舍一个人读书。我是居民户口,不需要参加农业生产队劳动,平常除了跟你一道上天子山扯猪食料,在家里其实无事可干。我特别喜欢李老师,有事没事喜欢往她哪儿跑,慢慢地她也喜欢上我了。她可能是为了想消遣掉自己孤独的时间吧,于是提出要单独给我补课。我理所当然感到非常高兴,但我同时向李老师提出了一个请求,就是得把你也带上一起学习。老师想了想,最后同意我和你一起,由她单独进行补课,地点放到天子山栖霞洞。

此后的一年里,李老师除给我们语文补习外,还对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历史等,按当时的课本全面进行补习,使我们因“停课闹革命”耽误的时间和学习课程,没有荒废得以完成。老师特别爱好古典诗词,经常给我们加学内容。有一次在资江河边,我们和老师坐在一块,她对我们学习古典诗词的效果进行测试,要求我们各自选做一首七言绝句,或者选做一首五言绝句诗,以描写天子山、资江河或者花草为主题内容。那一次我选做的是一首七言绝句,你选做的为五言绝句。我们拿着笔和纸,分别在自己的作业本上,认真写作自己选做的诗词。我写作的七言绝句是:

七绝.天子山资江水情韵

青山碧水蕴深情,水聚山连草木生。畔水依山真圣地,游山玩水共携行。

你写作的五言绝句是:

五绝.竹梅菊兰颂

别笑我心空,同乘南北风。餐甘席消暑,四季碧山穹。

为了百花开,孤迎白雪皑。虽经寒苦难,仍笑草枯台。

不与百花来,寒秋独自开。枝头抱香死,绝不坠风呆。

风吹漫野香,花艳叶蓝长。擷取为头饰,无人独自芳。

老师看后,觉得非常满意。她对自己教出的学生,有这样的成绩,可能感到骄傲,当时兴奋地顺口呤了一首七言绝句:

资江指北水沙灵,一路蜿蜒入洞庭。惟楚有才雄杰地,连山通海五洲铭。

这些诗词,我后来放在家里,一直审慎地保存起来。今天我把这些诗词重新写到信中,一是表达我感恩李老师的谆谆教诲;二是共同回忆那最美好、最快乐的幸福时光。

可惜的是,这种无比美好的快乐时光,不能天长地久。……

我们十五岁那年一起进入初中三年级毕业期。春节过后,我们的快乐戛然而止。我和你经常在一起的事,终于被我家那个所谓父亲罗金奇(名义上的父亲,实际上不是我父亲,是个流氓、无赖、色狼。容后叙述。)发现。罗金奇气急败坏,当着我妈妈的面,恶狠狠地指着我说:“简思豪的家庭成份是地主,是吃农村粮的;我罗金奇家是贫农成份,而且全家吃国家粮;绝对不允许你跟简思豪那种人往来。以后再发现你跟简思豪来往,我罗金奇一定会打死那个狗日的!然后再把你这个贱货也丢进黑龙潭去喂鱼!你自己看着办!我一定说到做到……”

我妈妈只是在一旁嘤嘤地哭泣,我根本就不敢回话。我知道,罗金奇真是个说得出做得出的人。我心里害怕极了,不是害怕自己被丢进黑龙潭喂鱼,而是害怕你被罗金奇那个混蛋无辜打死。在那个年代,打死地主成份家一个什么人,没人会出面,也没人敢管的。所以,我根本不敢出来找你,也确实没有机会出门,也不敢跟你一起上天子山,偶尔在学校或者街上遇见你,也只能装做没看见。

天可怜见。接近毕业前的一天,我在学校的操坪上遇见了你。我递给你一张纸条,具体内容我记不清了,大概意思是,要你先去天子山栖霞洞,找一个只有我们两人知道,既不容易被别人发现,又不会被洞内的潮湿空气浸湿影响的秘密之地。然后,我们分别到栖霞洞中,定期放置自己写的信,择机取回要看的对方的信,再放上自己写的信。这是我当时想出的最有效的办法,也只能这样偷偷地通过写书信来传递彼此想说的话。这事,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我们偷偷地传递书信这事,一直持续到我们十年前分别。

思豪哥,王维有一句诗“狂夫富贵在青春”,说明青春何其珍贵。从生理学角度上说,“青春期”原来是每个人生理发育上的必经阶段,是一个纯自然现象。在这个阶段,每个人除了身体上种种生理变化、在心理上的主要标志好像是开始对异性产生爱慕、爱情或性欲望。 记得小学、初中时,我们就觉得特别喜欢对方。总觉得很特别的,把彼此列为朋友吧,又不能被单纯的划归为朋友,因为彼此倾注的关爱超出了一般朋友的界限和理念,可我们又不曾有过将之升华为爱人的那种具体行为,我们之间或者淡如水,或者拼命维护对方…… 也许这就是我们青春期的萌动吧。这种情感,也许是介于友情与爱情之间,也许它凌驾于友情与爱情之上。我们曾经轻拍过背,彼此牵过手,彼此拥抱入怀安抚过,也许这就是青春期的我们将对方的容颜刻在了心房上……如烟的岁月只留下青春萌动的回忆! 那声声温柔的呼唤,那心有灵犀的默契,那心灵共舞的相知,那诗歌互递的纸条,随着岁月的飘零,早已不复存在了。只留下空空的回忆!曾经的美好,成了今日伤心落泪的往事。每一个人都有过去,有美好的记忆,不愿那场梦破灭,不能回首,却忍不住一次次回首......生活是一望无际的大海,人便是大海上的一叶小舟。 大海没有风平浪静的时候,所以,人也总是有欢乐也有忧愁。 ”

“思豪哥:

第三封信,我想从宋代伟大诗人苏轼的那首脍炙人口的《水调歌头》词开头,词曰: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我认为本词通篇咏月,月是词的中心形象,却处处契合人事。在月的阴晴圆缺中,渗进浓厚的哲学意味。我只想从《水调歌头》中断章取义,即:人的遭遇,有悲哀、有欢乐、有离别、也有团聚;月亮呢,也会遇到阴、睛、圆、缺;这种情况,自古以来如此,难得十全十美。我想,我们之间的遭遇,或者说欢乐悲哀,或者说团聚离别,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现象,并不是你我所独有。也可以这么说,我们之间的悲欢离合、爱恨情仇是前几世就决定了的,纯属命运使然。

我常听人说: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这句俗语,我以前不是很理解。我通过对你太爷爷和罗金奇爷爷罗同海百年前结下的积怨的了解,方才明白罗金奇为什么那么恨你们一家人;为什么他要想尽千方百计,非要将你们全家置之死地,然后赶尽杀绝,直至连房屋都要夷为平地方解心头之恨。

以下情况我都是听我妈妈说的:

你们简家和罗家其实前三代就结下了积怨。一百多年前,你们简家和罗家当时都不住在清溪街的,都住在天子山北麓山腰的村庄。你们两家当时的房子是并排的,相隔距离不远。你太爷爷由于会经营家庭,在外做生意红红火火,同时兼顾务农,把务农事情也搞得有条有理。慢慢的,你太爷爷家庭积累日渐殷富,于是不断拓展田园资产,后来又想要扩展房屋建筑。

你们简家和罗家前三代所结下的积怨,主要是为了宅基地。在尚未扩展房屋建筑前,你太爷爷请地仙实地选址和察看地形。地仙在你太爷爷原有的房屋建筑前后左右转来转去,拿着罗盘,四面八方摆摆,故弄玄虚,然后慢条斯理地说道:“根据“天人合一”之原则,按照“藏风聚气”、“山环水抱”、“龙真穴地”旺宅选址之风水三大要素,要找一个深受天地精华之处,非那个方向莫属。”说完后,地仙用手指头往东边方向示意。

你太爷爷往东方一看,那是罗家的地盘方向。你太爷爷有点面露难色,根据自己想要扩展的建筑宽度估计不够,如果非要往东方扩展,势必要找罗家让点地方出来,否则是无法扩展的,甚至连房屋基础都无法打下。你太爷爷觉得是件很麻烦的事,或者觉得根本办不了。于是,你太爷爷小心翼翼地问地仙:“往西方扩展行不行?”

地仙眯起眼睛,摇头摆手,然后一本正经严肃地对你太爷爷说道:“房屋建筑首先讲究的是享天地之精华;其次讲究的是要避免三煞。三煞分别为劫煞、灾煞和岁煞。根据你的生辰八字,按照十二地支中亥卯未合木局,木旺于东方,西方(申酉戌)为其冲,为三煞(申为劫煞,西为灾煞,戌为岁煞)。本地仙认为你家的西方不可扩展修造房屋。”

你太爷爷再问地仙:“有什么办法可以祛除三煞吗?”

地仙有点不耐烦了,他知道你太爷爷是个没读多少书的人,反正看地的酬劳已经到手,不想再继续啰嗦下去。瞪起眼睛说道:“你以为我是什么?我能改变天地、改变方向、改变命运?我是根据“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风水学中的“四灵”学说,必须避开“天斩煞”、避开“抬棺路”。你懂不懂!”

堪舆学、风水学在明清时期就已经达到鼎盛时期,各种堪舆、风水著作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甚至到了泛滥的程度。同样,在旧中国的广大农村,对于阳宅建筑、坟山墓穴的风水、堪舆也非常盛行。阳宅建筑、坟山墓穴的风水、堪舆知识,都为一些读书人掌握。你太爷爷连字都不认识几个,何况在堪舆专业方面,那是个纯粹的门外汉,一窍不通的。说句不好听的话,随便来个什么所谓地仙,都可以骗到他。在地仙面前,你太爷爷只能是惟命是听,惟命是从。

于是,你太爷爷为了扩展房屋建筑,开始去找罗同海商量,意思想从罗同海祖继下来的空地上买一块地皮。

人就是这样,当那块地空着时满不在乎,一旦别人需要,提出要来买时,就觉得值钱了。罗同海本就是个心胸狭窄的农民,他见你你太爷爷内外生意兴隆,家里财源广进,早就心怀嫉妒,只不过无可奈何而已。你太爷爷想扩展房屋请地仙选址和察看地形时,罗同海在现场,听地仙说罗同海自己家那块空地方向非常好,以为那是块风水宝地,所以无论你太爷爷怎么说,根本就不愿意卖出去,更不用说让出点地方来。

你太爷爷当时在村庄里算是个有钱人,有钱人往往就胆大。我分析你太爷爷是这么想的:既然地仙说只有那个方向好,就只能选定那个方向,至于罗同海他不同意把地方卖出来,那就直接来硬的,先把房子修好再说,大不了以后多给点钱。

你太爷爷家有五个亲兄弟,人多势众,而且个个在村庄里是响当当的。你太爷爷跟几个兄弟商量后,决定来硬的。为此,两家曾为那块宅基地多次大动干戈。结果,罗同海因势单力薄,被你太爷爷强行占去宅基地三尺。罗同海几次寻仇都以失败告终,最终吐血身亡。罗同海只有一个儿子叫罗翔,是个无业流民,后来不愿跟你太爷爷呆在一个地方,就迁到下面清溪街来了。罗翔牢牢记住这血海深仇,但他同样也只有一个儿子,也没有大的出息,整天在清溪街胡乱混日子。没有办法,罗翔只有把希望寄托在儿子罗金奇这一代。为此,罗金奇念念不忘爷爷传下的百年世仇,只待时机报复。

至于你们简家后来为什么也来到清溪街居住,是什么时候迁来的,没听罗金奇说过,我妈妈也没有告诉过我,我一概不清楚。

此后的事情,我要么是听别人议论时知道的;要么是自己亲眼目睹的。

文化大革命开始,罗金奇逐渐成为清溪街乃至清溪公社的一个大红人。

清溪街由于城镇居民人口少,所以城镇居民管理委托清溪大队负责。建国初期,罗金奇是个农村杀猪的屠夫,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变成了城镇居民户口,再后来又转为清溪公社供销社聘用的临时工杀猪屠夫。

有一天,罗金奇带了几个人到我家里来,还没有进门,罗金奇就高声叫道:“陆燕飞,快烧水,准备杀鸡,家里来客人了!”

我家平常很少有客人来的,平时家里就我和妈妈,罗金奇一般都住在公社供销社。罗金奇爸爸罗翔也在我出生前就死了,他没有兄弟姊妹;我妈妈娘家是哪里的,她娘家是否还有什么兄弟姊妹,我出生后从来没见过。我和妈妈也从来没有和妈妈娘家人来往过。罗金奇说家里来客人,我妈妈不相信,从门内探出个头,想看一下究竟。

门外包括罗金奇一起,齐刷刷站着四个大汉,一个个五大三粗的。他们因为生气,每个人都一脸横肉,每个肉褶子都带着彪悍之气,好人都得给吓得打摆子。

为首的胡子花白汉子阴沉着脸,头顶光秃锃亮,周围头发一蓬乱草似的随风飞舞,背着手没说话。

中间一个胖墩墩汉子抱着胳膊不吭声,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

中间另外一个脸瘦瘦汉子,有点像猴子脸。他长着一双三角眼。他的眉毛又短又粗,眉梢下垂,就像个“八”字,又像两把悬着的小刀。他笑的时候,皮笑肉不笑。一看他这张脸,就知道这个人十分奸险,怀着一肚子鬼胎。

最末一个是罗金奇,穿光袄敞着怀儿,露出一身虬结的腱子肉。

我和妈妈看了一眼这几个人,赶紧往屋内后退,我马上躲在妈妈身后,扯住妈妈的衣服,不敢再看他们,我的心不禁砰砰直跳,甚至连眼皮也跳个不停。

他们几个人进门后,罗金奇赶紧上前,找了一块抹布,自己亲自动手,在四根木板长条凳上抹来抹去。罗金奇平时在家里,历来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家里的卫生从来就不管。不过,罗金奇此前一般不带人到家里来。我妈妈非常爱干净,家里的家具物什,包括长条凳子,天天抹得一尘不染的,而且连地上都打扫得干干净净。罗金奇今天这样殷勤,我觉得是在故意做秀,或者有求于人。

罗金奇抹完凳子,然后用他那肥厚的手,往一根长条凳子故意摆一摆,说道:“主任,你请坐!这条凳子稳当。”

胡子花白汉子,首先坐了下来。然后,胖墩墩汉子和脸瘦瘦汉子分别坐在胡子花白汉子两边。

罗金奇等那三个人坐下来后,立即沉下脸来,回头对我妈妈恶狠狠说道:“陆燕飞,你还楞在这里干什么呀?快去准备烧水、杀鸡、做饭呀!雁翎,赶紧去给各位伯伯叔叔们倒开水,动作麻利点,别磨磨蹭蹭的!”

我们在家里,从来就没什么地位的。家里的事,罗金奇说一,我和妈妈从来就不敢说二。

见罗金奇那样安排后,我妈妈好像躲瘟疫一样,立即转身进入厨房杀鸡做饭去了。我从厨房倒了四杯开水并摆上堂屋餐桌,也慌忙到厨房帮妈妈烧火。外面的四个人,他们在一起交头接耳、嘀嘀咕咕什么,我和妈妈根本没去听,也听不见。

那天,他们四个人在我家里每人喝了一瓶高度白酒,把我妈妈做的饭菜全都吃了,连汤都喝光,没给我和妈妈留下一丁点儿。那天晚上,我和妈妈都是饿着肚子睡觉的。他们四个人醉醺醺的,一直嘀嘀咕咕到半夜才走。

过了几天,罗金奇兴高采烈,一进家门就对我妈妈说道:“陆燕飞,我开始走运了。公社革命委员会已经下文,决定清溪大队的民兵营长由我来当。哈哈哈,我终于等来出头之日了!哈哈哈……哈哈哈……”

一天晚上,我做完李老师为我和你单独布置的家庭作文作业,睡得比较晚,如果不是我妈妈催促了好几次,我还想再看会书才睡的。我上床不久,就听见家里的门在吱呀吱呀的开关声。听见我妈妈说:“你这么晚回来干什么?”

罗金奇肯定又喝了不少酒,可能已经酩酊烂醉了,他口齿不清、胡言乱语说道:“嗨,陆燕飞,你知道吗?我今天……今天……喝得特别……特别痛快!”

我听见是罗金奇在跟我妈妈说话,于是,我假装睡着了,故意发出鼾声。其实,我那假装的鼾声,时高时低,根本不像睡着以后发出的自然鼾声,是小孩子自欺欺人的玩意,完全骗不了我妈妈的,但骗过罗金奇醉鬼这一关还是绰绰有余。

我妈妈说:“你每天都喝得痛痛快快!我不奇怪。”

“我们……我们……我们几个兄弟……每……每人一瓶,都……都喝干了。本来还……还想继续喝点……喝点,可……可是,有一个兄弟说,说想去……一个娘们那……那里去玩……玩一下,哈哈哈……哈哈哈……,于是……于是,我不好扫他的兴,只能……只能回家了。”

“你们那是些什么兄弟!都是些狐朋狗友!都是些伤天害理之徒!”

“狐朋……狗友?伤天……害理?哈哈哈……哈哈哈……现在,现在是我们贫下中农的天下,不是……不是从前……我们贫苦百姓受欺压……受剥削……的时候,现在,我们……我们想干什么……干什么都……都行。”

“难道就没有天理?难道就没有王法?难道国家容许你们这些人,无论你们怎么胡作非为,都没人管?”

“你……你这个……臭娘们,真是头发长见识短,你知道……我们上……上面领导……怎么……怎么说的?只有……只有天下大乱……才能达……达到天下大治。你……懂不懂?我相信你不懂国家……你不懂国家政治。”

“你那个狐朋狗友兄弟,看上了谁家的姑娘了?”

“这个……这个……不能告诉你,我们……我们这些……贫苦农民出生的,从前……从前祖祖辈辈受地主……剥削,受地主压迫,现在……轮到……轮到我们去回报……去享受他们地主的女人的……时候了。哈哈哈……哈哈哈……”

“你们这些狼狈为奸的狐朋狗友,你们恣意妄为,岂知天理昭彰?岂知报应?”

“天理昭彰?……什么……什么意思?酸溜溜的,我不懂,也不管。……你刚才还说什么……什么报复?报复?……”

“你想报复谁?啊,说呀!你到底想报复谁呀!”

“经你这臭娘们一说,还真提醒了我,我还真的想……想报复一下那个混蛋……报复那个地主分子。”

“谁?你说!”

“就是那个……就是那个简帮能。那个坏蛋……那个坏蛋居然……居然想在我这太岁头上动土,想打……打我这个……这个民兵营长,真是活得……活得不耐烦了。”

“无缘无故,简帮能要打你干什么?你是不是又做了什么缺德事?”

“我没做什么呀,就是……就是那天我遇见……遇见他老婆,跟……跟他老婆……说了……说了几句话,抱……抱了他老婆一下……被简帮能这个坏蛋撞见,于是,于是他……他挥起……挥起锄头想打我。俗话说……好汉不吃眼前亏,我……我赶紧走了。现在……现在回想起来,这个事我……我到时候一定……一定不会放过。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你真是个混蛋,真是只恶狗,总改不了吃屎的本性。你一定会遭报应的!”

“不说了,不说了。我今天晚上特别想……想跟你……想跟你……”

“别碰我,混蛋!别碰我,我看见你就觉得恶心。”

“咱们十几年的……老夫老妻了,别记恨我的以前。我现在……是民兵营长,不大不小也是个干部了,应该……应该不辱没你的身份。来……来……来让我亲亲你!”

“你走,你快走,你这只癞皮狗,滚回供销社去!你再不走,我就死在你面前!”

我妈妈房内窸窸窣窣好像是拉扯了几下,听见几声脚步,接着开关门。不久,听见妈妈在床上嘤嘤哭泣,一直到深夜我才睡沉……。

从此,我方才感觉到我妈妈跟罗金奇的夫妻关系肯定很不一般。我不便直接问妈妈,妈妈也是三缄其口,从不跟我透半个字。于是,我开始注意罗金奇的一举一动,因为他不仅说出要报复你爸爸,搞不好会牵涉到你简思豪;而且我怕他欺负我妈妈,主要是怕他杀了我妈妈。只要罗金奇一进家门,我的眼睛总盯住他;特别是晚上,如果发现罗金奇回来了,我要么一直陪伴在妈妈身边,要么就坐在床上仔细听他们一起议论些什么,直到罗金奇离开以后我才睡觉。

就在我来告诉你,提醒你赶紧逃命的那天晚上,罗金奇大概十点钟左右回家了。我本来在床上点着煤油灯看一本小说,根据罗金奇那走路发出的踢踏声音,我就知道是罗金奇回来了。于是,我赶紧吹灭了煤油灯,装着已经上床睡觉了。听见我妈妈的声音在说道:“你怎么又回来干什么?我看见你就烦!”

“不要烦,不要忧,吃完小菜还有肉,你再陪我喝点酒。哈哈哈……”罗金奇今天好像特别开心,居然说了句顺口溜。

“回你的供销社睡觉去,我懒得理你!”

“我今天回来,是想告诉你一件特别令我兴奋的事,不然我还懒得回来呢。”

“什么事值得你那么兴奋?是不是你又到外面鬼混,搞了别人家的女人?或者是在外面抄别人的家,抢劫了别人值钱的宝贝?”

“你怎么老是这么想呀,我已经是民兵营长了,没必要去干哪些偷鸡摸狗的勾当,我要干就光明正大地去干,没人敢管我,我就是清溪大队的天王老子。”

“我清楚你这个无赖的所作所为。你现在掌握了一丁点权力,就认为老子天下第一,在清溪大队胡作非为,甚至草菅人命。你早晚会得到报应的。”

“我不想跟你贫嘴了,究竟我们是十几年的夫妻一场,我不会再伤害你。我今天晚上回来,是想跟你一起分享快乐的。”

“有话就说,有屁就放。别啰嗦,说完就滚蛋!”

“唉,都十几年,我都不能得到你陆燕飞的谅解,不能得到你陆燕飞的心,这到底是为什么呀!我在你心里永远是那么的可憎?好吧,告诉你,我家三代的血海深仇就快要得到偿还了,我爷爷的怨魂就快要得到安息了。”

“你什么意思,你家也有仇恨?你爷爷跟谁有仇恨呀。”

“就是那个地主分子简帮能的爷爷,一百多年前,简帮能爷爷仗着有钱有势、人多势众,强占我家的宅基地,最后逼得我爷爷含恨吐血身亡。爷爷的怨魂几十年来一直缠绕着我,苦于没有机会,我无能为力报仇。现在好了,报仇雪恨的机会来了。”

“什么报仇雪恨的机会来了,你难道想拿着杀猪刀去杀人?”

“呵呵呵……呵呵呵……,我已经今非昔比啦。以前我是个杀猪的屠夫,杀猪时眼睛连眨都不眨,但真正要拿着杀猪刀去杀人,我还真没那个胆量。现在则不同,如果我想杀哪个地主富农分子,根本不用自己亲自去操刀,自有贫下中农兄弟们去干,我只管去享受那种杀人的快感就可以了。”

“你们罗家和简家的宅基地纠纷,都过去一百多年了,况且你们都不住在原来的地方,都住到清溪街了,还念念不忘那个干什么?”

“有仇不报非君子,血债要用血来偿,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贫下中农和地主富农的斗争,这是阶级斗争!你懂不懂!”

“那你要谁来还?”

“根据上级的命令,我们清溪大队也准备严厉打击“黑杀队”成员,决定在八月十四日,号召全大队贫下中农社员参加,召开 “阶级斗争”大会,下午对哪些死不悔改,预谋杀害革命干部和贫下中农积极分子的“黑杀队”成员,进行现场处决。我们大队要处决的有三个,一个是第三小队的李开明,清溪街有二个,即简帮能和简思豪父子。”

“简思豪还是个孩子呀,他有什么罪?难道你们连一个无辜的孩子也不放过?”

“你真是妇人之见!你难道忘记了简思豪那个兔崽子在勾引我们的女儿吗?……地主崽子勾引我们贫下中农的女儿,就是阶级斗争。阶级斗争一抓就灵。”

“他们是小孩子,以前在一起读书学习,很正常!经过你那次狠狠地骂了一顿以后,雁翎再没跟简思豪来往了,你应该知道的。你就为这事不放过简思豪?”

“这就是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你不懂!那些“黑杀队”成员,都是地主富农分子,他们永远也不想放弃从前拥有的财富梦想,时刻准备推翻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朝思暮想消灭我们这些贫下中农。这是他们的本性所决定的!简帮能和简思豪父子,他们都是狼子野心的“黑杀队”成员,特别是简思豪这颗毒苗,如不趁早斩尽杀绝,将来肯定会祸患无穷的。”

“共产党肯定不会允许你们不分青红皂白,就滥杀无辜的。”

“哼!现在就是我们贫下中农的世界,我们要杀的是些罪大恶极的“黑杀队”成员,是上级的命令!哈哈哈……你真幼稚,幼稚得可笑!……哈哈哈……来,来,来……我想今天晚上好好地庆祝一下,想跟你好好地亲热亲热……”

“别做梦,除非你马上把我也杀了,不然就别做梦!滚开!放手……放手!……”

只听见我妈妈房间里一顿噼啪噼啪响声,然后听见房间关门声,一会儿看见外面堂屋里亮了灯。

我慢慢起床,蹑手蹑脚从木板墙缝隙中,看见我妈妈坐在煤油灯下,披着一件白色的确良衬衣,双手在编织斗笠搭子。罗金奇没有继续骚扰她,独自上床睡了,不多久他就发出像猪一般嚎叫的鼾声。

我听见罗金奇说出八月十四日要杀你的话,我简直惊呆了!我的心凉透了!……我在房间里不知所措,真的是坐卧不宁,根本就睡不下去。

我原以为我妈妈出了自己的房间后,会到我房间里来跟我一块睡,到时想问问妈妈,这事究竟应该怎么办。我脑海里那时其实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想尽快把消息告诉你。可是,过了一个多小时,我妈妈根本就没动静,仍然在煤油灯下一心一意编织斗笠搭子。

我实在是忍耐不下去了,于是轻手轻脚地、缓缓拉开我房间的木门栓;慢慢的,慢慢的拉开房门,几乎没有发出一丝声响;然后踮起脚后跟,缓落轻步,扶着木板墙,一步一步走向我家后门。虽然只有几米距离,可我感觉好像走了很久很久,心脏在急速“咚!”“咚!”“咚”跳动……,十分害怕被罗金奇发现。良久,我才来到后门边。我家后门用的是铁插销,每天插拉许多次,平时扯猪食的野菜野草都从后门进来,所以插销非常滑溜,轻轻一扯就拉开,毫无声响,但后门异常沉重,我必须用很大的力气才能拉开。于是,我用一只脚抵在后面,一只脚弓起成马步,然后慢慢往后拉一下门页,再回头看一下后面。估计能够从门页和门框的缝隙之间穿出去时,我没再拉了,先将头伸出去看了一下外面。

外面乍一看,黑乎乎的。我感到非常害怕,立即缩回了头;但我纹丝不动,直挺挺地站在门口。我闭着眼睛,那时我的脑海里实际上是一片空白。许久,我的意识才开始集中起来,才开始想应不应该去找你的问题。我的脑海里,一下想起在天子山上、栖崖洞中、资江河畔那既欢乐又紧张的岁月,一下又回忆起我们和李老师一道读书论诗的时光,一下又寻思到罗金奇一脸横肉上的那双眼睛在恐惧地盯我……我的思绪乱极了。我既恐惧罗金奇的阴谋实现,又非常害怕你逃命时间来不及……天啦!请告诉我,我到底应该怎么办呀!……

我在门口不知道停顿了多久,我一直是在煎熬中度过。估计到了凌晨二点左右,我才下最后的决心,一定得把八月十四日清溪大队计划杀你的消息马上告诉你。然后我先探出头,身体像鱼一样滑出了后门。

出门后,我让眼睛适应了一下夜色环境,等我看清路的影子,然后马上拼命跑向你家。

那天晚上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我不敢从街道走,怕别人发现我。我沿天子山脚下弯弯曲曲的田间小路,一脚高一脚低急赶,不知道多少次滑进田中的稀泥巴里。幸好,当时田野里到处种的是早稻,稻子已经弯头快熟了;加之我是个女孩子,个子本就不高;凌晨二点左右正是人们睡得正酣时,所以我在田野里走来走去,根本没人发现我。

我一路狂奔到你家后门,然后使劲敲你房间的窗户。你爸爸最先听见敲击声,马上在屋里说道:“谁呀,谁在敲窗呀!”

“是我,快开门!我……我是罗雁翎,快……快…..快开门!”

你爸爸马上来到后门把门开了。

我急不可待地说:“快!快!快!要……要……要简思豪赶紧逃命……逃命吧!……不然就……就来不及了……”

你爸爸看我急出满头大汗:“怎么回事呀,简思豪为什么要赶快逃命?你慢点说。”

我缓了一口气,接着说:“我听我爸爸说,清溪大队在八月十四日要开斗争大会,他们说简思豪是“黑杀队”成员。没有时间说清楚了,要简思豪赶紧逃命去吧,赶紧走!永远不要回来!永远不要回来!……”说完后,我一屁股摊坐在地上。

刹那间,你爸爸就把你叫醒,匆匆忙忙要你妈妈拿了点钱给你,立即推着你走。并且反复叮嘱:“儿子,你逃到没有人烟的地方去吧,远远地逃到深山老林里去,永远不要再回清溪街来!记住啊!一定要活下去!”

思豪哥,不知你是否还记得,我们在依依不舍分别时,你什么话都没说,嘴巴紧紧地闭着,眼框虽然满含泪水但却很坚定。你看着我的眼睛,我牵了一下你的手。我本来有千言万语想要跟你说,可无论我怎么努力都说不出话来。后来在你出门时,我在你家门口扶着门框,才对你拼命喊了一句话:“思豪哥,海枯石烂!我会永远等你回来!”

看着你远去的背影,我的眼角湿了,泪水不住地流下来,感觉心快要碎了。……

从此,我们再没有见面。

据说,你走后的八月十四日,恰如罗金奇所言,清溪大队全大队贫下中农社员参加,真的召开了“阶级斗争”大会,你爸爸等几个地主富农成份的人,都被五花大绑在清溪大队范围内游行,然后在群众斗争大会上,你爸爸由于交代不出儿子去向,经过多轮严刑拷打,最后,以处决“黑杀队”成员的名义,投入河中淹死了。

八月十四日的“阶级斗争”大会,现场的具体情况我不清楚,我妈妈不准我出门,罗金奇也没说要我去,故此我没参加。后来,我曾听一位亲眼见证屠杀“黑杀队”成员的中年男子叙述。这位男子是个公社干部,据他说,屠杀是接到了上面的命令,但是现在已经不准任何人向外提起这点,具体的杀人行动则由生产大队党支书和民兵营长牵头,出身于贫下中农家庭的成年男子一律参加。杀人的方式五花八门,有用锄头、棍棒活活打死的,有勒死、闷死的,还有活埋的,也有将被害者的头按到水缸里活活呛死的。杀到后来,这些普通方式已经无法激起杀人者的快感,便有种种翻新的花样,如割乳房,挖舌头,将一家人用铁丝串起来活活丢到河里。最残忍的是将煮饭用的铁锅烧红,罩到被害者头上,受害者往往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就人事不省,等铁锅取下时,头皮与脸部肉已烧成半熟,严重者头脸部肌肉成块状脱落。许多尸体经过严刑拷打后,其面部血肉模糊,惨不忍睹。不少女人死前受到各种凌辱。这位中年男子亲眼见过一个女中学生被凌辱后处死的场面,他说:“将那女学生抓进里屋去的时候人还水灵灵的,两个多小时后拖出去处死时,浑身赤裸,全身血污,半死不活,只剩下一口气了。”我问这位男子为什么不劝阻?他心有余悸地说:“那种场合,人都像疯了一样,谁要劝阻,谁就被当作和地主富农一路人,不杀了才怪。我只能做到自己不动手,有时候能够不去就不去,哪有胆子去劝阻。”

我想让你知道的其他事,将在后面的信中告诉你。”

简思豪读到这里,方知家破人亡是怎么回事,早已经泪如泉涌,悲痛得泣不成声了。……继而回想起自己十五年来的生活历程……

那天,天空黑漆漆的,仿佛刚刚被墨汁染过了一般,偶有的几颗星子似是圆润的明月划过天际时洒落的几点光辉。黎明前的黑暗,外面伸手不见五指,大地上的一切都笼罩在凄清的黑暗中。

简思豪急匆匆出门后,本来心里是异常害怕的,他想缩回头;但他从刚才爸爸妈妈和罗雁翎那急迫的眼神里知道,自己必须走,必须赶紧出去逃命,否则必死无疑。可往哪里逃呢?他茫然不知所措。

慌不择路。简思豪似乎不是脚步服从脑袋,而是脑袋服从脚步在走。简思豪最习惯的路,是天子山那条弯弯曲曲的小道,只见他不假思索直接就往天子山上奔。简思豪不断向前跑着,汗一点一滴从脸颊上落下,打在干涸的、有点苍白的嘴唇上;路上不知道摔了多少跟头,他唯一蔽体的一件白色衬衣,被树枝和荆棘已钩划得破破烂烂了。但简思豪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向前跑,向前跑,他的潜意识不断告诉自己,一定要赶快离开清溪街,一定要赶快离开清溪街这个鬼地方!

当简思豪跑到栖崖洞时,由于速度太快,用力过猛,好像有些体力不支了,渐渐地,渐渐地,他的两条腿有些沉重,想坐下来休息。他的脸色极其苍白,他撇了一眼栖崖洞,改为慢步走着。这时,简思豪仿佛觉得爸爸妈妈和罗雁翎在厉声催促:快走!快走!不然就来不及了!……简思豪猛然鼓足劲头,改为他时跳时跑,往天子山东方下坡方向狂奔,耳边的风声好像传来一群追杀他的人的声音, 意识渐渐模糊,似乎,他要走很远很远呢……

简思豪从天子山东方下了坡就到了资江河岸边,天边已经开始泛出淡淡的亮色,那是他外婆的家。外婆家他来过许多次,路径比较熟。因此,他自然而然知道,从哪条小路可以避开村庄,避开有人群的地方。简思豪不敢去找外婆和舅舅,心里明白自己是在逃命,现在不是串亲戚的时候。他沿着曾经跟表兄表弟一起躲猫猫的,那条布满茅草和茂密灌木的,曲曲折折的小径,弯起腰弓着背,慢慢潜行。过了外婆家那村庄很远,直到自己的眼睛看不见任何房屋时,简思豪又开始飞跑起来,坚持!坚持!……一直跑到他的嘴唇已经干涸得不得了,实在忍不下去时,他才停住脚步,先观察前后左右是不是有人,然后再从茅草蓬中探出一双手,没人时迅速从资江河中用手捧几口水喝,喝完后接着又拼命跑,跑,跑……

就这样,简思豪一直跑到傍晚,体力已经严重透支,脚下开始不听使唤,仿佛是在机械化的运动,呼吸也是越来越沉重,跑步的速度严重下降。他已经气喘如牛了,慢慢变成拖着两条没有知觉的腿在坚持跑着,最后实在跑不动,他完全摊倒在资江河边的双江口渡口码头边的一堆茅草中。

简思豪累极了,摊倒下来不久,他的眼皮就支撑不住,慢慢地,慢慢的他竟然在茅草堆中睡着了。……梦里,他仿佛听见妈妈在呼唤:“孩子!你怎么还在这里玩耍,还不赶快走,追杀你的鬼要来啦!赶快逃命去吧!……”

简思豪睁开眼睛,坐起来,然后揉揉眼框。这时他觉得肚子在咕咕叫,除了在资江河喝了几口水,就是一路狂奔。已经一天没有吃任何东西,他饿极了。

饥不择食。凄清的月光下,万籁俱寂。简思豪左右环顾,发现前面不远处,有一块不大的红薯地 ,俗话说“肚内饥饿起盗心”,他顾不了那么多了,慢慢地往那块红薯地爬去。还好,资江河双江口渡口没有任何人,他匍匐在地上,用手挖土,想从地里挖点红薯充饥。

简思豪无论怎么用力,手指甲都快抠出血,也不能挖进那坚如石头的土地,也无法抠出地中的红薯。简思豪感觉手指头疼极了,眼泪都流出来了。他转思一想,急中生智,于是双手做成瓢状,从资江河里盛水,再浇到一兜红薯根下,反复来回数次,侵润后的红薯土终于松软,用手轻轻一刨,藤下那细细的红薯马上显露出来。于是,他继续采取这个办法,不知道反复多少次,才挖出拇指大小的红薯十余根。然后,他将挖出的红薯,放到资江河水中随便洗了一下,红薯上沾的泥土根本没有洗干净,就迫不及待放进口中嚼着,囫囵吞枣,狼吞虎咽起来。吃到口中的红薯和着泥沙,牙齿缝里塞满泥浆。虽然吃的是生红薯,但塞进肚子以后,简思豪感觉舒服多了。

吃完生红薯,已到凌晨。简思豪在淡淡的月光下,发现资江河上现出一个分叉,上游有两条河。他猛然记起以前地理书上学过的知识,资江河有左右两个源头。左源赧水发源于城步苗族自治县北青山,右源夫夷水发源于广西资源越城岭。他没有多加思索,决定走右源夫夷水,当时资江河水位不高,河面不是很宽,他估计自己完全有把握游泳过去。

简思豪像鱼一样泅入资江河中,一个汨子就到了河的中央,然后他用脚踩水,几乎没有什么水花,半个小时不到,就游到了对岸。对岸是一坐山,他爬到半山腰一看,天已经蒙蒙亮,他分析了一下方向,大致判断沿夫夷河西岸的路线,然后选择往荒无人烟之处跑。

简思豪日夜兼程,连续不断跑了十余天,不知道翻过多少崇山峻岭。一路上,渴了,他就到夫夷河边无人处,用手瓢点水喝;饿了,他就深夜去偷挖点红薯吃,根本不敢停留。偶而遇见人,别人看他的样子是:面黄肌瘦的,几乎骨瘦如柴。穿着一件又脏又破几乎成为烂布条的衬衣,又黑又脏的脸,头发乱糟糟的,额上还挂下几缕黄色丝发,如同一条条黄色的小蛇。一只脚打着赤脚,一只脚虽然托拉着鞋子,但破旧得不成样子,连鞋口也裂开了。他完全成为一个典型的叫花子模样,就是站在父母面前,估计也不会马上认出他就是自己的儿子简思豪。

一天,早晨的太阳很厉害,温度非常高。简思豪估计自己已经跑了好几百公里了,认为清溪街的死神再也找不到他了。于是,他在夫夷河上游的一条溪边坐下。溪边有一条弯弯曲曲的小道,他看见有二个生产队的农民,用肩膀扛着打稻机走来。根据以前他在农村生产队的经验,现在应该是开始收获早稻的季节了。二个五十岁左右的农民,挑着箩筐从他身边走过,听他们说的当地话,简思豪根本就听不懂在说什么。那二个农民从简思豪身边路过时,简思豪赶紧站起来让路,他们随便瞟了一眼简思豪就过去了。此时,简思豪才真正觉得,自己在这个地方,根本不会引起别人注意,开始放下心来,准备不再跑,想好好休息一下,然后再考虑怎么生存下去的问题。

简思豪沿溪边找了一颗大树,是什么树他不认识,树叶非常茂密,把树下面遮得没有一丝阳光。然后,他扯了一些干草,垫在溪边的一块石头上,长舒一口气后坐下来。他把双脚放进溪水,溪水背靠着那颗大树的树干,迷着眼睛想睡觉。……

简思豪坐的地方,是位于广西桂北越城岭下,属于天源北崖岭林场管辖,该场是五十年代初建场的,总面积有十二万余亩,全场有职工近三百人,其中大部分是苗族人。

突然,前面有个女人的声音在高叫:“我的衣服……我的衣服……快来人,帮帮我……”

简思豪刚眯起眼睛,其实还没睡着的。听见女人的声音,他马上睁开眼睛一看,前面差不多五十多米的拐弯处,只见一件深蓝色的衣服顺流而下,由于溪水流速非常湍急,几秒钟就流到简思豪面前。简思豪想都没想,刹那间像支箭一样射进溪中。简思豪进入溪水的速度虽然非常快,但是溪水的流速更快,所以,千钧一发之际,他就差那么一丁点儿距离,没有抓住衣服;相反,倒被湍急的溪水一下冲了十几米远。好在简思豪自幼深谙水性,立即顺势而为,他不慌不忙顺流划水而下,一直冲到前面五百多米的平缓潭水处,他才把那件衣服抓住。……

天气虽然很热,但深山老林流下的溪水却冰寒刺骨。潭水很深,清澈见底。简思豪抓住衣服后,马上感觉到全身冷冰冰的,一会儿手就不怎么听使唤了,他立即改为用脚踩水,然后战战兢兢地爬上岸来。

不多久,从溪水的上游跑来一个将近五十岁的女人。只见她上身穿着窄袖、大领、对襟短衣,下身穿百褶裙。她一脸慈爱沧桑,和蔼可亲,对人十分热情;脸上条条皱文,好像一波三折的往事。根根银发,半遮半掩,若隐若现,年轻时乌黑的头发已有如严冬初雪落地,像秋日的第一道霜。她个子长的不高不矮,圆圆的脸,脸的左下角有颗痣;大眼睛,双眼皮,眉毛不粗不淡,鼻子和嘴巴长得十分协调。她单薄的身子,因为身体不太好,动作迟滞,但是脾气有点急,说话声音有点大。她急匆匆来到简思豪面前,见他手里拿着她的衣服,高声说道:“小伙子,这衣服是我的。”

简思豪一言不发,听那个女人说衣服是她的,就赶紧将手里的衣服递给她。

经过刚才的溪水冲洗,简思豪的头发、面部轮廓及身体的其他部位的污垢,都清洗得干干净净。这时的他,虽然面黄肌瘦,但是面部骨骼轮廓是分明的;虽然穿着一件破烂不堪几乎成为烂布条的衬衣,但是经过溪水冲刷洗涤没那么讨厌了;二只脚虽然打着赤脚,经过溪水冲洗也现出了本色。他的个头少说也在一米六五以上,一件破烂不堪几乎成为烂布条的衬衣,将完美的身材展露无遗,乌黑色的头发漂亮得让人咋舌,长着一双清澈明亮,透着些许孩子气的眼睛、挺直的鼻梁、光滑的皮肤、薄薄的嘴唇呈现可爱的粉红色,精致绝美的五官……

那个女人接过衣服,脸上立即堆出笑容,和蔼可亲地对简思豪说道:“谢谢你,小伙子。”

简思豪只是微笑了一下,仍然一句话也没说,只是摇了摇头,意思是不用谢。

那个女人以为简思豪是个既聋又哑的叫花子,高声笑道:“你是哑巴?”

简思豪听那个女人说他是哑巴,他憋不住说道:“我不是哑巴!”

那个女人一听简思豪的话,知道他不是个哑巴,不禁马上开怀大笑:“哈哈哈……原来不是个哑巴呀!好,好,好!不是哑巴就好!看你的外表就是个帅小伙子,就是衣服太烂了,像个叫花子。告诉我,是怎么回事?”

简思豪什么都不想说,在一个陌生人面前,他也根本不敢说什么。他只是摇摇头。

那个女人见简思豪只是摇头,不肯说话,觉得他肯定有难言之隐。于是,她不想继续逼简思豪说话了,她见简思豪全身衣衫褴褛,面黄肌瘦,估计是个要饭的叫花子。她觉得简思豪肯定很久没有吃东西了,又帮自己把衣服捞了上来,女人的慈爱之心油然而生,然后对简思豪说道:“你既然不想说话,我也不逼你。看你的样子已经很久没吃饭了,走,到我家去,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我家里有现成的饭菜。”她上前拉住简思豪的手就走。

简思豪扭了几下,本来是不想去的。那个女人虽然身子单薄,似乎连风都吹得倒一样,但手劲力气蛮大的,简思豪想甩都甩不掉,他只得乖乖的跟着走。

那个女人把简思豪带回家里,立即从一个大锅中端出一大碗米饭,一盘腊猪肉,一碟胡萝卜,然后对简思豪亲切地说道:“孩子,你肯定很久没吃东西,肯定是饿了。你吃吧,我家里没别人,就我一个人,放心吃吧。你吃饱了,我们再说话,好不好?”

简思豪看着那个女人和颜悦色的面孔,虽然不是很信任,但对食物的诱惑确实抵抗不了,他实在是饿极了。于是,简思豪不管三七二十一,心想吃了再说,他端起米饭就狼吞虎咽起来,不一会儿,他就被噎着了。那个女人立即端了一碗水给简思豪,他喝了水,接着又如风卷残云一样吃起来,不多久就把端出来的饭菜全部吃光。

那个女人一直在旁边兴高采烈地,欣赏着简思豪那饥不择食的样子。等简思豪吃完后,那个女人开口说道:“孩子,吃饱了吗?如果没吃饱,我再去给你做。”

简思豪不好意思再不说话,只得硬着头皮道:“我吃饱了。谢谢!”

那个女人见简思豪开始愿意说话了,感到很高兴:“孩子,我姓高,名敏,你叫我高敏阿姨吧!你可以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吗?”

“我不会告诉你。”

“你是从哪里来?准备要到哪里去呢?”

“我不想说。”

“那你以后准备怎么办?继续当乞丐流浪?”

“不知道。”简思豪说到这里,不禁满眼泪水,但始终没有哭出声来。

“你家里还有什么人吗?你为什么要在外面流浪当乞丐的呢?”

听了这句话,不禁刺入了简思豪的伤痛神经,也触及到他半个月来所受的苦楚之源。终于,他完全抑制不住自己了,他泪如泉涌,他的怨愤如火山一样喷出,不禁哇哇大哭起来。……简思豪伤心痛哭了很久,很久……但始终不愿意透露家里还有什么人、为什么要在外面流浪的原因。

高敏见简思豪不愿意说话,只管一味嚎啕大哭,知道他的难言之隐肯定不会说出来。转而一想,便试探着问简思豪:“你有地方住吗?”

简思豪摇摇头。

高敏接着问:“那你暂时住在我这里可以吗?”

简思豪想了一下,觉得自己反正也没地方去,随便哪里都可以,于是他点了点头。

就这样,简思豪在高敏这里最终停止了逃命之途。……

过了大概半个月,高敏家来了一位四十岁左右的男人。简思豪正在高敏家房子旁边的一块菜地上挖土,高敏对简思豪高声叫道:“孩子,你过来一下,来见见陶叔叔。”

简思豪放下锄头,拍了拍身上新买的白背心上的土,然后搓搓手,慢慢走到高敏身旁。高敏指着四十岁左右的男人说道:“他是我丈夫的亲弟弟,叫陶明开,你就叫陶叔叔吧,他是我们林场五工区的秘书,跟我们住在一个工区,今天想来征求一下你的意见。”

在这段时间里,高敏给简思豪全面换上了整套苗族服饰,他上装是蓝色对襟上衣,下装为蓝色裤脚宽盈尺许的大脚长裤,内穿白背心,脚穿黄色解放鞋。简思豪向陶明开鞠了一躬,然后低着头肃然站在高敏身边。陶明开看着简思豪心里觉得十分满意,于是他微笑道:“小伙子,我来征求你的意见,你愿不愿意留在我们林场?”

简思豪在高敏家住了差不多半个月,觉得高敏把自己当作亲生儿子一样,感觉就跟在自己家一样无微不至得到母亲的照顾。现在不用说他没有地方去,就是想要他离开高敏,也会恋恋不舍的。听见陶明开这样说,他连忙点头:“我愿意,愿意永远陪着高阿姨。”

高敏立即爽朗大笑,高声叫道:“好,好,好!我们看来真有缘分,我的福气来啦!哈哈哈……哈哈哈……”

陶明开嫂嫂一生没有生育,自从哥哥不幸死后,嫂嫂年纪慢慢老了,以后的生活照顾问题,一直是陶明开的一块心病。他见简思豪不假思索就明确了态度,同意陪伴高敏一起生活,觉得十分开心。陶明开接着说道:“既然你同意留在我们林场,愿意永远陪着高阿姨,那一切就好说话了!这样吧,你先改个名字,我觉得你还是跟高阿姨姓高吧,名字呢,我给你取,就叫高鸣笛,好不好?”

简思豪立即点头同意。于是,简思豪的姓名从此更改为高鸣笛。

高敏立即接嘴,开怀大笑道:“哈哈哈……哈哈哈……我高家后继有人啦!……”

陶明开然后一本正经对高鸣笛说道:“从此,你就是高鸣笛,你就没有其他姓名了,你就是我们苗族人,你就是高敏过继来的亲侄儿。其他事情,全部由我去办理,嫂嫂放心,我一定保证办好。”

一年过后,高鸣笛十六岁,陶明开想办法把高鸣笛安排在林场的木材加工厂当工人,林场的木材加工厂就在陶明开家的隔壁。高鸣笛每天下班以后,有事无事都来陶明开家,经常帮陶明开种菜、挖土,帮助做家务活。高鸣笛头脑灵活,做事利索能干,加之能吃苦耐劳,深得陶明开全家人喜欢。特别是陶明开家的二个宝贝,一个是正开始读高中的十五岁儿子陶勇, 一个是正在读小学四年级的十一岁女儿陶丽,他们二兄妹和高鸣笛非常投缘。高鸣笛除上班时间外,几乎每天都陪陶勇和陶丽一起读书学习。

陶勇虽然年纪小一岁,却是个乐于助人的小伙子,当然论智力比起高鸣笛还是稍逊一筹,陶勇读的课本是高中内容,高鸣笛虽然没有上过高中,但高鸣笛理解能力所长对陶勇的学习还是帮助很大的。于是,他们就像亲兄弟一样,放学时间,几乎天天都在一起学习讨论高中课程内容。高鸣笛伴随陶勇三年的高中学习期间,把高中课程学习的内容,主要课程通学了一遍。高鸣笛由于上班没时间,放弃学习英语课程。他采取了一个最笨也最有效的办法,他把陶勇的高中教材,除英语课程外全部用手工抄写了一遍,中间不明白的地方,他坚持每天和陶勇一起讨论,直至完全弄懂为止。所以,在陶勇的高中三年期间,高鸣笛也基本上自学完高中课程,为几年后参加大学考试奠定了良好基础。

最令高鸣笛烦心的,就是高鸣笛躲都躲不开的那个小姑娘陶丽。陶丽小小年纪,既活泼可爱,又聪明伶俐,而且喜欢缠人,特别喜欢缠高鸣笛,一下要高鸣笛陪她玩游戏,一下要高鸣笛给她讲故事,反正是缠着高鸣笛不放。只要放学回家,陶丽就挖空心思找高鸣笛,有时候搞得高鸣笛真是哭笑不得。

陶丽,好像是个温柔与善良的化身,美丽与阳光的守护神。她笑起来,像是一朵面对太阳的太阳花,阳光灿烂。又像是清水出芙蓉般洁白无暇,不带有丝毫瑕疵。她长长的卷发,像海草一样轻盈,就如瀑布一般美丽。她,犹如灵动仙子一般,美丽如花,美丽如画。

这个活泼可爱、调皮捣蛋的陶丽,别看她只有十一岁,鬼点子多着呢!

比如有一天,林场木材加工厂放假,高鸣笛正在家里睡觉,原以为陶丽上学不在家,高鸣笛也就安安心心睡觉。可是,刚刚安心一会,小姑娘陶丽就拿高鸣笛平时用来吓陶丽的木剑,蹑手蹑脚的走到高鸣笛旁边,举起木剑往高鸣笛的肚子上一敲!高鸣笛“唉哟”!大叫起来,恨不得马上把这小家伙给“干掉”。

一天傍晚,高鸣笛和陶勇一起在溪边的树下讨论学习内容,陶丽去一个同学家玩。在路上陶丽她闲着无聊,就捡了一粒小石子向高鸣笛头上扔过去,然后就巧妙的躲开了。等高鸣笛发觉到有人用石子打他,回头没发现陶丽,只好自认倒霉,摸摸脑袋算了。陶丽出来后,暗自笑了笑又朝前走了。

陶勇三年高中毕业后,他选择去部队当兵,他得偿所愿去部队了。这时,陶丽进入初中阶段学习,她虽然不像以前那么喜欢恶作剧,但是缠高鸣笛的那股劲头丝毫没有降低,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陶丽每天晚上在家里做家庭作业,无论如何要高鸣笛陪着,不然她就吵闹得鸡犬不宁,陶丽的爸爸妈妈无可奈何。陶勇出去当兵,家里就剩下陶丽一个宝贝,陶丽爸爸妈妈又特别宠爱这个女儿,没有办法只好请高鸣笛奉陪了。

陶丽进入高中以后,她虽然是在县城寄宿,但基本上每个星期六下午都回家。到了星期六下午,高鸣笛成了陶丽的灵魂,陶丽前脚进家门书包一丢,后脚马上就去找高鸣笛,并且非得找到他,然后把高鸣笛拖进她家,陪她一起聊天,陪她一起吃饭,直等她想睡觉了才准高鸣笛回家。星期日上午,陶丽务必要高鸣笛陪她,围着林场左右山川溪流游玩;下午陶丽回县城学校读书,必须要高鸣笛送她到汽车站才走。

一九七七年,中国在结束了十年“文革”动乱后,发生了一件关系到国家和青年命运的大事,那就是恢复高考。一九七七年九月,国家教育部在北京召开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决定恢复已经停止了十年的全国高等院校招生考试,以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人才上大学。会议还决定,录取学生时,将优先保证重点院校、医学院校、师范院校和农业院校,学生毕业后由国家统一分配。高考成为百万国人破除年龄、婚否、出身限制,逆转命运的唯一机会。当时有一首诗非常流行,诗曰:

中央决定复高考,知识青年拍手笑。白天战天并斗地,夜晚擦枪又磨刀。

一颗忠心红又红,两种准备牢上牢。身居乡村小茅屋,心怀四化大目标。

那年,高鸣笛已经二十五岁,他已是林场木材加工厂副厂长;陶丽刚刚从高中毕业,有二十岁了;陶明开被提拔为天源北崖岭林场党委副书记。一天,陶明开从县城开会回来,把县里传达的要恢复高考的消息告诉了陶丽,陶丽则争分夺秒立即告诉了高鸣笛。虽然离开考期只有一个多月,但并不影响高鸣笛和陶丽报名参加高考的兴奋情绪,他们一起参加报名。报名后的那天晚上,陶丽拖着高鸣笛到自己家里,陶丽问高鸣笛:“鸣笛哥,如果我们都考上了,准备选择什么专业呢?”

高鸣笛似乎对考试的录取没有把握,因为他没有正式上过高中,况且初中期间的课程掌握也不是很全面,加之离开书本教材多年,考试复习时间短促,所以担忧肯定比陶丽要复杂得多。高鸣笛对陶丽说道:“现在八字还没有一撇,早着呢。我们当务之急是抓紧复习,而问题的关键在于复习资料,我们两个人到哪里去找高中教材来复习呢?”

陶丽狡黠地眯着眼睛说道:“不嘛,你先告诉我选择什么专业,然后我再告诉你怎么去找复习资料。复习资料我负责去找。说嘛,说嘛,鸣笛哥……选择什么专业。”她使劲摇高鸣笛的手臂耍娇。

高鸣笛不假思索随便说道:“选择师范专业当老师吧,可以吗?”

陶丽立即回答:“好,好,好!选择师范专业,就选择当老师!鸣笛哥选择什么我也选择什么,反正我跟着鸣笛哥走。”

天可怜见,陶丽果然想办法另外找来了一套高中教材,她自己读过的高中教材书基本上完整保存的,所以高鸣笛的担忧完全多余。教材问题解决以后,高鸣笛和陶丽两个人几乎日夜一起共同复习、讨论、鼓劲,虽然离开考期只有一个多月时间,但由于他们的学习方法对路,开考那一天,两个人走进考场时,信心还是满满的。第二年初高考成绩公布,高鸣笛和陶丽都达到了录取分数线,然后他们按照最初的思路,都是选择师范专业,居然都被广西师范学院录取。

四年的大学生活中,陶丽和高鸣笛的学习专业相同,但不在一个班。陶丽几乎天天等在食堂门口,高鸣笛来了才吃饭,星期日要么和高鸣笛一起游玩桂林的山山水水,要么在学院图书馆一起找资料、完成选修课研究。总之,陶丽和高鸣笛无论是在学院读书,还是假期回家,都是形影不离,老师和同学们都一致认为他们是天上的一对,地上的一双;陶丽的爸爸妈妈从陶丽和高鸣笛一起进入大学时起,就在心里把高鸣笛看成是未来的女婿。高敏也总在林场的人前人后夸赞侄儿高鸣笛有出息,为高家扬眉吐气。

大学即将毕业前的一天,陶丽和高鸣笛傍晚一起坐在漓江岸边,陶丽问高鸣笛:“咱们毕业以后怎么办呀?你有什么安排吗?”

高鸣笛莫名其妙说道:“什么怎么办,毕业后去当老师呀!工作由国家分配,不用自己安排的。你想这事干什么?”

陶丽有点不高兴,因为高鸣笛没听懂她话外的意思,埋怨道:“我看你就是个木脑壳,纯粹的书呆子!其他事到底是一窍不通,还是故意做作?”

高鸣笛听陶丽的口气好像是生气了,侧头看着陶丽。她嘟着小嘴,脸上泛起小小的酒窝;竖起眉毛,快活的神色一下子就从她脸上消失了;她用洁白的牙齿咬住薄嘴唇,过了一会,紧绷的面色才缓和下来,嘴唇上印着一排崭新的齿痕。高鸣笛露着微笑对陶丽说道:“怎么回事?天将要下雨了吗?刚才天空还晴朗得好好的,突然一下子就乌云密布了。陶丽同学,女孩子千万不要轻易生气,否则以后就容易变丑,本来是个白天鹅也变成丑小鸭了。”

陶丽马上侧头瞟眼看着高鸣笛,一本正经说道:“难道我变成只丑小鸭,你就不喜欢了,你就要去找别的白天鹅?”

高鸣笛不想继续再说下去。他知道陶丽的性格,特别怕她那股死缠烂打的劲;但陶丽的弱点就是怕高鸣笛沉默,高鸣笛一沉默,陶丽反倒和颜悦色来劝高鸣笛不要生气。

于是,高鸣笛用眼睛看着陶丽,一句话不说。过了一会儿,陶丽就用手推了推高鸣笛手臂,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说道:“没事啦,我是说着玩的,顺其自然吧!”

大学毕业后,高鸣笛和陶丽如愿分配在桂林市,分别在市内二所高中学校当老师。

工作一年后,高鸣笛不知道下了多少次决心,一直想回清溪街出生的地方。高鸣笛十五年日夜渴望见到自己的亲生父亲母亲,朝思暮想曾拼命帮他逃走的罗雁翎,念念不忘罗雁翎的恩情。为了回清溪街成行,高鸣笛半年前就开始蓄胡子。他用了最为简单的一种方法,也就是在长络腮胡的地方经常用刀片剃刮,这样胡子长出来的时候一次比一次粗。经过理发师多次修饰,高鸣笛终于长出诱人的络腮胡来,陶丽觉得看起来更加的有味道,更具男人味一点。临行前几天,高鸣笛到理发店买了一顶黑色的、马克思蓄的那种齐肩短发帽;又到眼镜店配了一副黑色宽边平光眼镜。

临行前一天,高鸣笛一头齐肩短发,脸上长着络腮胡子,鼻梁上架着一副黑色宽边眼镜,乍一看,他活脱脱一个画家或者音乐指挥家。去见陶丽时,陶丽居然大吃一惊,根本就不认识他,如果不是高鸣笛那熟悉的声音和肢体习惯,还以为是个什么无聊人想骚扰她;让另外一个人看起来完全认不出是高鸣笛,更加不可能联系到简思豪。陶丽见高鸣笛那种打扮,虽感视觉新鲜,但却心存疑惑,她知道高鸣笛平时不是很讲究打扮的,今天这样装扮肯定有事,她疑惑不解问道:“鸣笛哥,你这样打扮想干什么?快告诉我,不然我不会轻易放过你,快说!”

高鸣笛微笑着对陶丽说道:“我到学校请了一个星期的假,准备回老家看看,十五年了,也不知道爸爸妈妈怎么样了。我想明天化妆回家,让爸爸妈妈惊奇一下。”

陶丽刹那间不高兴了,脸上布满埋怨之色,嘟着小嘴道:“你回湖南这么大的事,事先一点风都不透,看来你心里根本没把我当回事!我不干,我马上去学校请假,我要跟你一起去湖南,我一定要跟着你走,不然我也坚决不准你走!” 陶丽和高鸣笛十五年来几乎天天在一起,互相牵过手,但彼此从没有拥抱过,此时,陶丽居然紧紧抱住高鸣笛,生怕高鸣笛远走高飞了,好像生离死别永远见不到高鸣笛似的。

高鸣笛不知费了多少唇舌,直到答应从湖南回桂林后,就跟陶丽谈婚论嫁,陶丽才恋恋不舍地同意高鸣笛回老家,松手前陶丽温柔的把自己的初吻印在了高鸣笛的嘴上。陶丽送高鸣笛临行上车时,陶丽含情脉脉说道:“我等你回来的哦。”

“思豪哥:

前面的信中已经明白告诉了你,你爸爸简帮能之死,完全是因为你们简家和罗家前三代结下的积怨所致;是罗金奇为什么那么恨你们一家人,为什么他想尽千方百计,非要将你们全家置之死地而后快,非要赶尽杀绝,甚至连房屋都要夷为平地的主要根源;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你妈妈。

我多次见过你妈妈,也经常在街上听人议论说,你妈妈许宁琪是我们清溪街非常能干,和谐可亲,性格温柔,娴淑漂亮,男人看见一般会动心的女人。罗金奇早在五十年代就开始贪恋你妈妈许宁琪的姿色。自从文化革命后,罗金奇成为清溪大队的民兵营长,他那色胆包天的恶劣行径,经常骚扰着你妈妈。

据你家周围的一个邻居说,有一天傍晚,你妈妈在天子山脚下的田基边扯猪食野草野菜,罗金奇从旁边路过,前后左右环顾了一下发现没人,就走到你妈妈面前,酒醉熏熏,厚颜无耻地扯住你妈妈的衣服,淫猥地说道:“美人,这么晚一个人在这扯猪草,是不是非常寂寞呀?来,来,来……我来陪陪你!”

你妈妈立即站起来,义正严辞地对罗金奇说道:“站开,站开!放开你的手!”

罗金奇竟然肆无忌惮地用双手抱住你妈妈,骄奢淫逸地说道:“你这么漂亮的一个女人,不能让简帮能那个地主分子一个人受用,应该让我们贫下中农也享乐享乐。来,先让我好好亲一亲。”

你妈妈左右死命挣扎,始终无力摆脱罗金奇的双手围抱。无奈,你妈妈急中生智,高声呼叫:“帮能,快来啊,快来救命!”

你妈妈这一喊叫,被你爸爸听见了。他在天子山脚下另外一块自留地挖土,马上拿起锄头赶了过来,看见你妈妈被罗金奇抱着,不由得气冲斗牛,如飞般跑来。罗金奇见势不妙,赶紧松开手没命逃窜走了。

这次罗金奇虽然没有得逞,但他仍然贼心不死,念念不忘你妈妈的美色,也加深了对你爸爸的仇恨。于是,在你爸爸被处死后的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罗金奇带着几个狐朋狗友,表面上说是抄地主的家,罗金奇要那几个狐朋狗友在外面看门放哨,他一个人冲入你家中,把你妈妈许宁琪强行奸污了。

过了十来天,邻居发现你家门窗,不管晚上还是白天,一直都敞开着。那时天气非常热,是高温季节,有人从你家门前路过时,感觉屋里好像发出一股难闻的臭味。邻居感到奇怪,于是从街上邀请了三五个胆子比较大的女人和男人,一起进入你家看看。我的天啦!实在太惨了!只见一个赤裸裸的女人死在床上,床前的地上倒着一个空空的农药瓶,尸体发出的臭味令人掩鼻,尸体上已经有蛆在翻滚着。其中二个老女人上前一看,认出是你妈妈死在床上,那种惨状模样实在看不下去,急匆匆拿一床被单胡乱遮盖了一下。于是,那一伙人赶紧去清溪大队报告。……

处理死人的事,自然而然是由清溪大队民兵营长负责。

那天,罗金奇跟几个狐朋狗友在大队部玩字牌,那一伙街坊邻居齐聚到大队部,罗金奇立即吹胡子瞪眼,厉声呵斥说道:“怎么啦!你们来这么多人想干什么?想造反吗?”

其中一个年龄老点的邻居说:“罗营长,出事啦,出大事啦!”

罗金奇龇牙咧嘴说道:“出什么大不了的事啦,有屁就放,不要啰嗦,本营长没空!”

那个年龄老点的邻居说道:“死人了,死得好惨哦,好可怕的!”

罗金奇横眉立目说道:“这个年代死几个人没什么奇怪的!别啰嗦,快说,是谁?”

那个年龄老点的邻居说道:“是简帮能老婆许宁琪死了,尸体都生了蛆,家里臭气熏天的。”

罗金奇不以为然说道:“哦,是那个地主分子的老婆死了呀,这也值得奇怪?是不是跟你有什么特殊关系?”

那个年龄老点的邻居慌忙摇手道:“跟我没任何关系,我是贫农,她是地主的老婆,跟我没关系,跟我丝毫没关系。”

罗金奇老气横秋地说道:“既然跟你没关系,那你就滚吧。我会派人去调查处理的。你们走吧!快走,走,走!……”

那一伙街坊邻居生怕连累到自己,不敢说二话,立即作鸟兽散各自回家去了。

第二天,据说清溪大队安排了二个老年人来处理。那两个人是哪里的,清溪街无人认识。那二个老年人把你妈妈卷入一床草席中,然后从屋里拖了出去埋葬了。你妈妈究竟被埋在哪里,清溪街没人知道,清溪街也没人敢去问这个事。

至此,罗金奇仍然没有善罢甘休。罗家和简家为了宅基地前三代所结下的积怨,罗金奇并没有以戕害残忍手段,处死了你父亲母亲就到此为止。他又借机发动清溪大队一些基层干部与贫下中农,高举着“阶级斗争”的旗帜,拆除掉你家的房子,并且彻底夷为平地。

你们家的这个惨案,清溪街人人皆知,家喻户晓,但没人敢说。就是十年后的今天,也没人敢出面道出这个惨案究竟为何人所为。

虽然有人曾经怀疑是罗金奇所为,比如我妈妈陆燕飞就怀疑是罗金奇干的。她深知罗金奇的德性及其所作所为,心想清溪街只有罗金奇才干得出来。但我妈妈也没有根据,加之我妈妈生性胆小,历来不愿意惹是生非,惟恐罗金奇恼羞成怒后,加害于她本人和我这个女儿,所以一直不敢吭声,揭露罗金奇的罪行。

思豪哥,我在信中为什么从头到尾,不愿意承认罗金奇是我的父亲,不是为情绪所致,他确实不是我的亲生父亲,这是我妈妈陆燕飞(下面为了叙述方便 ,我就直接称呼为陆燕飞)不久前亲口告诉我的。出生的孩子究竟是谁的,只有亲生母亲自己明白。这句话应该很有道理。

陆燕飞告诉我,我的父亲另有其人,是宝庆市的一位高中教师。

那是在五十年代初,陆燕飞正在宝庆市一中学读高中。陆燕飞时年正当十八岁,正青春靓丽,风华正茂。清澈明亮的瞳孔,弯弯的柳眉,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白皙无瑕的皮肤透出淡淡红粉,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娇嫩欲滴。一头波浪般的秀发随风飞舞,如月的凤眉,一双美眸含情脉脉,挺秀的琼鼻,香腮微晕,吐气如兰的樱唇,鹅蛋脸颊甚是美艳,吹弹可破的肌肤如霜如雪,身姿纤弱,一如出水的洛神。男人要见过这种女孩,才知道什么叫天生尤物——而且是尤物中的尤物,她完全属于那种让男人第一眼看到就会两眼充血,恨不得眼珠子夺眶而出贴到她身上去的那种女人;一般人见到她第一次,都会忽略了她的长相,因为她的身材实在太火辣太抢眼了。坦白说,在身材好到无话可说之外,她的容貌也可以说是上佳之选,也许没有什么太惊奇的。

我家你从没来过,所以,也许你不认识陆燕飞,因此我估计你不知道陆燕飞有多美。就连我这个作女儿的,有时候也嫉妒陆燕飞,总感觉自己没有遗传到她的优秀基因,没有遗传到她那漂亮的容颜和抢眼的身材,甚至对陆燕飞产生怨恨,怀疑我是不是她的女儿。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由于陆燕飞青春活泼,漂亮出众,自然成为众多男人追逐的对象。可在成排成行男人追求者中,陆燕飞偏偏爱上自己的老师,一个比陆燕飞年龄大十余岁的高中老师。那个男老师虽然有家有室,亦生性风流,他无法抵抗陆燕飞那如花似玉的魅力诱惑,在陆燕飞即将高中毕业的那一年,他经常偷偷摸摸地与陆燕飞幽会在一起。那个老师究竟姓甚名谁,是哪里人,在那个学校教书,陆燕飞不肯告诉我,我无法知道。

据陆燕飞说,那个男老师年纪大约二十八、九岁左右,蓄着一头短发,白衬衫的领口微微敞开,衬衫袖口卷到手臂中间,露出小麦色的皮肤,眼睛深邃有神,鼻梁高挺,嘴唇性感,尤其是搭配在一起之后,更是犹如上帝手下巧夺天工的作品。光洁白皙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浓密的眉毛叛逆地稍稍向上扬起,长而微卷的睫毛下,幽暗深邃的冰眸子,显得狂野不拘,邪魅性感。英挺的鼻梁,像玫瑰花瓣一样粉嫩的嘴唇,他的立体的五官刀刻般俊美,整个人发出一种威震天下的王者之气,邪恶而俊美的脸上此时噙着一抹放荡不拘的微笑。

陆燕飞开始和那个男老师谈情说爱。不久后的那年春天的一个星期日下午,那个男老师背着一个大包,把陆燕飞带到宝庆市郊区的一座山上。爬到山腰中间,那个男老师停住了脚步,陆燕飞一看,左右周围是浓阴蔽日的从林,中间有一块草坪,既可以看见远处宝庆市鳞次栉比的房屋建筑,又可以欣赏春天的风光。那个男老师放下大包后,立即开口朗诵起他最近在宝庆市报纸上公开发表的一段散文:

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咝咝……咝咝……和煦的春风就像一位翩翩的仙子,轻抚着大地的脸庞。她掠过草丛中,小草兴奋地摇摆着嫩绿的身躯,沙沙作响。大树拍打着树叶,仿佛是为了习习凉风的到来而欢呼雀跃地鼓掌。春风柔和地拂向花丛中,繁花似锦,娇艳欲滴的花儿含情不尽,给人以妩媚,给人以娇艳。她们在风中尽情地摇摆着,争奇斗艳,香气袭人,令人心旷神怡,陶醉不已。

叮咚叮咚,泉水欢快的唱着歌儿,流向远方。嘀咕嘀咕,布谷鸟奏起了悠扬的乐章。沙沙沙沙,小雨组成了欢快的音符。这就是一曲春天的赞歌。就在这时,羞涩的春姑娘迈着轻盈的步伐,静静地,悄悄的,缓缓地向我们走来,谱成一曲和谐动听的春之歌!

夜静静地,悄无声息。这一刻,白日里所有的喧嚣都变得无影无踪,提起笔来才发现我们真的要分开了。三年的美好时光就这样从时间的空隙中无声无息地溜走,都来不及握紧和享受。夜又暗了一层,随之我的伤感也多了一些,没有星星做陪衬的夜,她会不会寂寞,会不会留恋有星星的日子的那些快乐。回想这往日的点点滴滴,觉得每一刻都那么难能可贵。一抬头,不知什么时候月亮出来了,那么亮,那么亮,把夜映衬得那么美,那么美。夜把满天的繁星换成皎洁的明月可以让人期待无限的变幻,而夜依旧是那么醉人!

俗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在陆燕飞眼里,那个男老师是个奇才能士,是天底下唯一的男人,她佩服得五体投地,爱得愿意为之付出一切甚至生命。所以,对那个男老师朗诵的散文,陆燕飞自然赞不绝口,敬佩不已。等那个男老师刚朗诵完,陆燕飞就异常兴奋地走上前,双手抱着那个男老师,那个男老师也顺势紧紧抱住陆燕飞,然后他们疯狂地互相吻着,吞咽着彼此的津液……许久,许久,……他们一直在拥抱着……

太阳落山的速度越来越快了。它落到树林里,用双眼凝视着大地,显示出难舍难分的样子。这时又像个害羞的小姑娘,躲进山峰里,太阳从大圆变成了半圆,又由半圆变成了一把烧红的镰刀,又由镰刀变成月牙形的红色小船,轻轻的,无声无息的,最后终于完全落在了地平线之下。

慢慢的,慢慢的,那个男老师的手开始不安分地乱摸。陆燕飞的唇被紧紧封住,她的衣扣被一个个解开。那个男老师的手一寸寸划过陆燕飞的身体,彼此的情欲被一点点激活。那个男老师的唇逐渐往下,往下,再往下,顺着陆燕飞柔弱的肌肤,一寸寸剥开她。

月亮慢慢地升起。那个男老师松开双手,从他带来的大包中,扯出了一块大床单,迅速铺垫在草坪后面的树林中。不一会儿,那个男老师迅疾跑来,抱起被剥得赤条条的陆燕飞,轻轻放在铺垫的床单上,刹那间,那个男老师翻身将陆燕飞压在身下,脱去自己身上的衣服,和陆燕飞赤裸交缠……

陆燕飞根本来不及反应,迟钝得跟不上那个男老师的脚步,直到感觉那个男老师慢慢进入了陆燕飞,一股疼痛逼出陆燕飞的眼泪,陆燕飞的脑袋化作一片空白……

“燕飞……”那个男老师低头吻陆燕飞的脸,连绵的吻到耳边,在陆燕飞的耳里吐着浓重呼息……

陆燕飞感觉到那个男老师仿佛说了话。无声的话语,随着那个男老师的嘴唇,摩擦陆燕飞的耳门传来,陆燕飞似乎懂了那句话,眼泪自眼角滑落……

许久许久,那个男老师不曾从陆燕飞的身上离开。

陆燕飞偷吃禁果,不久,她发现自己怀孕了,也就是那个男老师致使陆燕飞怀上了我。这时,陆燕飞慌神了,她是“大姑娘上轿第一次”,自然而然不知所措。于是,陆燕飞开始找那个男老师,商量怀孕这事,究竟以后该怎么办。那个男老师是个不负责任的男人,是个只图自己风流快活,不管女人死活的男人。那个男老师知道陆燕飞怀孕后,总是躲着陆燕飞,好像陆燕飞怀孕的事跟他没关系。陆燕飞一气之下,准备到学校领导那里去控告,这下那个男老师急了,赶紧来找陆燕飞想办法处理。

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那个男老师把陆燕飞带到一个离宝庆市二十多公里的地方,那里地处资江河岸,比较偏僻,左右周围几乎看不见人烟,资江河岸边有一条茅草小道通到大马路。那个男老师和陆燕飞在大马路下了公共汽车,然后沿茅草小道来到岸边。他们选择坐在一个离岸边估计四米高的悬崖边,一坐下来,陆燕飞就开门见山问那个男老师:“你告诉我,这事应该怎么办,你想躲是躲不过的。”

“我也不知道怎么办呀。我没有躲,今天晚上不是来了吗?”

“你在快活时,恨不得把我吃了,现在我怀孕了,你就不知道怎么办,你是男人吗?”

“快活是两个人的事,我一个人快活得起来吗?再说,你那么滥情,肯定会怀孕,你怀孕就肯定是我的吗?”

“啊?我怀孕不是跟你的,难道你怀疑我跟别人也上过床做过爱?”

“我不敢肯定你怀孕一定是我的原因!”

“原来你是这么个不负责任的男人,有麻烦了就怀疑我是跟别人乱来的,亏你还为人师表,看来你是个衣冠禽兽……呜,呜,呜……呜,呜,呜……” 陆燕飞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

“无论你怎么骂,这个事我管不了,也不想管!” 那个男老师斩钉截铁说道。

这时,罗金奇提着竹框,竹框中放着杀猪刀,一路摇头晃脑回家,刚好从上面的马路上路过。听见有人说话,他不免产生了好奇心,想偷听他们到底在谈些什么。于是,他蹑手蹑脚,躲在那个男老师和陆燕飞坐的地方不远处。

罗金奇从小缺少教养,因为他父亲罗翔是个无业流民,自身没有大的出息,整天在清溪街就是个胡乱混日子的。罗金奇妈妈由于罗翔维持家庭不下去,解放前就跟另外一个男人跑了。所以,罗金奇在私塾念了一年书后就辍学了,跟父亲罗翔一道在清溪街饥一餐饱一顿胡混。罗翔死后,一个远房亲戚可怜他,带他做杀猪帮手,就这样一直混下来。

令人费解的是,罗金奇居然长得出奇的高大,往那一站,就像半垛城墙竖在那里。浓眉方脸异常阴沉紧绷着,全身散发着一股冷寒。他身躯凛凛,四肢健壮,结实得像钢桩铁柱一般,站着像一座石塔,跑起来有如一阵狂风;结实的双腿,虬结宽阔的膀臂,横阔高挺的胸脯,隆起的健壮胸肌,低沉的嗓音,狂野不拘,邪魅性感。皮肤黝黑,大鼻子、阔嘴巴,再加上大手大脚,模样很像个大猩猩。

罗金奇是个坏男人。这样的坏男人,虽然没有好女人愿意跟他,但又不缺烂女,那些烂女大多喜欢跟罗金奇在一起。罗金奇的最大特点是脸皮厚,大胆,善于撒谎,不受道德约束,花招诡计多,不负责任。他反正也没打算负责任,只要对方有点姿色,或是触手可得,一概先追了再说。罗金奇随便编两个故事就能显得自己实力超群;对那些烂女花言巧语又很容易让她们心花怒放,认为找到了知己伯乐。别看罗金奇只是个混混,但他看女人的眼光还是不一般的,虽然他跟不少烂女厮混过,但要他把烂女娶回家一起过日子,他绝对不干。于是,到了二十八岁,罗金奇一直没有成家。

罗金奇由于今天在外面杀猪多喝了点酒,晚上路过这里,刚好听见那个男老师跟陆燕飞在说话,具体谈什么没听清,但后面陆燕飞的哭声,他听得清清楚楚,以为女人和男人在做爱,想恶作剧吓他们一下,故意“嗯,嗯,嗯!……”

在这夜深人静之时,这一声突然的“嗯”,恰如晴天霹雳,把两个人吓得屁滚尿流。特别是那个男老师更是吓得魂飞天外,连忙从地上爬起来,扔下陆燕飞一个人转身就跑。慌不择路,那个男老师刚好跑到罗金奇坐的那个地方。刹那间,罗金奇站起来,挡住了那个男老师的去路,顺手从竹框中拿起一把杀猪刀。那个男老师抬头一看,罗金奇像半垛城墙竖在那里,手上拿着一把明晃晃的杀猪刀,以为是强盗打劫。那个男老师立刻面如死灰,马上跪下两条腿,头嗑个不止说道:“大爷!大爷!你行行好,放过我吧!我是个老师,没有钱的,求求你放我走吧,大爷!我给你磕头啦!……”

罗金奇见那个男老师在地上嗑头不止,以为自己是个打劫的强盗,干脆就装强盗,恶狠狠地说道:“深更半夜,你们一男一女在这偏僻不毛之地,非偷既盗,或者干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是男盗女娼是不是?今天被爷爷我撞见,算你们倒霉!老老实实说,你们在干什么!”

那个男老师根本不敢抬头,但又不敢说实话,只是跪下两条腿,吞吞吐吐说道:“我们……我们……在……在……”

罗金奇横眉怒目,高声吓唬道:“不想说是吧,那我干脆把你杀掉算了。”

这时,陆燕飞赶紧走了过来,对罗金奇求情道:“请你不要杀他,他是宝庆市一个优秀老师,我们在这里只是谈情说爱,没别的事。要杀你先杀我吧!”

这时月亮出来了,陆燕飞那娇艳欲滴的容颜,罗金奇看得清清楚楚,不禁垂涎三尺,马上喜笑颜开,两只眼睛紧紧地盯住陆燕飞,对那个男老师说道:“你这个猪狗都不如的老师,遇事只顾一个人逃命,连心爱的女人都不管了,算什么男人,算什么老师!你远远不如一个姑娘,远远不如一个女人。人家姑娘不但不惊慌失措,还能实话实说,并且愿意以自己的命来替换你的命,真乃女中之丈夫也!”

那个男老师根本不敢抬头,两条腿跪着瑟瑟发抖,也不敢站起来,嘴里只是一味求情,不断磕头说道:“只要爷爷不杀我,我愿意把这个女人让给你,我不要她了。”

陆燕飞听到这话,恰如五雷轰顶,那个男老师只管自己活命,居然把心爱的女人,当做物品一样随意送人。以后跟着这样的人,还有什么活路?陆燕飞的心寒透了,义正辞严地说道:“你把我当做什么?物品?赎金?随便想丢掉就可以丢掉的东西?你真是个十足的无耻之徒,实在令人可恨极了!你走吧,我永远不想再看见你!你这条癞皮狗!滚,滚,滚……”

那个男老师听到这话,以为是罗金奇同意放他走,不要命的从地上爬起来就跑。罗金奇轻轻地一抓就把那个男老师抓了回来,厉声说道:“你想这么轻轻松松就走啦?你得当着这个姑娘的面,再重复一次,你以后永远不要她了,自愿把这个姑娘送给我,并且永远不得后悔,永远不准来找她!这样我才放你走。”

那个男老师两条腿马上重新跪下,用手指着天发誓:“皇天在上!我保证永远不要陆燕飞了,自愿把陆燕飞送给别人,并且永不后悔,永远不找陆燕飞!”

至此,陆燕飞的心彻底死了。她闭起眼睛,斩钉截铁地说道:“滚,滚,滚!……”

那个男老师仿佛死囚犯得到赦免一样,低着头弓起腰,立即像弹弓中的石子一样射出,飞步狂奔。突然,那个男老师头晕眼花,撞到悬崖的石头上,恰如被狂风卷起来一样,在前面旋转了几圈,然后像鱼一样钻入水中,“咚”的一声起了一片水花,不一会儿就消失了踪影。那个男老师后来到底是死是活,没有人知道。

陆燕飞被惊得目瞪口呆,闭着眼睛,刹那间瘫软在地,喃喃自语道:“死了,他死了,你把他吓死了,害得他淹死了!……”突然,陆燕飞像疯了一样扯住罗金奇吼道:“你不吓唬他,他怎么会死呀!……”陆燕飞歇斯底里大哭起来。

罗金奇同样也吓坏了,他不想会是这样,是那个男老师自己撞到悬崖石头上,头晕眼花,站立不稳,旋转跳入河中的。不久,罗金奇立即拉起陆燕飞就跑:“快跑,赶快跑,不然我们就麻烦了,会惹上死人官司的。”

经罗金奇提醒,陆燕飞的理智刹那间恢复了,理智告诉她必须赶紧走,不要再呆在这里,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陆燕飞马上跟罗金奇一路狂奔起来,究竟要走往哪里去,慌乱中陆燕飞根本没去想,只要离开这里就行,愈快愈好。

他们一直跑了好几十里路,接近凌晨时,他们来到清溪街头罗金奇家门前,罗金奇开门后,立即将陆燕飞拖进家中,直到锁上门,方才长舒一口气。很久很久,两个人的心才得以平静下来。

天亮后,陆燕飞开始打量起房子内外。房子全部是木板装修的,装修年代估计在三十多年前。室内布置是:前面进门处是堂屋,占整个建筑差不多三分之一,右侧是一走廊,走廊前后贯穿;左侧有二间住宿房间,最后面的是厨房,厨房后面搭着杂物间。房子右侧开了两个窗,窗户正对南方,来来往往的船只,从窗口可以一览无余。室外的地理位置:处于街头,街头是渡船码头,来往船只靠岸进街,都必须通过房屋前面的街面。房屋的基础就建在资江河悬崖的石头上,悬崖的下面就是资江河。 在五十年代的宝庆市,大部分街面都是木板房。在清溪街,这样的房子也算很不错的。

由于一个晚上疲于奔命,陆燕飞实在太累了,她坐在堂屋的凳子上,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罗金奇眼看天亮,虽然一晚上也没睡觉,但他还能顶得住。他家里没其他人,他经常在外面流动杀猪,在家时间很少,所以家里长期不开火做饭的。于是,他从后门出去再锁上门,一个人上街去买油盐酱醋,米菜糖果等。

买齐食物材料,罗金奇仍然从后门进入屋内关上门。当罗金奇来到堂屋,看见陆燕飞那娇艳欲滴的容颜和惹火的身材时,不禁淫心大发,立刻放下食物材料,上前拥抱陆燕飞。

陆燕飞在睡梦中被罗金奇的拥抱惊醒,立即站起来呵斥道:“你想干什么!” 陆燕飞死命挣扎,想推开罗金奇的双手。无论陆燕飞怎么挣扎,都无法挣脱罗金奇的双手。过了一会儿,陆燕飞知道自己没有力气挣脱罗金奇,干脆不挣扎了,用眼睛盯着罗金奇,屏息静气对罗金奇说道:“你到底想干什么。”

罗金奇脸皮非常厚,加之陆燕飞这样娇艳欲滴的美女,进了自己的家门,他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淫欲,他贴体地在陆燕飞耳边轻轻吹了一下,说道:“在你这样的美女面前,我实在按捺不住自己的情绪,只想马上跟你上床去好好搞一番,我已经忍不住了……美女……”

陆燕飞仔细一想,自己今天想走又不敢走,想喊也不敢喊,想甩掉罗金奇更是完全不可能;加之亲眼看见,罗金奇把那个男老师一脚踢进资江河,置之死地之凶狠;如今只能委曲求全,先确保能够生存下去再说。于是,陆燕飞不置可否,什么都不说了,也不再挣扎了,任随罗金奇那双肥厚的双手在自己身上恣意妄为。

罗金奇感觉到陆燕飞不再挣扎,脸上好像也缓和了些,于是,罗金奇立即将陆燕飞抱进房间。转眼间,罗金奇就将陆燕飞剥得赤条条的,刹那间就脱掉自己身上那身油腻不堪的杀猪服,急匆匆翻身压到陆燕飞身体上,粗鲁地进入陆燕飞……罗金奇性欲极强,尽全力在陆燕飞身上勇猛抽插,同时在陆燕飞的身上胡乱抚摸着……

不久,陆燕飞也抵抗不了罗金奇勇猛挑逗带来的反映,让她更加有感觉,酥麻感侵袭着她的身心。陆燕飞不受控制的享受起来,呼吸变得急促,眼里染上了一层水雾。陆燕飞浑身火热,呼吸越来越急促。陆燕飞感觉第二个男人进入她,心中有点害羞,同是又感受到了痛,可偏偏这种感觉又让她心中生出了一种渴望,渴望着罗金奇更加用力的抚弄她的身体。有些女人认为男人上了她就是爱上了她;有些女人认为一旦被男人上了,她就必须爱上这个男人。女人的本性中隐含着逆来顺受的基因。

从此,陆燕飞就跟定罗金奇了。在五十年代,一个普通高中文化的女生,在我们国家是凤毛麟角的。陆燕飞之所以死心塌地跟定罗金奇一个没有文化的屠夫,主要还是怀孕问题,陆燕飞当时已经怀孕三个月,那个男老师不愿意承担责任,而罗金奇是个没怎么读书的人,随便撒个谎就可以糊弄;其二,那个男老师之死,陆燕飞尽管没有直接责任,但是内疚永远不会消失;其三,为了隐姓埋名,她没其他地方去;加之在文化革命前,罗金奇对她也比较尊重,基本上言听计从。……

几个月以后,我顺利地从陆燕飞肚子里钻了出来。陆燕飞说,我出生那天,罗金奇心存疑惑,对陆燕飞说:“不是说十月怀胎吗?怎么回事,我们的孩子七个月就出生了?”

陆燕飞瞟起眼睛埋怨地说道:“那得问你自己是怎么回事。”

罗金奇大惑不解道:“我不明白,所以才来问你的嘛。”

陆燕飞假装生气,高声吼道:“你个混蛋,好像从来没看见过女人似的,从进你家门那一天开始,你几乎天天死缠烂搞。我都差不多被你搞死,何况一个没出生的孩子,她哪里受得了在我肚子里受罪,只得早出生少受罪。孩子是早产,你懂不懂?你如果不相信?那你去问接生婆去!真是的!我看你就是个糊涂的大混蛋!……”

罗金奇见陆燕飞生气了,马上陪着笑脸,轻声曼气地说道:“别生气嘛,你这样一说,我就明白了。看来以后我确实得悠着点,不能过分贪念你的美色了。”

陆燕飞见风使舵,神情严肃地说道:“我现在给你讲明白,孩子哺乳期你得老老实实呆着,不得动手动脚乱来,否则,我跟你没完!孩子大了以后,没有我的同意,你要是想强行搞我,哪一天你酒醉了,我会用你的杀猪刀杀死你。听明白了吗?”

罗金奇知道自己的弱点就是离不了酒。如果惹怒了陆燕飞,真有那么一天被陆燕飞杀了,那就不值得了,倒不如自己悠着点,顺从老婆。有个漂亮的老婆在家,比什么都强,而且还为罗家生了孩子。罗金奇真的害怕了,被陆燕飞镇住了。……

思豪哥,自从我们分别以后,我在清溪中学读了二年高中,高中毕业就在清溪供销社工作。这个时候,罗金奇已经是清溪公社革委会副主任,我的工作是罗金奇想办法安排的。 有一天,我在供销社柜台卖货,一个跟罗金奇年龄差不多五十岁左右的人,后面跟着三四个年龄不同的男人,他站在我前面的柜台外面,喜笑颜开地对我说:“小同志,你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呀?”

我看见那个五十岁左右的人,不知道什么原因,总觉得有种不舒服的感觉,于是我随便回答了一句:“我姓罗,是清溪街本地人。”

这时,罗金奇急匆匆赶来,脚在门外就高声叫道:“黄主任你好,你亲自来清溪检查指导工作,是我们公社的福哇!我来晚了,请领导原谅!” 罗金奇看见黄主任在和我说话,赶紧走到黄主任面前,指着我:“她是我女儿,叫罗雁翎,是供销社售货员。请领导多关照,多多关照。”

黄主任一面将眼睛仍死死盯着我,一面跟罗金奇说道:“你罗金奇金屋藏娇,家有一个这么漂漂亮亮的女儿,真令人羡慕!可喜可贺,可喜可贺呀!哈哈哈……哈哈哈……走,到你们清溪公社看看去。”

不多久快过年的时候,罗金奇在家里非常兴奋地跟我说:“雁翎呀,那个黄主任你还记得吗?黄主任告诉我,他非常乐意你做他黄家的儿媳妇。爸爸想了想,也没有征求你的意见,就把这个事答应下来了。黄主任后来告诉我,过了年以后,就把你调到县城百货公司去,黄主任通知了县商业局。”

我不屑一顾,表示坚决反对:“这到底是我的婚姻大事还是你的婚姻大事?如果是我的婚姻,那必须由我自己做主,你说的话不算数,我不会嫁给什么黄主任的儿子。你答应,你去嫁给他。”

罗金奇眼睛一瞪,厉声大吼:“反了,反了!……爸爸的话都不听了,你罗雁翎本事现在大了是不是?反对无效,这事就这么定了!”

过了春节后,清溪供销社主任通知我,要我到县城百货公司去上班。

我刚踏入县城百货公司的门,就感觉到公司职工的眼神不对劲。他们本来在一旁议论纷纷,看见我来了,马上各自回到自己的柜台,然后鸦雀无声。我感到莫名其妙,又不好意思去问究竟是为什么。我是个新来的,理所当然不便去问老职工。慢慢的,慢慢的,我才知道他们在一起议论我,认为我进入县城百货公司,完全依靠县革委会副主任黄颖志的关系,不然是不可能办到的。县城百货公司早已人满为患,基本上是每三米就有一个售货员,如果没有特殊关系,休想进入。

在县城百货公司工作了大约半年后,一天下班前,百货公司经理告诉我,有位领导想见我,要我吃了晚饭后,时间在晚上七点前赶到县招待所,那位领导在县招待所等我,房间号码是第八栋五楼五一八房。

我知道应该服从领导安排,应该去接受领导指示。我完全被蒙在鼓里,不知是个圈套。于是,我按照百货公司经理的通知要求,下班吃了晚饭,洗了澡,然后在晚上七点前来到县招待所,找到第八栋五楼五一八号码房间,我就轻轻地敲门。不一会儿,只见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开门问我:“你就是罗雁翎吧。”

我说道:“是的,我是罗雁翎。请问领导你是?”

那个年轻人微笑道:“我叫黄继祖,有事想跟你谈谈。进来吧。”

我进门后,黄继祖就把门关上了。

在黄继祖去给我倒开水时,我仔细打量了一下房子中间的陈设。这是一间内外两房的房间,外房有一套木质的办公桌、椅子和书柜;挨近窗户边,有一张圆型桌面、下面是四只脚的餐桌,周围放着六条四方木质凳子;窗户上装了窗帘布,把外面遮得严严实实,一点光都透不进来。里面那个房间,只有一张很大的床,床头两边各有一个床头柜,左边床头柜上有一个床头灯。

这时,黄继祖把倒好的凉开水放到餐桌上,微笑着对我说道:“你到那边凳子上先坐一会,喝点凉开水,晚上招待所没有热开水了。不好意思,我还有点其他公务,完成了就来找你谈话”

我看了一眼黄继祖,觉得似曾相识,但又想不起来究竟是谁。于是,我坐到餐桌旁边的凳子上,端起水杯,一边喝水,一边回忆。……黄继祖乌黑色头发中隐隐有些墨绿的发丝,深黑色的瞳孔竟泛起微微深紫色,显得更加深邃,眼中熠熠闪烁的寒光,给人增添了一分冷漠。浓密的眉毛叛逆地稍稍向上扬起,英挺的鼻梁,像玫瑰花瓣一样粉嫩的嘴唇,还有白皙的皮肤……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外表看起来好象放荡不拘,但眼里不经意流露出的精光让人不敢小看。

不久,我觉得头有点晕,一会儿全身无力,眼睛开始模糊,几次想站起来,脚根本不听使唤,慢慢的我就倒在地上,最后完全失去了一切知觉……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从睡梦中醒来,房间的电灯亮着。慢慢地,我觉得自己全身疼痛起来。我想用一只手肘支撑,顺便翻一下身体,一股剧烈的疼痛从下身刺骨地传来,同时又感觉到自己的乳房和嘴唇,也正如火烫伤一般难受。我使劲从床上爬起来,仰躺着坐在床头,身上的被单滑落下来,发现自己竟然一丝不挂,赤条条地睡在床上。我不由自主双手捂到胸前,触到乳房上时,觉得肿胀得很厉害,上面有青一块紫一块的痕迹;我轻轻摸一下,乳房恰如锥心般疼痛。……此时,我的知觉完全恢复,下身不仅疼痛感愈来愈剧烈,同时也感觉到身下的床单凉飕飕的,很不舒服。于是,我慢慢移动双脚,掀开下身盖着的被单。……我的天啦!我下身睡着的床单上,浸湿了好几层垫着的毛巾,鲜红颜色的血迹已经开始变硬。

我下床想走到房间的卫生间去,可我的胯骨似乎也疼痛不已,挪一下就如锥刺。我强忍胯骨疼痛,慢慢走到卫生间的镜子前,发现自己的上嘴唇红肿上翘,有一道深深的牙齿印;仔细一照,发现全身几乎遍体鳞伤,不仅皮肤表面到处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淤伤,而且下体里面仍然在流血。我想嚎啕大哭,但我没有出声,我让自己的心在滴血!

我清楚了,明白了一切!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我被黄继祖奸污了,是被黄继祖端给我喝的水中的什么药物迷晕后奸污的!……我在没有流眼泪、没有发出声音的哭!

我在卫生间打开水龙头,冲洗着自己肮脏的身体。我开始厌恶自己,觉得自己全身都是脏兮兮的;觉得自己像妓女一般廉价,自己都开始瞧不起自己了。在卫生间中,我不知道冲洗了多少遍……直至我感到又疼又累,手实在毫无力气,脚开始剧烈发抖,才从卫生间出来。内衣内裤已被黄继祖扯得稀烂无法穿了,我只得穿上被扔在地上的外衣外裤。然后,我打开窗帘布一条缝隙,发现窗外已经开始蒙蒙亮。我强忍住全身锥心疼痛,急匆匆回到百货公司自己卧室,收拾起自己的衣服裤子,清晨就赶往汽车站,选择坐第一班汽车回到清溪街的家。回到家里,刹那间我就冲进自己的房间并关上门,方才放声嚎啕大哭起来。……

我妈妈见我连招呼都没打一声,就直接冲进房间放声大哭,不明就里,在门外使劲敲门,我根本没去理她。我在房间里自顾自地嚎啕大哭,直至声嘶力竭都不能抑止……

我在房间里不吃不喝关了二天门,把我妈妈都快急死了。我妈妈在家急得团团转,我反正既不说话,也不开门。那几天,罗金奇没回家,我妈妈真拿我没办法。

第三天,我终于打开了房门。我妈妈见我头发蓬松,眼睛红肿,衣服脏乱,眼光呆滞,脸上多处淤伤的模样,异常伤心,刹那间眼里满含泪水,拉住我的手柔声对我说道:“雁翎,到底怎么啦!出了什么事了呀,快告诉妈妈。你已经二天二夜没吃没喝了。妈妈马上给你去做吃的。”

我摇摇头,呆若木鸡,肯定地对我妈妈说:“我不想吃,什么都不想吃,我想去死!别拉我,我的身体很脏!”

我妈妈立即紧紧抱住我,两眼流泪挨着我的脸颊,说道:“孩子,为什么说想死的话?你到底受了什么委屈呀,告诉妈妈好不好?妈妈来给你做主。孩子,千万不要去寻死,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没有第二次的。妈妈知道你受了委屈,究竟是为了什么受的委屈,你得告诉妈妈呀。……”

于是,我把几天前的晚上被黄继祖奸污的事,一五一十的告诉了我妈妈。我和我妈妈一直哭谈到深夜。

从我妈妈的谈话中,明白了许多以前我根本不知道的事。了解到我不是罗金奇的女儿,我的爸爸是谁,我妈妈为什么嫁给罗金奇等情况;了解到简家和罗家的百年积怨,罗金奇为什么非要置你爸爸妈妈于死地等原因。

思豪哥,写到这里,我已经痛不欲生。我觉得想对你说的话,应该已经说完了。我实在不堪忍辱偷生,只有以死抗争。我之所以这么选择,实在是在万不得已、无力回天的情况下,为了我们曾经拥有的纯洁的爱;为了我们从来没有说出口,但确实存在于彼此心照不宣的情。

思豪哥,写信不久后,我们将不在一个世界,或者我们同在一个世界,我仍然希望我们能够心心相印,一起回忆我们曾经在人世间拥有的快乐和苦恼。”

思豪哥,你似乎还记得,十年前我们分别时,我对你说的“海枯石烂!我会永远等你回来!”那句话吗?如果你仍然好好地活在人世,那么写给你的信,我要让你明白,罗雁翎在阴曹地府一心一意地等着你。

思豪哥,假如你早就到了阴间,那么,我会想尽千方百计,让阴曹地府的牛头马面使者,把我矢志不渝的心意和写给你的信传递给你,让你在阴曹地府知道,曾经在人世间里,有一个女孩刻骨铭心的在想着你,希望你到同一个世界去找她,去关心她,去爱护她。然后我们在阴曹地府就规划好下一世,一起去请求注定姻缘的阎王,让阎王在注定命运时,注定我们在下一世,享受没有仇恨、没有怨愤、没有遗憾、充满幸福的美好姻缘。如果我们的命运请求得到注定,那么,我会在下一世的人间,做日夜陪伴在你身边的妻子,照顾你的生活起居,为你生好多好多孩子;和你一起双宿双飞,做一对轻歌曼舞的浪漫鸳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一起走过下一世的快乐人生。”

读完罗雁翎生前留下的信,他已经模糊了自己到底应该是简思豪还是高鸣笛,他极度彷徨又异常绝望。他默默地在自言自语,我应该去殉情吗?我到底应该为谁去殉情?为罗雁翎?为爸爸妈妈?罗雁翎仿佛在说“你一定不能轻生,一定得好好地活下去。这才是我写给你的信的目的。” 爸爸妈妈好像对他言词恳切:“孩子,不要彷徨!一定要活下去!” 陶丽送高鸣笛上车时含情脉脉的话记忆犹新:“我等你回来的哦。”

现在活在人世间的是高鸣笛,从前的简思豪已经不复存在了,他终于理解了。

高鸣笛突然站起身来,悲痛地看着流淌的悠悠的资江水,眼眶泪如泉涌。他面如死灰,心如刀割。刹那间一种又苦、又辣、又像火一样的烫人的气体郁结了他的喉头,他的声音呜咽了,泪水哗哗的涌流到他的脸上。他想吼又吼不出来,觉得自己掉进了万丈深渊黑龙潭里,黑暗像高山压着他,像大海淹没他,话也说不出来,气也透不过来,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痛苦能够和他此刻所感觉的痛苦相比。这种痛苦是那样锐利,那样深刻,又是那样复杂,那样沉重。他觉得,艳阳高照,居然在狠狠地取笑他,就连罗雁翎平日最喜欢的哪些娇艳的野玫瑰花,富有生机的草儿都黯然失色了。

高鸣笛又无力地倒在了天子山栖霞洞前面的草地上,浑身就像被抽干了血。

太阳缓缓西坠,彩霞映红了他全身,高鸣笛慢慢从天子山走了下来。他决定离开清溪街,这里已经没有什么值得他留恋的了。高鸣笛坐汽车离开清溪街。在回去的汽车上,高鸣笛从一个干部模样的人那里了解到,几年前,罗金奇、黄颖志、黄继祖等人都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罗金奇被执行了枪决,黄颖志被判了无期徒刑,黄继祖因流氓罪被判了二十年徒刑。高鸣笛看着车窗外那布满彩霞的天空,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不禁感慨万分。心想,苍天确实是有眼的啊!

高鸣笛走了,他可能不再来清溪街。高鸣笛带走了简思豪和罗雁翎所有的爱恋、快乐以及所有的悲伤和痛苦,唯一留下的就是亿万年流淌的悠悠的资江河。资江河一如既往地是那么地美丽,那么地受人喜欢,那么地令人念念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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