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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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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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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不凡

珍儿,我的闺蜜,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从农村搬到我家附近的。她的父亲母亲是在农村一起长大的发小,后来,她的父亲接她爷爷的班,到小镇的矿上工作,就留下她们母子五人在乡下生活。两地日久,她的母亲因为思念丈夫再加上每日操劳,积劳成疾,视力逐渐下降,以至自由行动都有了一定的困难。矿上经过研究,特批给她家一套住房,我们才成为了邻居。

我们同校,同级,不同班,因为家住的比较近,又同龄,所以每天上学放学的时候一起走;不知道是天生的性格,还是从小生活环境使然,她不太沉闷,却也不甚喜欢多话,正好符合我的性格;而且,她长得又那么好看,同学们都说她高耸的鼻尖能落下一只蜻蜓,薄薄的嘴唇赛过巧嘴的鹦鹉,圆圆的大眼睛总是笑意盈盈,甚至,没有人舍得伸手触碰她吹弹可破的小脸,对于我这个一向颜控的人来说,更是值得亲近的理由。逐渐地,相较别的同伴,我俩就亲近多些。

她家兄妹四人,有两个哥哥、一个弟弟,和我们同在一个学校;母亲因为眼疾,赋闲在家,靠着摸索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父亲在矿上的采矿组上班,工作很辛苦,一个人赚钱,养一大家人,负担很重。

我叫珍儿的父亲“叔”。叔长得浓眉大眼、粗壮结实,黝黑的皮肤泛着油光,眼角有着几条深不可测的横纹,偶尔不经意的一个表情,能隐约看出沟底的皮肤是泛白、细腻的,这也就能理解珍儿的皮肤为啥那么好了。在我的记忆里,叔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典型的北方汉子,性格豪迈,嘻嘻哈哈的很是平易近人,我们常去他家的小朋友对他的评价基本一致:他有着男人的粗犷,也有为人夫为人父的细腻,更不乏凡夫俗子的兴趣爱好。

对叔印象深刻的是他的三大喜好:喝酒、打牌、摸鱼。之所以记忆永久,是因为,在我的心里,他的喜好都是无用且不求上进的行为,所以,我虽然不讨厌他,却也不是很欣赏他。

叔喜欢喝酒,无酒不欢。

几乎每次饭点去他家,都是人未进门就先闻到那种刺鼻的白酒的辣味,然后才有缕缕饭菜的鲜香蜂拥入鼻。一脚进门,首先映入眼帘的必是一家人挤挤插插地围着一个长方形的饭桌。饭桌上的一锅家常菜满满当当,带尖的那种,似乎一伸筷子一使劲便能将汤水挤压出锅沿。几个十几岁的少年每个人左手端着满满一大碗大碴子干饭,右手伸筷子夹菜的速度,完美地诠释了老辈人嘴里的“旋风筷子”的样貌。那种热火朝天的氛围让我好奇地斜眼窥视菜锅里极受欢迎的“美食”,却又碍于礼貌不能直视。不过,不看也心知肚明,大致是些白菜炖土豆、萝卜炖豆腐之类而已,却每每引得我直咽口水,即使已是饱餐之后,却仍是眼馋他们的热闹氛围,暗暗期盼能有机会参与他们的盛宴,体验一下这么热烈的滋味。

对于叔的“好酒”,我能回忆起的,是比平时稍显随便的一顿饭,极之普通,却不知为何给我留下至深印象,始终将之留存于脑海、成为永久的一幅动态画。

她家的格局,是由房屋东山墙中间进门,进门的左手边靠窗位置是一铺通长大炕,珍儿在炕梢(东北大炕的最尾位置),小弟坐在炕里的窗台上,二哥坐在进门对面靠炕沿的椅子上,大哥倚在二哥身后的皮箱上,婶坐在炕头,每个人手里端着一碗疙瘩汤,里面貌似有不少青菜,个个脸现微红,啼哩吐噜(拟声词)地吃的好香。只有叔,四平八稳地坐在饭桌旁边,桌子上,小碟里大概有十几粒花生米,一把大葱,手握一杯白酒,旁边还放着叔的酒瓶子,里面堪堪小半瓶,感觉,这顿饭结束,那小半瓶酒也就一滴不剩了吧?!

地下靠北窗,面对大炕放置了一排椅子,是我素常最喜欢的座位,大哥热情地递给我一个小垫,我便安静地坐了下来。看着桌子上简单的所谓“下酒菜”,心里莫名地不解,明明一个那么喜欢“摸鱼”的人,家里也晾有不少的小鱼干,既然喜欢喝酒,为什么不煎几条来吃,也免得烈酒伤胃啊,哪怕是自己吃独食(独食:自己吃,不给其他人吃),老婆孩子也不会怪罪他的,毕竟,那些小鱼,也是他熬夜受累弄回来的,家人能偶尔吃一回,也算借他勤劳的福气了!真是个地道的酒鬼,只要有酒,有没有其他的都无所谓了!

所谓的“摸鱼”,其实,就是用一种简易的发电机“电鱼”,这种机器,我们的家乡话叫“过鱼机”(电鱼机)(那时候的乡村小河里小鱼很多,电鱼是不违法的)。

电鱼这项工作,需要三个人共同完成:一个人背着机器,摇动机器的齿轮发电;一个人拿着电棍,用棍尖导电的部分伸到水里,附近的小鱼小虾,自然逃不脱电击的厄运,或死或晕,飘到水面上来。这时候,就需要第三个人拿着长把的网兜把浮上来的战利品迅速捞起,装到准备好的筐篓里。这第三道工序要紧的是速度,速度稍微慢一点,电晕的战利品就随水流飘走了,所以,这道工序看似简单,实则是需要极眼明手快的人来完成,否则,前两道工序就都前功尽弃了。偶尔,第一道工序和第二道工序,可以由一个人来兼职,就是比较匆忙,比较累,不过,分享的时候,也会多劳多得。所以,叔与伙伴去电鱼的时候,最喜欢包揽前面的两道工序,这样,同样的熬夜,能有更多的收获,至于忙累,他是不怕的。

说实话,那时候很小,理解不了大人们行事时的心理活动,只能从他们显露出来的面部表情和肢体语言来猜测他们的喜怒哀乐。我最是喜欢看叔每次背着背篓回来,倒出战利品那一刻的容光焕发,那一份溢于言表的兴奋释放着光芒,仿佛这一夜他只是去赴一场老友的盛宴,酒足饭饱尽兴而归,并没有熬夜,也没有为这些“战利品”付出一丝辛苦。

我曾经听叔在一次微醺后说过,过鱼的过程,是真的又冷又累,又需要精神高度专注,以预防“电鱼机”误击伤人的事情发生。但是,收获的喜悦可以消抹所有疲劳与不安,每看到水里浮起来一条小鱼,就代表着一家人围坐的饭桌上的锅里,又可以多一点可口的食材;每看到孩子们在他从鱼篓里倒出小鱼时欢呼雀跃地蹦跳着,他就觉得,所有的辛苦都不值一提、都是物超所值!

我曾经听珍儿说过,她家偶尔的一次煎鱼干、炖鱼汤,便是全家难得的一次盛宴,每一块鱼肉,都是家人互相谦让的一份幸福。只是,我体会不到珍儿家人对那顿鱼膳的期盼,也理解不了叔为什么对“摸鱼”这项爱好这样执着,甚至,极其不屑叔竟然不舍得用小鱼将自己的下酒菜丰富一点点。

我最讨厌的,还是叔对“打牌”的情有独钟。

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也可能是因为启蒙老师对人生观方向的引领,我从小就对一个人行为的是非特别敏感。

想到打牌,脑海里,便浮现出一群浮躁的不修边幅的男男女女,每个人面前摆着几个皱皱巴巴的小零钱,吆五喝六地狂喊乱叫。有些人面露红霞,兴致勃勃,亢奋的情绪明显地告诉所有人,他现在是赢家!如果你看到某个人,表情僵硬,坐立不安,不满所有人的速度、出牌方式、说话用词,他一定是输家,从他的激动状态,可以猜测输的程度。而我,从来都是最讨厌他们的行为,虽然数目微小,算不上赌博,却也有实质的输赢,每个人都不想做输家。所以,我一直觉得他们无聊又自私,既浪费时间,也用贪婪降低了个人的品格。

可是,一次偶然地对话,使我对叔“打牌”的喜好有了改观。

认识珍儿以后的几年,我的空闲时间,大部分都是在她家度过的。

那个时候,国家刚刚提出计划生育政策,每家都有好几个孩子,珍儿家是那个时期比较典型的家庭。

她家四个孩子之间年龄差距很小,都继承了父母憨厚开朗、待人真诚的性格,每个人的同学朋友都如我一样喜欢他们、喜欢他家的氛围,所以,也大都如我一样,得点空闲就往他家聚拢。他家每天都如小型聚会,大人孩子熙熙攘攘,有打牌的,有弹玻璃球的,有玩嘎拉哈的(东北玩具),有看小人书的,只有婶子端坐炕头,满脸笑意地听着众多游戏过程中的呼和声、争论声、催促声。总之,他家就如同现在的社区活动室,热闹得很呢!

有一个周末,写完作业已经是中午时分了,随便划拉几口饭便往珍儿家跑。到她家的时候,居然只有珍儿家人在家,珍儿的母亲依旧端坐炕头,珍儿的父亲则依旧是四平八稳地端坐在婶的对面,这天的饭桌是放在炕头婶的身前,一家人全都围坐在桌前。

我愣愣地看着满满一桌子的杯盘碗盏,有些不知所措,进退不得。

这时候,叔说话了:“玲丫头,就等你了,今天来得比平时晚哦”。我疑惑地看着珍儿,喏喏地哼哈答应着,不知道该不该询问今天这样反常的原因,反倒被珍儿的一件新衣服吸引住了眼球,羡慕地看着珍儿。珍儿则喜悦的将刚盛好的一碗大米饭塞到我手里,拽着我上了炕,坐在她的身边。

这时候,婶说话了:“玲丫头,今天是珍儿的生日,你叔让多做了几个菜,应该有合你胃口的,婶就不说客气话了,平日里你和珍儿这么要好,叔和婶也很喜欢你,今天珍儿开心,你也实实惠惠地,多吃点,别客气”。

哦哦,原来今天是珍儿的生日啊,赶紧给珍儿送去了祝福,并对叔和婶说了诸多表示感谢的话,便不客气地夹了一条垂涎已久的煎小鱼。正如珍儿形容的,真是内里软嫩表皮酥脆,鲜香俱足,回味绵长,禁不住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叔可能是看到了我的表情,便又多给我夹了几条放到我的碗里,豪气地说:“玲丫头,多吃点,别的不敢说,爱吃小鱼,叔管够,这点能耐,叔还是有的!”回头又对几个孩子们说:“你们也多吃点,只要你们听话,爸就不怕辛苦,爸宁愿自己不吃,看着你们吃得开心爸就高兴!唯独一样是爸爸偏得的,那就是酒,你们不许碰!爸每天喝酒不是因为管不住自己的嘴,实在是工作环境太潮湿,喝酒驱寒,是老辈工人留下来的偏方,爸爸是不得不喝!你们记住,只要爸的身体好,你们喜欢的小鱼,爸爸管够!”说完,抿了一口酒,对婶说:“你也多吃点,只要有你在炕头坐着,家人们的心里就有了根,我们每天都会带朋友来家,你就不会因为不方便出去而寂寞了!”

叔忽然沉默了下,略带低沉地对婶说:“常来打牌的小李,他父亲病了,挺重,估计得不少钱,我上午把他输给我的,都以他的名义给老人送去了,韩三和张晓最近赢他的,我也通知他们拿出来给小李送去了。小李现在终于知道存钱的重要性了,他不会过日子,如果不是打牌输了,他这钱,不知道得胡乱花哪去了,你帮我想的这个帮小李把富余的钱存起来的办法真奏效了,看,这不就用到了嘛!”

诶?我疑惑地看着婶,婶点点头说:“是啊,他还年轻,总得有这个过程,通过这次的事,以后就不用咱们再想方设法地帮他存钱了,他自己也该懂得生活是需要有备无患的了!”

哦,原来如此……

我用手敲打着自己的脑袋,恍然大悟,我曾经以为的打牌的目的,与叔实际的出发点差距好大!

原来叔的“摸鱼,喝酒,打牌”这些令我讨厌的喜好,忽然就光鲜亮丽起来,自觉脸红,低头默默地吃着叔夹到我碗里的鱼,继而转头看向阳光明媚的窗外,用那轮火红烤干我眼底的湿润,眼前这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男人,忽然高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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