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俩碰了下杯,同时仰头一饮而尽。
这是我与青枫第N次单独约酒,她是我到这个城市以后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也是在一起最放松的酒友。当我每每感到灵感枯竭,便如心灵感应一般,必能接到她的邀请。她是个精致的大女孩,直率又不失温婉。每次见面,她都给我耳目一新的感觉,不变的,是她隐于眼镜后的低调、神秘和她无论上衣穿什么,下身必定是一条白色裤子的搭配,虽然搭配得当,却也不免好奇她对白裤子这样执着。
或者是我的眼睛泄露了我的疑惑,她自顾自地又干了一杯,随手掸了掸裤腿,抿抿嘴,习惯性地敲了下桌面。
按惯例,她即将开启她的记忆闸门。
我的整个青少年,是在一个小镇上度过的,家门前的一条小路,平平整整,是我们课余时间的乐园。
那时候,学校是没有双休的,每个星期三、星期五的下午和星期天不上课,而且家家孩子都多,家长工作和生活忙的晕头转向,对孩子的学习也没有现在这么重视,大多是大孩子带小孩子,只要没有危险,课余时间也就由着孩子们撒野了。何况,那时候也没有现在的作业这么多,因此,孩子们回到家里放下书包就往外跑,至于吃饭和作业,那是最不重要的事,如果出去晚了,默契的游戏队友和喜爱的游戏项目人员满了,那才是极其令人沮丧的事情!
我自小就是个好胜的性格,特别喜欢和比我大一两届的孩子组成游戏搭子,即使比他们小,我也要成为搭子里的佼佼者。我最喜欢的游戏是跳格子和跳皮筋,偶尔参与一下五十米短跑比赛。
之所以提到短跑赛,是一次胜利后撕心裂肺的疼痛刻骨铭心,至今想起,似尤有痛感。
那应该是在一个春夏之交的下午,天气晴朗,大人们好像还都穿着长衣长裤,而我们小孩子则大部分贪凉,特别是玩疯了的时候更是汗流浃背,所以,早早地央求大人把半袖上衣给找出来。那一天,我穿的是新添置的粉色半袖和白色长裤套装,清新清雅又多了一份文静,我极是喜爱。
在一阵心理斗争之后(总觉得这套衣服适合文静一点的游戏),我还是参与了五十米短跑比赛。
这场赛事,共五个人参与。两个高我一届、一个高我两届、一个和我同届。以前比过,只是,我从来没得过第一。不过,我心里始终不服,总觉得是发挥不够好,不是我实力的问题。
当发令员落下口令,我就忘记了今天穿上新衣服的姿态,熟练地按照向体育老师讨教的方法:前脚使劲踩下的同时,后脚铆足劲地朝后瞪,一下子冲了出去,眼角余光竟然没有看到别人的身影,心里暗自窃喜:今天可能要打破记录,赢得我心心念念的冠军啦!
心虽有所想,腿却未有半点懈怠,或者,是好胜心和新衣服的加持,那一天发挥得特别好,及至离终点还有七八米左右的时候,才在眼角余光中瞥到比我大两届的那个姐姐,脚下暗暗使劲,加快步伐向终点冲去!
终于,我一只脚第一个跨过了终点线!
我终于得到了五十米短跑赛的第一名!
未料,跨过终点线的那只脚一落地,膝盖一软,趔趄着向前冲去!或者,是比赛时用力太猛,即使我极力想缓下速度稳住自己,两条腿却根本不听使唤,趔趄几步后,一下子扑到在地,旁边的“裁判”和“助威”的小伙伴急忙上前把我搀扶起来,我顾不得其他的,只是一个劲地大声嚷嚷着:“我得了第一,我得了第一!”
是啊,我终于得了第一。
终于感觉到有人在替我拍打衣服裤子,忽然一阵痛感,撕心裂肺。我赶紧低下头来,寻找痛感的来源,这才发现,两个膝盖的裤子和腿上的皮肉混合在一起,红彤彤的,模糊一片,那条新上身的白色裤子,已经为我的冠军梦贡献出它的生命。顿时,眼泪如注,嚎啕起来,不知道是为疼痛、为牺牲的新裤子还是为了梦想的实现。摸摸膝盖,摸摸裤子,似宣誓般大声重复着:“我得了第一”。
她将视线从酒杯里拔出,投射到我的脸上:“这也就是为什么时至今日,我依然最喜欢白色裤子的原因。每次穿上白色的裤子,我都会回想起那次比赛,仿佛与小伙伴们从未分开,仿佛我仍然依偎在家乡的怀抱,依稀还能感觉到伤口在疼痛,依稀,第一的荣耀感继续在升腾。”
她的声音越来越小,小到只有我能猜到她在说什么。看着她的眼神游离,我竟然有种想抱抱她的冲动,不知道这些年她都经历了什么,不过,我能确定,她一定是又想家了,想那个偏远的小镇,想那个充满爱意的故乡,想那条鼓励她奋发向上、永不放弃的白裤子。每次酒后,我都能从她的眼睛里看到那个与现在的她浑然一体的、朝气蓬勃、发丝洒满金光的长发女孩蹦蹦跳跳地向我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