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十九年前发生在蚊子国的一个真实的故事。
人类排出的废水和垃圾带来了蚊子国的繁荣。管辖中原2亿蚊民的蚊王特别感激人类,把人类称作至高无上的神。并颁布法律,规定所有蚊民不准吸食人血,特别是文人的血。曾有好事者问蚊王,为何强调不让吸文人的血?蚊王说:被称作“文人”的神,文与我们蚊类的蚊同音,他们伏在地上或者登山上树时,不是很像虫吗?给文加上虫字旁不就成了我们吗?由此,我们吸文人血就等于吸本类的血,吸本类的血就是极其野蛮的犯罪行为。
为强调蚊神和谐相处,蚊王曾命部下创作了很多尊神谚语,如神血不能尝,尝尝吃它娘;人肉不敢沾,沾沾要塌天;文神切莫碰,碰碰就没命等等。
开始的几年,蚊民遵纪守法,在泽地草野繁衍生息,丝毫不侵犯神明。但随着蚊子国的不断繁荣和蚊民生活的提高,部分蚊民从泽地草野迁到神居住的城镇村庄。有饥饿的蚊民夜间误食了傍畜禽而寝的人的血,怕得要命,就像要变成青蛙吃掉自己的亲娘或者随时会遭天谴似的。然而,几个月过去了,天还是原来的天,地还是原来的地,太阳照旧东起西落。误食者打消了害怕的念头不说,还慢慢回味出神血要比鸟兽禽畜类的血味香得多。于是,就把这个误食感受告诉了好友。
肉电话真快!不多久,神血异常好吃的消息便在蚊子国传得沸沸扬扬。别有用心的蚊民更是引经据典添油加醋,说什么:神的血就是当年的唐僧肉,吃了可以长生不老!
尽管如此,蚊民们还是怕遭天谴。但也有极少数不怕死的青少年,趁夏夜断电人寝大街树下之机大饱了口福。
上述侵害神明的案件,虽情节严重,但一时半会儿还传不到蚊王耳朵。蚊王还自认国泰民安,正构想着带国民去天国神游的蓝图。
且说这天晚上,蚊王带着卫队在月光如水的大街上巡察,突然前面出现一悠悠黑洞。蚊王蓦地想起在一篇游记中看到“去天国必经神秘黑洞”的记载。心想,难道这就是老天给我们蚊族搭建的通向天国的神秘黑洞?但又转念警告自己:可不要上当哦,当今社会欺诈的案件可是铺天盖地呀!
为防万一,蚊王先令一卫兵进洞打探。探子既兴奋又害怕地在黑洞里飞了一会儿就回来了。为博国王开心,探子一本正经地说:果然不出国王所料,那的确是一条去天国的神秘黑洞!
OK!蚊王无比兴奋地打着响指,带着卫兵一窝蜂地冲进黑洞。凭着他们特好的心情和敏锐的声波导航系统,没有发生一起互撞和碰壁事件。此时,微风沐身,大家感觉犹如菩萨乘飞毯去天国一样温馨。
去天国的路上就这么惬意,到了天国岂不就……蚊王美滋滋地想着。
忽而,蚊王又想:身为国王,如果只带这身边区区卫兵去天国神游,岂不凉了两亿蚊民的心?不行,我得回去!于是,蚊王又急忙带领卫兵们原路返回。
回王宫次日,蚊子国国家电视台向全国蚊民发布了“昨夜蚊王带卫兵经黑洞去天国”的新闻。为了宣扬蚊王的英明,贯受国王宠爱的女主编又特别虚构了到天国的见闻。什么金碧辉煌、仙山琼阁、金马玉鹿、花海果岳云云,令观众心里发痒,跃跃欲试。地方电视台、电台对这则新闻的反复热播,把蚊王带领卫队探视天国路的为民壮举吵得家喻户晓。
鉴于近亿蚊民在网上询问去天国的具体事宜,蚊王责成国家旅游局负责统计数额和收费,把志愿去天国神游的富家蚊民按报名前后、缴费多少、停留时间长短等分类造册。从6月21日至7月底,每天晚上11点,由“去过一次天国”的2名卫兵带领3万名游客通过黑洞去天国。
就这样41天很快过去了。国王的200名卫兵,有82名带领123万游客去了天国。
由于大量的蚊民只去不归,引起了蚊类评论家的热议。热议内容大致分两种:一种认为天国确实太好玩儿,引得那么多游客流连忘返。另一种则怀疑这些天去天国的蚊民很可能遭遇了不测。
热议双方争论不休。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去天国蚊民的杳无音信,持第一种意见者逐渐动摇到第二种议论者的行列。蚊王感到情况不妙,派出贴身侍卫与副将再去探寻。结果,仍如泥牛入海。
就在举国关注“去天国”的无比敏感时期,一爱窥探神信息的蚊民从人报上发现一则新闻:
一退休教师怒于夜间在外纳凉时被群蚊叮咬,决心报复蚊子。该人经过精心研究和多次实验,制成一种高效捕蚊器——用黑布缝成直径约1米,长约30米的袋子,内撑旋圈竹篾,于夜晚口朝下斜吊临街大树上,每晚便有大批蚊子源源不断地飞进袋内。次日凌晨3点,该人将袋口封闭,再借助昼午强烈太阳光致袋内气温达65摄氏度,袋内蚊子皆毙之。下午5点,将死蚊倒出。就这样,往复循环,一个多月下来,共捕杀蚊子百万余只。现存蚊尸于家中,准备于适当时候申报世界吉尼斯纪录。
该蚊民迅速将上文译成蚊文,在蚊子国大小媒体上传播。
于是,整个蚊子国暴怒了。上亿“去天国”的游客亲属开始声讨蚊王及媒体主编的误导。更有资深的律师将蚊王告上蚊类国际法庭。
蚊类国际法庭经大量调查和听证,认为蚊王及媒体主编误导情况属实。根据蚊类国际法有关条款,应判处蚊王及主编死刑。但蚊王辩护律师也搬出本国法律,申诉说,导致该案件的根本原因,是本国那些不守法律的青少年蚊子反叛及好奇心作怪,吸食了人神的血,特别是那次过分吸食了退休文神的血。
经蚊类国际法庭合议庭合议,辩护申诉情况属实,确实是因蚊子国几十名青少年触怒了人神才招致蚊子国这场天灾。但作为蚊王被国家一时的繁荣假象所迷惑,贪图享乐心切,误导国民神游天国是直接原因,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国媒主编不尊重客观事实,盲目迎合国王思想,随意拓展新闻内容,无端煽动蚊民追求享乐潮流,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最后,蚊类国际法庭作出如下判决:
51名蚊子国青少年公然违法,冒天下之大不韪吸食文神圣血,招致天谴蚊类巨祸。根据蚊子国刑法第2章3条5款之规定,判处死刑。但其已均被受害神所捕杀,不再追究。蚊王本该死刑,但鉴于先期治理国家有功,功过相抵,削为平民,协助新王善理后事。国媒主编本该死刑,鉴于认罪尚好和以备继续查案之用,判无期徒刑,监外执行。
事后,新一届蚊子国国会认为“神权过大,报复过分”,要求蚊类国际组织抗议人类,并强烈要求严惩那名退休人神。
15个工作日后,蚊类国际组织收到人类的复函。函文如下:
我们的立场是,蚊不犯我,我不犯蚊,蚊若犯我,我必犯蚊。但为保地球生物间的和谐生存、体衅蚊类情感,我们决定对后事进行人文处理,即责成那位退休教师于近期内将所有蚊尸悉数移交你国际组织,而后由原蚊王接手,通过DNA检测转送受害家属。
原蚊王通过郑重的送尸仪式,一方面向受害家属表示深切道歉,另一方面向全国蚊民重申了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