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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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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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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山》2024春季卷之臻品小说||李加福:似曾相识

刚到H城的时候,森夕已经是年过三十的大龄青年了,除掉一张车票以外,兜里一无所有。

离家那年他还是一个毛头小子,刚满二十周岁。他是卫校毕业的,最初分配在小镇卫生院工作,当过一段时间的下乡医生。但他对自己的工作很不满意,当年轻人纷纷涌向大城市时,他也随着北漂或者南下的大军从南到北,从北到南,像候鸟一样来回迁徙。他始终没有遇上喜欢的工作,因为学历太低,好一点的工作总是对他充满了偏见,他又不愿意屈尊就卑,跟别人一样去搬砖或者当个泥瓦匠。久而久之,他的年龄大了,还是一事无成,兜里没钱,银行里没存款,房子是租来的,床上只有一个枕头,对象还不晓得蹲在哪个犄角旮旯里。找工作和找对象对他来说都是一样的结局,他看上了别人,别人没看上他。最后,当他年过三十时,他流落到了H城。

天下的城市都差不多,H城的工作也不好找。森夕的中专学历在找工作方面可以说是一无是处,他的证书甚至还比不上那些在大学城门口办的假证有用。他在H城寻寻觅觅,花了挺长的时间,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他终于找到了一份工作,薪水还相当不错。

兜里有了钱,森夕也捯饬起来,精致的衬衫,笔挺的西装,漂亮的领带,再开上一辆合资车,人好像一下子就年轻了十岁,森夕也是一个帅小伙,看起来并不比那些卖房、卖保险的小伙子们寒碜。

工作了几年后,森夕的口袋渐渐鼓了起来,银行账户上也有了一笔不菲的存款,这时,他对自己的终身大事焦急起来。

接连处了好几个,接触伊始都挺好的。医院门口有一家花店,他每次赴约都要买一枝花带上,他用送花的方式观察对方的反应。初次见面的女孩子表现各不相同,但她们对待鲜花的态度大致仿佛,她们用热情、友好、充满陶醉的眼神欣然接受美的馈赠。然后进入正题,她们都做了功课,预先知道了她们应该知道的,她们知道森夕在医院工作,她们说医生是一门好职业,医生救死扶伤是白衣天使,医生负有最光荣的职责。

随着接触加深,她们了解得越多,离森夕也就越来越远。刚一开始,她们托森夕帮忙,给亲戚或者朋友挂号。往后,她们问森夕是哪个科的。森夕不善说谎,又不方便直说,就不得不支支吾吾地,说一些莫名其妙或者言不由衷的话,气氛由此变得尴尬,交流也不自然起来,不得不令人疑窦丛生。于是,她们提出要去森夕的办公室玩玩(其实就是调查)。这下森夕可就犯难了。当她们带着重重疑虑终于彻底地摸清了森夕的底细后,故事也就结束了。一切到此为止,不会再有事麻烦他,也不会再有多情的电话打来。

相亲让森夕感到苦恼。渐渐地,他对自己失去了耐心也失去了信心。有一段时间,他很害怕别人给自己介绍对象,害怕赴约。但有时迫于别人的好意,他还不得不去赴约。及至后来,他倒也无所谓了,反正抱着没有希望的态度去见面,就跟买彩票一样,这反倒让约会变得更轻松简单一些。为了节省彼此的时间,在对方的查问还没有开始之前,他主动把自己的底细和盘托出。

“先得跟你说明一下,其实,我并不是正规的医生,也就是说,我不跟患者打交道。”

“那你是药剂师?药剂师是给人拿药的吧?当药剂师也挺好的呀。”

“我也不是药剂师。”森夕赶紧打断了别人的猜测,犹豫了一下后,他说,“其实我是一个美容师,医院里的美容师,我这么说,你明白了吧?我能把一个人变得非常漂亮。”

“真的吗?”对方眼睛一亮,“那你什么时候给我也美美容,把我也变得漂亮一些。”

“可是——”森夕又犹豫了一下,鼓起勇气说,“我不给活人美容,你懂的,也就是说,我不跟活人打交道。”

对方瞬间反应过来,交流到此也就戛然而止。她瞪着大眼睛盯着森夕,可能是怀疑自己的耳朵听错了,张大嘴巴说不出话来。

既然她不说,森夕就接着往下说,他想缓和一下气氛,也顺便向她作出某种解释。“其实也没什么,和别的工作是一样的,对于我们这些学医的来说,真的没什么。如果你要是感兴趣的话,我也可以带你去我的工作间看看。”

“哦,不用了,不用了。”对方忙不迭地拒绝,仿佛如果拒绝得不够快,那么就必须要接受邀请似的。

谈话进行至此,双方都很尴尬,都在为找到一个合适而又体面的话题收尾而费尽心机。

是的,森夕在医院太平间工作。刚到H城时,找工作困难,在接连多次碰壁以后,他在一家医院找到了一份工作。刚一开始,他也和大多数人一样,对那份工作心怀忐忑,但是现实不允许他挑挑拣拣。他没有地方住,每天靠捡垃圾卖给收费站对付生活。当他得到那份工作时,工资对他构成了极大的诱惑,所以他决定先干干再说。任务不难,不过是抬进,抬出,清洁,消毒,复核,记录……这些事对他来说不在话下。森夕是一个头脑聪明的人,他在卫校念书时解剖过尸体,况且也不是单他一个人,还有老周带他,老周已经干了好几十年了。

头几天,森夕有些发怵。老周说,人去世了就只剩下一具空壳了,本质上跟一条咸鱼没什么区别。他问森夕,你会怕一条咸鱼吗?森夕摇摇头。老周说,就是嘛,干一段时间你就习惯了,这工作好得很,所有的恐惧都不过是心理作用,自己吓唬自己。

老周说得没错,森夕很快就适应了。他给老周打下手,配合老周抬进、抬出、登记、消毒……有时候,应逝者亲属要求,老周为逝者美容。

老周精湛的美容技艺令森夕羡慕不已。医生不能起死回生的妙方却在老周的手下实现了,那些逝者在他那双魔术师一样的手下变得容光焕发栩栩如生。

大多数时候,太平间里冷冷清清,他们就在里面下棋。老周棋艺不错。森夕不会下棋,但他可以学,规则又不难。实战起来,森夕总是输给老周,但他善于琢磨,还专门买了几本书来研究。不久,他就开始赢老周了。有一天,森夕连着赢了三盘。老周把手一摊,说,不下了,下棋多没劲,我给你变魔术吧。

老周擅长手绢变物。他用手绢包住一粒棋子,放到嘴前吹一口气,打开手绢,棋子不见了。合上手绢,再吹一口气,打开手绢,棋子又出现了。再合上手绢吹一口气,打开时,可能出现了两粒、三粒甚至更多的棋子。一条手绢把森夕搞得眼花缭乱。每次打开手绢,森夕除掉惊讶还是惊讶,棋子的数量是不可预测的。森夕大惑不解,他向老周讨教。老周说,手快而已,一切都是假象。他放慢动作向森夕一遍一遍地演示。森夕在老周演示到第九或者第十遍的时候豁然开窍,一下子就想通了其中的奥妙。

秘密被揭穿后,森夕非常兴奋,他又迷恋上了魔术,没日没夜地练习。他的魔术技艺很快也超越了老周,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不仅仅是棋子,森夕后来看到什么就能变出什么,道具从身旁信手拈来,他能从手绢里变出茄子、黄瓜、土豆、乒乓球、桔子,甚至鸡蛋。

不过,森夕最想学的还是老周的美容术,他觉得那才是老周真正的拿手绝活,在他眼里,那不光是手艺,更是一门科学,一门艺术。有时候,森夕有一种幻觉,他觉得老周的美容术也许是一种失传已久的工艺,可能只有老周一个人会,所以他才舍不得教他。

老周说,我不是舍不得教你,我是不想教你。森夕说,那不一样吗?老周说,不一样,我是怕你学会了对你不好。森夕没说话,他用眼神和沉默表示出对老周的鄙视。老周说,干我们这一行的,时间久了就会变得很孤独,我、我师父、我师父的师父莫不如此,孤独和手艺一样,在我们之间代代相传,我不想教你,是因为我不想看到,有一天你变得和我们一样。

那段时间里,森夕正忙于谈对象,无暇顾及他事。

当他在爱情上经历了一段又一段挫折后,信心和耐心都被消磨殆尽,他就变得心灰意冷了。有时候,他跟在老周身后,两人一前一后地走着,森夕觉得自己像是老周的影子,他想老周的现在也许就是他的未来。

像老周也没什么不好的,森夕又想,至少他有绝活儿,工资不错,也不怕失业,还有可观的外快。先不管那么多了,多挣些钱再说吧。现在他与老周之间只差一项美容术了。老周越是不想教,他就越想学,他怀疑老周不够真诚,说出来的那些理由不过都是用来拒绝的借口,他怀疑老周不教自己的真实原因是害怕自己抢了他的饭碗。

但老周最终还是用行动证明了森夕的怀疑不过是小人之心。在森夕的多次恳求之后,老周决定收了他这个徒弟。老周确实有一些独门妙方,不过当他把那些窍门传授给森夕以后,就如同捅破了一层薄薄的窗户纸,在森夕面前就没有什么秘密可言了。后来,摆在森夕和老周之间唯一的差别,就只剩下时间和练习了。

有一段时间,死神好像被绑架了,病人都逃脱了死亡,他们努力地从医院的病床上爬起来,蹒跚着走向门外,走向那些阳光照耀下的草坪。没太平间什么事,老周就来得少了,日常工作全都扔给了森夕。太平间里空空荡荡,只有一位逝者,躺在里边靠墙的一个床铺上。森夕想起她在那里有些日子了,好像是夏天抬进来的,一位少女,穿着雪白的连衣裙,静静地躺在床位上。森夕在她脸上练习,他把她的妆化好,站在一边端详,看到不满意的地方,他把妆又卸了,重新为她化妆……就这样循环往复,森夕独自能玩上一天,一次一次,乐此不疲,跟那些画家画油画一样。

少女静静地躺在床上,任凭森夕描眉施粉、涂腮画唇。森夕站在床边孤独地欣赏着自己的杰作,在他面前,一位脸色红润的少女正在酣睡,精心修饰的容颜栩栩如生,她随时都会醒来,随时都会从床上坐起来,她的眼角微微露出笑意,随时都会笑出声来。森夕对自己的杰作非常满意,他向少女躬身行礼,给她表演了一个魔术。

这时,又有好心的朋友给森夕介绍了一位对象。

森夕已经心灰意冷,他已经不相信爱情了。不过,出于对朋友的感谢和尊重,他还是很认真地准备了一下,才去和那个名叫滢滢的女孩见面。令他没有想到的是,滢滢的出现改变了一切。那个女孩让他感受到了一股前所未有的冲动,爱情的灰烬在他的心底死灰复燃,热情的火焰在他的胸腔里熊熊燃烧,恋爱的渴望从心底往上层层聚集喷薄欲出。森夕认定,滢滢是全天下最好的女孩,是女神。滢滢的出现甚至让他觉得,之前的每一次结束都不过是因为要跟眼前的这个女孩开始。

森夕以一种浪漫诗意的方式开启了与女孩滢滢的交往,他掏出一条手绢,在女孩面前叠了几叠,请她对着手绢吹了一口气。当他打开手绢时,奇迹出现了,一枝鲜花,一枝鲜红欲滴的玫瑰。他把玫瑰送给女孩。女孩秀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她高兴极了,不仅接受了玫瑰,还顺手抢走了森夕的手绢。当森夕企图向她讨回手绢时,女孩说,小气鬼,送给我嘛,不就一条手绢吗?森夕说,不是我小气,是手绢太脏了,明儿我送你一打新的。女孩说,我不嫌你脏,只要是你的我就喜欢。她把手绢叠了几叠,塞进自己的贴身衣兜里。

“我是一名医生。”森夕对女孩说。

“知道啊,你在医院工作嘛,不是医生难道还是护士吗?”女孩咯咯笑着。

“医生总是和病人打交道。”

“和病人打交道怎么啦?那是光荣的呀。医生就是要和病人打交道的嘛。”

“总是和病人接触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病,比如说传染病。”

“那更显得医生的可贵了,救死扶伤嘛。”女孩说,“请想象一下,假设世上没有医生,那病人怎么办?没有医生,人生病了就得不到救治,就只能等死了。”

“在医院里什么都会发生,”森夕顺着话题往下说道,“不光是病人,我们还经常遇到死人,我们是经常和死人打交道的。”

“多正常啊,”女孩说,“不可能每个病人都能治好的,医生又不是神仙。”想了想又说,“现在有些人不可理喻,总有医闹发生,这真的令人不快,那些人缺乏智商,也缺乏同情心,他们都太自私了,他们就不能换个角度想想,要是他们自己当了医生,他们会怎么想?要我说,国家应该出台法律,保护医生。”

森夕差一点就要说出,其实我是在医院太平间里工作,当话滑到嘴边时他咽下去了。看到坐在对面的女孩那么迷人,那么可爱,那么通情达理,森夕临时改变了主意,他咽了一口吐沫强忍住了,暂时没有说。

女孩对森夕可谓完美,她热情,大方,温柔,体贴……森夕觉得她身上都是优点。他们经常约会,每次约会双方都想多待一会儿,彼此都很享受依偎在一起的时光。每次见女孩,森夕都要带上一朵玫瑰。女孩很高兴,她喜欢玫瑰。森夕也很高兴,他知道女孩喜欢玫瑰。

森夕愿意一直沉默下去,但他也清楚,真相终究会有浮出水面的一天,他得趁早想个法子。有时他想,是时候换一份工作了。但他还没想好,毕竟从太平间跳到其他科室,几无可能。又很难找到一份新工作。如果女孩知道他丢了工作,她会怎样想呢?而且,几乎可以肯定,她肯定会打听他辞职的原因,那又会发生什么呢?一连串的问题,森夕的头都大了,他没想好应该如何处理。

就跟梦必然会醒来一样,有些事情必然会发生。森夕心里也明白,该来的终归要来,躲是躲不过的,他不过是在装糊涂罢了。果然,事情如期而至。

那天下午,森夕给女孩打电话,他已经有挺长时间没跟女孩见面了。搁在以往,他们只要有三天没见面,女孩的电话就会追过来,又是埋怨,又是撒娇,但是现在,他仔细想了想,有七八天了,他想,应该给她打个电话。

铃声响了很久,让森夕等得心里烦躁,就在他准备挂掉的那一瞬间,电话接通了。“喂——”女孩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森夕听得出来,那个声音有气无力的,失去了平时的曼妙和激情。一种不祥的预感从他的心底徐徐泛起。

“我上周去医院找你了。”女孩在电话里说。

森夕听见自己心里“咯噔”一声,窗外的天空瞬间黯淡下去,他的心情也随之黯淡下来。那一刻,森夕感觉自己就像是赤身裸体站在女孩面前,所有昔日有意隐藏的那些秘密,在她面前一览无遗。“是吗?有什么事吗?”他忐忑地问道。

“其实——也没什么事吧——”女孩说话吞吞吐吐的,往日的热情亦消失不见。

森夕心里感觉像是被浇了一盆冷水,冰凉的。这时他忽然想,应该做点什么补救一下,“有一件事,我一直想跟你商量一下。”

“哦——”女孩的回答是应付性的,可有可无。

“如果方便的话,我们约一个地方见面,今天晚上。”

“好吧。”女孩的声音低沉,过了一会儿,森夕又听见她说,“刚好,我也有一件事要跟你说一下。”

他们约好了见面的地方,还是那家他们常去的咖啡厅。森夕还是跟往常一样,带了一枝玫瑰。

见面的时候,双方都显得很不自然。当森夕把玫瑰送给女孩时,女孩苦笑了一下,紧接着,她用行动回答了森夕眼下最关心的问题——她用手把森夕的手挡了回去,她拒绝了他的玫瑰。

森夕笑了笑,笑得很不自然。“该知道的你都已经知道了,”他说,“看来,已经有人把我的情况都告诉你了,不需要我再说什么了。”

“你为什么不早点亲口告诉我?”女孩生气地问道。

“因为我正在准备换工作,”森夕说,“在我认识你之前我就准备换工作了,只是不太顺利,一直都没搞好。我本想等搞好了再告诉你。”

“借口!”女孩气愤地说道,“如果你换了工作,你就准备一辈子瞒着我吗?如果你换不成工作,你就准备一直隐瞒下去吗?隐瞒一辈子吗?”

森夕被女孩一顿连珠炮似的责问呛住了,一时语塞,说不出话来。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你一直都在欺骗!”

“你怎么能这样说我?”森夕说,“我欺骗你什么了?”

“你跟我说你是医生,你真是医生吗?”

“我是卫校毕业的,学的是医疗专业,请你告诉我,我不是医生是什么?你不是说医生是光荣的吗?你不是说医生是白衣天使吗?”森夕越说越生气。

女孩则反唇相讥,“是啊,我是说过,医生是白衣天使,医生救死扶伤,可是那跟你有关吗?你救过死扶过伤吗?你接触的都是死人啊,人遇到你都是死啊!”她说:“你又不是天使,你更像是死神啊!”

女孩说出的每一句话都像刀子一样刻在森夕的心上。愤怒、伤心、自卑,一大堆复杂的情感纠缠在一起,让森夕说不出话来。森夕想不通,为什么美丽的女孩变化总是那么大,她跟以前判若两人。以前的温柔荡然无存,她就像一条毒蛇一样向森夕吐着信子,她的言语让森夕感受到了无法承受的伤害。

“好吧,”森夕最后说道,“现在你都知道了,而且,我也准备离开医院了。我烦透了医院,不会再在里面工作了,我要找一份新的工作。现在我心里只有一个疑问了,如果我换了工作,我们还能继续吗?”

“已经迟了。”女孩说,“其实,也并不是说你不好,也并不是说那个工作不好,但我不敢去想,我只要一看到你的手、你的脸,我就害怕。工作可以换,衣服也可以扔了,但是你的脸能换吗?手能扔掉吗?这不怪你,都怪我,我真的接受不了……”说着说着,女孩呜呜哭出声来。

女孩的哭泣让森夕感觉到她还是善良的,她在最后时刻把问题都归结到自己的身上,而且,她哭得那样伤心,这让森夕多少还有一点感动。

好吧,也就只能这样了。

森夕眼睁睁地看着女孩走出门外,又转身折回,他最后一次看见女孩滢滢向他迎面走来,手里拿着一条手绢。“这个,我还是还给你吧。”她把手绢塞到森夕的手里,转身走了。那一刻,森夕感到恍惚,当他回过神来,他看到女孩已经走出了咖啡店,融进了门外的茫茫夜色之中。

他看着拿在自己手里的手绢,那是一条黄白格子的手绢,就是女孩以前从他手里抢走的那条。

独自坐在咖啡店的一角,一口接一口地喝酒,一根接一根地抽烟,森夕的心都碎了,落下的烟灰把手绢点着了,他都浑然不觉。当服务员跑过来叫他时,他才发现,赶紧用手掐灭,手绢中央已经留下了一个永久的黑洞。

他在咖啡店里一直呆坐到深夜,直到打烊时才不得不离开。这时他已经酩酊大醉,恍恍惚惚中,他回到自己的单位,走进自己平时值班的地方,已经是凌晨一点。

森夕嘴上叼着烟,手里拿着那枝没有送出去的玫瑰,走在空旷的太平间里。这时,他听见一声咳嗽。太平间里空空荡荡,只有里边靠墙的床位上躺着一位逝者。森夕隐约记得那是一位美丽的少女,无人认领,从夏天开始就一直躺在那里。他走过去,风吹开了雪白的床单,森夕看到少女静静地躺在那里,露出了一身雪白的连衣裙和一张白里泛红的脸。

“是你在咳嗽吗?”森夕把床单往上拉了拉,“天气凉了,你要注意保暖,千万可别感冒了呀。”他看了看自己手上的烟,“你是嫌烟味儿吧?”接着,他把烟掐了。

一阵风吹来,森夕感到一阵寒冷,“哎,”他叹了一口气,“世上比我更孤独的人只剩下你了。”沉醉中的森夕对着沉睡的少女喃喃自语,他说,“其实我也不比你好多少,也许咱俩的孤独是一样的。”

当然没有任何回应,少女静静地躺在那里,雪白的脸上泛出了红润,像是微笑,像是撒娇。森夕忘了是自己替她化的妆了,看着少女脸上微微的笑意,森夕觉得她是在装睡,心里忽然涌出一个调皮的想法,他想挠她痒痒,他想挠她的胳肢窝。他伸出手去,不过,又缩回来了,他最终没有那么做,只是从怀里取出了那条手绢。

“给你变个魔术吧。”森夕对少女说,“来来来,请你吹口气。”他把叠了三叠的手绢凑到少女嘴边,然后打开手绢,奇迹出现了,一枝鲜花,一枝鲜红欲滴的玫瑰。“唉,像你这么漂亮的女人,应该每天都有一枝玫瑰。”他把鲜红的玫瑰放在雪白的床单上。

“唉,”森夕对着少女叹了一口气,“多么美丽的女孩呀,成天就晓得睡觉,跟我出去逛逛街也好啊。”他凑过去,亲了少女一口。

在他弯腰的时候,一条手绢从他的西装口袋里悄无声息地滑落出来。那是一条黄白格子的手绢,中央最显眼的位置被烟灰烫过,在那里留下了一个黑洞。

随着最后一次恋爱的夭折,森夕在H城的工作和生活也逐渐走向了尾声。当秋风裹挟着深深的寒意袭来、吹落梧桐树上第一片黄叶的时候,带着伤心、遗憾和无尽的失落,他悄然离开了H城。在一片火车的汽笛声中,窗外H城的黄昏缓缓往后隐退,回首往事,森夕觉得自己在H城的十年经历宛如一梦,惟有存折上的那个数字是真的。

离开H城后,森夕又开始了流浪漂泊的生涯,他像风或者水一样从一个城市漂到另一个城市,一直漂到年底,在辗转多个城市后他到了X城。

森夕后来决定在X城定居下来与X城能给予他的诗意生活不无相关,X城盛产鲜花,他在X城开了一家小小的花店。花店的生意不好也不坏,不会赚到大钱,但也不会亏本,至少能赚个生活费。世界上没有比卖花更好的工作了,清闲自在,自得其乐,森夕觉得挺好的,有大把的时间留给他研究棋艺和魔术。

“你以前是做什么的呀?”总是有人爱打听底细。

“你问我呀?”森夕不紧不慢地答道,“我是一个街头艺人,陪人下棋,也表演魔术。”

森夕向提问者笑笑,他的笑容乍看起来无比真诚,仔细一瞧,又隐隐流露出一丝狡黠,从他闪忽不定的笑容里,提问者始终捕捉不到确切的答案。

“那你给我们表演一个魔术吧。”提问者半信半疑,抛出了一个他无法拒绝的要求。

如果没人下棋,森夕就给人表演魔术。他现在变魔术的技法越来越好,简直炉火纯青了。他在抽屉里准备了一打崭新的手绢,随时就能拿出一条,给路过的行人表演魔术。不只限于手绢变物,他现在会表演各种各样的魔术。有时候,一天都没人来买花,但是绝对不会没有人来看他变魔术。至少,那个女孩就会来。

她几乎天天都来,倚门而立,睁着一双明亮、闪烁、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看着森夕的脸,盯着森夕的手,看他表演魔术。她的脸上洋溢着迷人的微笑,清澈的眼睛里流淌着无限柔情。每次表演结束时,她都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森夕从她的表情里品尝到了成功的喜悦,也感受到了鼓励和尊重。只是,有些遗憾,女孩始终不说话,她仅限于用表情和微笑来表达心意。但是她的微笑胜过一切。

每次离开的时候,女孩都会买一枝鲜花,有时玫瑰,有时百合,有时是洋桔梗或康乃馨。花店里的每一枝花都是明码标价的,价签就贴在花瓶上。女孩伸手从花瓶里抽出一枝,把预先准备好的钱放在柜台上。森夕无话找话想和她搭讪,但女孩假装没听见。或者听见了,也只是对他莞尔一笑,笑得有些妩媚,但她并不说话。森夕由此推测,女孩讨厌说话,但她喜欢鲜花。

森夕从未见过女孩开口说话,这让他心里不痛快。他由女孩迷人的微笑联想到,她的声音肯定很好听,由此,他很想跟她说说话。

有一天,森夕记得那天下着小雨,花店内外冷冷清清。他站在花店门口看着细雨漾漾的街道,一个女孩打着一把花伞姗姗而来。又是那个女孩,一种奇妙的感觉从心底漾起,森夕知道,女孩是特意来看他变魔术的。森夕那天接连表演了好几个魔术,女孩是唯一的观众。后来,当女孩和往常一样选了一枝玫瑰准备离开时,森夕伸手拦住了她。他想跟她说说话。女孩仰起头来,冲着森夕嫣然一笑,突然一低头,像一条鱼一样从他的胳膊下溜走了。

女孩跑出门外,跑向了细雨漾漾的街道。森夕也跟着出了门,他站在大街中央,茫然地看着女孩在细雨中匆匆奔跑的背影,心想,她可能是害羞,说说话而已,有什么好害羞的呢?

自那以后,女孩就不来了。

有时候,森夕情不自禁想起那个女孩,心里感到后悔,他想,也许是自己太唐突了,冒犯了人家。他后来跟人打听过那个女孩,人们都说不认识,但也有人告诉他,曾经见过那个女孩,在一家理发店工作,专门给人洗头。当森夕问起是哪家理发店时,对方又答不上来。森夕看了看镜子,头发很浅,前几天刚理过,是在街对面的那家飞翔理发店理的,这让他感到有些遗憾。不过没关系,头发长起来很快,现在的问题是,下次理发应该去哪里呢?

森夕正对着镜子思考理发的问题,街对面的张大妈跑进花店里来,她说要给森夕介绍对象,还问森夕有什么要求。

“没什么特别要求,”森夕心不在焉地说,“关键要能对上眼。”

“有点小毛病成吗?”

“成,”森夕说,“这世上没有人是完美无瑕的,上帝造人时故意给每个人都留了一点瑕疵。”

“那哑巴行吗?”

“哑巴好啊,”森夕说,“哑巴不会跟我争辩、吵嘴、怄气。”

“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我还怕你误会我的一片好意呢。那我就帮你们约一下吧,你们先互相认识一下再说。”

张大妈帮他们约好了双方会面的时间和地点。

一个星期五的下午,森夕穿着西装、皮鞋,打着领带,手拿一枝玫瑰,直奔公园西北角的凉亭。

双方一见面,森夕恍然大悟,对方就是经常去看他变魔术的那个女孩,原来她是哑巴。

森夕都不知道如何开口说话了,看着女孩迷人的微笑,他只好也腼腆地向她笑了笑。女孩对他笑,他也对女孩笑,他们以微笑开启了浪漫的开端。

他们后来用手势和微笑交流,聊得很投缘。森夕完全没有想到,不需要语言,只用手势、微笑和眼神,他们也能聊得很好,聊得很开心。

及至回到花店、张大妈跑来问他意愿时,森夕满口同意,他说:“张大妈,不瞒您说,我就喜欢哑巴,哑巴不会整天碎碎叨叨的问这问那,说一大堆废话。”森夕说的是真心话,哑巴不会问这问那,就不会去打听他那些如梦一般的历史。

森夕觉得哑巴女孩简直就是他心中渴望已久的玫瑰。他早已从她清澈的眼眸里看到了纯洁,从她灿烂的笑容里看到了热情,从她每天匆匆走来的步伐里看到了渴望,又从她离去的背影里看到了真诚。女孩一切都好,就连她不会说话在森夕看来都是优点,不仅不是缺点,甚至还是一种至高无上的美德。

婚礼比预想的还要来得快。

结婚那天,他们举行了一个简单的仪式。

当天晚上,森夕请几位要好的朋友喝酒,他们把森夕灌得大醉。森夕回到家时已是深夜,当他轻轻走进门时,客厅里还亮着灯。他关了客厅的灯,悄悄走进婚房,蹑手蹑脚地走近床前。他看到新娘和衣而卧直直地躺在床上,穿着雪白的连衣裙;他看到的新娘像一个沉睡正酣的少女,脸色红润,带着幸福的微笑。森夕突然从心底涌起一个奇妙的冲动,他想挠她痒痒,他想伸手去挠她的胳肢窝,他还想吓她一跳,但是她睡着了,这让他又觉得有些于心不忍。就在他伸出手来犹豫不决的时候,新娘突然坐了起来,这反倒把他吓了一跳。森夕看到新娘坐在覆盖着雪白床单的席梦思床上,脸上露出了诡魅的笑容,“变个魔术吧!”她向森夕扬了扬手,递来一条手绢。声音听起来竟然有些熟悉,这又把森夕吓了一跳,这时,他看清了新娘伸过来的手和那条被她拿在手中的手绢。

关键就在那条手绢!看起来似曾相识。森夕看得清清楚楚,那是一条黄白格子的手绢,中央最显眼的位置被烟灰烫过,在那里留下了一个黑洞。


李加福,男,安徽舒城人,现居北京。毕业于清华大学计算机系,硕士研究生。清华大学信研院区块链实验室主任。文学爱好者。中短篇小说散见于《鸭绿江》《北方作家》《牡丹》《核桃源》《大鹏文学》《黄河三峡文艺》《教师文学》《中国铁路文艺》《短篇小说》《海右文学》《金田》《三角洲》《南充文学》《青少年文学》《顺义文艺》《荷花淀》《焉支山》《河南文学》《民族文化》《平型关文艺》《嘉陵江》《鄱阳湖文艺》《厦门文学》《作品》《古蔺文艺》《迭部文艺》《躬耕》《关山》《当代小说》《科尔沁文学》《阳光》《雪莲》《文艺生活》《大湾》《朝阳阁》《綦江文艺》《参花》《时代文学》《椰城》《映山红》《黄土地》《连云港文学》《今古传奇》《大江文艺》《唐山文学》《作家林》《宝山文学》《万峰湖》《莲池》《咸阳文艺》等文学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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