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时节,老家的老队长到城里来办事,特地来我家看看。他看到我的小孩,极喜爱,不停地摸摸孩子的小脑袋,笑着问:你想吃点什么呢,我去买来!孩子立马就说:“我要吃烤红薯!”老队长不禁哈哈大笑起来。在乡下,红薯可是一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食物啊。
红薯是孩子从老师和城里人口里学来的名字,在故乡叫红苕,乡亲们一般就简称“苕”。据说这物什原产于美州,大约元明时期传入我国,很多地方种植,有的地方叫地瓜、山地瓜,南方人叫蕃茄,北方人叫白薯。有一首古诗赞美红薯:“纤罗牵叶碧,嫩粉裹俏红。雨足分农隙,秋深佐发半。”证明红薯自古以来深得人们喜爱。
这样一种种寻常之物,在那样一个特定的年代,特定的环境里,却演绎出了一个个带有浓浓亲情的动人故事,滋养着、感动着那一代代人的生命之魂。
故乡大别山区的松壤土地,易活红苕。那年月粮食紧张,饭菜半年粮,更何况产量很高的红苕呢?一株红苕苗能结一大堆苕,有大个苕的可达十几斤重,往往亩产几千斤,这样的充饥物,村民们怎么不多多益种呢。故乡种植的红苕,有红心苕和白苕之分。红心苕个儿细,表皮有细纹,吃起来特甜,但产量低,我们那时少见。白苕表面光滑,个头大,产量高,红苕的藤蔓长长的,爬满地埂,藤上的叶子鲜嫩多汁,一掐破就流出乳白色的浆汁,沾在手上粘糊糊的。
红苕长在根部,还未完全成熟的时候,就有人盯上它的藤蔓和茎叶了。叶子的茎红红的,脆脆的,我们叫苕藤管子,掐断洗净,伴着青椒炒熟,是最下饭的菜,但那时候在乡村,遍山是红苕,人们吃着红苕,就不怎么去吃红苕的茎叶了。但红苕藤蔓和茎叶皆可做猪草,猪最爱吃,生猪是农家的聚钱鑵,那个年代粮食紧张,禽畜饲料更紧张,所以红苕生长的时候,我们都会去偷割苕藤来喂猪。那时,我常带着弟弟去屋后的山岗捂柴(拾柴禾),一次我们到宝华寺捂柴,宝华寺是家乡一座山岗的名字,因过去那里有一座庙宇叫宝华寺,不知毁于何时何因,总之在我们小时候就已荡然无存,只留下大山深处的一片空地,人们便把那块地方叫宝华寺。那块山地播了些麦子、红苕,地垄边生长着一些杂枝、荒草,是上好的柴禾。我和弟弟在割柴禾时,看到地垅中间红苕藤苗一大片,便顺手扯来,塞到柴禾里,带回家喂猪。扯着扯着,苕藤的汁液沾在手上,香甜的气味引发馋意,不禁打起偷红苕的主意。我用镰刀撬拨藤苗下面的根茎,此时红苕还未完全长成,藤苗下面的块茎很多,只是大块头的很少,表皮还未变红,一个个白嫩白嫩的,吃起来不很甜,但脆脆的也很解馋。
在那样的年月,连山上挖出的野利子都觉得甜,何况是红苕。我掏出一个红苕,管他大小,在衣裳上擦一下,就往嘴里放,再掏一个,就丢给弟弟。一边掏,一边吃,哥俩吃个小肚儿圆后,就再也不敢掏了,更不敢带回家,怕家里大人骂,更怕被队上的人看见了,那可是了不得的大事。
那时节,乡下孩子最惬意的事,就是扒红苕。生产队的土地,除了水田主种稻谷外,其余山坡旱地在割完小麦以后,基本上全都种了红苕,红苕成熟季节,全村都“挖苕”,女劳力扯苕藤,男劳力挖红苕,挖苕的工具主要是四齿㼍,一㼍下去,拉出一大串红苕,一垅坡地,很快就堆起几个小山似的红苕堆,队干部们拿出大秆称,按农户工分多少分红苕,一家分一大堆,肩挑背扛的运回家,主粮不足瓜菜代,红苕可是整个冬天的口粮啊。
红苕分完了,红苕耕地空出来了,我们这些小伢子们的活计就来了。一个个从家里找出小挖锄和小萝筐,到地里扒苕。往往大人们为抢进度,一株红苕挖几耙齿,兜起来就了事,所以我们到地里再往土里深扒,会扒出一些红苕来。运气好的时候,一个半天可扒出一大筐。背回家里后再赶到地里继续扒苕。
红苕存放得好的话,越久越甜。我们家在堂屋一角挖一个地洞,专门用来储藏红苕。入冬以后,存放的红苕干了水份,甜美如板栗,洗净切块,放在大米里煮粥,一碗喝下去,浑身热呼呼的。那个年代没有如今这么多的肉蛋奶,连油脂都极少,但故乡的人们一个个身强力壮,健康长寿,没听说有三高、癌症之类疾病,现在看来是红苕的功劳。现代研究出,红薯富含蛋白质、氨基酸、纤维素等多种人体必需元素,被誉为抗癌食品、长寿食物。
几乎家家都做红苕果子。大人们把一大堆红苕放进水桶,盛满清水,用粗木棒在水桶里不停搅动,红苕表面的泥沙便掉落桶底,再换清水,再搅动,一堆红苕就干干净净洗好了。放在铁锅里蒸熟,糯糯软软地切成片,晒干,储藏到腊月,年来了,拿出来用沙子拌炒,香甜松脆,是地道的土特产食品。拜年时作礼品走亲访友,是最受欢迎的礼物。我的舅父在北方当军官,每到春节,总是要家乡寄些红苕果子去,分送给他的老战友,品味故乡。
如今的乡下,因嫌经济价值低,加之青壮劳力外出打工,留守老人们都不太愿种植红苕了。这种曾在故乡称雄一方的食品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只有很少的一些商家,到农村定点种植几亩,运到城里作烤红薯,满足现代人的稀罕感。倒让这道乡下人的普通食物身价倍增,名气飞扬。我也常常在大街上的铁桶炉前,买上一两个烤红薯,还未咀嚼,就被那浓郁的乡愁味熏醉。
生长于乡村的土地,总有一些沉甸甸的往事让人珍惜,扒红苕成了记忆中的事,抹也抹不去了,乡愁和亲情一直伴随着故事生长,甜蜜而浓烈。
水花盛开
在一个繁乱且疲惫的时段里,我选择了一个雨天,关掉手机,合上书本,躲在自家阳台上,就这么静静地去看那雨空。
很久没有象这样,细细的去品味这如烟如雾的雨丝了,亲切感一如童年。平日嘈杂的情绪,此时变的有些没落,像失去提线的木偶,独自旋转在舞台上,等待着表现的谢幕。
在阳台上,看到隔壁的屋檐上的雨珠,一颗一颗跌落下来,化作一朵朵水花散落在地面,一滴一滴地装饰着大地。我兴趣顿起,索性起身走到窗沿旁,伸出手去截断那些欢快的水精灵,水滴柔柔地打在手掌上,感觉有些痒酥酥的,很快装满整个手掌,有的从指间融融的滑落,有的从溅起的水花中跳出,它们似乎都想要去挣脱现在的感觉。但我还是执意的抓住它们,只是想要挽留住滴落手掌那一瞬间的感觉。听着雨滴滴落地面的声音有些杂乱,细细簌簌地,我就想象着,独自撑一把油纸伞,走在幽幽的巷道上,两边没有熙熙攘攘的人群,也没有轰轰隆隆的车辆,只有雨打伞面的膨膨声,一如有节奏感的轻音乐。偶尔照面一位甩着长辫的女孩,或是堆满春面的熟识,透过蒙蒙雨帘,传来温暖的笑容,那该是多么惬意的生活啊。如果没有生计的牵绊,我真想抛开生活的一切,走进雨的世界,去聆听雨的歌唱,去观赏雨的舞姿,然后在雨中收起油伞,与雨珠儿来一次亲密的接触,亲吻那自由自在的感觉。
雨水在手心滴落着,开始有些调皮的挣扎,凉意渐起。我稍微握了握接捧的水珠,收回了手。残留在手中的水只剩下沾在指尖上的一点,象跳台上的游泳运动员,即将下跳。它们是受不了掌心的温度?还是习惯了自由自在的生活?所以宁愿选择殆尽也不愿残留。想到这里,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凉意从手心传到了心底:是呀,这雨滴的小精灵,是那般快活与自由,何必让我等凡夫俗子来锢制呢,我等俗不可耐,自以为是在宠爱它,实则是在揉虐它啊。我转身回到室内,擦干了手上的雨水,继续瞑想着那水花的盛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