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年前,她大一,他大二。经过了天真无邪的小学、初中和课业繁重、如履薄冰的高中,她终于走进了这所坐落在湘江之滨、岳麓山下,有着“千年学府,百年名校”之称的H大 。她想,从此可以轻松享受学生时代了吧?!所以,当班上那些长相美观、身材姣好、多才多艺的积极分子率先谈起恋爱的时候,她还过着闲时睡懒觉,忙时看小说的散淡日子。
爱上他,纯粹是偶然。她不漂亮,普通得不能再普通。而他,高高的个子,穿着白白的长裤,潇洒淡定,随便往哪儿一站,就是一道风景。他喜欢打篮球,不大爱笑。眼神很冷,看人的时候,眼光就那样冷冷的掠过,漫不经心,从不曾为哪个女孩停留。因此,当卧谈会上,寝室里的姐妹们兴致颇高地谈论她们的爱情故事的时候,她只有默默地听,然后躲进被子里,设想跟他相遇的场景:如果够大胆,她其实可以去看他打球,总有球飞出场外的情况吧?!她可以跑去拣,然后怯怯地走到他面前,红着脸说,给,你的球,然后跑开;或者在教学楼门口碰到,故意撞到他怀里;要么去图书馆借书时,装作和他同时看中某一本书,他伸出手,她也伸出手------太多太多的设想,可她没有那样做,她只是用目光偷偷地追随他。他打球赛时,她就站在球场外,默默地看他打,也不喝彩,也不喊加油。她甚至还不知道他的名字。
这是1996年9月。她大二,他大三。他的光芒没有因为低调而暗淡。原来他的名字和所在院系早已在女生中偷偷传开了。在学生会打杂的室友告诉她,他叫王光明,机械设计制造专业。从此只要看到H大机械设计制造专业的同学,即使是再其貌不扬的男生和再普通不过的女生,认识的也好,不认识的也罢,她都会觉得无比亲切。真的是爱屋及乌啊!
她好友的母亲不幸过世,她为好友难过,就写了几句人生感悟之类的话,鬼使神差的,竟寄给他了。他自然不会回信。两个月后的一个晚自习,她正和后座的女生为将要来的口语测试做准备,他来了。走到她桌前,对她说,你来,就出去了。她惊呆了,但还是跟过去了。他们一前一后,走到篮球场的看台上,坐下来,谁也不说话。坐了大概一个钟头,他站起来,说,走了。就径自回男生宿舍去了。这就是他们的第一次约会。
后来的一段时间,她每一天都很快乐,他们开始正式约会。虽然两个人都从来不说爱你之类的话,但相处融洽。
已是暮秋时节,傍晚,他拖着她去爬岳麓山。彼时正当上弦月,山上树影婆娑,虫鸣稀疏,不时有下山的骑行爱好者从他们身边飞速掠过,风吹起她的发梢。他把自己黑色的抓绒衣外套系在腰上,一手提着她的连帽衫和水壶,一手拉着她。中途休息时,也不知他从哪儿弄来了那种透明的、里面裹着话梅的棒棒糖,拆开包装,塞到她嘴里,酸酸甜甜的味道在她的口腔弥漫开来,一如她初恋的心情。
他们去湘江边散步。他把他六岁的照片,二十岁的照片和一本软皮的摘抄本,一股脑儿塞给她。摘抄本里密密麻麻都是他用隶书字体抄写的诗歌和散文。他知道她喜欢什么。
大四上学期,他要去上海实习了。出发前的晚上,他们约在了体育场见面。她穿上了为了他才买的蓝裙子,心里揣着一份淡淡的离愁,老远就看见他抱着球站在球场上,背脊笔直。树影、路灯、步履匆匆赶上晚课的学生们,这一切都成了他的陪衬。 “来了”,他挑眉一笑,说。然后矮身,起跳,勾手投篮。她坐在篮球架的底座上,专注的看他打球,耳边传来“砰砰砰砰”的声音,分不清是她自己的心跳声还是他运球时篮球碰撞地面的声音。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扔掉球,跑过来和她挤坐在一起,侧过身,抱住她,说,我想吻你的眼睛。她信以为真,乖乖的闭上眼,结果那吻却落到了她的唇。他们生涩的吻着------那一夜,冷月无声。凝脂般的空气里,有飞鸟划过的痕迹。
天气是这么清冷静谧,也蕴藏着残酷。
98年6月,他毕业了。回到了他的家乡N县县城工作。
这年秋季的一天,是他的生日。她独自一人从省城就读的大学跑到他工作的地方,本以为会是一场久别后的甜蜜重逢,后来才明白,那不过是她的自以为是。那一次的N县之行,让她有了深深的挫败感。
他去上班了。她一个人呆在他的出租屋里。初秋的天,稍微有点凉。她脱掉外衣,钻进他还来不及叠好的、残留着他的体温的被筒里,贪婪地呼吸着他的味道,辗转反侧。不经意间,发现了床头矮柜上,他和另外一个女孩的合照。他随意搂着女孩的肩,笑得开怀,女孩作势打他,时间定格,扬起的手始终没有落下来。是不舍下手罢?她把脸埋进枕头里,难过得不能呼吸。
他回来了。但她没有质问他。有什么立场质问呢?其实她早该知道,他那么优秀的人,能与他携手一生的人终究不会是她, 她的深情只是感动了自己,痛苦也是自找的。是她先招惹的他。心若不动,风又奈何?他不过是配合她演了一场华美的戏而已。
吃过午饭,她就要离开了。蔷自告奋勇要送她去车站。蔷是他的胞妹,在附近念高中。走到门口,她说,我走了。他“嗯”了一声,坐着没动。他没有转过身,因此,没有看到她眼里的失望。
蔷是个善良的姑娘。十七岁的女孩早已经过了懵懂无知的年纪。蔷一定读懂了她苦涩笑容背后隐藏的伤心和无奈,所以一路絮絮叨叨,似安慰又似解释,说,相框里的女孩是她哥的初恋,他俩高中就在一起,女孩在外省上大学,今年也毕业回来了……接着蔷又说了什么,她一句都听不清楚了,只木然地看着她的嘴一张一合……送她到车站,临走前蔷送给她一盒孟庭苇的专辑,说是见面礼。公车启动了,她笑着与窗外的蔷挥手,转过头,却早已泪流满面。
回到学校,她决定放弃这段感情。她终于明白,自己不过是他寂寞时的消遣罢了,没事可做的时候,叫过来逗弄逗弄,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省事又方便。张小娴说,“所有的初恋都是丑小鸭,我们会怀念当时的脆弱与寒碜;后来的爱情,是羽化了的天鹅。丑小鸭的阶段却是避不过的。”她只不过是个凡人,又怎能避得过?她的初恋就这样悄然落幕了,它永远都不能羽化成美丽的天鹅。
2008年9月,经过了5月大悲和8月大喜的中国人,心情终于恢复了原位。她躺在医院里。医生告诉她,她得的是胃癌,晚期。这时,她已经四天滴水未进,瘦白得像纸扎的人偶。她通过朋友的朋友打听到他的电话。鼓起勇气拨过去。电话那头“喂”了一声,然后是刻意压低声音的讨论声,好像在开会。他有点疲惫,有点不耐烦,但仍保持着好的风度:“哪位?有事请说。”她以为她早就成熟,早就不会为谁心动,可她错了。听到他熟悉而又陌生的略带沙哑的男低音,她的心禁不住一阵狂跳。她嗫嚅着,欲言又止。说什么呢?问他过得好不好?问他当年有否爱过她?或者其他?她终于什么也没问。挂断电话,她哂然:生活从来不容易,何必要去打扰他?爱他,祝福他,这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