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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评论
2018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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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风寄意,尘埃之想 ——漫步李元胜诗集《无限事》


瑞典诗人特朗斯特罗姆说:“每个人都是一扇半开的门通往公共的房间。”而诗集像是一扇全开的门通往个人的房间。

因为喜欢诗歌,所以在读到喜欢的诗歌时,笔者会分析为什么会喜欢上它,有什么诗歌技巧,有哪些写作养分。从读者角度来分析作家、作品,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在阅读了现当代文学史上的著名诗人诗篇后,在阅读了美国、俄国、英国、法国、日本的代表性诗人的部分诗作后,笔者觉得也许是因为翻译的原因,从国内诗人(包括古代)的诗作中更能吸取诗歌写作的养分。并且,笔者喜欢一个人的诗就会去读他的诗选、诗集、文论,所以于某一天读到了李元胜的诗集《无限事》便激动不已。犹如进了诗歌的天然氧吧,笔者被深深地吸引并一口气读完。这真是极少数的能让笔者全部喜欢并且百读不厌不厌的诗集之一。这本诗集,是一本难得的好书。春天到了,树木飞向它们的鸟,我飞向这本书。书中有什么?有露珠,有紫藤,有月夜,有尖峰岭,有玻璃匠斯宾诺莎,有身体里泄露出来的光,有对话,有闲居,有无限的事,有无限的情。一切都是因风寄意,一切都是尘埃之想。

当看到“无限事”三字时,笔者就揣测诗人是怎么想出这么有意味的书名的,等读了五遍之后突然想起《琵琶行》里就有这三个字。诗人低眉信手续续写,说尽心中无限事。

作者在序中写道:“1981年的某个春日,我在重庆大学校园的树林里偷偷写下第一首诗,非常兴奋。没想到,之后漫长的30年,我会一直这样写下去。到现在我写了18部诗集。”《无限事》便是诗人30年来的诗歌精华,于2014年获得鲁迅文学奖诗歌奖。信步走在这本书里,如遇见雨后的青山,格外清新,感觉一切都格外美好,可是走着走着就走到了终点,于是回过头来再走一次。好书如是,总让人有相见恨晚的感觉,总让人觉得咀嚼不尽,恨不得把每首诗都背下来。

感性的阅读之后,便是理性的文本分析。笔者发现:有许多好诗技巧太多,感情太隐蔽,也有许多好诗感情直白,技巧不够。说其好,是因为已经得到了诗歌界的认可,但整本书如果均是技巧的闪光或是感情的宣泄,便有审美疲劳。而《无限事》呢,从读者的轻松欢喜的阅读感受来看,其成功的秘诀在于抒情与技巧恰到好处的平衡上。再多一点感情,就腻;再多一点技巧,就累。那么作者在诗中是怎样的抒情与运用技巧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抒情方式是抒发感情的形式,大致分为直接抒情、间接抒情两类。直接抒情也叫直抒胸臆。间接抒情有借景抒情、托物言志、咏史抒怀等。《无限事》里主要是借景抒情,如《缘起》《平衡》《沙巴岛即兴》《池塘边的清晨》等。诗人们基本上都会用到这样的抒情方式,那么《无限事》的抒情特色有哪些呢?给笔者印象最深的是缓慢平静的情思、着迷于自然、干净而又遥远的抒情。

《无限事》里弥漫着缓慢平静的情思。

在一个“以个人为单位”讲述个体生命体验与处境的时代,在一个如《文心雕龙》里所讲“摹体以定习,因性以练才”的规律下,我们便很清楚:大体上,是什么样的人便写出什么样的诗,犹如是什么样的人便生出什么样的小孩,时代给了诗人一些自由,诗人的诗风又总与其个性密切相关,诗歌的遗传基因便来自诗人。跟当下人的急忙赶路截然相反,他活在木心笔下的“从前慢 ” 。缓慢是其独特的心灵节奏。

李元胜的诗从情绪上来看是及其平静、一贯平静的。《淮南子·俶真训》有言:“汪然平静,寂然澄清,莫见其形。”是的,情绪是无形的,但是我们可以真真切切地感受到。诗人平静的情绪已经渗入诗歌的骨髓。比如《喀纳斯镇的独自散步》《月夜》《水中的废墟》《空气中的细丝无人发现》《某个夜深人静时刻》,单从题目上就能感受到那种平静如水的、缓缓流动的情绪。再比如《平衡》的节选:

密林中,光线的脚步是犹豫的

因为所有的树叶都在挽留

水汽升起,白色的舞蹈

让星球的运转变得迟缓

它让我联想到另一位诗人——田晓菲。任教于哈佛大学的田晓菲早年写了许多诗。比如《三月十一日,纽约,森林小丘》节选:

雨水使一切散发荒凉的气息。

无人的小花园里,一条搭在绳上的裤子

模仿着腿的样子摇荡着,给过往的鸽子

展示风的形状。倒在湿绿草根上的

是一只黑铁烤肉架,一柄褪色的阳伞 。

从蜡笔画里走出的孩子,粉色的外套

蹒跚地消逝了。

你试着读一读,就会发现都是没有声音的寂静,都是情绪上的平静,前者缓慢,后者更缓慢。前者像是钟表上秒针的节奏,后者像是比秒针还要慢的节奏。

前者是光线、水汽的慢, 后者是摇动的裤子,不动的烤肉架、阳伞,蹒跚地消逝的孩子综合而成的慢。情绪的缓慢、平静也跟句子的长度有关。显然,后者的句子长于前者。所以,不同于《三月十一日,纽约,森林小丘》是悠长平静的情思,《平衡》呈现出来的是缓慢平静的情思。

你读一读《平衡》,读完之后是不是有一种身临其境之感?是不是感觉弥漫着一种安静的氛围,一种缓慢的节奏?它好像让我们远离了世俗,与大自然融为了一体,容易让人联想到梭罗的瓦尔登湖和王维的“空山新雨后”。

难道诗人的生活一向这么轻松平静,寄情山水,不染尘埃吗?

平静的灵魂,来自诗人对于冗杂生活的过滤。就笔者阅读的体验而言:诗人的生活并非一帆风顺。

白天会用它

几乎停滞的速度

来折磨企图做白日梦的人


无法闭上眼——

喧哗的城市

会把它的全部重量

死死压在我的耳朵之上


我可以翻身坐起来

重新呼吸司空见惯的东西

却无法说服自己——

一生如此短促

而一天又是如此漫长


——《几乎停滞的白天》


这首诗写得比较早,时间是1999年12月4日。全书中还有《迟滞》、《重庆生活》《给》等诗展现了诗人的另一面:焦虑、烦闷、迷茫、不安。也就是说,诗人的生活并非总是顺利的,诗人也有他自己在俗世中的许多苦闷。

在萨特看来,人越处于逆境就越自由。处于逆境中的人很痛苦,选择时更痛苦,但最终会做出选择,实现更高层次的自由。诗人李元胜便做出了积极的选择。他并没有像郁达夫那样被现实的苦闷包围,文风也不是深沉忧郁,而是清新从容。这与诗人的积极选择有关。诗人的浪漫气质与豁达情怀让他修炼了一颗安宁的心,让他更多的是爱这个世界,爱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美。

《无限事》里充满着山水风物的浸染。

李元胜的诗风与其现代经验密切相关。

李元胜是很喜欢旅行的,对大自然的喜欢弥漫于字里行间,那么他为什么会偏爱把大自然作为抒情对象呢?这与作者的经历和爱好相关。

诗人李元胜曾经是一位记者,他去过的地方很多,有过的刻骨铭心的经历也很多,比如在虎跳峡写稿,江水就在下面咆哮,颇为惊心动魄。人的经历构成记忆,写作时,记忆中的画面便自动涌出。

还有一次偶然的经历也很重要。李元胜以前给人拍照,拍得不好看,但有一次拍花却格外好看,受到好评。从那以后至今,我们会发现诗人拍了许许多多的美景,比如他的书籍《昆虫之美》,翻阅一下,你会觉得十分惊艳。亲历大自然、思考大自然,大自然便赠给诗人无穷无尽的灵感。想起一句话:世界上有你未曾到过的远方,文学却没有。跟随文字,千里也能相遇。

在他的诗中,有关山水的诗句俯拾即是:

我们闲聊,直到雾气上升/一幅巨大的水墨画,我们只是无关紧要的

——《青龙湖的黄昏》


我的呼吸,扰乱灌木的整齐呼吸/我的安静,叠加着整个树林的安静

——《散步》


直到午夜,我还在雨林深处寻找/粗大的树根仿佛血管/通向同一个心脏,最后的图案/终于在纤细的枝条上显现

——《旅行的意义》


就像边缘磨损的书/我喜欢无人光顾的小溪,林中空地/喜欢它无穷的闲笔 /我喜欢树林像溪水一样经过我/ 喜欢阳光下,身体发出果肉的气息

——《雨林笔记》


就自己的写诗经验而言,笔者觉得李元胜想带着自己的诗—— 飘走。 其实他在生活中找到或体验到的诗意不多。他体会到的很少是城市的诗意(一杯卡布

奇诺、图书馆等),更多的是整个中国无边的大自然的诗意。

林徽因说:“亲昵自然,含着人性的细致是东方传统的情绪。”确实如此,从古人的“春城无处不飞花”,“穿帘海燕双飞去”到现代的“太阳带点暖,斜照在每棵树梢头,像凤凰”都在不知不觉中浸染我们。我们是自然的一部分,以一种平等接受的心态看待自然,将会发现天地间蕴藏着的全都是精华。每一种都是不同凡响,都是钟灵毓秀。正是因为诗人喜欢大自然,喜欢旅行,所以大自然送给了他千金难买的珍贵诗思。

《无限事》里大多是干净遥远的抒情。

在阅读完整本书后,笔者脑海中涌现出一个词:干净。这种干净的印象来自于诗人的诗句:“我的呼吸,扰乱灌木的整齐呼吸/我的安静,叠加着整个树林的安静”“清晨,天空是玻璃的”“这是茂兰,所有的事物都在旅行/燕凤碟飞到新的夏天/旷野铺开成千上万的轮回”“这里是潮湿的缓慢的,在草丛上方/细小的水珠悬挂着”“从来没有尝试过/独自漫步在雪原上/没有一行脚印,仿佛世界的尽头/静止的美环绕着我”……你看,在诗人的笔下,世界多么干净。如果诗人是个愤世嫉俗的人,在描写大自然时讽刺那些乱丢垃圾的、乱伐树木的、污染河流的人,读者的阅读印象就会是一幅幅生态被破坏的画面,世界就不再那么干净了。而李元胜寄情山水,不染尘埃。他的诗因其干净的抒情呈现出来的是一个多么干净完整的世界。

他对远方审美,读者对远方的他笔下的远方审美,遥远而又令人迷恋。

为什么说是“遥远的抒情”呢?海子写过“远方除了遥远一无所有”,李元胜则反之。他觉得远方有无限事。李元胜便是一位足够敞开的诗人。他的诗里写到的地方多是常人没有去过的地方。一般情况下,人们总是去选择那些旅游胜地:武当山、八达岭、青海湖、拉萨、云南……而作者笔下呢?青龙湖、沙巴岛、白哈巴、喀纳斯镇、尖峰岭、佛图关……多么遥远而又令人充满遐想的地方。诗人在心里对生活、对诗坛都保持有一定的距离,抒情就显得遥远。试想,诗人写的是没有人踏足或自己未踏足的世界,那他是不带着人生初见的新鲜与喜欢?读者读到自己也未曾踏足的世界,是不是也有一种人生初见的新鲜与喜欢?距离产生美,到哪里都适用。

“遥远的抒情”还因为它总是带我们到回忆中去。比如《对话》:

你在干什么

噢,我在向上奔跑

在一个梦和另一个梦之间

在幽暗的通道

还有吱吱作响的楼梯


你在干什么

我在清理那些该死的种子

为了寻找沼泽

在梦中我穿过了旷野

现在,我裤脚挂满了细小的乘客


你在干什么

我在数花,那些未清理到的

在书架,在厨房

在我的电脑上

瞬间开花又凋落


再也没有人问了

这么多年

再也没有人问了

我们读此诗的前三节,以为对话发生在现在,等读到最后一节才意识到原来发生在过去。这样,这首诗里所描述的一切就带我们回到了遥远的过去。

而李元胜是没有这样做的。他有自己的诗观并坚持写下去,用诗歌来表达内心种种思考。

遥远的抒情带给人无尽的追忆与怅惘。


   学者荣光启多次引用庞德的一句话,耐人寻味,笔者在这里也引用一下:“技艺(技巧)是考验诗人是否诚实的唯一的手段!在诗歌这一实践类型中,技艺是诗歌是否诚实的唯一的保障!在我看来,诗歌文化维护的是一种人类的感受力!而要有效地传达这种感受力,展示这种感受力,都离不开对技艺的锤炼!”

诗人所写之物大多纤巧,概括起来就是——纤细幽微。

比如《空气中的细丝无人发现》:

空气中的细丝无人发现

它们漂浮着,路过大街和房间

它们像落叶,下坠,又被风托起

婴儿摇晃小手,无法把它们抓住

老者迎风伫立,若有所思


它们经过了婚纱中的新娘,未曾停留

它们经过了葬礼,仍旧轻盈如初

在它们所经之处,在星空和大地之间

我们阅读,等待,消耗着激情

尘世的幽微依然无从知晓

一切皆可入诗,只要你用心感受;一切皆可以触及诗心,只要你是个诗人。于我们常人,谁会留意空气中的细丝?即便留意了,谁会因细丝而联想到时间、人生?诗人的联想能力是非同一般的。明明是写细丝,却联想到婴儿、老者、新娘、葬礼,一下子就把诗从一个小点连缀成了一个非常开阔的局面了。那么作者为什么会因漂浮的细丝而产生无限感慨呢?个人猜测是因为它的曲线美。法国哲学家柏格森有一段话能解答这个问题:“曲线之所以比断线优美,正是曲线在时刻转变方向,每一个新方向都被前一个方向指导出来,这样就发生了一种转变:原先我们在运动中看见轻松;一转变,我们掌握了时间的川流,在现实中把握了未来,因而感到愉快。”原来这些细丝是与诗人的情感世界有内在联系的,它是诗人抽象的心理感受在画面上的物化。这些细丝的流动性给他一种类似时间的流动的感觉。

诗人诗中的纤细之语俯拾即是:乡间小路、细小尖锐的我、光线、刺绣、简笔画、细小的乘客、漂亮的曲线、细小的水珠、无边无际的编织之物、盛开的铁丝、胆怯的小鱼、小溪、松针、纸飞机、溪水晃动细小的手指……

这些纤细的意象仿佛一条条细线在诗集中穿梭交织。它带给我们的是幽微的感觉。声音的幽微、气味的幽微、光线的幽微……许多的诗都是傍晚,明暗的光线笼罩一切。

  李元胜说过:“诗人是事物和事物之间的关系的发现者和言说者。倾听一个诗人的理由, 是因为他或许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他所发现的东西, 一些被他所照亮的事物的侧面。”

无限联想是其诗的第二个特征。其诗句也已透露了这一写诗方法——“不相关的事物依赖联想”。

比如《朗诵》。如果你是一个写诗的人,会怎么写朗诵呢?你一定也听过不少的朗诵,那么怎么把它写成一首诗,怎么把它写好呢?我们来看看李元胜的《朗诵》:

树林终于拉弯了,像绷紧的弓

我迎头撞上

一个深蓝色的海湾


浆果,雨点般落下

甜美的打击

啊,那落叶下面

一层层的果核开始醒来


醒来,请不要停止

珊瑚礁散开

哦,那干净气息中

缓慢飞行的浆果

此诗共有七节,这里选取了前两节。笔者想象自己能写出的《朗诵》和作者的一对比,就十分感叹作者惊人的想象力。谁曾想到听朗诵能想象到缓慢飞行的浆果呢?不相关的事物就这样依赖作者的联想走到了一起。

那么作者是怎么联想到的呢?常人很难联想到吗?其实不难。作者经常在各地旅行,欣赏过许多自然美景,捕捉过许多精彩镜头,其内心可以说是一集集的大自然的纪录片。作者不过是把“朗诵”这样的诗歌活动通过他储存的记忆化实为虚,为想象。如同艾略特所说的“客观对应物”,诗人用了大自然里的景物(树林、海湾、浆果、落叶、果核等)来形容朗诵,让人眼前一亮。

那么为什么会是这样的联想?写朗诵却写的是大自然里的景色,似乎太过勉强。其实不然。比如“绷紧的弓”,多么有力量!“我迎头撞上/一个深蓝色的海湾”,多么有速度和冲击力!“浆果,雨点般落下/甜美的打击”,多么地力度适中,节奏均匀……这些意象的特征不正是反映了朗诵技巧带给人的心理感受吗?

一首名为《朗诵》的诗,普通到无法写出新意,作者却通过无限联想轻松地驾驭了这一题材。类似的还有《眼前》《十年》《又一年》《一本书穿过我》《一把刀子》等。

还要说说大小词的运用。

把飞机比作创可贴是不是很有意思?飞机那么大,创可贴那么小,诗人的一句比喻把毫不相关的事物连在了一起。诗集中有好多处把大物体比作小物体的例子,也有多处把小物体比作大物体的例子。作者的技巧十分娴熟,或者说有由大想小或由小想大的联想习惯与偏好。还有把自己比作蜡烛,把鸽子比作白色橡皮,把男女之爱比作升降机之类。

一个写针尖儿大的生活和巨大行星的人,其思维空间多么开阔,仿佛自带一个望远镜和一个显微镜。

周邦宁说过:“从直观的形象描述,到变化多端的意象纷呈,乃新诗诗学建设上的一大建树,李元胜是深谙此道的。

元胜诗之突破,就在于始终在语言的深呼吸与诗人个体生命体验的惊疑之间,努力寻找一条灵动互联的秘密通道,聪明且巧妙地运用一种诗人感觉上的变形,或称之为一种“意象转移”的创新艺术手法,感染给读者一种淋漓酣畅的诗美享受。”

作者的联想能力是惊人的,整个的真实宇宙和心灵宇宙的一切都从他的笔尖流淌出来,从行星到抱着巨大黑暗的老人……

感受敏锐是诗歌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我的呼吸,扰乱灌木的整齐呼吸”。

有些诗句的出现,仔细想想,还真是得有敏锐的感受才能写出。一般人能想到灌木的呼吸,但恐怕很少有人想到人的呼吸扰乱灌木的整齐呼吸。那么为什么作者脑海里能出现这样一个句子?笔者觉得是因为诗人有一颗同理心:同为生命,我在呼吸,灌木也在呼吸。诗人还有一颗善心:我为人,灌木为植物,我的出现是不是打扰了它们?它们这么整齐地生长、呼吸,这么轻,这么静,这么均匀,而我虽然只是路过,我的呼吸也是扰乱了它们的吧。

“时光呈放射形,它在容纳越来越多的事物。”

那么诗人怎么感受到时光呈放射形的呢?我们知道“时光”一词,也知道“放射形”一词,可经常谈到的是时光如水,线形流动。诗人呢,诗人跳出常人思维,写出了“时光呈放射形”,别看只有简单的六个字,好像很容易写出,再一想,每个句子背后都是诗人内心的反复吟哦。

“它摔下,我会有轻微的失重感。”

“在一片羽毛上面,世界停顿下来”。

你看,把羽毛的重要性夸张到极致。这样的感受来自于无限的联想能力,把羽毛和世界联想到一起了。这样的感受同样来自于极大的善心,鲁迅先生有,虚度先生也有。

我们再来一起看一首诗,关于爱情的,《都是你》:

每个事物,都有隐秘的地下室

包括树木,根须在那里纠缠

包括不着一字的白纸

看不见的断层互相挤压

滚烫的纸浆

从裂口喷涌而出


包括你,正在爱着的你

升降机运行着

送来复杂、难以理解的气息

我经历迅速的下降

漆黑中,出口和楼梯一晃而过


你是简单的

所以你包含了所有的事物

我遇见了树根、运动的纸浆

它们都是你

都是,复杂、灼热的你

这首诗意象繁多,为的是表达诗人对所爱之人的认识——简单而又复杂。他先是说“每个事物,都有隐秘的地下室”,开头就引人思考。读下去就明白了是要写那个复杂的她。诗人觉得,她的气息难以理解,她似乎包含了所有的事物。可以说是非常独到、精准的评价。有人说女人如水、如猫、如花,而作者另辟蹊径,以自己的切身感受描绘了那个“复杂、灼热”的她,让人们对女性又有了另一种认识。

书中还有作者对自己的敏锐感受,觉得自己是一小块难以融化的重庆,是一块生锈的铁,觉得自己的身体里深埋着一棵古老的树,熟睡时,繁花满天……

《无限事》的写作技巧还有很多,比如向天渊研究出的“智性、复调与诗思自身的设入”等,也很有新意。

我们在读他的诗时确实会感受到他所说的“神游八极”、“探幽入微”。为什么他的诗写这么好?笔者觉得,是因为他对诗歌的态度。他对喜欢的一切都采取了“细读法”。哈佛大学东亚系女教授田晓菲的著作从萨福到西班牙文学,从《金瓶梅》到陶渊明等之所以能写得十分有新意并在学术界引起轰动,最主要的原因也是运用了细读法。

是“细读法”帮助诗人探幽入微,思考自己与自己、与他人、与自然与一切的关系并获得巨大收获。

所以,《无限事》看似一本随性之书,读起来真是让人感觉无限。细细品来,每一个字都有青草的香味和雨林的气息,每一个句子都是月亮般的温和可亲,而每一首诗又都是流水般的意味无穷,带人进入无限广阔的天地。这些充满灵性的诗句,在我眼前织就了一件青色的凉衣,让我看见了那披着凉衣的诗人。

并不是了解了诗歌写作风格和技巧的人,就能写出好诗。诗与人的性格、精神、气质是紧密联系的。一个真正拥有出世入世智慧的人才能真正写出不为功名利禄所牵绊的干净的诗。

李元胜是个内不负心、外不负俗的人,时有靠岸之心,时有银辉满舱。既是诗人,又是生态摄影师。既然窗外巨大的行星都运行得那么迟缓,我们又何必跑那么快呢?且让我们慢下来,和所爱的人一起虚度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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