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如流水,稍纵即逝。在我的前半生,有欢颜、有忧伤,有无尽的回忆。
八岁那年,由于父亲工作的调动,我随父亲来到县城,在距离父亲所在工厂两公里的一所小学就读。
一年级开学头两天,父亲送我到学校。第三天上学,父亲就不再送我了,因为他也实在抽不出更多的时间。
我开始一个人背着书包上学。那间小学就建在一个城中村的边缘,小学西面是东门河,河边是大片的沙滩,还有茂盛的竹林。那片沙滩和竹林,成了我童年的天堂。
从乡下来到县城上学,身边没有认识的小伙伴,偶尔也受到县城里个别同学的欺负,但这些我都能忍耐,并没有和他们争吵。
我天性沉静,不苟言辞。每个学期班主任在《小学生守则》上给我写的评语,也往往如此,但我也没感觉有什么不对。我不喜欢夸夸其谈,更不喜欢去欺负别的同学。人多的时候,我会默默地在一旁看着,听别人讲;一个人的时候,我会静静地想自已的事情。
小学五年,我沉静但勤奋,也没有犯什么错误,成绩也是保持中上。既不算拔尖,也不会落后,平凡如普通的孩子。唯一的一次被老师留堂,是跟别的同学去附近的山坡掏鸟窝,其实什么也掏不着。
初中三年,我发觉自已越来越喜欢作文。老师布置的作文,我总是首先完成,也往往成为范文,被老师拿来在班上朗读。
每到星期天,我喜欢跑去县城唯一的一家新华书店,看各种《中小学生作文选》。
其实很少买,因为口袋中没有钱。那时候的书店,还没有设置坐的地方,都是站着看书。通常站着就是半天,看到书中精彩的内容,就掏出随身携带的圆珠笔和笔记本,整段整段地抄写下来。
混得脸熟了,坐在柜台后面高脚凳上的阿姨就坐不住了,她先是露出鄙夷的神情,然后总会直接走过来对我说:“别整天光看不买!”
后来被她说的次数多了,我就不好意思再进那家新华书店了。我开始转移地方,跑去中山公园里面的县图书馆看书。也只是光看书,不借回家。因为借书回家就要办借书证,借书的时候还要交押金,虽然当时借一本书回家的押金也就是一两毛钱而已。
中专三年,我读的是机电专业,但仍然喜欢写作。
中一的时候,有一天在班上看见一位同学在阅读一份小报纸。走近一看,名字叫做《文学芳草地》,是广西玉林出版的报纸,就一张四个版面。
我后来把报纸借过来,没料到被上面的文章深深吸引了,读得爱不释手。仿佛是突然间遇见多年不见的老朋友。
我和班上的陈国宇、陈巨康两位同学,因为共同的写作兴趣而经常走在一起。那时候,汪国真的诗歌风靡大江南北,但我更喜欢读席慕蓉和三毛写的书。也是在那个时候,我正式开始新诗和散文的写作。不久,有诗作入选《南方青春诗选》(1993年由漓江出版社出版)。
中专毕业以后,我跟随表哥北上南昌打工。我做的是室内装修,从水电工、木工、搧灰工、油漆工,我都做过。工作疲惫之余,就是买书、读书,思考、写作。
那个时候,每到一座城市,步行出火车站,我就提着行李往广场附近的邮亭走去,买一张那个城市的地图。等去到宿舍将行李安顿好,就看地图。看哪里有新华书店,看挤哪路公交车可以到达,然后计划哪天休息可以去书店看书。那时候还没有网购出现,去书店买书是唯一的方法。
因为工作与生计,我从南昌辗转来到青岛、郑州、周口、许昌、西安、北京、廊坊、唐山、武汉、深圳,从一座城市到另一座城市,但都没有放弃写作。工友们聚在一起打扑克、搓麻将、讲黄色笑话的时间,我都是坐在自已的床上读书,从不参与或者凑热闹。那时候住的是集体宿舍,睡的是上下铺,房间难见一张书桌。大多数时候,我都是把笔记本放在膝盖上写。
结婚以后,为了生计,我中止写作整整七年。但七年后的某一天,我还是听从内心的召唤,重新拾起久违的笔,进行诗歌和散文写作。当年一起写作的两位老同学,早已经放弃了,只有我断续地坚持下来。
在孤独的时光里,在奔波的日子中,在清贫生活的困扰下,写作成为我内心唯一的倾诉和慰籍,它是我对这个世界灵与欲的表达。那些流淌笔尖的文字,那个气质纷芳的少年,那份坚持与梦想,让我得以度过那些流离失所的岁月,不迷失、不彷徨。
2017年,我的诗集《滑落指尖的时光》由团结出版社出版,同年参加广东作协举办的“2017年广东诗歌创作高级研修班,”得以和众多活跃在广东的全国优秀青年诗人,同堂学习。作品也不断在文学纸刋上发表,并得到了读者的认可。
三十年以来,坚持阅读和写作,虽然未能读破万卷书,但却行了万里路。那些年遇见的风景,爱过的人物,那些触动记忆和刺痛心灵的文字,给了我力量,并留住我一生中最美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