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很多爱好和本领,多来于一种遗传。人在儿童时代,特别是在农村长大的孩子,有几个没有亲近过各种各样的虫呢?
我开始玩虫,大概就是四五岁的样子。我这个时期的最初记忆,想起来颇有趣味。最初玩虫一般都是爬行慢的,危险性小的,如蜗牛之类,后来年岁稍大,行动敏捷起来就开始捕捉蟋蟀、蚂蚱、唤作红姑娘会飞的虫和知了蝉,甚至还常玩那些屎壳郎臭屁虫之类的虫。爱虫、玩虫是人类的天性,现在城市里的小孩连个小飞虫大人都不许玩,幼年生活里缺少多少童趣啊!
我玩虫是出了名的,玩过小虫,也玩过像蛇一样的大虫,但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捕螳螂。捕螳螂不只是多趣、好玩、有风险,还在于在同伴面前能够炫耀一种勇猛和胆量。当时我家有个后园子,园里长满了楸树,树下野草几可没人,草丛间缀满了各色各样的花,园里的野虫会聚,虫鸣如戏,很是热闹。一次,我带同伴们到后园子里捉螳螂,煞有介事地匍匐在草丛里,慢慢地等待着螳螂的到来,只见前面一只螳螂晃着三角形的脑袋,向前还伸着细细长长的触角,两只眼睛向外凸鼓着,大大的圆圆的非常的漂亮。它迅疾的捕捉了几只小蚂蚱,趾高气扬地在一棵草尖上,随风得意的摇摆着,脑袋还机灵地向四处转动,似乎在呼唤等待着什么,也像是感到一种危险恐怖的气氛,它作出了几个看似警惕的前爪折叠动作,我悄悄地靠近它,正欲捕捉时,它却快速地飞向临近的一棵树,向上爬去,几可辨听出来柔弱细微的声音,这时也过来一只较为肥大的螳螂,腆腹摆臀,比先前那一只气派多了,看上去有点霸气,它们一碰头,便咬在了一起暴打,杀得虫翼纷飞。最后那只肥大的螳螂竟然咬住同伴的脖子吃了个净光,酒酣饭饱之后便粘在树干上休息,我以逸待劳,伸手捉住了它,并把它囚禁在编织好的草笼里。但我的胳膊也被它的前爪,拉刺得血痕斑斑,一连几天只要出汗,伤口还会隐隐作痛。正是这次在小伙伴面前的虚荣,让我以后对草虫的世界发生了浓厚的兴趣,乡间的田野到处都是草虫,形色各异,像不断变化的云一样,给我幼小的心灵供给一波又一波好奇心,我爱好昆虫的心情,便自然斑斓和发达起来了。
当时我远不会知道将来的情形是怎样,只存在一种好奇和憧憬,让我这么多年一直保持着对昆虫世界那份向往和想象。遗憾的是在近几年,我才系统地阅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包括一些知识、观察和试验方法,领略了昆虫世界那么多不可思议的神妙与残酷,受到一次次的铭感和震撼。比如那次捕捉螳螂的情形,今天想来,可能缘于一场惊天动地的爱情,因为昆虫学上说公螳螂对爱情的追求,其实就是一种自取的灭亡,因为母螳螂在交配完毕后,会亲自杀死公螳螂并吃掉它,那种甜蜜的残酷,让今天人到中年的我看来,仍会悚然惊骇,颤悸不已,但那是自然和科学的真实,不是从辞藻和想象中来的。
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儿时那些昆虫玩伴,应该值得感谢,它们教会了我读书和思考,也给我带来足以抚慰平生的乐趣和心怀,我愿活在昆虫的世界里,因为人世间远比昆虫世界要虚伪、残酷和复杂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