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小说在现当代文学上是独树一帜的,也是风格鲜明地。以前对他的小说并没有什么独特的感觉,喜爱的反而是当代作家的一些文学作品,读得多了,反而有了回头看的冲动和欲望。仔细回想五四以来新文学诸多名家的作品,鲁迅的作品无疑令人眼前一亮,充满斗争性。怪不得毛主席会称赞“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故乡》记得是初中时的一篇课文,当时学的时候,只是盲目地听老师讲段落大意,篇章结构,以及中心思想。现在想来顿觉无味。仍然记忆犹新的是课文中的插图,那个月光下拿着叉子去刺猹的闰土。手上现在拿着翻阅着的是1983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鲁迅选集》(四卷),第一卷主要为小说、散文诗、回忆散文、旧体诗,分别选自《呐喊》、《彷徨》、《故事新编》、《野草》、《朝花夕拾》、《集外集》和《集外集拾遗》。顺着顺序看,《呐喊》自序、《狂人日记》、《孔乙己》、《药》、《明天》、《一件小事》依次出现,接下来出现的就是《故乡》。
《故乡》在《呐喊》中出现是很自然的,仿佛就应该有这么一个篇目,让鲁迅来回到故乡看一看,好久没有回去的家。
一、鲁迅的故乡,是悲凉的故乡
《故乡》全篇主要围绕我搬家来展开,在“我”回到家以后,母亲提起了闰土,通过一段小时候的经历,插叙来完成我和闰土关系的叙述。那么我们就会产生一个疑问,什么是故乡?或者说,什么是鲁迅眼中的故乡。
“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仿佛也就如此。于是我自己解释说: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
这是鲁迅先生在原文中所叙述的,他说“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这只是我心情所感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就没有什么好心绪。”首先,在鲁迅的内心故乡所感的是悲凉,其次是没有进步,与从前相比,是没有什么变化的。最后,作者将原因归结为本没有什么好心绪。结合背景,本文最早刊于一九二一年五月《新青年》第九卷第一号。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帝制,是一九一一年,而与之临近的则是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鲁迅本人则是新文化运动的参与者,倡导者与变革者,而广大的农村农民思想仍然停留在封建时代,这在他看来是值得悲痛与惋惜的。
《鲁迅日记》是如此记载他这次回乡经过:1919年9月,鲁迅卖掉了绍兴的老屋,添了些钱,买了北京西城新街口附近八道弯宅第。11月修葺完毕,21日“上午与二弟眷属俱移入八道弯宅”。26日鲁迅“上书请归省”。12月1日,由北京动身回老家,4日晚“抵绍兴城,即乘轿回家”,在家乡处理搬迁事务,大约住了二十来天。12月24日“下午以舟二艘奉母偕三弟及眷属携行李发绍兴”。29日中午抵达北京,“下午俱到家”。往返大约29天。他的创作也多取材于此。
鲁迅内心为什么悲凉?这是我产生的第二个疑问。
首先,他的悲凉来自于“别”。我这次是专为了别他而来的。我们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已经公同卖给别姓了,交屋的期限,只在本年,所以必须赶在正月初一以前,永别了熟识的老屋,而且远离了熟识的故乡,搬家到我在谋食的异地去。卖掉了祖宅,别离了故乡,带着母亲及三弟前往北京,是否会有不舍,是否会有难过,会有悲伤的情绪荡漾心头。我们都知道“文学即是人学”,文学一方面是由作家写作,表达内心情感,展现人性的因素。另一方面,读者接受文学文本,获取的是内心情感的洗涤,净化灵魂,提升自我审美体验。那么,鲁迅作为作家,作为人,自然不能逃脱根深蒂固的人性。中国人拥有着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宗法伦理关系,还拥有着中国人自己独有的“故土情深”、“功名利禄”的思想观念。一下子离开自己的故乡,尽管别了二十余年,但那份情感难以割舍。
其次,他内心的悲凉,来自于故乡的人。这个人的代表就是杨二嫂。杨二嫂在《故乡》中的出场是王熙凤式的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哈!这模样了!胡子这么长了!”一种尖利的怪声突然大叫起来。而鲁迅对她的描写精彩至极。我吃了一吓,赶忙抬起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杨二嫂是尖利的怪声,这是音色特质吗?有先天的因素,在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对一个人的行为,后天环境的影响更大,不可否认,语言也是一种行为。突然大叫,说的话是“哈,这模样,胡子这么长了!”突然,是给了作者一种措手不及。大叫就说明了杨二嫂内心的惊讶。再看她的形象描写:凸颧骨,薄嘴唇,并不是好面相。写出了,她在长期的生活中牙尖嘴利,爱逞口舌之快。
杨二嫂的形象是像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细脚伶仃,说明她是一个裹脚的农村老太太。而鲁迅用一个几何上的仪器来比喻人,在我看来是令人侧目的,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的中国,可以说是破天荒了。我们都知道,圆规是数学几何中的作图工具,它呢,长度有限,在曲面上有无限可能,但在平面上就成了它的短板。那么在人际上,就会是短见,安分保守和流于琐碎;我们在画图的时候,圆规是绕着一个点旋转,旋转,就有了圈一块属于自己地盘的意思,这也就是说,她是有私心的,而且,私心极重。鲁迅用一个作图工具来比喻一个人,这就是赤裸裸地讽刺了。我们可以这么想,如果鲁迅仅仅是用圆规的比喻来说明伶仃小脚的话,那么比作圆锥,或者吊线锤,来的更直接,更具体。正像,这个正字说明的是她现在的状态,也就是时刻像一个圆规一样,围绕原地画圆。那么,她也就是时刻盘算着自己的小算盘。“那么,我对你说。迅哥儿,你阔了,搬动又笨重,你还要什么这些破烂木器,让我拿去罢。我们小户人家,用得着。”这就是她生活的常态,仿佛不这样,就不知如何是好。
杨二嫂的前后形成鲜明对比,对比的是她的以前和她的现在。我孩子时候,在斜对门的豆腐店里确乎终日坐着一个杨二嫂,人都叫伊“豆腐西施”。但是擦着白粉,颧骨没有这么高,嘴唇也没有这么薄,而且终日坐着,我也从没有见过这圆规式的姿势。“豆腐西施”西施是春秋时期越国的美女,前面加上豆腐二字,就不是说她美,而是平常,平凡,简单。那时人说:因为伊,这豆腐店的买卖非常好。那时她很招人喜欢,而现在,和“我”说的第一句话,就让“我”难堪。这是值得引起思考的,也就是在她成长的过程中究竟发生了什么?这也就,隐性的指向了社会,尤其是封建思想对人的迫害。
二、鲁迅的故乡,是孤独的旁观
鲁迅的孤独首先来自于闰土。在小说《故乡》中闰土是鲁迅童年玩伴的身份出现的,也就是说,他们的关系应该是亲密的,如影随形的,无话不说的,而现在却被什么东西隔阂住了。这来的便是闰土。虽然我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我这记忆上的闰土了。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这是闰土在文中的出场,他的形象因为多年劳作产生了皱纹,手掌也变得粗糙。身材的改变,似乎他们内心深处的那份情感并没有改变。我这时很兴奋,但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是说:“阿!闰土哥,——你来了?……”接着,是“我”的心理,我接着便有许多话,想要连珠一般涌出: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但又总觉得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而这个时候,闰土的反应是出乎作者意料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老爷是旧时代封建社会的称呼,而闰土俨然在新的时代遵守着旧时代的繁文礼节。回想童年记忆中的闰土,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少年的形象就是闰土,两相对比,童年的童趣童真没有了,人与人之间的隔膜产生了,相互之间变得陌生,仿佛我们从不认识。
其次,鲁迅内心的孤独,来自于故乡处境艰难。
我问问他的景况。他只是摇头。
“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
他只是摇头;脸上虽然刻着许多皱纹,却全然不动,仿佛石像一般。他大约只是觉得苦,却又形容不出,沉默了片时,便拿起烟管来默默的吸烟了。
他是爱他的故乡的,也爱故乡的人的,在光景的面前他也是能帮则帮。
他出去了;母亲和我都叹息他的景况: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母亲对我说,凡是不必搬走的东西,尽可以送他,可以听他自己去拣择。
再次,鲁迅内心的孤独来自于故乡人情的淡漠。我和母亲也都有些惘然,于是又提起闰土来。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底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杨二嫂,自从“我”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又为什么从灰堆里掏出十几个碗碟,议论说是闰土所为。这样她自己拿了狗气杀,飞也似的跑了。值得思考的问题,第一,为什么每日必到的杨二嫂,会事出反常?第二,有没有可能是闰土所为?第三,作为当事人是鲁迅是怎么看的?
第一,杨二嫂从一开始就是知道“我”是回来搬家的,她从一出场,就是盘算着,带走任何对自己有利的东西,不放过一切机会。“阿呀阿呀,真是愈有钱,便愈是一毫不肯放松,愈是一毫不肯放松,便愈有钱……”圆规一面愤愤的回转身,一面絮絮的说,慢慢向外走,顺便将我母亲的一副手套塞在裤腰里,出去了。这就是,她刚一开始与作者“我”对话后的动作,也体现着她的算计。
第二,闰土的出场是老实巴交的形象,而且奴性十足。理所当然的叫着老爷,理所当然的让儿子水生打拱下跪。如果是闰土,我想不大可能,按照逻辑,他一定会请示“老爷”,如果没有“老爷”发话,他是不会做出这些小动作的。 第三,这其实不过是杨二嫂自导自演的一出戏,碗碟归她,狗气杀也归了她。她怕自己拿的东西过多,引起主人的愤恨和不满,所以如此处理。鲁迅能看出来吗,他当然可以想过来。他也明白两人的性格差异,以及处理问题方式的异同。况且,母亲对我说,凡是不必搬走的东西,尽可以送他,可以听他自己去拣择。当然,这话“我”并不会直接和闰土直接说这种话,但会不会间接表明呢。文中是这么表述的:夜间,我们又谈些闲天,都是无关紧要的话;第二天早晨,他就领了水生回去了。也就是说,我们只能理论上推断是杨二嫂的自导自演,真相也就不得而知。无论是杨二嫂,还是闰土,都因为封建礼教的束缚,使作者“我”感到深深的孤独和人情的淡漠,对于这一切,她难以改变,他也不能改变什么,因为他就要别离。所以他只能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待。
三、鲁迅的故乡,是孤伫的凝视
首先,鲁迅对于故乡的情感是矛盾而又复杂的。一方面,他对他与故乡的人之间的隔膜感到无奈,感到痛苦。他知道这种隔膜产生的原因是什么——是思想,是思想的差异导致了这一切。但他不知道是该解放他们思想,还是让他们继续麻木不仁的生活下去。我躺着,听船底潺潺的水声,知道我在走我的路。我想:我竟与闰土隔绝到这地步了,但我们的后辈还是一气,宏儿不是正在想念水生么。我希望他们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然而我又不愿意他们因为要一气,都如我的辛苦展转而生活,也不愿意他们都如闰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意都如别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但鲁迅提出了新的观点: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这种观点,无疑是独树一帜的。应不应该启蒙?应该,却不应该像我一样辛苦辗转的生活。也就是说,鲁迅在追寻的是启蒙之后,被启蒙者的出路。这种矛盾而又复杂的情感,是从故乡延伸出来,延伸到北京,延伸到新文化所蔓延的各个角落。
再次,鲁迅的内心是充满希望的叹息。我想到希望,忽然害怕起来了。闰土要香炉和烛台的时候,我还暗地里笑他,以为他总是崇拜偶像,什么时候都不忘却。现在我所谓希望,不也是我自己手制的偶像么?只是他的愿望切近,我的愿望茫远罢了。新文化运动中的四提倡四反对,反对封建迷信,提倡科学民主。这正是鲁迅手制的偶像,他在叹息他的希望茫远,他也在害怕。忽然害怕,看似难以捉摸,是革命的流血?是军阀动乱?还是民不聊生?
最后,鲁迅对于故乡是孤伫的凝视,充满希望,充满期待。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鲁迅在写完整篇小说的时候,来了一个回眸,一个凝视,他也在思考,究竟如何是好?结尾就很有意思,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这句话,是说要敢于尝试,这也就表明他对故乡,对社会仍然充满希望,充满期待。
回望故乡,鲁迅笔下的人物,无论是“我”还是杨二嫂,还是闰土,都会用对比来引发人们的思考。其中的一些次要人物,比如“我”的母亲,还有宏儿、水生,他们虽然无关紧要,但他们是调节各个人物关系的砝码,因为他们整部小说活灵活现。而我回故乡的一次搬家,改变了我对故乡的人和事的认知,让我感觉到悲凉、孤寂、无奈。似乎我就是局外人,冷静地旁观着这一切。呐喊,从哪里爆发——从心底深处爆发,故乡,也就成了再也回不去的故乡。
参考文献
[1] 《鲁迅全集》第十五卷<日记>,鲁迅,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11月出版:第357页
[2] 《鲁迅选集》第一卷,鲁迅,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12月出版:第58-68页
[3] 《毛泽东选集》第2卷.毛泽东.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出版:第698页
[4] 《小说课》毕飞宇,《什么是故乡—读鲁迅<故乡>》,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7年2月出版:第88-1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