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工老张在歇息时吹笛子,他普通话不好,自知之明,拿出一支水笔,在硬纸板上写了很有韵味也很容易辨认的他的名字。
这让我有了感触:对呀,随身带笔很必要。
但,如今带笔的非常少。
二月间,我住的小区进行出入登记,任何人出去要填写一些防疫信息。
但这事很令人尴尬。笔只有一支,每个出入的人都要使用,如是其中一个感染病毒,势必会传染给许许多多的人。我因此抗议:本来没事的,这样搞会出事!后来就搞了一个专门为笔消毒的程序,就是用双氧水把用过的笔擦一擦。说实话,这也只是自欺欺人,问题并没有解决。
买大量的笔,每用一次就换,似乎只能这样。物业恐怕是做不到了。
各人自己带笔?当然好,也是做不到呀。人家都出门了,没带笔,莫非让人家回去?多耽搁事呀。还有一个问题是,有些人家里也找不到一支能写字的笔。
不会吧?
真会。
家里又不是办公场所,也不是每个人干的都是办公的营生。谁还记得家里必须有备用笔?许许多多的交流,如今不是用微信么?谁还用笔呀?
确实是,如今,用笔的人真少,就是办公的人,许多要写字的场合都用敲键盘的方式替代了。随身带包,包是越来越小,越来越空。包里没有笔,没有钱,除了汽车钥匙、化妆品,真不知还有什么。
自我反思,这一天天的工作,每天用笔写过几个字呢?
早先的人对随身带笔是很看重的。不是说人人都带笔,因为有很多文盲,还有很多人不跟文字打交道。但社会很看重使用笔的人。文章写得好的人叫“笔杆子”。常常被尊为某地“一支笔”。
干部、教师,一律会在中山装上衣兜里,至少插一支钢笔。裁缝有划粉笔,木匠有铅笔,三岁孩童怀揣拣选来的观音土做涂鸦笔。
一支像样的钢笔(多数是黑粗、旋帽的“新华”牌),可以作为馈赠的高级礼物。恋爱、订婚、嘉奖等场合赠笔都被认为是很高雅的事。
我人生中最美好的记忆有几例是和笔相关的,上学的时候,从山里回家的父亲给我买了一支黄顶红身的圆珠笔;读四年级的时候,我又央求父亲给我买了一支昂贵的(七毛钱)高档狼毫毛笔,都令我心花怒放。
故乡一个聋哑女孩,渴望能找到一个如意郎君,比划着告诉家人要找一个戴眼镜,兜里挂笔的。
后来差不多算是如愿了,那个穿藏青色中山装上衣来相亲的孩子,果然戴近视眼镜,上衣口袋里,插着一支扁铅笔。他是木匠,扁铅笔是用于在木料上做标记的。这个事至今都是美谈,是说没有文化的老百姓对文化的尊崇和追求。
世道后来有了悄悄的变化。
中、小学校里那些口袋里长期挂钢笔的,始终非常的贫寒,有身份的说事只是做手势,有别人代替其写字。更有一些从不跟笔打交道的在外面混得非常风光。
于是有人讥笑那些口袋里插笔的:成天挂笔,上身像科学家,下身呢,解放鞋还少了一根鞋带,用红头绳绑着。
挂钢笔的惭愧,悄悄的把笔撤了。
不带笔,真的会给很多人带来不便。我是非常顽固的认定要带笔的。在农村工作,解放鞋是不得不穿的,穿中山装上衣也必然是常态。为了避免被人家讥笑,把笔插汗衫口袋里,二支、三支的都插一个兜,外面穿中山装上衣,口袋空空。后来穿西服,我很自然地把笔插西服内藏的口袋里。有一次一个文化干部找我联系工作,偶然发现我西服兜里插着三支笔,惊叹:果然高才,三支笔啊!言下之意,他是管文化的,出名的高才,口袋里无笔,我一个中学里的穷酸教师,却以挂笔的方式显摆文墨,这世界荒唐可笑。我却是很傻乎、很自信地答复人家:是啊,三支笔,都是要用的,方便啊。管文化的不带笔,才好笑呢。
随身带笔能成就很好的事。
故里有个方昌兰老师,一次去九江浔阳楼玩,读到一篇好的铭文,欣喜万分,随身拿出笔和纸来,笔是好笔,墨是好墨,巴掌大的方片纸,没有条条框框的束缚,就得心应手地记下来了。方老师教的是英文,却非常擅于汉字书写,这就有了一件自然形成的微型书法作品。很多年后,那蝠作品流落到我手里,我视若珍宝。很多次,我都感叹,一个人怎么能把汉字写得那么庄重又洒脱,那么抑扬自如,那么妙趣横生,那么风光无限?
曾经的岁月里,我观察到一些勤政人办公桌上必有一个在用的笔筒,什么材质的无关重要,是否有雅致的装饰也不是事儿,笔筒里有写字的笔。
也确实有干部办公室装饰得非常豪华,老板椅子、老板桌,名家字画做挂件。但桌上却没有笔筒。也有摆高档笔筒的,里面装的却是乱七八糟的写不出墨水来的死笔。
我依然以我自己的观点看世景,办公室没有笔,这很荒唐,笔都死了,说明多时不写字了,这也是非常灰暗的事。如果哪个办公桌的笔筒里整齐、光鲜地储满笔,随手抽出一支笔,就能顺畅地写出字来,就很让人安心。如果笔筒里有削好待用的铅笔,我更是对主人肃然起敬。
那时,我还不看重毛笔。这实在也是个错误。
中国人发明了毛笔和墨汁,用这个创作了无限美好。毛笔书写,也曾是中国人最主要的书面交流方式。民国时,钢笔书写已经很时兴了,一些文化人却固执地使用毛笔。鲁迅,沈从文,许多的大文豪都是。新中国,毛主席始终使用毛笔做书写工具,《毛泽东选集》五卷里的文章,原作无一例外是用毛笔书写的。
从没学会毛笔书写的人来的角度看,固执地使用毛笔不免固执或落后,钢笔写字多快?毛笔写字多艰涩,多费时!
事实不是这样,学习毛笔写字,需要一个漫长而积极的过程,一旦学好,那就得心应手了,你觉得人家用毛笔写得艰难,人家却觉得写字这事儿非用毛笔不可。你说毛笔写字慢,人家日书万言哪里来的?你说毛笔写字容易把字写成“一截黑炭”,人家字字矶珠又是咋弄的?
毛笔书写是很好的书写方式。中国画是世界上最好的画种;中国毛笔字,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文字。这样说,绝不仅仅是因着民族情结。
所以,我看人家办公桌上的笔筒里,如果有好的毛笔,抽出来就能用(不是做摆设),有宣纸铺就在案头,必是另有一种尊崇在心头。
世景日换,敲键是当今人模拟写字的最主要方式,除一些旧日子过来的人,不懂手写以外的输入法而被迫用手指在手机屏上划着不讲究美丑的文字外,几乎没有人写字。头面人物必须写字,不过是自己的名字或“同意”、“照付”、“已阅”之类的套语,加起来也不过是几十个字。除了中、小学校里的孩童,写字这档子事,几乎快被人遗忘了。投稿、审稿、改稿、发稿这些文字行当里的事如今都是沉在电子世界里。
这肯定不好,或者说不够。
字是要写的,真不能一切都用模拟的方式解决。
《北京文学》至今只接受手写稿,《人民文学》也公然表示:我们更多接受纸质稿件。这肯定是有着非常强大的理由的。决不仅仅是“防止一稿多投”、“照顾年老作家”之类的表面说头,做文化,离不开文字,而字是要写的。不是不能模拟,不是不要模拟,是不能只有模拟。
清洁工老张,干的是扫地的工作,他随身的行囊里不仅仅有水瓶和笛子,还有笔。这令我惊喜。是的,太多的人许多的时间并不坐在办公室里,所以随身带笔是很有必要的。不仅仅是出门要做防疫登记这种“百年难逢担头春”的事儿的时候会用,很多种无法一口气罗列的场合,带一支笔写字,真的能减少很多的失误或过失。
我如杞人一般忧天:电子世界精彩无限,某一日断电了,死机了,硬盘坏了,木马发疯了,顷刻间一切灰飞烟灭。没有笔怎么行?
老张老张,你的笛子吹得真好,把你刚才吹的那曲子的过门写给我好不?真不行,你吹,我写。
您教我吹D调好不?教会我,我也不请你吃酒,我也不请你洗脚,我给你写蝠字怎么样?嫌我的字上不得台面?那我送您一支好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