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来,我也聪明过一回的,就是童年的时候就觉得芦粟籽如高粱,可以做粑吃。但那时的成年人对儿童是很专制的,无论如何也没有孩童说话的份。所以,我一辈子就聪明这一回,也完全是打了水漂了。芦粟,被食用的是茎里的糖和水分,种子一律被丢弃,在饥饿的年代,这实在是极大的浪费,太可惜,太可惜。
说到芦粟,上了年龄的故乡人大约不需要解释,到上海崇明一带,更不消说,原来崇明是芦粟的多产地,明正德年间修的《崇明县志》就有关于芦粟的详细记载,很可能,我故乡的芦粟,正是从崇明引进的呢。明正德年间,我的先祖从岩溪迁入,岩溪是个渔村,大约明朝时就有跑下江的船夫,到得崇明的地面,或者偷了人家田畈地里的芦粟,把茎嚼着吃了,留个心,把籽带回了家乡。赣北的气温和上海的维度相近,地形也多是丘陵,所以一种就成功了。这也都是猜想,如今祖宗都化成了土,问也无处问去,书上也不载,所以差也无法查,古往今来,芦粟就是不怎么样的东西,早年有卖甘蔗的,谁听说有卖芦粟的呢?上不得买卖的定门星。
芦粟,小儿科的东西了。说是小儿科,多半这东西是种给儿童吃的。昨日以前的中国人好似一直都很穷,所以受到重视的都是粮食。而这芦粟是做不得粮食的,只能做嘴馋者的零食。旧时对嘴馋者是鄙视的,当然还是因为缺少粮食的缘故。严格讲,芦粟当然可以做粮食,不知怎么我的故乡人就是没有用芦粟做粮食的概念。大约正是我猜测的那样,当年从崇明引进时,只是看到河岸边的人嚼着消暑,忽略了种子的食用价值。所以没有人想到种子的食用价值。我敢打赌,那种子绝对可吃,我试着嚼过那种子,有淡淡的芬芳,没有丝毫异味。其实,那时也有人引进了高粱,我的故乡把高粱叫粑芦粟,就是用高粱做粑吃。但故里人就是没有想到芦粟其实就是高粱的一种。芦粟的种子的产量,我看不一定比高粱低,一棵芦粟的种子可以达到半公斤,但芦粟是可以密植的,同样的土地,种出的芦粟棵数比高粱可以高出一倍以上。高粱这东西是北方的作物,到南方有点水土不服,所以这东西很快就在我故里绝迹。
如今看,芦粟真是好东西,其种子被浪费了不说,就是其甜茎也有诸多好处。吃芦粟茎的方法和吃甘蔗十分类似,但甘蔗茎很硬,每个吃过甘蔗的人绝对有过吃出血泡的经历,吃芦粟茎就方便多了。芦粟茎很小,最粗壮的也不到两公分的直径,小的才一公分直径。甘蔗去皮要用刀削,芦粟只要用牙磕,很方便,不会伤害牙齿。
什么芦粟好吃?这就有些讲究了。芦粟外形如甘蔗,呈节状生长,一根芦粟,生长好的大约十多节,下端节靠根,较为粗壮,但糖分和水分都不足,杪部附近的节,又可能太嫩,水分自然足,但糖分少,甚至有辛辣味(植物自我保护的功能),最好的节段在杪部三四节下的两三节,水分适中,糖分多,味道纯正。从时节来看,水分多的时节,正是芦粟的生长季节,此时芦粟外观茂盛,郁郁葱葱,却不是食茎的时候,要等到二伏、三伏,芦粟种子开始成熟,茎里糖分渐多,勉强可以食用。其实从外观上很容易判断,就是看种子,如种子尚是灰绿色,说明为时尚早,茎中没有储糖,没有食用的价值;如是种子变红,说明茎中开始储糖;要是种子外皮光滑,呈紫黑色,说明芦粟到了最成熟的时候,茎中糖分最多,气味芬芳,最适宜食用。其实,此时,其种子也是食用价值最高的时候,水分少,淀粉含量高,各种营养元素含量自然也高。但饥饿年代的孩童,根本等不到芦粟的成熟,多半看到种子有微微的红色时就开始打吃的注意,不管大人同意不同意,一天数次捏把菜刀冒着毒日头往菜地跑,砍个三两棵,拖着往家跑,迫不及待把芦粟叶去了,开始剁欀子。
如不用刀,也可以利索地分段。原来关节处有个地方很脆弱,只要找准了,稍一用力就可以很干脆的分开。找不准就麻烦了,芦粟皮很坚实,有青蔑韧性,不用刀无法强制性折断,硬要强制用力,只会把芦粟茎中的水分和糖分挤出,皮依然不断。段分好了,还有个额外收获,就是种茎部位,这个部位很长,有二、三十公分;很细,只有筷子粗细。如是种子成熟了,这一段也是有糖分的,否则就没有食用的价值。但旧时孩子喜欢把这一截切成两段,比作筷子的模样,当作玩儿,也或者真的可以用作筷子,毕竟有些不便,要是把饭粒扒拉到地上,浪费了粮食,大人会把顽子的头皮上敲出包来。截好了,得数好段数,看兄弟姐妹的个数分,质量好次搭匀,意见有分歧的时候就抽签,也不过是把一截杪茎分成长短不一的几段,集中在一只手中,上端看是齐的,下端不齐的被遮掩了。也有调皮作怪的顽子,故意把短的一截往上突出,让小童以为该节最长,一旦选定,吃了亏无处说去。
芦粟也会上虫,被虫蛀了的芦粟,籽会提前变红,茎肉有红痕,糖分自然少,但有一种独特的味道。多数孩子喜欢吃这种红色的东西,谁要是分到了红色茎肉的节段,会觉得很荣耀。大约这只是童心生美的缘故。
没有谁认为芦粟可以当粮食,但总是有慈爱的老人留心,在头年芦粟下市(其实无市)前把好的种子留好了,到时候在菜地的一隅把种子撒了,要是再舍己点,会在苗圃上预先施些鸡粪。总的来说,种芦粟是有些奢侈的,因为自留地是很有限的,种了芦粟,就种不得蔬菜、大豆、花生、谷子之类。芦粟纯粹就是满足顽子嘴馋的不上正传的东西,多半是心疼孙子的老人怕自己的顽子看着别人家的孩子吃而强行种的。
说芦粟完全是种给孩子吃的也不完全对,其实,彼时,嘴馋的女人也是很多的,那些在生产队里的田地里干活的女人,被小暑风一吹,懒性上来了,就躲到树荫下去乘凉,开始是相互间刮痱子,后来就觉得口渴,就跑到附近哪个人家的菜地里扯几根好些的芦粟,噼噼啪啪肢解了,嚼得个二五得一十,也不管其时自己手上可能沾上了1609或1059毒药,蛔虫、钩虫的卵那指定是有的。吃得一时痛快,全不管接下来主人发现芦粟被盗,就可着劲嗄人,那嗄人的话要多难听有多难听,用农民的话说就是扛都扛不进耳去。嗄人的内容不外乎是咒人死或咒人贱。但事儿过去了也就过去了,毕竟芦粟,算不得很贵重的东西。再说,芦粟么,本身就是馋鬼吃的东西,谁家的芦粟没有被人偷扯过?谁家的孩子又没偷扯别人家的芦粟呢?挨人嗄问题不大,倒是吃出毛病的事儿也常有,正吃得热闹,忽然肚子疼起来,一阵紧比一阵,好似陶家边人打爷,黄豆大汗出来了,没有个把时辰得不到松爽。这多半是中毒了。这并非环境遭到污染,实在是彼时农村人卫生知识十分有限,吃什么东西也少有先洗手、洗物的概念。农村的孩子哪个肚子里没有蛔虫?细心的家长会在每年秋后去赤脚医生那里买些花头饼子给孩子吃。花头饼子其实是驱虫药,只要是针对蛔虫的,也杀钩虫和别的什么虫。旧时农村缺少吃的,孩子们把吃有甜味的花头饼子当成一种奢侈的享受。夜饭时吃花头饼子,早的半夜时就会拉,一拉就是数十条二十多公分长筷子粗细的蛔虫。现在要是谁家孩子一下拉出那么多扭动的长虫,不准会把人吓晕,但那个时候,这事儿司空见惯,拉很多的蛔虫简直是很惬意的一件事。说实话,我就在十岁以后还成功地打过一次虫,也是惊心动魄啊,不说了,还是大家猜想那样子更好。大人呢,常常忽略了驱虫,虫多了,在人的肚子里缺少吃的,就造反,任是谁,都一样疼的打滚。这是蛔虫钻胆,很危险的,不少人因此大病住院甚至丧生。
这算不算一种饮食文化呢?也该算吧?那个时候,人们缺衣少食,对食物有着特殊的情感和理性。在努力求吃而又永远无法满足自己的过程中,人与人之间产生了某种摩擦和勾连,情感和理性因此有了个性和偶然性的痕迹,这就是文化了。那么这样的饮食文化到底该算什么样的品味呢?自然是粗线条的,简单而朴素,没有任何雅致的成分。正因为此,才没有今日饮食文化的种种诡异,没有坑蒙拐骗,没有商业运作,没有环境污染,没有诡计阴谋。所以,今日想来,彼时的饮食文化实在好似如今很多倍。要是时光能倒流,真的想回到某个日子,提一把切菜刀,光着脚丫,身上散发着太阳的膻味,到菜地里看准几根黑子的芦粟,哗啦一阵,拖着就跑,到家和鼻涕虫们分享,嚼得遍地白渣,拍拍肚皮,再比划着用杪茎做的筷子,夹呀呀,夹什么呀,其实锅里煮的是猪食,远没有到吃饭的时候。呵,这劲儿,虽然总是混合着几分心酸,但其芬芳清醇的感觉就是不能磨灭。鸡粪、猪粪、牛粪的气味是那么熟悉,从来没有觉得有什么难闻。如今的街道上繁华无比,地面上也很干净,红花绿叶触目皆是。但你闻到没有,就是有一种怪怪的,令人生厌、令人心慌令、令人郁闷,说不明道不白的气味存在。
躲开吧,闭着眼睛,我忽然见到了芦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