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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学(七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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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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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母亲

我父亲出生于公元一九一四年六月,民国初期,尊名李朝明;母亲出生于一九二六冬月十九日,尊名丁道英。 时至今日,我们的家族已经有八代人居住于宁蒗县金棉乡宝地村了。父母的这一生共养育了我们九个兄妹,我排行第八,单算男儿,我排行第七,也就是老幺。母亲生我时已是四十一岁,父亲五十三岁。虽然我前面有个姐姐,后面有个妹妹,但在父母心中我就是幺儿,所以一直格外疼爱。

父亲有五个兄弟,一个妹妹。在国民党时期推行“三丁抽一,五丁抽二”兵役制度,父亲五个兄弟按例要抽二个去当兵,但爷爷根本不想让他的儿子去当残害老百姓的兵,国民党征兵队来抓我父亲去当兵时,爷爷就带着他的五个儿子去村庄背后的大山深处藏匿着,和抓壮丁的队伍周璇,最终抓了几次都没有抓到,加之居住地金棉是边远山区,国民党军官迫于无奈只好放弃,父亲幸而才没有去国民党的军队当兵。

我奶奶去世较早,一直靠爷爷带几姊妹艰难度日。当时土匪还横行得很厉害,经常会在交通要道上抢人杀人,父亲为家庭生计,时常冒险背着稻米以及山里的一些土特产等到丽江四方街换取盐、茶、衣物等生活日用品。屋漏偏逢连夜雨,有一次,在回来路上父亲遭遇土匪,不但财物被抢劫一空,人也被打成重伤,从此留下了一身的伤痛和残疾。父亲兄弟五人因家穷,给不起大伯娶亲的彩礼,为了给大伯娶上媳妇,爷爷只能挺而走险组织起五个儿子和其他人去抢亲,不幸的是,父亲因身体残疾跑在最后面,被地主家兵抓到,在原本残疾的身体上用了严酷的刑法,雪上加霜,父亲身体从此一蹶不振。经常抱着病秧秧的身体主持着家务,一生受尽了人间的痛苦和艰辛,恨透了万恶的旧社会。

我的外婆在生幺舅时因大出血去逝,外婆离去不久,母亲一家染上伤寒,祸不单行,外公和他的岳母也在后来的一天中同时离世,左邻右舍都避之不及,亦无人理睬。爷爷带着父亲五兄弟安葬了外公和祖婆。母亲的父母离世后,抛下年幼的母亲七个兄妹,因母亲是兄妹中的老大,但她也只有十六岁,最小的弟弟才二岁,全家均是一群娃娃无大人,在这样凄凉的状况下,父亲和母亲结了婚。由此,他们夫妻二人承担了支撑整个大家庭生计和抚育六兄弟的重担,其中的辛酸和痛苦也只有他二人知道。

父母抚育四个舅舅独立生活后,接着又抚育我们九个兄妹。新中国成立后,再没有匪患和剥削之灾,父母获得了新生,沐浴了新社会的阳光雨露。五十年代中后期,由于我家是贫下中农,出身好,父亲虽然身体不好,但被公推了担任我们社的生产队副队长兼保管员,成为了带领全村社员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村干部,自始自终,他工作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从不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一丝一毫财物,卸任后群众对他评价很高,也给我们子女树立了好的榜样。母亲利用她充沛的精力操持着整个大家庭,说话做事从来是说一不二,在家庭、亲戚间的威信很高,总是每天一大早就吆吼着我们所有的子女早早下地干活挣工分。

我生于一九六七年农历七月中旬,那时父亲已是五十三岁,由于身体患有各种疾病,已经卸任生产队各项职务,也很少出工。我从四五岁记得事起就形影不离地跟着父亲,父子同睡同劳作,旧社会给他留下严重的痨伤疾病经常复发,每晚我都要给父亲刮痧到深夜。由于我是幺儿及其他原因,父亲十分疼爱,并寄予厚望,但抚育我成长,他已经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父亲甚至曾想过将我过继给年轻的叔父由其抚育我健康成长,拳拳哺育之心,令我终身难忘。

一九七六年七月,父亲肺心病很重,偶尔也疯(神经有点错乱)得很厉害,曾两次支撑着气喘吁吁的身体在全生产队集体劳动的场合给社员训话(疯话),当时我在他后面跟着,有些茫然不知所措。同月的一天夜晚,我没有跟父亲一起同睡,也是他在世时唯一没有跟他一起同睡的一个夜晚, 第二天早晨当我睁开眼,就看到冰冷冷一口大棺材摆在堂屋中央,那一刻,猛然间我忽然意识到与我朝夕相处的父亲已经丢下一帮子女离开了阳间,永远地离开了我,眼泪就止不住地留了下来,那年我刚满八岁。出殡背棺时(当地丧葬习俗,出殡过程中,子女在路中跪着,棺材在子女头顶抬过)装着父亲的棺木从我头顶抬过时我还有点害怕。

父亲走后,操持整个大家庭生计及抚育九个兄妹的重担全部压在母亲身上,为了维持整个大家庭的生计,母亲每天清晨吆吼着叫子女下地干活的声音也更浑厚有力了。我喜欢睡懒觉,每天早上均是被责令起来上山打柴下地割草,曾经深深埋怨母亲不给我休息睡懒觉的时间,还时常觉得心怀委屈。那时生产队分下来的粮食不够全家吃,一年中总有三两个月的亏空,为了生存下去,母亲在每年的七八月间背着辣椒一拐一拐地走着到彝族人家去交换洋芋(马铃薯),然后背着沉重的一萝筐洋芋一拐一拐地回家,几乎每次我都在她后面跟着。母亲负重前行的背影,至今历历在目,那种生活的艰辛和痛苦只有我们自已知道。

母亲一直居住在农村,就像扎了根的老树一般。待我参加工作结婚后,将她从农村接来与我同住了四年。母亲从来没有踏出宁蒗半步,母亲七十六岁时,我带母亲去昆明游玩见外面的世界,她很是兴奋,回来后逢人便夸,脸上总是洋溢着幸福的微笑。二零零二年十月,六嫂意外死亡,抛下两个不满六岁的幼子,为照顾侄子,我不得不将年迈的母亲送回农村老家。当时我就知道,她是不愿离开我家的,离开的前几天,她叫我给她准备寿衣、寿裤等丧葬物品,走时,低沉的对我说道:“老幺这次回去,恐怕······”。回想起那场景,我内心伤痛不已,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由于农村家庭生活条件差,回去一年后,母亲患上了肠梗阻,继而又突发脑中风,不幸于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二离世,享年七十八岁。母亲走完了她艰难的而平凡的一生,留下了我们枝繁叶茂的一大家人。

如今我立于墓前,父母在里头,我在外头。眼前总是浮现出母亲背着沉重的一萝筐洋芋一拐一拐地回家的身影,挥之不去;每当回忆起父母艰难养育我们三代人,但我们没有让他们过上好的日子和有一些不孝顺的地方,就会懊悔不已,子欲养而亲不在了!

一个人什么都可以失去,唯独父母不能失去;一个人什么失去了,或许都有条件找回来,但是唯有父母失去了,那便是永远都没有条件没有办法找回来了。每当我看到社会上抛弃父母不赡养,使父亲使父母流落街头的现象,我就厌恶无比,憎恨无比。当年当律师时也曾几次伸张正义将不孝子孙告上法庭。但是尘世多艰,美丽和谐社会还需有更多的努力。生我者父母,养我者父母,羊有跪乳之恩,牛有舔犊之情,孝敬父母,人伦之情义,需每个子女常存心头。一个人连父母都不孝顺,难道会做对社会对国家有益的事情?孝顺父母是一个人立于世间的基本道德底线,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我写悼念父母的此文也源于这一目的。

谨以此文献给长眠于地下父母及天下的父母亲。七山二零一八年二月著于宁蒗本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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