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家博古架上的笔筒里,有一支黒杆灰帽、遍体鳞伤的“英雄329”钢笔,它静静地站在那里,被我当做宝贝珍藏着。这支钢笔伴随我从小学到大学、到参加工作至今,屡经考场,历经磨难,为我的学习和工作立下了汗马功劳,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穷乐趣。面对这支笔的沧桑面孔,不由得让我的思绪回到了朝气蓬勃的青少年时代,回到了那如花如歌的青葱岁月。
中华民族发明的书写工具是毛笔,钢笔是“舶来品”,它们的祖宗在欧洲,十九世纪初才传入我国,原名叫“自来水笔”。那时,一般人用不起,只能用羡慕的目光看看。直到1926年,我国第一家自来水笔厂在上海创立,取名为“大中华博士金笔”,由于它的批量生产,才使钢笔逐渐走进普通人家,并逐渐得到普及。从此,钢笔就由“侨民”彻底变成了中国“土著人家”。 三十多年前,钢笔是人们学习、工作、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书写工具,随身携带。况且,漂亮的钢笔字会引来许多羡慕的目光。在那个年代,凡是有点“知识”的人,其上衣口袋里几乎都会别着一支钢笔,来显示自己是文化人。
记忆中,在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班里一位姓李的同学就有一支漂亮的钢笔,他时不时的从兜里掏出来炫耀一下,惹得同学们垂延三尺,无心学习,羡慕他有一个干公家事的父亲;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就期盼着能早日有一支心仪的钢笔。四年级上学期,公社教委组织奥林匹克数学竞赛,我的成绩是第二名,在全公社范围内通报表扬的同时,发奖品钢笔一支。这支笔,黑色,笔杆上写着“新华牌”三个字,笔帽上有一圈银色的花纹,非常漂亮。得奖的那天夜晚,我非常激动和高兴,笔不离手的反复写、画,把当天的作业写了好几遍。
有一天我值日,与同组的同学一起打扫卫生,有的提水洒水,有的扫地,有的擦黑板,有的整理桌子板凳……很快就完成了值日任务。回家吃过晚饭,我打开书包做作业时,发现奖品钢笔不见了,反复找也没有找到,顿时我像丢了魂似的……发现书包底的缝线开裂了,显然,钢笔是从书包底漏掉的。我急忙到大娘家借了把手电筒,沿着去学校的路寻找,教室里、厕所里、水井旁等地方,里里外外找了个遍,还是没找到那只笔。我无精打采的回了家,脑海里一直想着那支笔,觉也没睡好。第二天一大早,我第一个到了校,期待有捡到钢笔的同学能“拾金不昧”,等了一天又一天,那支钢笔始终没有出现。
班主任万老师家访时,对我母亲说:“你的这孩子,字写得方正、大气、有力,可以考虑给他买一支钢笔,让他早点入道,打好基础,将来定会有出息!”。母亲听后,很难为情,只是答应。她心里在说:我家生活非常困难,吃了上顿无下顿,哪里有钱买钢笔呢?但是,母亲没有丝毫放弃给我买钢笔的念头,她除了干好生产队安排的活路和自家菜园子的活路外,挤时间就去田间地头、河边草滩割青草,晒干,收藏好……决心卖干草挣钱给我买钢笔。记得是一个星期天,天刚蒙蒙亮,母亲就把我从梦中叫醒,去西邻庄里东村赶集卖干草。她挑了一担像小山似的两捆青草,我担了一挑两小捆青草,我们急急忙忙地赶往集市。由于我家的青草成色好,很快就有了买主。母亲那担干草130斤,我的那担60斤,一共190斤,每斤一分五厘,共卖得两块八毛五分钱。娘揣上钱,领着我直奔供销社,花了两块一毛钱,给我买了一支“英雄329”钢笔。这支笔,笔尖宽大,笔杆粗黑,笔帽银辉,油光铮亮,非常好看。娘怕丢了,就用手帕把它包裹的严实的。接着,母亲用剩余的钱买了盐和酱油醋等。第二天,我把那支钢笔小心翼翼的放到书包里的小布袋里,信心百倍、劲头十足的到了学校,我的学习成绩又上升了。时光一晃到了四年级下学期的期末。按照公社教委的安排,学校组织“优生选拔”,充实初中班,我的成绩优异,跳级进入了初中一年级。暑假后开学的第一天,我兴高采烈地步入了初一的教室,开始了我人生最美好的年华——中学时代!中学时代的四年半(初中两年,高中两年半)期间,这支“英雄329”钢笔一直陪伴着我,与我寸步不离:课堂纪律、做作业、作文、考试、写信……特别是用它写点文学作品:写最流行的自由体诗歌,也模仿写“格律” 诗和“楼梯式” 诗,曾写过一首名为《雨后春笋》的叙事长诗,500余行;还写出一本诗集《艺海拾贝》,共63篇自由体诗歌。这事被姜屯公社文化站的高继存站长知道后,他专程来到我家。当他见到《艺海拾贝》时,真是如获至宝,并将其推荐给滕县文化局文化馆负责诗词创作的陈孝丰馆长,陈馆长对此也是非常欣赏。正是因为我写出了这本原创《诗集》手稿,才有幸参加了滕县文化局举办的“全县群众业余文艺创作培训班(暑期)”。这个培训班使我受益匪浅,学习掌握了一些有关业余文学艺术创作的新知识、新方法,也结识了一些文化届学者和老师,为后来的业余文学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培训班结业考试卷子是几张白纸,要求在考场上即兴写出自己的原创作品——《小说》内容概述、《散文》、《诗歌》等文学作品。我是诗词创作组学员,考试成绩优秀,获得了结业证书。我的考试作品是《童年的小河》、《田园之歌》、《桂兰出嫁》等三篇自由体诗歌,被刊登在《山东群众文化》杂志上,这也是我的处女作,使我欣喜若狂。至今想起来这件事,心里还美滋滋的呢!我的作品、作品手稿及与全国各地各类报刊杂志社的来往信函等资料就有两大纸箱,这些都是这支“英雄329”钢笔的功绩。
1977年,国家恢复了高考制度,12月9日,高考第一天,当我看到作文题目是《难忘的一天》时,脑海里顿时想到了“我们娘俩赶集卖草、买钢笔的那一天”。那一天,我家的干青草卖了个好价钱;那一天,母亲给我买了一支心仪的钢笔,实现了我梦寐以求的愿望,给了我学习的自信和力量……在我的成长过程中,那一天实在是太有意义了,足以让我终生难忘!接着,我用这支“英雄329”钢笔奋笔疾书,下笔如有神似的,一篇自认为“还可以”的作文一气呵成!后来,在我各科考试结果中,语文考分最高,总成绩过了录取分数线,实现了我的大学梦。
不久,我带着这支“英雄329”钢笔走进了高等学府。大学期间,这支笔是我的好搭档,与我更是寸步不离,除用它学习抄写专业知识外,还用它摘抄阅览室、图书馆里的优美诗句、美文段落、名人名言及格言短语,记录实验室、实验田里的科学数据,书写学习的心得体会和感悟,记下学习、生活中的美好片段……为我的学业和追梦文学做出了贡献!
参加工作后,我依然对这支“英雄329”钢笔情有独钟。虽然它已褪色、伤痕累累,但我对它照常喜欢、不离不弃。白天上班,用它记录下工作中有趣的事件;晚上用它整理加工文稿、书写生活感悟和工作总结、计划……这期间,写日记的习惯,我坚持的更好,每天写三五百字的日记,用钢笔记录下一天所遇、所想、所悟、所感的精彩片段……这不仅锻炼了自己的写作能力和速记能力,也为文学创作积累了大量的素材。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随着电子计算机的广泛应用,我单位每个科室都配备了电脑,用电脑打字成文、收发邮件等非常方便。在手机和电脑面前,钢笔落伍了,电脑上、手机中26个字母的组合,可打出不同国度的文字,在双手十指灵巧的敲击下,一篇篇文章就出来了,即使有反复修改的地方,也不会像纸上的文字那样模糊一片。由此,钢笔渐渐被闲置、被冷落。虽然,飞快的生活节奏和高效率的工作要求,迫使人们改用现代化的书写工具。但是,我依然依恋那支“英雄329”,经常刻意的用它写字作文,不让它孤寂。它在我手里是幸运的,从来没有被冷落,因为,它是我的功臣,它是我的挚爱,我与它有着深厚的感情,我会将它永久珍藏。
回首青少年那段天真烂漫的青葱岁月,这支“英雄329”钢笔,是我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一部分,没有它,我的生活不会那么充实,工作和学习不会那么出色,往事回忆就会断层……对这支钢笔的依依不舍,也许这是作为一位老朋友的我对它挚爱和眷恋的一种情怀。如今,我早已站在了青葱岁月的尽头,记忆里,一笺隽秀挺拔的钢笔字行云流水,为我的人生抒写了精美的华章;撷取这段有关“英雄329”钢笔的甜美记忆,酿成清新香醇的醉人美酒,把生命的干涸滋润补足,在夕阳中珍惜当下,在幸福中不负流年,快乐前行,把自己该做的事情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