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到底属于一本什么书?很多人都会说:当然是本小说。这似乎不是问题。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拿它当小说来看。有那么一阵子,《红楼梦》研究在某些人那里,已经完全脱离开了文学领域,有的把它当成了历史典籍,有的当作了政治教科书,还有的,甚至呼吁要把它作为“经书”来对待。更叫人哭笑不得的是,居然有人拿来了显微镜、显影液和译码本,试图从这部“秘密档案”的字里行间、天头地脚,甚至是纸背脊缝中,勘破本为臆测之“迷局”,译解实属虚无之“隱語”。他们的目光,透过了这部小说,专一去查找所谓的“微言大义”,甚至强指作者底所不知,直以穿凿附会为“红学新途”,倒是曹霑披肝沥胆写出来的“文学”,反被束之于高阁,弃之于不顾了。一时间,小说《红楼梦》(或《石头记》)的研究,竟被强行拉进了历史学或政治学领域,而作者曹雪芹,也被有的人分析得如同一个“阴谋家”,步步诡谲,深藏不露。这就好比看那幅《蒙娜丽莎》,置其画作本身的艺术鉴赏于不顾,偏去钻研什么“达·芬奇密码”一样,只满足了一些人的猎奇心理。如此研究《红楼梦》,热闹倒是足够热闹,但时间一长,弄得连文学界的小说家和批评家们,一提起《红楼梦》来,纷纷闪开了身子,认为那只是红学家们的专利,自己根本无权置喙,岂非怪哉?
无可否认,《红楼梦》的确是一部内涵丰富、涉及领域广泛的小说。它所反映出来的封建制度下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的情况,堪称一部形象化的活教材。能够解析明白,并有所建树,必须有深厚的文化功底,远非一般“讲故事”的人力所能逮。但《红楼梦》有政治,却不等于政治学,有历史,也不等同于历史学。再怎么说,《红楼梦》也只是一部小说,而作为小说,其最本质的特征便是虚构。书中那一系列的人物和故事,显然并非照搬现实,什么大观园,什么荣宁二府,什么贾史王薛,什么正副十二钗,所有这些,不过都是作者“心造”出来的。当然,他也不是“凭空捏造”,而是凭借着自己以往的生活经验,依据现实中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思,在纸上创造出一个让人更加信服的所谓“真实世界”。但无论如何,作品中人物的言行举止,却绝不等同于作者本人的经历,所讲述的故事情节也并非就与现实一一对应。关于这一点,脂砚斋说得很明白:“按此书中写一宝玉,其宝玉之为人,是我辈于书中见面知有此人,实未目曾亲睹者……合目思之,却如真见一宝玉,真闻此言者,移之第二人万不可,亦不成文字矣。”(《石头记》第十九回夹批)而书中写到的那座“大观园”,更是既不坐落于北京,也未曾建在南京,它只存在于《红楼梦》这本书里,何劳今天的考古学家去“田野发掘”呢?这,难道不是小说鉴赏的一个基本常识吗?
其实,作者书中那些文字,只不过是“小说家言”而已,实在没有必要一字一句妄加侦测。对此,脂砚斋似乎早有先见,于二百多年前就对今天的“好事者”提出了告戒:在《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五回,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听罢红楼十二曲的“枉凝眉”,作者这样写道:“宝玉听了此曲,散漫无稽,不见得好处……因此也不察其原委,问其来历,就暂以此释闷而已。”甲戌本上,脂砚斋批道:“妙。设百世人亦应如此法看此红楼梦一书,更不必追究其隐寓。”并强调说:“此结是读红楼梦之要法。”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但一些后之来者,偏是置若罔闻,非要钻到犄角旮旯里去,以至今天到了置白纸黑字于不顾,非把一本小说拿过来反着看,倒着看,似乎书中字字暗藏玄机,句句别有他意,弄得人云里雾里,反不知如何去读此书了!
的确,作者曾经说过:“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其实,这其中之“味”解又何难呢?所说的“其中味”,无它,即为作者的用意、小说的题旨而已,借用一句中学生的话来说,便是“中心思想”。在下试问,世间的文艺作品,有哪一部没有自己的“其中味”呢?读诗歌,就要体会语言中的诗情画意,读小说,就要保持一种“小说家言”的文艺心态,而听戏曲,则更要有一种体会人情世故的平常心,绝不能像“文革”时那样,“绷紧阶级斗争那根弦”,凡事都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去上纲上线。只有我们的心态正常,我们眼中的作品才正常,也才能解出正常的其中之味来。当然,对有些著作,独辟蹊径、别解歧说,不谓不可,但现在的问题是,很多人打着“还原”、“揭秘”一类的幌子,其实质却是在制造商业噱头,实底下并无扎实的研究,不过是为名利所驱动罢了。在他们手中,原本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却被弄得史不史,政不政,令人十分遗憾!须知,曹雪芹写那书时,“利用小说反党”还不曾发明,书证在前而刑名在后,断不可判其“反封建、反社会”;曹先生虽然博学,但也并非历史系教授,更不是社会学研究员,自然无意去编写封建社会的兴衰史;再说,曹霑“同志”虽为先觉者,但尚无证据表明其骨子里就有反对科举、鼓吹女权等“革命思想”;至于认定他鼓吹自由、平等、博爱,我想,老先生必不知“此话怎讲”,又安能说他意在“启蒙”呢?因此,还望百年之后的诸位“专家”手下留情,切莫按照自己的意愿,由着性儿去重塑出一个别样的曹雪芹来!
红楼梦研究,本质上应该是文学研究,虽然也涉及到当时的社会背景、经济活动,以及成书年代、版本流变等类问题,但究根溯源,无一不是由作品所派生出来,绝不应离开文学这一视角,专向文字之外寻“新奇”。其实,也许作者正是因为担心日后有人作别解歪说,才刻意隐去了故事的时间和地点,以防被某一段历史所限定,被一部分人作政治解读。也正因如此,这部作品反而超越了时代,成为了世代相传的文学经典。
小说就是小说,再伟大的小说也只能是小说。
既然它是小说,就绝不能与现实一一对号,这就好比看戏,台上演得再真,也不过是“假扮的”。小说家的本事,就是要把自己心中的故事说成实有其事,而且天衣无缝,让人信以为真。我们本该知道,作者写此而不写彼,这样写而不那样写,非有别意,更无它图,所依据的,不过就是艺术创作本身的需要罢了。就说这部《红楼梦》,它打破了之前章回体小说的固有范式,开创了古典小说的新技法。而之所以这样做,正是内容“独创”的一种需要(此前的几部“名著”,如《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都是在已有的历史故事或民间故事的基础上加工而成的)。《红楼梦》的故事,据书中交代,则是记录在石头上的“红楼一梦”,所讲的,则是一个大家族由盛而衰的过程,那些原本活在红楼里的男男女女,命运也便随之跌宕起伏,煞是好看。作者一开篇就说,全书刻于大荒山无稽崖补天石上,这分明就是在告诉读者:故事本为虚构。而说它“假作真时真亦假”,却又暗示我们,书中的人物、事件虽属编造,但此类人,此类事,在人世间其实是不乏实例的。这不正符合现在“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写作理念吗?所以,我们大可不必另作它解,刻意化简为繁。
曹雪芹之所以能够写出《红楼梦》一书,正是缘于他自己在现实生活里也曾经作为“红楼梦中人”生活过,而梦醒时分,家道已然中落,昔日那番荣华富贵,转眼便化作了一地烟尘。正是当年的豪奢繁华,正是眼前的落拓窘困,才让他有了刻骨铭心的感受,他也才能够写得出沐浴天恩的元妃省亲,铺排张扬的秦卿丧仪,写得出凑雅趣才结海棠社,展俗情大设螃蟹宴,写得出黛玉投亲、金钏跳井、大观园抄检、宁国府获罪等等一连串的故事。而这些故事无不都依了由盛转衰这个“其中味”来一一展开。试举一例。第十六回的题目是:
贾元春才选凤藻宫
秦鲸卿夭逝黄泉路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文字上的对应关系:“贾元春”对“秦鲸卿”(一个是恩宠荣极的皇后妃,一个是行将赴死的公子哥),“才选”对“夭逝”(一升一降),“凤藻宫”对应的则是“黄泉路”(一处是人间天堂,一处是阴曹地府)。前者写“贾元春才选凤藻宫”后,荣宁二府上下无不欢喜。正“言笑鼎沸不绝”时,作者忽然将笔锋一转,接着却去写秦业被不肖之子秦钟气死,秦钟随后也病势转重等事。于是,这里贾宝玉就愁闷起来,便将“贾母等如何谢恩,如何回家,亲朋如何来庆贺,宁荣两处近日如何热闹,众人如何得意,独他一个视有如无,毫不曾介意。”作者这样的一种交代方式,固然省略了许多笔墨,但更重要的,曹雪芹恐怕是在暗示乐极生悲吧?果然,被选进“凤藻宫”的贾元春不久也走上了“黄泉路”。作者埋此伏线,这“其中之味”,难道还非得旷世奇人方能解得出来吗?
整部《红楼梦》,特别是前八十回,此类笔法比比皆是:宝玉初见北靖王一节,无论是对于宝玉还是在众人的眼中,都算得上是一件庄严隆重的大事,可作者却偏偏要把见面的场地安排在送殡的路上,你道喜耶?悲耶?上元佳节,正当荣府阖家兴高采烈猜灯谜的欢乐时刻,作者忽然转去写贾政如何因“悲谶语”而“愈觉烦闷”,并且以此作为这一章的结尾。第四十三回也是如此。上半段写贾母为凤姐操办生日,合府上下好不热闹,下半篇却写宝玉因这天是金钏的忌日,便如何赶着去祭奠,如何撮土为香拜祭,一个庆生,一个祭亡,你道巧也不巧!而第六十三回,这里正在“开夜宴”寻欢作乐,酒酣耳热、醉作一团,那里忽见几个丫头惊慌跑来,大呼小叫:“老爷宾天了!”于是乎,喜宴顿时变成了丧席……荣中寓衰,福中伏祸,欢喜开头,哀伤结尾,转喜至悲,悲喜交织,是《红楼梦》一书的突出特点,其中之“味”恰正寓于这样的结构之中。这也正如王船山在他的《薑斋诗话》中所言:“以乐景写衰,以衰景写乐,一倍增其哀乐。”此一手段,恰被曹雪芹运用得得心应手!可见,解得这个“其中之味”,便是参透了作者的良苦用心。但对于如此明确的问题,却少有文章深论详解。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如今所谓的“红学”,在有些人那里,怪就怪在抛开了《红楼梦》的文学话题不谈,专一去向“字面”之外寻新奇,而且越寻越奇,越扯越远。莫非真要把“红学”变成“史学”的分支吗?如今,人们对《红楼梦》的艺术审美少有问津,研究它的文学问题——人物、语言、结构等等,似乎已不是什么学问了,《红楼梦》的学问,好像全都跑到红楼之外去了。这大概正是“红学”队伍里少有作家的一个重要原因吧?面对着一部文艺作品,却不谈其文其艺,岂不是一件奇怪的事吗?
此等“学术”,其实正是当下世风浮躁的一种具体体现,它直接导致了一些人以奇为尚,以怪为荣,以臆测代替学术,非要弄出几片凤羽龙鳞不可。于是你作怪谈,我发奇想,一定要“语不惊人死不休”。但他哪里知晓,他这里怪虽怪,不想还有更怪于他的怪:那日忽闻一说:为《石头记》写评语的那个“脂砚斋”,竟然被人点了鸳鸯谱,作了曹雪芹的媳妇,而这部《石头记》正是人家两口子的合著。出此言者,尽管宅心仁厚,“月老心态”十足,但总也得先弄清脂砚斋是男是女方可,况且,此等“婚姻大事”岂能儿戏,竟闹得跟街头小报上的娱乐八卦相似?若这样一路走下去,真不知这些人的“红学”,究竟是在搞学术,还是猜谜破闷儿了!其实,学术研究与新闻“揭秘”、娱乐圈“爆料”,且不说在内容上有本质的区别,就是在传播学上也根本就是两码事。考古学界有句话说得好:“有一分事实,说一分话”。我看,文艺理论也应这样,万不可以一种娱乐心态去替代严肃扎实的学术研究,或者反过来说,学术研究万不可娱乐化。
现在抢着要戴“红学”帽子的,不乏其人,但这些人往往不肯沉心潜意,埋头钻研,却偏爱浮说浪语,只想以“红”走红,一鸣惊人。现在,红楼门前人多嘴杂,奇谈怪论、新说别解时有声闻,而眼下,除了原有的研究课题(包括曹学、版本学、脂学等),近几年又多出一门新“学问”,即“红楼探佚学”。究考“探佚”二字,方才知道:探者,试也,佚与“逸”通。可见,“试”并且还“逸”,二字本身都有极大的不确定性。所谓红楼探佚,就是顺着《石头记》前八十回故事发展的走向和线索,推测后面三四十回(有人说后面还有三十回,有人说后面应有四十回)的故事内容。仔细想想,方才明白这“探佚学”不但毫无风险,甚至很好玩。你道此话怎讲?因为怎么去探,向哪个方向探去,能探出个什么结果来,全凭这些“探子”一张嘴说,谁都无法判定他的探佚对错。有权评判对错的,应该是曹雪芹或者脂砚斋、畸笏叟等人,但尽人皆知,他们早已做古,再怎么说,也是开不得口了。当然,已经失落的原稿也可证明探佚的对错,但原稿早就不见了踪影(近传后二十八回吴氏本,实为伪造)。如此一来,这些探佚者还何忌之有呢?何况,说起这部原稿来,现在几可断言,若《红楼梦》的后几十回曹雪芹确已写完的话,那人们便永远也不会盼到在古墓里作为文物出土的那一天了。何以如此言之凿凿?理由很简单,即:祖宗不敏,当时只拿《红楼梦》当作“说部”去看,并未奉之为宝,有“俗人”去读它,也不过只是为了消遣而已;“正经”的儒者、学究、官员,偶或有人读过,却无不视其为淫书。所以,那时的《红楼梦》,不过是个地下手抄本罢了。这样的书,人们生且不能公开陈列于书案之上,死后又怎能与人同穴?而那些常把珍宝打包墓藏的帝王将相们,在椁室有限的空间里摆放金银珠宝尚嫌地方狭小,这样一本稗官小说,又不是什么宝典秘籍,再怎么附庸风雅,到了那一刻,墓穴里也是不搁它的!退一万步说,就算有哪位“娱乐至死”的老爷太太,阴间还想解闷儿,弄部《红楼梦》放进了梓宫,但偏又遇着那些蛰伏的阴类恶物,一个个都是“文盲”,怎识得此书的妙处,只把那些册页你撕我咬,吞下肚去,当作美食享用了。因此我不由怨咎曹霑:先生干嘛不学学古人,把《红楼梦》刻在竹简上或写在木片上投于井中呢?
话说回来,《石头记》虽为残本,但毕竟是中国古典小说中的经典。残缺也有一种别样的美,《石头记》恰因无结尾,才让人这般浮想联翩,乃至续书不绝。但无论如何,如果一个可以称之为“学科”的学问,专一寄之于“天方夜谭”,靠那些旁门左道去吸引公众的眼球,多半也就与学术无干了,那只是一种娱乐而已。而学术一旦只靠娱乐的方式来寻求发展,那也就离寂灭不远了。试想:“红学”,如果抛开了作品本身的题旨、艺术、人物、语言等等不谈,那这门学问,其价值肯定也会大打折扣。研究《红楼梦》的版本流变、作者身世等类问题,固无不可,也有必要,但说到底,“红学”毕竟是文学的派生物,怎么能置文学问题于不顾呢?
走笔至此,我忽然想起了美国小说家威廉·福克纳。此人是继乔伊斯之后,被认为美国最重要的现代派小说家。在他的笔下,完全虚构了一个地方——约克纳帕塌法县。他还煞有介事地为这个县画了一张地图,并在地图下方注明:“有一万五千六百一十一个居民,散居在二千四百平方哩土地上”。福克纳的小说,大多都是以这个县作为故事背景的。有研究者指出:“总共,属于约克纳帕塌法体系的有十六部小说以及《野棕榈》的一半,到底有多少个短篇就很难统计了。”与曹雪芹很相像的一点是,福克纳的作品起初也是读者很少,但自从他一九四九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以后,人们便写了大量的评论,去研究他的作品。但你若翻翻那些论著,竟没有一篇是考据约克纳帕塌法县的,没人琢磨该县究竟是在密西西比的哪一个地方,书中的人物究竟可与现实中哪一个人对上号……我不免为福克纳深感遗憾:他竟然如此没福气,假如他生在中国,我们岂不可以为他立起一门“约克学”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