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磊
2018年2月6日
书法发展到现在,有一个不好的倾向,就是太注重章法和书体师承,而不关注书者个人的情感告白,其实这无异于舍本逐末。我的理解是,创作应追求情怀,体现志趣和思辨,追求自我精神境界的表达。我想,这才是书法的真意。泥古而不醒,其实为文化传承埋下了隐患。书法创作应与时俱进,求变容正,写出自己的情怀,有自己的呼吸,自己的情感,自己的性格,自己的思考,自己的主张,自己的灵魂,以“人”为本位,有时代精神和时代气息,这样的作品才有生命,才可以与欣赏者进行心灵交流,才会生机勃勃,令人共鸣。
书法作为传统艺术,在进入互联网时代的今天,依然能被不少的人学习、探究和痴迷,这本身就是文化传承的表现,是文化理念的纵深发展和延续。而对于学习书法、研修书法的人来说,能否成为真正的书法家,不是由哪个权威说了算,应是大众说了算。书法不应该和名利绑在一起,书法真正的使命是作为修养身心、提升境界、推进文明的一种载体。
当然,继承是必要的,要继承传统书法在渲染意境、体现志趣和思辨方面的艺术手法和表现方式,但也应该允许自由,主张继承与创新同步,学习与创造兼容。不反对职业书法人皓首穷经、深耕细作,但对于广大的书法爱好者来说,对于淡泊名利的书法传承者来说,应该更多的侧重于怡情怡性、自娱自乐,提倡书法创作过程中的自由奔放,释放个性、展现真我。对于初学者,临帖当然是必要的,但要澄清的是,临帖只是幼儿学步,临到一定阶段,即掌握了基本的笔法和技巧后,就无须再这样一味地临下去。不要迷信临帖是提高书艺的唯一法宝,这不是成熟有思想的人应该执迷的。
掌握了基本的笔法和技巧后,应摆脱技法的束缚,追求精神表达而不是形式。虽然有时候技法可以帮助你更好地表达,就像诗词一样,也需要技巧的提高,但更重要的是,有神、有情、有共鸣的作品,才是值得人们珍爱的。所谓“法乎其上”。这个“其”,我的理解是,随着创作者自身阅历的增长,知识储备的丰富,感情的发展变化,审美素养和自身修养的养成和提升,会在不知不觉间进步。眼界变了,知识增长了,理解深刻了,审美也随着变化了,这样就会不由自主地形成自己的运笔风格和表达特质;而不是刻意营造一些东西,否则就不真,就不动人,就没有真性情。不管硬笔还是毛笔,都是相通的,都是意在笔先,以意来传达内涵的,因为提笔、运笔就在转瞬之间。追求精神而不是追求技法,凝神聚力就会做到笔随心走。同时,追求精神也是书法的最高境界,是书法的要义之所在。
继承与创新同步,可是一提创新,有些人就不以为然,认为没有长年累月的继承,休提“创新”。且不说“继承”并不与长年累月的“临帖”划等号,仅仅过分强调继承,千人一面,走古人的老路,迈古人的步伐,摆古人的姿势和表情,这样毫无差异性,莫辨你我,就无异于死水一潭,鱼虾难觅,就已不利于书法的发展,也就无从谈起“文化”二字。到头来,挥毫的人只是个照本宣科的“书虫”或“书匠”,而不是善于创造,有鲜明个性和丰富情怀的“书人”或“书家”,其作品也不会成为令人钟情的艺术品。有的书法作品,写古人的诗句,只讲章法,却不讲究诗人所要表达的意境和情怀,结果与文字主旨格格不入,诗文精神内涵完全没有传达出来,成了名副其实的“书抄”,作品完全没有生命力,没有灵魂。这样的作品,不管多么注重“术”的使用,如果没有书者的情感渗透,没有“精神”的发掘,即使有了“技术”,也不会有“艺术”价值的存在,没有鲜活性和厚重感。这样的纯技法之作,从文化内涵的层面来考量,是不能作为真正的书法作品的。岂不可惜?这一现象流弊极深极广,如不端正,势必阻碍书道的践行,阻碍书法文化的弘扬。
如写刘邦的大风歌就要用狂草写才有味道,同时将饱满的情感化于笔端,在字里行间表达出豪放不羁,雄浑大气,表达出诗人雄霸天下的气度和情怀,有舍我其谁的境界。如写刘禹锡的《陋室铭》,就要用隶书或楷书,同时在轻描淡写中显示出自得其乐,表达出古代士人孤芳自赏的情怀和志趣。真正了解了诗人,融入了诗人的情感,有了共鸣,进入诗文的境界之中,书者行笔才可以再创造,笔墨才可以和诗文主旨相契合,才能做到书情并茂、水乳交融,才能表达出诗人的思想和精神气度,这样的作品才称得上“书法”,称得上“艺术创作”,才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