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习惯了住在城里,住在这被人类文明雕饰过的野地。每一次太阳升起,无数的生命在这里繁衍、生长,一切都变得井然有序。推开窗,车水马龙;关上窗,灯红酒绿……
无需指认,大风从西边刮到东边,从北边刮到南边,穿过漫漫的寒冬和幽深的黑夜。呵,世界就这样昭示它的全部奥秘。
世界究竟有哪里可以让城里人去流浪?当我或虚无或真实、或长久或短暂地站在你面前,你不能说我一无所有,也不能说我两手空空。如若那样,我的生活也称得上是纯粹的娱乐、消遣、虚度年华……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注意到自然的神秘和艺术性。这是一个外在因素,它使我迟钝、敏感,亦使我超然。站在大地中央,我关注的不仅仅是人类,而是与人类不可分割的所有事物。对于我们人类而言,山川河流是千万年不曾更替的背景,我们正在被一种永恒所唤醒。与之相依,一腔柔情便有了着落,人变的谦和、澄澈。
自然是无法选择的,但实际上选择是存在的。我会选择一个人伫立在某一高地,逃离市井喧嚣。我会忍不住地想看一眼山峦、稻谷、韭菜花,再忍不住地看一眼山林、细雨和自由的燕雀。对于旷野,我永远停留在一个愿望里。久居城里,为心寻一个安静的去处,成了一个大问题。我拒绝这种嘈杂,这种对生活一知半解,甚至一成不变的人生。我想追求的不过是一份简单和真实!
我想成为旷野上的炊烟,我想成为旷野上的闲云,我想成为旷野上的一树花开。这是我的愿望,心甘情愿一意追随。你知道吗?城里的他们曾想把我埋了,他们大概还不知道我是一粒种子。一粒渴望泥土和雨水的种子!寻找旷野的长路,犹如长夜。在长夜的声音和气浪里,月色在耳畔化为了一声:出发!
泥土,滋生一切绿意。旷野里有万物独有的风情,旷野里有人类稀罕的真情。当我至今还无法描述“旷野”时,我想到了走进。单凭直觉就知道,旷野的风、旷野的路、旷野的万千生灵,都是我认准了的那块土地。
在我的血液里,流淌着动与静的气质。破门而出?掩门离去?我没有做出选择,我就这样没有功利没有目的地走进旷野,走近信仰。我沿着山路走去,四季循环不止,时光被洗的泛白。一切似乎已从头开始,又似乎只是洗心革面。为了寻找旷野,我加入了沉默的大多数。泥沼的气息十分浓烈,土地的呼吸分明可识。地上除了苔藓和枯叶,还有几只摇头晃脑的小蚂蚁。野草、山花、丛林;寄生者、主人、过客……
千万年的秘史裹在泥土里,长出了人参和毒菇。这些生灵靠什么去被揭示和记录?唯有走进。太阳为全世界升起!我只为了走进旷野。
这里只是一个入口,旷野还在风声呼啸的远方……
二
时间是一个永恒的圆圈。世界上的事物在速度上,衰落胜于崛起。我粗略的计算了一下,麻雀在地面上的时间比在树上的时间多。看到一只只在树下蹦蹦跳跳的小麻雀,我想起了往昔这里也曾是旷野。这些都是土生土长的小动物,与大自然同色彩、同性质,和小昆虫、和飒飒的木叶是最亲密的联盟。
梅特林克在《卑微者的财富》一文中阐述了在宁静状态下呈现出的悲剧性远比激情中的冒险和戏剧冲突要深刻的多。在中午,大口喝碗烧酒,能够一个人散步,坐到没有油漆的木桩上,合一会眼睛,擦洗旁人精致的假话,再体面地折一枝山茶花,要有多好就有多好!
你什么时候会被感动?我们最相信自己的眼睛,但我们所看到的未必全是真相。我更愿意相信知觉。语言和图画所呈现的讯息,排山倒海,谬误和真理掺半。传统的观念和周遭的声音总是缠住你,扼杀你的视听。大概是职业习惯,我总是想从语言或文字上感动一些人。与我而言,语言和文字是依据、是凭证、是我寻找旷野的武器。
我曾专程去过贵阳高坡的果里岩洞葬。洞里棺木如丘。在洞口,我发现了一具男子尸骸,完整地暴露在阳光下。我看不清他的容貌,讲不清他的过去。在他棺柩旁,杂乱地放着几个陶罐,上面刻着一些密密麻麻的文字,还有一些被杂草遮住的破碎瓦砾。这些文字便是他的一生,对此我深信不疑,只是我仍然不能将其破译。或许,正是因为有这些秘密的存在,世界才显得更加迷人。
说出来,你大概不相信,也不认同。在果里岩洞葬,当身体飘移在百余棺柩之中,目光游走在历史残存的古物之间,轻步踩在脚下的钙化泥土之上,思绪徜徉在时光的罅隙之际,我被生命深深地感动了。生老病死,概括了一个人的一生,“葬”,是一个人的终结篇。敬畏自然,珍爱生命,二者都需要心怀笃诚。
我沿着山路,继续前行。穿过洞葬,我长舒一口气,站在夕阳西下的路上,默想观望,一个灵魂性质的崇高和低贱,不仅是修养和造就,还应达于“灵”。人需要一个遥远的光点,与肉体无关,只关乎灵魂。
一个达观的人,从不拒绝长路。一个爱而痴的人,如爱一根草,一片云,一个人,爱的是具体而形象的东西;爱一个意向、一种情调、一个远方,爱的是抽象而无形的东西,个体被迷了心窍,才有了至高的灵界。
那我呢?我爱旷野和呼啸的风声……
三
这是一个灵魂独语的世界,一个我所能找到的太阳最为慷慨的世界。为了寻找这真切的旷野,我不惜千里跋涉,甚至一度的像太阳一样重复自己的信念。
谁能截断归途?让我永远停留在这旷野之上。真善美有时需要一个人、一个人、一个人独守,需要静悄悄地看着它生长。我投身旷野之上,在千千万万的呐喊声中,劳作使我沉静。我宁可一生浸泡在尘汗中,也要走进旷野,让呼啸的风声为我吟唱生命的乐章。
我按住万物突突作响的脉搏,感知并实实在在地触摸旷野的春天。每一匹新驹都不会喜欢给它套上羁绊的人,所以我不想用任何一个词语来包裹旷野的春天。稻谷是土地上最优美、最典雅、最动人的一种作物。闲来无事,我在旷野上开出一块空地,学着耕田、插秧。这清静的旷野生活,形成了我性格中温柔的部分。
天空这样蓝,日光这样温暖。我的朋友,我想要用一首小诗,与你分享旷野的春天。
我喜欢在阳光温暖的日子,临窗把自己喜爱的书籍翻阅。才是清晨五点,薄雾正在消散,我用一首歌把旷野的小花叫醒,多么快啊,春色人间!
我爱在春暖花开的旷野旅行,独自思考和考量,静对逝去的自己。看着满树繁花在斜风里低语,不知低语着什么,侧耳也听不到,啊,人生最大的乐趣莫过于此。
我爱在春日的午后添一盏茶,和两三昔日的好友会心闲谈。在窗外清脆的鸟鸣声中,我们彼此回忆着还是少女的往年,啊,人生最大的乐趣莫过于此。
我爱在这杏雨梨云的季节,将尚存的日子整理、未来的日子典当。当枝丫变成绿肥红瘦的世界,书籍里的文字已流淌在烟火里,啊,人生最大的乐趣莫过于此。
尚未命名的事物和全新的我,尽可能地经过那每一个角落。潺潺的流水吐出了舌头,哗啦啦地歌唱;鹅黄的桔梗抽出了新芽,直挺挺地站在山坡。振翅的夏蝉埋在松软的泥土里,四处的蛙声在池塘里成长。大地所给予的蓬勃,显得格外的感人。
你大概已经开始向往草长莺飞,啊,车马邮件都快。望着三月的旷野,心情是如此的明快,因为春天是生命的催化剂。
你应该每天打开书,一页页地读,继而周游世界、热爱生活,这使你丰盈,更使你脚步自由。
在旷野的屋檐下,风铃与风嬉戏而发出的清脆之声,融化了寒冬最后一片雪花。世界时时刻刻在变幻,我们必须找寻一个缓慢悠静的时空,你还在犹豫什么?我们最终都要远行,最终都要跟稚嫩的自己告别。世人都要将旷野遗忘,我是个例外。
一脉的青山默默,乌蒙山还在沉睡中。我愿化作春天里的烟雨,无限地热爱着这旷野上的核桃树、旷野上的骏马、旷野上的韭菜花和泥土……
时间刚刚好,又是凌晨五点钟。我在赫章的春天里醒来!
旷野还有一个名字……
首发于《贵州作家 微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