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
曲径通幽,沁人心脾。离老家越来越近,空气带着少时的欢乐,带着森林绿绿的甜甜的清凉的味道,浸透心扉。
更近了,村庄熟悉的人生百味和空气搅和在一起,随着车子在林间柏油路上快速穿过那一个又一个弯道,上坡下坡,搅得我内心不是滋味,我总是还没有进村就晕车晕得一塌糊涂。
我渐渐学会了与老家和解,用一个成年人冷静的心态,来面对它的种种滋味。这次回家恰逢端午,父母挑着端午放假的时间,给他们的大孙子办满月酒,我理所当然地回家帮忙来了。又逢农忙季节,村里的人对于这个传统节日不是很重视,老辈人中,读过书的人不多,三辈人以上的故事,基本上就在口口相传中失传了。屈原,他们没有几个说得出名字,更不要说用吃包子、粽子来缅怀他们以身殉国的精神了,就算在外读书的孩子知道,也不会回家为了过个端午节,来给父母长辈普及这个。
在这样的小村庄里,文化这样的概念只跟孩子上学有关,读书才会有文化,如果说还有底蕴的话,近些年由于教育、通信,广播电视、政府惠民政策等一些积极因素的影响,使那原生的文化底蕴里的狭隘、自私、偏执等落后因素弱化了,一些积极的文化因素,成为主流。满月酒,把我今年的端午节冲得更淡了。
红白喜事,总是能把村庄的烟火气烧得更浓烈。母亲说,多少年不走动的亲戚,不逢办事,根本不会聚在一起坐坐,所以,家里办事,母亲都坚持在老家,按照老风俗办,她说,亲戚就是越走动越亲。父亲和弟弟提前两天就回家准备了,等我下班到家,村里的哥哥嫂子,表哥表嫂帮衬着,十几桌的宴席客人已经就坐开吃,我就是个打酱油的。吃了饭,为了说明我也是个有用的厨上的人,帮着洗碗,准备第二天的菜。
这时候的做饭,不再是一件不痛不痒,为了维持生命必须完成的任务,它被赋予了仪式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农村办宴席还不是一种职业,但是能做好这件事的人,在村里得是个人物才行,根据客人数量,东家要求,计划菜的数量、品种,根据每顿饭客人大概会来多少,把这些菜分配到每一顿,再做出色香味俱全的,十几桌甚至几十桌饭菜来。
就拿酥肉这道菜来说,在酒席当中几乎是不可或缺的一道菜,它新鲜、美味、营养,煮后入口即化,尤其老人和孩子 喜欢。我第一次有幸参与它的制作过程。哥哥嫂子们把瘦肉切成片,把油渣剁碎,安排给我一个最轻松的活,把鸡蛋打到盆里。弟弟嫌我动作慢,和我一起打,他教我,不用两只手,一只手捏个鸡蛋,往盆边一磕,拇指食指把鸡蛋壳往上掰,中指往下掰,蛋黄和蛋清哗啦一下,就淌到盆里去了。我试着像他那样做,不行,我给自己找了个理由,我手掌没有他的大。其实不是,我就不明白,我这个一向在他们面前优秀的姐姐,怎么做起事来就笨了呢?他弄两个我才弄得了一个。
鸡蛋分两份打好装在两个盆里,往鸡蛋里按3:1的比例放上麦面和豌豆面,搅拌均匀后,一份放上瘦肉,一份放上剁碎的油渣,拌匀。两个大锅里放上香油,大火烧开换小火。哥哥负责一口锅,两个嫂子负责一口锅。他们左手抓起一把拌匀的、和好的有肉的面,拳头一收,食材从拇指和食指间虎口处挤出一股来,右手捏一把长勺,沾点生香油,在虎口处一刮,往正欢的油锅里轻轻一放,滋滋的声响混着香味一起往上冒,有瘦肉的大小差不多,但形状不规则,有油渣的全都一样大小,圆圆的。哥哥动作快,一会儿锅里就漂满金黄的圆球,整个屋子满溢香味,我就负责用漏勺翻一翻,上下两面都呈金黄色后,捞起来。为了保持体型,几乎不吃宵夜的我,禁受不住美食的诱惑,吃了一个又一个。
“以道观之,物无贵贱。”农村长大的孩子,成长是野蛮的。我的父亲在村里人眼中已经是有文化,会教育孩子的人了,母亲也通情达理。在我映像中他们除了踏踏实实做事之外,给过我最多的教育就是说:“你看看你表哥,读书读出去,有工作,不用天天黄灰辣太阳地干活。”从这村里走到村外的,不论是读书的,还是务工的,还是自己学技术当老板的,都是在一片教育的荒漠里,送进学校,剩下的事情就是老师和他自己的了。农村走出去一个孩子,不容易,他们要花多少力量,割断农村那些陈旧甚至歪斜思想的影响,留下一身伤痕,塑造一个理想中的自己。然后抚平伤疤,用无法割舍,打断骨头连着筋的心境,去接受那个曾经孕育他的环境。这种感情也许只有农村娃娃能理解,能心心相惜。
能在村里的黄土地里刨出楼房和车子,农活过后还洗漱打扮一番,精精神神穿上时髦服装的嫂子们、姐姐们,让我佩服。她们勤劳,朴实,善良,村里那几个想起来就让我心里隐隐作痛的老人,她们经常关照着。这时候,我也成了她们关照的对象。这些年不经常晒太阳,皮肤一晒太阳,就紫外线过敏,起红疹子,奇痒难忍,额头看到太阳就开始痒了。白天洗菜,她们就打一大盆水来,让我在室内,洗木耳。两岁的小侄女看到也过来帮忙,边洗边说:“恁多多爸爸的耳朵。”我笑说:“这个不是你爸爸的耳朵,这是木头的耳朵。”她不认为我说的是对的,依然开心地重复着:“恁多多爸爸的耳朵。”边说边学着我的样子,搓搓涮涮,捞到另一个盆里。孩子自然无饰的语言,无意中道出那彼是相因,万物迁流,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大而化一智慧。难怪自古圣贤常用处子的境界说明那极致的美好。和孩子相处,真是一件修养身心的趣事。
在这里,我看到了另一个我——姑姑。不论家里大事小事,姑姑总是要到的。小时候,一到大年初二,便要去姑姑家喊她回娘家,见到娘家的亲人,姑姑总是格外高兴。姑姑每次回来都要带好吃的,我们也是格外高兴,爷爷奶奶更高兴。从小村里的人就说,我长得像姑姑,这种感情似乎因为这句话有了更深的意义。以前不懂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现在似乎懂了,姑姑来,和我现在回去,不就是一样的吗?姑姑回娘家,是爹娘不在了,哥哥嫂子在的娘家,也是她自己曾经的家。我现在觉得那就是我的另一个家,是应为父母健在,和小时候一样,有好吃的就让我带着孩子回去吃,吃了还要带走。姑姑的家就是我的家,姑姑的娘家就是我的娘家。哥哥嫂子们在厨房里忙碌着,爸爸妈妈忙着招呼客人,看看哪里缺什么找什么,也忙碌着,姑姑也忙碌着,长辈中除了爸妈,就姑姑一个和我们小辈一起忙里忙外,捡菜、洗菜,发碗、发筷,分盘、收碗。她说:“活动活动,要活就要动,她家的厨房,从她嫁去那天,就是她的。”从小和姑姑接触,我看到姑姑有一颗和我一样敏感的心,我把因敏感带给我的种种寄情于文字,姑姑把因敏感带给她的,倾诉给了让她为一家人操劳一生的家务,心甘情愿、无怨无悔。
夜幕降临,客人们散去,那幅从来没有变过轮廓的图画又显现出来。边框是四周起伏的群山,天空为底色,星光点缀,房屋树木,在暮色里若隐若现,夜间活动的精灵们开始登场。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学着与父母和解。父母也不再是那个折断我梦想翅膀的冤家。那一年,父亲说让我去读师范,我一头倒在沙发上。母亲看到后把我叫到屋外狠狠批评我不懂事,做出那样的动作让父亲伤心。对,她觉得我是小孩子不会伤心,或者,她要用父亲的伤心来弱化我的伤心。从那以后我就听不得读大学这样的字眼,电视广告里播放哪个大学招生,一向乖巧的我就会吼,调台!每一年的高考季都成了我梦想的忌日,我的父母早已默默认为,元凶是他们。工作后,父母最高兴听到的话,就是我说我的工作挺好,我喜欢我的工作,听别人说我的工作干得好,那样能减轻他们的负罪感。又是一年高考季,伤疤已经结痂,那种忌日的悲伤渐渐淡去,随着岁月及伤痕生长出的勇气和力量,附着在死去的躯体上,汲取它的营养,长成强健的骨骼和肌肉。
老的不断离去,新生命不断诞生。死亡的悲伤随着时间淡化,新生命总是充满希望和力量。世事变迁,但村庄从未改变他的深沉,爱与怨被光阴漂洗得不再清晰,唯有巍巍青山底色依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