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护法使者
在安义铝塑门窗产业发展的过程中,老板与客户之间、与业主之间的合同纠纷也是时有发生。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法学博士、江西省社科院社科咨询中心副主任、江西一阳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杨秋林经常不辞劳苦奔走其间,全力维护着社会的和谐稳定与法律的尊严,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黄世伟在四川从事铝塑门窗加时,与一位往来多年的包工头口头定下了一批铝合金门窗加工安装业务。工程完工后,这位包工头欠下他10多万元总是以没有钱为由,拖了几年都不肯支付。接到黄世伟的求助电话后,身为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理事、江西省法学会理事、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杨秋林,尽管手头大小案件堆成了小山,他还是二话没说,利用双休日的时间飞抵四川,通过到银行查账户、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房产,查清了这位包工头不仅有多套房产,而且包养二奶。于是,他给这位包工头诠释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要义,讲明当“老赖”的后果,包工头很快支付了这笔欠款,及时维护了黄世伟的合法权益。
面对一袭蓝色西服,架一副眼镜的杨秋林,付清了欠款的包工头感慨地说:“杨律师学知渊博、谈吐不凡,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
作为一名高级律师,杨秋林在法庭上舌战了近30个春秋。近30多年来,他最大的感受是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他对年轻的律师们说,律师不仅要勤奋学习,而且要有责任心,对当事人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争做勇于砥砺奋斗的使者,唱响新时代的法治之歌。他认为,在书本上所学的法学理论都必须付诸司法实践,否则,就难以准确而深刻地理解法律的精神内涵。律师作为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是司法实践的主要内容,也是检验一个律师水平的重要环节。
在杨秋林的心中,每一个案子对律师来说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可对每个当事人来讲,却是他们人生节点或一生中的大事。身为律师,要有扎实的法学专业功底,要像医生一样对每一个案子仔细“号脉”,把准“病根”,决不能误诊,如果误诊,不仅会把案件的走向引入岐途,而且会严重损害当事人的利益,损害律师的形象,损害法律的尊严。
2009年,在万载县人民法院参加一起被公诉机关定性为涉黑案件的庭审时,杨秋林不仅准确地引用法律条文,抓住案件中存在的漏洞,根据案卷中已有的证据与公诉人展开针锋相对的激烈辩论,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辩护过程中,公诉机关的公诉人员不仅被杨秋林准确引用的法条和缜密的逻辑思维说得无言以对,而且深感自己引用的法条有失准确。在法院最终作出判决时,该案不仅未能定性为涉黑案件,而且成为宜春市人民法院当年审理的一起典型案件。在该起案件中,杨秋林作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之一,不仅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维护了司法的公平、公正和尊严。类似这样的法庭辩论对于杨秋林来说不胜枚举。
在近30年的律师职业生涯中,他始终认为建设法治中国与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同频共振,与国家命运紧密相连,与人民幸福唇齿相依。面对各种黑恶势力的威胁,他不畏权贵,敢于同司法腐败作斗争,面对社会的邪恶势力,他针锋相对,对于社会上的刁民恶棍,他坚决拒绝为他们辩护,他认为律师职业是为了赚钱,但是律师不应出卖自己的人格。
“除了责任心,作为律师,还要在司法践实中不断学习,广泛参与各种社会活动,让社会知道自己,了解自己;要积极参加各种高端学术研讨活动以及政法系统举办的学术活动,通过学术研讨和交流,提高自己的法学专业水平,广交朋友,扩大自己的影响力。既然从事了律师这个职业,就必须活到老,学到老。”杨秋林虽然在江西省律师界己经有了一定的声誉和威望,但他始终虚怀若谷,不断学习。
杨秋林认为,天下没有谁能说自己是天下第一的,只有不断学习的人,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当今社会人才辈出,优秀人才太多,我们每个人学习的东西是十分有限的,仅仅在法学领域仍有许多不同的法律专业,而每个专业所包涵的知识博大精深,所以,有时会感到越学习越发现自己无知。因此,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做到与时俱进。杨秋林说,他很欣赏著名诗人汪国真的一句话:“只要理想在远方,人生只有风雨兼程。”
在司法实践中,杨秋林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从阅读他的大量学术著作中,人们便会发现,杨秋林不仅是一个在不断学习中成长起来的高级律师,而且是一个具有扎实专业功底的学者、高级知识分子。在与杨秋林的交往中,你一定会发现,杨秋林不仅学识广博,著作等身,而且时时关注着社会热点问题,关注着国计民生,关注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中的热点问题,并积极撰写论文,从理论的层面上展开讨论和研究。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杨秋林博士之所以能走进高级律师的行列,是与其贫寒的家境和不屈不挠的性格密切相关的。1965年6月出生于安义县新民乡一个偏僻的小山村的杨秋林,从小学到中学都在那个小山村度过,在当时那个年代,只有县城才有高中,老师也是全县最好的,所有农村的学生都向往到安义县中学读书,因为只有到了安义县中学读书才有希望参加高考,才有希望考上中专或大学,实现金榜提名的梦想。到县城读高中的时候,杨秋林从农村的家里出发要走3个多小时的山路,一般住校一个星期。有时周未补课,晚上必须回家带菜来学校吃,即使是晚上也必须走回家,有时一个人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走到曾经被法院用于执行死刑犯的刑场的一个山坳,即使害怕到了极点,也只能独自竖着毫毛含着眼泪走回家。
小学毕业后的杨秋林虽然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新民中学,然而,因为家里穷,他只能带着萝卜干、霉豆腐到学校当菜吃以节省伙食费用,减少家里的开支。萝卜干、霉豆腐吃完了,有时只能吃白饭充饥。后来考到安义中学读高中的几年学习期间,杨秋林同样是吃咸菜、霉豆腐。那时,他的数理化并不理想,可写作是他的强项。1982年,杨秋林以理科考生的身份参加高考落榜后,他深知数理化不是自己的强项,而自己对语文又特别感兴趣,且成绩一直很好,于是,他大胆地放弃了理科改读了文科。因为“文革”的原因,当时又是恢复高考不久,中学普遍重视数理化,而历史、地理课则基本上不上。杨秋林为了补上读理科落下的历史、地理知识,他常常点着煤油灯看书到天明。
经过一段时间的“头悬梁锥刺股”,他的历史、地理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英语是当时所有考生的弱项,为了攻克英语这道难关,他借来了初中到高中的所有教材,并把所有的英语单词和课文都背下来,同时做了大量的练习题,在当时普遍英语成绩都不太好的情况下,他考出了80分(满分100分)的好成绩。
成功的路永远在勤奋者的脚下。1984年夏天,安义县高考成绩文科录取分数是360分,可张榜公布录取人员名单时,杨秋林以500分的好成绩名列安义县文科榜单第五名,被录取到江西大学法律系。他的老师和父亲都不相信他会考出这样的好成绩,可杨秋林拿到通知书后却很不满意,一气之下,竟然把通知书撕成了两半,“当时,我的目标是北京的院校啊!”尽管他对自己的成绩很不满意,可一想到自己的家庭条件,他只好在同学和老师的劝说下把录取通知书悄悄贴好了前去报到。
1988年6月,在江西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后,杨秋林被分配到了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从事法学研究工作。初出茅芦,他没有任何社会经验,只能通过向社会免费咨询和免费为社会各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来提高自己的司法实践经验和水平。此后,他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成为一名正式律师。成为一名正式律师后,他一边在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工作,一边利用业余时间兼职做律师。工作中,他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当时,江西电视台的记者带着一些群众来信来访问题找到他咨询,他总是热心地免费为观众和听众解答。近5年的时间里,他先后免费为观众和听众解答几百个法律问题,对于某些具体的案件需要通过诉讼和非诉讼的途径才能解决的,他总是免费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直到案结事了。
作为律师,杨秋林最大的感受是通过与江西电视台一线记者们的交流,办理了许多案件,极大地提高了自己的司法实践水平,增强了自己的社会经验。同时,办理的一些全省有影响的案件,得到了社会的好评。他承办的许多典型案件还被《南方周末》、江西电视台、《江西日报》《律师与法制》等媒体先后报道。1995年11月15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以《为了弱者的权利》为题对万鄂湘教授和杨秋林进行了专访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万鄂湘教授调到最高人民法院担任副院长后,根据多年来为社会弱者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的成功经验,首次提出全国法院系统为社会贫困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制度建设,从法律层面上获得认可。于是,全国各级法院开始全面落实和执行法律援助制度,让许多打不起官司的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平等地走进法院,参加法院的诉讼救济活动。
近30年来,杨秋林律师先后办理了几千起民事、刑事、经济纠纷案件,担任过《江西日报》、江西省电视台、江西省教育厅、中国广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大中凯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
身为高级律师,杨秋林深深认识到,律师不仅仅是在司法实践中为当事人主张权益,更是化解社会矛盾的使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坚力量,是推动司法改革与进步的探路人。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为了进一步提高自己,1997年,杨秋林又考取了武汉大学法学院的研究生。在武汉大学学习期间,有幸聆听了马克昌、李龙、余能斌、周叶中、周佑勇、余延满等著名法学教授的精彩讲课,万鄂湘教授虽然已担任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但他仍然兼任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博士生导师,杨秋林仍然有幸听到他精彩的演讲。在武汉大学学习期间,杨秋林的专业水平得到了质的提高,对法学理论的理解有了质的飞跃。杨秋林认为,自己人生中最美好的成长时光是在风景如画、校风醇厚的武汉大学度过的,樱桂枫梅的绚丽多姿摇曳出数个春夏秋冬,伴随着他从懵懂无知的男孩成长为一名法学研究生。武大浓厚的学术氛围始终熏陶、感染并激励着他在无涯的学海中孜孜以求。每次回想武大,回想那郁郁珞珈与悠悠东湖,他都会想起那美丽的湖光山色、琼阁临风和琉瓦生辉的武大校园。
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杨秋林继续完成了博士研究生的学习。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后,他再度回到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工作。此后,他的法律水平不仅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也得了应有的回报。通过不断努力,如今,他不仅成就了一个高级知识分子,而且成了高级律师,成为党和政府制订方针政策的参谋。
杨秋林虽然有了自己的事业,有了社会认可的名望,可他并没有就此止步,而是对自己有了更高的要求,不断在推动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道路上攀登着,探索着。
“我始终认为,盛名之下,其实难付啊!作为律师,我必须终身沿着推动司法进程的道路不停地攀登。”
近30年来,杨秋林在从事法学研究到司法实践的同时,把从司法实践中发现的问题上升到理论研究的层面,撰写了大量的学术论文,出版了许多法律实务方面的专著。他已先后发表学术论文80多篇,出版了《杨秋林法律辩论词精选》一书,与人合著了《经济犯罪证据调查理论与实务》《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法律问题研究》《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中的法律问题研究》等专著。
除了出版许多专著,杨秋林还是江西省每年学术论文比赛的第一名。其中《论上市公司的强制要约制度》2003年11月获江西省社会科学联合会颁发的“江西省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预防职务犯罪对策研究》2005年获江西省监察学会优秀论文二等奖;《国家损害赔偿制度研究》获2007年江西省第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论文三等奖;《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法律问题研究》获2009年江西省第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地权建设与村庄权务秩序的重构——赣西北S镇农村阶层分化与整合的田野经验考察》获2013年江西省第十五次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并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在司法实践中,杨秋林还积极参与各种课题研究,他先后参了2003年江西省教育厅重点资助课题《试论法律教育改革的理论依据和法律教育目标定论》,2004年教育部重点资助课题《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中的法律问题研究》(2005由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2005年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研究》《上市公司的监管制度问题研究》,2006年江西省社会规划课题《国家赔偿制度研究》,2010年主持了江西省社会科学院院级课题《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征地补偿问题研究》,2011年参加了国家软科学研究项目《收入差距扩大风险预警模型及政策体系构建——基于模糊综合评估法》及江西省委宣传部全省宣传思想工作重大调研课题《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分析与加强宣传引导研究》。
如今,杨秋林出版了《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法律问题研究》《国家赔偿制度研究》等专著。杨秋林说,他撰写《国家赔偿制度研究》一书,目的在于提高广大司法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加速公检法和司法工作人员在司法实践中担责的司法进程,让他们有危机感和责任感。
“国家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法制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目的是需要法官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公民权利的保障任重而道远。作为一个铁肩担道义的执业律师,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第一,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第二,要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缺少这两点,要想对社会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几乎是不可能的。”杨秋林说,“身为律师,一定要成为学者型律师、专家型律师,要把每一个案子办成典型案例,以供他人参考 。”
杨秋林认为,过去,我国的法律制度有许多是条块分割的,现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高度重视国家的法治建设,这是中国法制建设的一个伟大进步。
“从依法治国的方略中,我不仅看到了司法的尊严,更看到了中国司法改革的真正希望。”杨秋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