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言 一
酩寒
红楼完与未完皆在人的心里。
伟大的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不仅有直面世界的勇气和承受苦难的毅力,还因为他可以寥寥数语道尽人间。
文字,无以媲思,无以抒魂。
荡气回肠从来不在凡间,生生死死留不住情。连我这样的无名鼠辈还能历经尘世种种,何况爱玲那不在凡间的故事。
只要一会子看不见他,就失落的紧。
写歌的。都是在写人生。写人生的,无不在梳情怀。而情怀之所以会惹人怜爱,是因为大多数情怀都是向伟大而生的-向音乐人致敬。
正直的人。或是锋芒毕露的。或圆滑处世。其间的好与坏都是不可测的。但首先要做到无愧于心。任奸恶凶煞,总是也抵不过清白之骨的。日月常光明,事理且随缘。天地任纵横。
我缺书。可我读书太少了。写文是天生的。像我一个故友所说,那是我对文字的敏感度。其实。那是我大部分的命。
我会无由过一辈子。你且安心生活去吧。
二十三岁不争不抢的时候我蛮碌碌无为的。二十岁满腔热血英勇无畏的时候一样平淡无奇。智商让我足以生存二十多年。人啊不信命。可人啊,有命。极目望去这尘间处处凄凉,这人生无处是光。她看起来什么都不怕。
敢说话才是对时代最大的尊重。
我没什么嗅觉。可我总能在日光柔和晚月清泠时嗅到你的烟酒味,它徐徐迷了我的眼。
人性有时候是魔鬼手中时刻想要生吞掉魔鬼的魔鬼。
其实我更喜欢写散文。因为写散文不像写诗一样美的神经质。
谁不喜欢自然的物件呢。就像雨天可以快活地踩一脚丫泥水。以后只要下雨有大风,我就不撑伞了。免得伞狼狈。
雷电万丈长,一样有愿意触摸他的人。
我和你就像是水和火。硬生生地相融了。我不承认这是生活。可我承认这是命运。
如果要言说我,千万别说我的诗和我的故事。就说我有点好看吧。到老了也要这么说我。
且写且愚钝,且愚钝且写。
长风千里星河百丈,永远勇敢永远不识抬举。
我更喜欢自己是个小痞子的样子,可你还是要承认我是有点好看的。
我不敢想若干年后人生有处处不相逢的缘分。因为我更愿意一个人怀念。过往即澎湃,再逢是人生。
不是风给了秋千自由,而是秋千给了风生命。
爱不是天荒,是我他妈非你不娶。
我是个姑娘,是海底小鱼。是青山外的清,是空蒙外的空。
大孟是个不管什么时候都向着我说话的人。我太他妈骄傲了。
所谓得到,可观可触,可嗅可慕,最可随他。
他曾用力搂过我的腰。他也曾在我跟前笑的最好看。但他不爱我。
经年以后,我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满面风尘,凋落无遗,可我总觉得那个时候的我一定比现在的我还要无比勇敢。
愿月月月常圆月月月不常常圆月月月不圆时人未圆有月月圆时人亦未圆。
我情事诸多,十般悱恻,九般离合也离奇,八般清澈,七般难测。六般不舍也不得,五般相守,四般沉默。三十三般断肠且无畏,二般欢喜且自由,只一般无忧。
生作自己,死是安知。
全身上下最喜欢自己的是我不高不矮的小鼻梁。眼睛是我的星海,手指是我的笔杆子,眉毛是我的看似美貌。
至于卧轨有多美,我想先知道哪个季节的铁轨最美。
十九岁的时候我很骄傲。我的骄傲皆因我是我。
在特特的方圆里,我是万物神明,是山河主宰,是纵横聊赖。他庇佑了我的天性。那段时间我太快乐,太是自己了。我该做些什么呢。
雨露微酣,星月无声,你是众生。
文学是个飘撼之地。牵扯进来无数伟大的灵魂。这些灵魂给自己也给世人无尽的信仰、快乐、生命和悲怆。那让为数不多的男子害羞,让诸多女子不吝生猛。
二十岁,我记得我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我无有顾虑,我是偏激、野蛮以及躁野。几年后,爱上一个人,我悲从中来却静如止水。
隔岸而活的两人,两两不能忘。
一直笑着,捧定山河。
他让我的心,稀零烂碎。
修人世的时候爱人世万千美好,觉得人间不枉,皆因心存善念。
在一无所有的年纪,选择承担爱情的都是勇者。
你阅人无数,从不信我。也向来看不到我的勇气。这世间,你最该疼的人就是我。想来,你疼钱疼车疼美人,疼性疼荤疼茅台,独独不疼我。
这世间多的是薄情的浪子,多的是坦荡不言语的河流。
吃小龙虾要记得坐小马扎。
战争里的风月是流血的杜鹃花。
无感才是王道。
我希望自己可以当仁不让,也希望自己永远让自己大失所望。
我庆幸我这一生,所幸皆在你。
我长到树上了,长成了树枝的模样。
可别骂我,真是折煞我了。
我热闹,第一眼见你却没敢言语。
我上辈子一定是个和尚。
裙子只有在雨中才显得尤为好看。甚至,在雨中开出一裙花来。
嘿,瑞馨这姑娘,真好。
绝望处,世界崭新。
当我选择凋落的时候,黑夜会为我骄傲。
我想天天睡在果树上。醒来就可以有花花绿绿的吃的。和喝不完的露水。以及捧住向此而落的雨水。
我爱上你。我只是想要一直守护这样一种美好。我绝对清醒地知道我爱错人了。我惨遭暴力,我承受精神蹂躏。我绝望。我更知道这种美好是错的。可这种美好曾是我内心最深处对世界最好的期待,这种美好是我意志里,我思想里所有我认为这个世界该有的模样。包括我固执的相信,你不薄情。包括我欺骗自己说你也是喜欢我的。这可能是我所能剩下仅有的倔强了。说实话我觉得没有这种信仰,我活着挺难的。尽可能别让我醒来。让我沉沦和枯萎。让我堕落,让我拥有自以为是的欢喜。
透过刚刚吹干的刘海,我刚好看到洒在墙面上的那影阳光。我觉得我的刘海此刻也是金色的。我想,这就是恩赐吧。
眼前河山万里,天于青云处正阔而青云如海,世间真好。
至少要看到人情世象的残忍与冷血,才能于混沌处重生。
我有点不讨喜了。我太直白了。
我喜欢梧桐树和山茶花。我喜欢雨天。我喜欢吃猕猴桃和荔枝。我觉得我喜欢的也应该是你喜欢的。可我忘了,你连我都不喜欢。
我想我更喜欢身体上带着刀疤的男人。
云白天白,雾白山白。你走我走,你停我停。
我梦到你住在森林中,却梦到自己走失在深海中。
列车驶过大海,我把幸福和悲伤一同丢在大海中间。
一把火把我对你的爱烧死了。
风把海棠吹红了。我想,这就诗是害羞的真正意义吧。
我想带你走。带你去看山间的落日和林间的星辰。
我在青山脚下,未曾有移,矢志不渝。
我想,世界是一支巨大的荷叶。你是荷叶旁,我触及不到的来生理想。
我喜欢苍枯的冰川,火热的悬崖。
挣扎,隐忍,苦难,一眼浮云。
你到过山巅了吗。那里有我对你所有想说的话。
宁愿世人不信我,宁愿世人嘲笑我。不愿世人记得我。
带着你给的淤青,用你的打火机抽着南京,看着世间这仅有的一轮月亮,这是我跟你说再见的第二天晚上。原来,今晚十六。怪不得月亮好圆。
我想要抱憾终身。
新衣解不了旧愁。骄傲有时是醉醺醺剃个光头。
我没有可以给你的东西。除了我自己。
梧桐很高,高过我心。我命很薄,薄不过三分纸。
我想做个蚀血吞肉的野兽。
十年,二十年,六十年我都等。等的来。是我最后的凋落。等不来,是我最后的辉煌。
所有的性情都和不同的时代分分秒秒碰撞着。所有的情都莫再捉摸。
很乐意每每在雨天为自己点一杯不曾喝过的酒。
从此,不问情事,不待声名,磊磊落落,喜喜悲悲。
最舍不得扔是这从未燃尽的一色色好看的烟头。
在深夜两点跑最长的街头,在上午十一点睡出最好的梦。
想做个好生有意思的人,却总被人提及时欲言又止。
这一世,至少要有一个人知道我全部的心事。而我的心思,全都随风散去。
风把闪电吹成了一朵花。这花是闪电的情人。
这古树藏着我近百年来虚掷的糖。这青苔看过会哭,这蜉蝣见过不笑。
我会惦记鹤唳风声,惦记浪涡里的一道闪电,惦记你口袋里从不逊色的打火机,惦记那是我在坟墓里的第一个年头。
雨在横过来扑向窗间的时候,我的烟怒目燃烧,着了一堆枯木,在窗面甩出一尾邪裂的火光,那是我对悲伤的不尽挑衅。
我,至少要在雷电中生出绚烂来。
攒了一被窝的雨水,借她撕碎现在。撕碎现在吧,过往比云烟还美。再撕碎明天吧。明天照旧成为过往。
这闪电是光,这光是天空的。这光是人类的。这灯是光,这光是屋子的,这光是人类的。你看杯子,我把烟头往上一放,这也是光。我一水浇上去,这光没了。他借烟头有烟头一般的火光。这雨下了一百年,在这个夜里找到我。送我一整个天空的闪电。这光是人类的,是时代的,是我的!
毕竟在我看来,他向来都是这般好。说脏话说的一败涂地是好。吐痰吐的气势如虹是好。我是他眉头一皱百次心甘的俘虏,是暮暮朝的臣服。知道他不爱我。我是心安的。不爱我,我便不存在。不惜我,我便一把火烧掉自己的执着。
在最苟延残喘的时候,我真喜欢这样为了生活不断可耻的自己。
愿作高梧,敢与青天接。
连自杀这样的自由,也在我强烈的自我谴责里付之一炬了。
热热闹闹的生活气,把我攒成一个绝对可耻的秘密。
数百年后生成蝴蝶,于白雪深重处,找到你雪白的白衬衫,像前世一样,在你的肩膀再次走失这一生。
不闹不吵,不喜不悲,不再惦记。
衣冠刺眼。皮相锥心。
烟花,有人说她绚烂。有人说她寂寞。而在我看来,她于青天最是壮阔,了了一瞬,敢比星辰。
我要夜夜睡在一铺会开花的床上,此间大海泛滥,裹我成蛹,星海无穷,葬我如冢。
我开始尽数依赖这被我方方正正丢在地上的毛毯里。每每深夜就会光着,把整个身子都交给这毯粉绒绒。瞅着齐整的半断子烟,流着泛滥的荒芜泪。等有天我不再欢喜坐在这冰凉的地上时,我会把这毯子收起来,指日送给寿终正寝的自己。
每根烟都没有抽完。
我曾在凄狠狠的冽风,混晃晃的灯光下两万米开外奔向你,当时却只为你冷冰冰脱口而出的一句滚你妈的你个傻逼。
人世一场,人在做,天在看。
满目青天也青田,满目生了锈自生雨水的铁盒子。一盒子从不萎枯的花,一盒子从不泛黄的林。
诡白的风掀起你身上的酒香,接连七八天的阴雨气是我苟活的倔强。脑子里有荆棘上一团蜘蛛网乱如麻,有地转天旋一场晕头转向。还很呛。我真地毫不知晓如何去做一个合格的、听起来说得过去的“诗人”。有文字如泉涌时,体心和畅,一场甘霖浇灭杂火一样痛快。文字迟迟不来,肠胃淤梗,神思恍惚,走在路上是没办法遵守交通规则的。
生命是一场世人全都看不明白的旋涡,尽数带走飘落的叶与枝。
若我英年早逝,什么都别做,忘记我就好。
若我年至古稀,什么都别做,留我一人就好。
我或多或少早就放弃抵抗了,很多时候我都输给了生活。但我赢了自己。
万顷疏疏新叶高悬于山,咫尺之间山巅与山脚百丈井水相甜,木的板凳葫的瓢,我错误地以为这是我将要生活的地方了。
雨声不歇,雷声不灭,这方圆里的书桌刚刚好放下我的思绪。
我可能喜欢错了行头。
只如今,觉得没有钱,连人也做不成,就更不要说写诗了。
如果星星足以用来想念一个人。
感谢今朝有酒今朝醉。让我平日里翘着二郎腿和朋友谈天说地喝酒夜逛大放厥词的时候怎么从来不知道我也是个缺钱的人。
烟灰生来弃物,烟头生来傲人,这一般的身子不一般的苦色患生。
拨开手边黑压压的乌云,得一程浩雨狂风也好,得一城高照艳阳天也好。
我二十多年都没有见过这样的人,好不容易见到了,任他怎样欺我负我,好像总归还是爱他。又或者说,我太缺少他做人当中的某些特性了。
十年前有迹可循,十年后查无此人。
我等这雨等了一生。
等到手捧百川,骨浮百花,我就不再打扰人间。
我的脚底磨破,我发生白,我人枯黄,我心,灭来自生。
我抽烟的速度远远赶不上烟自燃的速度,如果我的一生也是这会子妄为,我真的会很喜欢自己。
窗户是一架梯子,我登不上这高空不已。
你此生深负只我一人。不怪你。只是,你再也还不起。
十年八年也好,五十年三十年也好,你何从知道我从来爱你不问你知不知。
一袭长空,半句别你从不敢说。
眼瞅日日秋风夜夜萍,烟抽不尽意不近人不近情也不近。都远,都远远不可及。
我学会了抖烟灰,学会了你的皱眉,学会薄情,学会了你的酒满杯,唯独没有学会你的直言不讳。
我从来没有睡在天空下过。我想一睁眼就可以看繁星满天春水百里。
对面建筑物还算不难看。至少在夜晚的时候它在我家墙上倒影出不一样的幽然。
总归这些年。难言之处皆自己。
我习惯了对自己倒戈相向,习惯了让自己舍弃挚爱,习惯了对自己苦苦相逼,习惯了对自己一言难尽,习惯了对自己失声痛哭,习惯了对自己烟雾缭绕,习惯了对自己违心所言,却从来不敢习惯我一直想要习惯的自己,从来不敢习惯云山外的处处自由。
我从隐人变成了瘾人。三根烟就是一个夜晚。
深海无别人,山中是自己。
你怎么舍得不爱我。
我想有完全透明的窗帘。我一刻都不能将自己的眼睛困在这一动不能动的身体。
我愿意是个可以随时骑着三轮车就出门的老婆婆。
被烟一口呛死舒服还是被水一口呛死呢。
屋子里连月光也进不来了。至少我还有在百米之内再走走的自由。
小时候可以走着走着一脚把拖鞋踢到树杈上去,长大了我光着脚丫在大街上走路要被说一句不好看。
我有时候太静了。不愿意说话到让人家反胃。
我本来是可以翘着二郎腿光着膀子躺在野地里捉蛐蛐的人。
他倒是自在。
我愿我意,刻刻刻在雨里,华章我人,羽裳我身,执掌我真。
青蛙才不愿意只做青蛙,河马也不愿意只做河马。竹节虫,蝴蝶,毒蜘蛛以及蜈蚣都被陌生人吓死了。
裸着是能把烟抽成夜晚的。
生来一世遭逢你,不可说。
我手握这一天雨水一天晴,一片黄叶一片枯,把袖口吃断,把江水吃干。
我温柔的不成人样了。把你给的淤青也顺势忘怀。
海水倒流不成,就像你爱我不曾。
人生有时候是,我好不容易遇到了一个我愿意用生命去守护的男人,可他只想上我。
雨,最好是零星。雪,最好是覆倾。风,最好是晴明。我,最好是随他去。
天空从来没有存在过。她只是你心中最无垠的思绪。
一滴雨落下来长成一个我。一个是我,千百个是鱼。
所有的树都连在一起,也连不成这巍巍大地。我所有的意念都奔向你,终我一生换不得来路春风百里,换不得你一句我爱你。
后来我知道,可能我喜欢的并不是只身一人,而是那种谁都拿不走的空沉与微傲。
你使我太脆弱了。脆弱到甚至连在呼吸间都无法拿捏自己。
台下人演绎仰望,台下人泪断心伤。
棺材里只有我,我再做不成我。
三千以上苦心人,万万浪子不知愁。
继而期雨天,愈发喜雷声,愈发爱生病,愈发光明。
海水长倾,我却从中拿出一道火。你看这天,长出梧桐,垂下梧叶,我就坐在这天里,清风微来,叶子在我的发上一起倒映在黄土地的百花里。
时而或觉自己大限将至,不是因为不想吃不想喝,而是抬头看了看这无休止的雨后,觉得我很爱,可我没有力气了。
弱苔满座,丑石满阁。星河满堂,露茶满钵。你言良多,白发朵朵。故而我活。
看暮阳铺满云山,遍红树与潭,生若翩翩,木板凳等来只属于一个人的秋天。
不信此情无有果,我心可斩万千疑。终信此情无有过,叹人间原来他意甚薄。
山中有少年,长疤致岁月。江河有神祗,我命无来由。
枯枝掩着茅屋,白云藏着老树。锈门藏着火炉,我在深烟落照处留这长情不住。
明明白白地失去,明明白白地自在。
身作烟水,浮起子夜擅笑的顽石。把昨儿说给南墙,把今儿送给月亮。明儿个九曲长林作傍,一盏映天山溪回堂。
一首久石让,一杯红豆布丁,一枣一敬腾,一个足以醉醺醺的夜晚,一个足以流转辉煌的住进月亮的夜晚。
黑白键交错出昏黄的日落,交错出窗口白鸽携来远方爱情的信仰,交错出雨中房屋顶上生锈的铁桶,交错出生生不息大海的瞭浪,交错出睡梦中三十年你未曾变过的模样。我一把手猛丢一捧烟盒,都丢在你曾猛丢过我的岁月里。无甚感怀,无甚感怀。
我身浩正,我骨清白,何惧人间。
Full of air,full of tear.
Full of rain,full of air.
I have no ear.
I’ll be ashes unless you here.
I won't be the moment unless you here.
一身迈进了你山巅,从此百年千年。北无孤岛南无船,东边西边不是岸。救我是难,渡我是禅。
当时。爱上他,等于爱上魔鬼,爱上地狱,爱上自焚。老徐说,以后路长着呢,该让他还就还回来。我说,说得好。
任江河自滔滔,花寒水瘦情不休,我与风流俱风流,我与长秋同长秋。
我在今天死去,明天活来,把后天做成黄昏里不论兴亡的书简。
话不出净土何如,我自云间山里。
木门,石墩,草书,把我拴在门上和铃铛上,顽固,嗜书如命,三点挑灯读文章,这就是我的外公。从我记事开始,在外婆家住的时候,姥爷每天都是三点半起床, 戴了他的老花镜就去看书。姥爷没有特别强迫我一定要读什么,读多久,读多少。 反正我是起不来。怕冷倒是小事情,可姥爷总是说我悟性差理解力不行。我大二的时候姥爷胃也开始不好,那段时间他总爱写日记。他没有主动给我看过他写的东西,我是偶然看到,才猛然发现姥爷之所以喜欢写狂草字体,并不是因为他喜欢,也并不是因为他习惯。而是因为他觉得无论是行书还是隶书,都不能让他明心,不能让他目空一切,不能让他可以毫无缘由的就笑出来。姥爷从来不喝酒。可姥爷喜欢吃花生。姥爷有次自己炒了花生就去遛弯了,差点把屋子烧了。姥爷说:“我得把胃养好,不然怎么喝你姥娘的米粥?不喝米粥,我怎么思考?”外婆呢,喜欢打牌。跟姥爷一点都不一样。姥爷胃疼那段日子里。外婆可没给他递过一次药。可外婆做饭好吃啊。总能让姥爷为了吃药而好好吃饭。因为不吃饭他就不能吃药。我现在也知道为什么姥爷胃疼的时候会写日记了。那不是写胃疼的日记。那是在写志气。姥爷写日记用铅笔。三四行写一张。没有标题。在我看来。也从来没有过结尾。
人间几度好秋色,几度不胜喜欢,几度遂我遂人愿?
我喜欢吃烤红薯,也蛮喜欢吃寿司。喜欢烤红薯时红薯爷爷夕阳下的一脸笑意,喜欢童年看到现在一样能看到的生了锈的烤炉桶,喜欢吃寿司时墙上忽明忽暗的光影错落有致,喜欢一杯抹茶绿里带着的人间温热与安静。可如果最最饿的时候和不饿的时候,还是会选择吃红薯。寿司是大学时代的回忆,而红薯,是孩子——我,一辈子的峥嵘。因为妈妈最喜欢吃红薯。
山中藏七月,船上酒满杯,晃晃明明,清清重重。
把月亮拥怀里,把大海铺在眼睛里。
握一把风尘,洒开一局酒。我的眼中除了起身走,还有死后。
大梦不醒、青云不清、兵痴不赢、杀死我的清冷病。
很近,很模糊。很美很依稀。
凭河山万里有日月辰星,凭天高海阔有星有鱼。凭人间有你。
泥土路上、我的耳根、瞳孔、手心全都翻涌出大海的生平。
芦苇荡里有黄昏,星和月里是人间。
她裂开了,像巨大的花朵裂出墙面。没有根茎,半枯半盛。像天空裂开海面,像海面裂开大地,像大地裂开猛兽,像猛兽裂开獠牙。
袒着背吹着性感的风,把烟拿捏成杯子里的火种不灭,眼睛里的星光不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