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街头转角处,路灯灰暗的灯光下,有一个人,拖着一只硕大的行李箱,头发蓬乱,满脸疲惫。商店都打烊了,只有那夜总会和高档宾馆的大堂还灯火通明,他知道那些地方与他无关。他遇到几个醉鬼,在街道阴暗的角落里小便。他在寻找最廉价的旅馆,箱子里装着的,是他所有的家当。他离开家乡,和所有年轻的同龄人一样,到一个他所不熟悉的城市,寻找希望。
其实他也是信心满满的,因为从那些春节回家的年轻人那里,从他们嘴里,他知道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比电视上看到的还要精彩。这些年轻人就象候鸟,春天出发,冬季回到自己的家乡来越冬,年复一年。男孩们穿着光鲜的衣服,提着大包小包的时尚礼品,带回了数额不等的钱,讲话已经是家乡话里夹着普通话,抽着乡亲们认为是高档的香烟,颇有衣锦荣归的味道。女孩拉得笔直的头发以及浓浓的妆容,穿着让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艳羡的漂亮衣服,高跟鞋敲击着石板路。离开那枯燥的校园,他要开始踏入城市,他以为,这城市能天然的接纳他。
躺在旅馆的小床上,他承认,他有些想家了。他刚刚告别的一切,那村庄的每一座房子,每一条道路,路边的每一颗树,池塘边洗衣的女人;他曾经偷摘过的邻居家的梨树倒了,那小丽与王林正在热恋,隔壁阿婆肺癌已经到了晚期,半夜他能听得出是谁家的狗在叫,那熟悉得闭上眼睛就能在脑海里重现每个细节的村庄。今晚,没有他曾经厌烦的母亲的唠叨,没有母亲帮他温好的洗脚水,也不再看见父亲在门口默默地抽着卷烟。那两天一夜的大巴,把他与家乡迅速的分离,又无限地伸展,他现在唯一感到真实的,是那窗户外街道的标牌路名告诉他,他还没有离开这个国度。
他也很庆幸,从今以后,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除非自己主动告诉别人,他小时候用辣椒水抹表姐的眼睛,被父亲一顿暴打;他听隔壁的老爷爷讲鬼故事吓得哇哇大哭,不敢上楼睡觉;他曾经留着长发;他曾经暗恋一个女孩;他半夜和同学跑到校外喝酒和人打架;他在学校的成绩。没有人知道他曾经的恶作剧,和羞于启齿的那些事,他是一个全新的他。
接下来的事他不得不面对,他仔细的看着每一块站牌,努力记忆着这个城市每条道路的明显的标志。他去人力资源市场,衡量着每一则招工广告后面传达的讯息,他知道了以前没有听说过的工种。他留神旁边每一个人的议论,他试探着询问招工者他最关心的问题,也小心翼翼回答他们的问题。他知道了文凭可以购买,他知道了中介收了介绍费并不能保证稳定的工作。他发现工资越低工作越辛苦,工资高的他不能胜任,他知道了经验和文凭的重要。到最后他找了一个洗车工的工作,因为包吃包住,工作简单,不需要任何技能。
开始工作中最大的乐趣是辨认汽车的标志,他明白了生活中不仅是人,车也分三六九等。老板吩咐洗奔驰宝马要格外小心,如果不小心碰伤了一块漆皮,扣完他的全部工资都赔不起,到后来洗吉利夏利,他就草草了事。还有那住在上铺的兄弟,偶尔会带女朋友过来,刚开始他不知道回避,那蚊帐里面发出的声音常让他脸红耳热心跳加快。后来他就借故离开,一个人去散步,或去大排挡看球赛。渐渐地他也和工友打成一片,在睡前听他们侃和女人的风流韵事,也学会了抽烟,有时打牌到深夜,夏天一伙人抱回成箱的啤酒,买几包花生米,光着膀子喝个天昏地暗,他认为他过上了城里人的生活。
有一天他忽然不安了,他感到内心无比的空虚,他不能接受轻蔑的眼神和大声的呵斥,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这生活离他的理想太遥远。他之所以离开那熟悉的村庄来到城市,不仅仅是为了摆脱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如今城市年轻人所拥有的那种生活方式他也想拥有。他没有父母为他留下丰厚的财产和可以继承的官位,他的一切都要靠自己争取。他其实一点都不笨,甚至比大多数城里的人都做得更好。他认为即便渺小,也要过内心充实的生活,即便贫寒,也要活得有尊严。他离父母的期望太远了,普天下的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最有出息,会和村里的那些年轻人暗暗比较。即使为了父母,他也该努力。他也曾成绩优秀,也曾喜欢文学,他认为自己不应该、也不甘于当一个洗车工。他开始不断地变换工作,他做保安,超市发货员,手机销售员,他做售楼员,物业公司主管,他不断的学习、用心总结工作方法和待人接物的技巧。空闲时他把自己的所见所感写成文字投到当地晚报,逐渐有一些发表了,最后他拿着这些东西和自己的履历表,应聘成功广告公司业务主管,每做完一笔大单,便有不菲的提成。
时间和经历使他接触到许许多多不同的人和事,感到这个世界丰富多彩的同时也很无奈。他想起了做保安时看到别墅的主人经常带不同的女孩回家,平时一脸严肃的上司在歌厅搂着舞女的样子,超市女收银被她的上司欺负,移动公司服务员穿着清凉在店门口促销。他想起了春节买火车票那汹涌的人流,路边菜场腐叶的气味,到派出所办临时身份证时那居高临下的眼神,公交车上遇到的小偷……他对这一切都冷眼旁观,他知道愤怒无助于实现自己的愿望,堕落只会坠向深渊。在这里只有赢者通吃,温情的外表只是包装,他觉得自己开始了解这个世界了。
这世界当然也有美好的东西,他遭遇了爱情。女孩和他一样,来自北方的某个小城,长相并不出众,但是清新健康,气质温婉,外柔弱而内刚强,正是他理想中爱人的样子。她似水的柔情融化了他刚硬的心,在这女人的温柔里,他睡得安心而踏实。她喜欢简洁不赶时髦,她有追求但不攀比,她对老人孩子关爱有加,把家里的一切安排得井井有条。
他又想起了老家村口的那棵树,那棵老树,树干粗大需三个成年男人合围。枝叶亭亭如盖,有一侧不知道在哪一年被闪电劈中,焦枯的木质裸露着。在村子里,高龄的老人受人尊重,几百年的老树人们都认为已经成精,被严格的保护。边上是一个石砌的大约一平米的小房子,里面是土地公的像,村子里的善男信女有求于他时,会来烧几柱香,磕两个响头。树顶上有几个很大的鸟窝,各家各户的孩子都被父母告诫,严禁上树掏鸟窝,否则为全村人所不齿。中间粗大的树枝上有一口钟,锈迹斑斑,有一边已经和树紧紧连在一起了,很久以前钟声响了意味着集体开工和收工,现在下面的钟绳早就断了。夏天的午后,老人带着小孩在这里乘凉,一边做着手工一边唠着家长里短,于是关于这个村庄的各种消息在这里汇总和传播。他想起乡亲们豆大的汗珠洒向泥土,春耕夏种,秋收冬藏,粮食进仓后踏着炊烟回家那安稳与满足的表情。
他现在已经不同于当年,经过十年的奋斗,他已经在这个城市里结婚生子,早餐是牛奶和面包,然后夹着公文包开车去上班。在城市他时常感到每一个人都戴着面具,每完成一笔生意,吃完一顿饭,碰完一次酒杯,就彼此消失在人流中。在这个城市他没有记忆,高楼与道路,霓虹灯与连锁店,脚手架与塔吊,威力巨大的推土机,都是一个样子,钢筋水泥的丛林常常让他迷失。当一切已不再陌生,当生活变得从容,当异乡恍如故乡,当鬓角染上银丝的时候,他却还是感觉到自己是一个孤独的游魂,那泥土的气息,那鸡犬相闻的生活,那高而远的天空,常常入他的梦境。
他在城市的另一端城乡结合部租了一间小房子,里面只有一桌、一椅、一床。从窗户看出去,是一个很大的池塘,池塘边栽着一圈柳树与竹子。周末有空时他就一个人来这里,关了手机,泡一杯绿茶,桌上放着林语堂写的《苏东坡传》,上面有他自己写的几行字:“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有时听听蝉鸣蛙叫,有时几个小时看几只鸭子在池塘里游来游去,想到什么,就拿起笔。在这里他与另一个自己对话,思想时而单纯时而复杂,他识别真理与谎言,他拒绝说教,他驳斥命运,他思考生命与死亡。这些文字他永远不会拿去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