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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兴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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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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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黑

赵兴荣

“狗不嫌家贫,儿不嫌母丑”,自古以来,人们都把狗当做最忠实最可靠的朋友来对待,狗也成为朋友忠义的象征,狗的身影也无孔不入地走进了几千年的人类生活之中。我清楚记得孩提时代家里的狗因“口粮”严重不足,无法吃饱而瘦骨嶙峋,但依然不离不弃守着我家那简陋的篱笆房。

狗因其智商高,灵巧而能识人心意,能给人类守护家园、放牧牛羊,既有实用的功能,也能能给枯燥的人类生活带来情趣和快乐,和人类能产生长久忠诚的情感,取得了其他家畜难以企及和取代的地位。

《史记·李斯列传》描述李斯赴刑前的细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堂堂大秦丞相李斯临死之前,想到的是和儿子一起回到老家上蔡牵上黄狗到东门之外再去打一次猎!李斯话里如果没有“牵黄犬”三个字,打猎就了无生趣了。李斯丞相的话足以说明狗很早就融入了人类社会,给人类日常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狗的身影可以进庙堂,“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是也;狗的身影可以进高雅之堂,苏东坡“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是也;狗的身影在市井之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狗头军师”、“狗胆包天”、“狐朋狗友”、“狗腿子”、“狗日地”、“狗男女”是也。

到了现代社会,狗对人类生活影响更是有增无减,地位也是蒸蒸日上,更有甚者,现在的年轻父母把对孩子和宠物狗的称呼都给颠倒过来了,爱狗人士喜欢把宠物狗叫做“囡囡”、“儿子”、“宝贝”,而把真正的自家孩子却称为“小狗”、“狗狗”、“眯狗”。人类对狗关怀备至,吃的有专门的狗粮,冬天还穿上保暖衣服,甚至让城里的老人埋怨时代颠倒了,年轻人对宠物狗态度温厚谦卑,比对老人还要谦和。不少年轻男士也调侃着对家里成员地位排列如下:妻子、二孩、大孩、狗、自己。人类与狗类相依相伴,互相帮助,关系似乎美好和谐。

然而往往理想很骨感,现实很残酷。人们对狗的热爱远不止于让其看家护院、陪逛遛街、消遣时光,不少人还喜欢狗肉的鲜美可口,美其名曰狗肉治病。人性实在太可怕了,明明是你心目中最美好最难割舍的事物,你却偏偏要将其撕得粉碎,杀戮不足,还要敲骨吸髓,食其肉而喝其汤。

我的一个朋友,曾经爱养狗,还喜欢杀狗,也好食狗肉,无论红烧还是清炖都是他的拿手好菜,味道远近都是一绝。他曾经杀过很多狗,烹过很多美味的狗肉,对狗极为了解,自称“狗专家”。他养狗之时对狗儿照顾得无微不至,他养的狗都是肥润精神,令人羡慕。他陪狗玩耍,训练狗听人口令,凡由其所养的狗无不灵性十足,能通人意,讨人喜欢。

几年前,他养了一匹黑狗,唤做二黑,是他从亲戚家要来从小养大的。二黑很壮硕,四只腿特别粗壮,一看就是有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状态。一个冬天的中午,好友到家里聚会吃酒,和平时一样,二黑在酒桌旁惬意地躺着晒太阳,看着主人和朋友胡吃海喝,也不知是因着酒意还是早有预谋,一个黑脸的哥们忽然提出想吃狗肉,说是近来风湿发身子骨疼得紧,狗肉“一黑二白三黄四花花”,黑狗肉最鲜美,下酒最好吃,可怯风湿、除湿气,温阳补肾,这隆冬寒意料峭,何不把家里的黑狗给杀吃了补补身子。

朋友向来重脸面,又是在自己的家里,不好拂了黑脸哥们的面子,毫不犹豫地说,家里这条黑狗又肥又壮,养了好久,早就想杀而食之,以飨众位,择日不如撞日,正好今天该在的都在,此时吃更待何时!

于是,磨刀的磨刀,寻绳的寻绳,买佐料的买佐料,大家放下手里的酒盅,七脚八手忙将起来。朋友把二黑抱起来,二黑顺从地躺在朋友怀里撒娇似地撑了个懒腰。当朋友拿绳子捆绑二黑的时候,二黑虽然稍有迟疑但无反抗,二黑一辈子都是在朋友身边长大的,对二黑来说朋友就是他的上帝和主人,从来都是信任宠爱有加,绝对没有想到朋友即将对其施以利刃尖刀,黑狗毫无反抗地就被朋友捆好吊在园中澳洲坚果树枝上了。

在滇西,杀狗叫做“拷狗”,是用钝器猛击狗儿天灵盖,,并以利刃割开狗脚指间放血。民间认为狗是接地气的,十二属相里面把狗称为“戌”,五行属土,土性非常重,据说将死之狗只要不断气,一旦接触地面就能缓过气来并死里逃生,要杀狗就得让它远离地面。“拷狗”可以让狗儿死得快一些,少一些痛苦,再者狗血燥热,放血后狗肉就不那么燥热,可以温补而不过热。

当朋友手执匕首面对二黑,二黑明白了一切。也许二黑知道这是和主人的诀别,目光里充满了眷恋、哀伤,但眼神依然一如往常的清澈、宁静,这是一种不杂纤尘而又无所不有的眼神,这种眼神是自己对朋友信任的坦然,是对朋友背叛的超然,这样的眼神简直对朋友简直就是一种终极审判。二黑就这样和朋友默默的对视着,忽然两行清澈的泪滴夺眶而出,从眼角滚落地下。朋友心里迟疑了一下,感觉自己有些虚弱,“咳咳咳”的干咳了几声,做出了令他后悔一辈子的决定,朋友不敢再看二黑的眼睛,闭上眼睛对准二黑天灵盖就是一击……接下来朋友就如庖丁解牛般套路熟练的为朋友们奉上了一顿可口的狗肉大餐。席间,客人们觥筹交错,猜拳赌酒,朋友却始终无法忘记二黑临死前审判般的眼神,朋友平生第一次逢酒必喝,杯杯见底。

第二天中午12点多朋友醒来,脑袋奇疼无比,“二黑、二黑”,朋友忘记了昨天的事,沙哑着烟嗓喊道。朋友想喊黑狗过来逗乐一下。一时反应过来,昔日和二黑相处的种种细节历历在目,朋友不禁泪流满面,嚷着大喊妻子把狗骨头留下,要给黑狗造个石碑留个念想,妻子说,一大早就打扫卫生,骨头早已被垃圾车拖走了。望着二黑空空的狗窝,太阳的光柱从澳洲坚果树叶间照射下来,就像一万把宝剑穿刺而下,刺向二黑的殒命之地。家里死一般的寂静。

朋友说了一句模棱两可的话:“狗永远是狗,人有时候却不是人。” 从那以后,朋友发誓一辈子不养狗、不杀狗、不谈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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