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时,我不喜欢读书,四体不勤,生活过得懵懵懂懂,当然语文学的也很烂。或许是生长在农村吧,也或许是当时语文老师水平不高,反正没有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甚至没有作文这个概念。但我却清楚的记得,在那书籍少得可怜的时间里,只有小学知识水平的父亲,靠省吃俭用给我订了价格不菲的《儿童时代》和让我哭笑不得的《语文学习》。在《儿童时代》中,记忆里仅剩下了张乐平老师的连环漫画《三毛流浪记》,当时业已成了大人们的小人书,至于《语文学习》,我从来就没有读懂过,到现在只记得“修辞”这个词,或许当时只有语文老师才能读懂。
上初中了,混混噩噩日子仍在继续着。我也曾努力过想要改变这一切,放学后,在父亲工厂里的梧桐树下,和妹妹一起听学习广播;晚上,和弟弟一起在带玻璃灯罩的煤油灯下写作业。也不知学了什么、写了什么,但成绩总是那么差强人意,作文一如既往的写不完整,标点符号也点不清楚,经常被老师作为反面教材在课堂讲,让同学们改错。我不知是怎么回事,惶惶然不知如何去做,也不知道如何改。若有人问我,在那种境遇之下,难道就不感到羞愧?说真的,当时或许有吧,可我真的忘了,当时那种情形就好像在梦里、在梦游。总之,下课后玩的很高兴,春天去村头去放风筝,夏天用塑料袋捉树上的蝉,秋天在田野里去烤红薯,冬天去打谷场上掏鸟窝,或是跟着高年级的哥哥去打架,或是在放学路上和邻家不爱读书的小叔叔一起抽从爷爷那偷的纸烟,很是快活。总之,读书与我无缘,至于作文,由它去吧。
在邻家大姑姑出嫁那天,我坐上了马车,欣喜地加入了送亲的队伍,当然,有买糖喜钱和大吃一顿着实让人高兴。新结亲戚自然会问到上学的事,糟糕的成绩让我无言以对,但这似乎也没有冲淡我送亲的兴致。新姑父也不爱上学,所以高中毕业后就这么早结婚成家了。或许是娇生惯养没有体验过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艰辛,也没见过城市的繁华和灯红酒绿吧,他分享了自己的生活心得,他说其实躺在河边坡地上晒太阳放几只羊也是很惬意的,老婆孩子热炕头已经很好了。就算是被蛊惑吧,在没有体验农事困苦之前,不谙世事的我真的很羡慕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只是没有勇气和胆量、也没有机会做出这样的选择,所以仍在混沌中过着那种所谓的幸福生活。
无忧无虑的日子总是那么短暂,我甚至还不清楚,读完了初中是高中,高中完了还有大学,什么硕士、博士的,压根没想过,也不知道。但现实总是那么残酷,中考后我不仅没能考上高中,考分离录取分数线居然差一百多分,这时的我好像刚从梦中醒来,有了那种跌入深渊的感觉。尽管父母维持了自己多年养成的那种涵养,让我自己选择未来的方向,但我已不敢直面他们,也没脸面对那些充满期待的老师、亲人。
在暑期的苦闷中,我无所事从地拿起了初中一年级的语文,却不知如何着手,于是我从封面抄到封底,管他懂不懂呢。但在抄书过程中我逐渐发现,书中所选文章是那么的美,为什么早前就没有发现呢?这里有优美的散文,韵味十足古诗,还有有趣的故事。我抄完了初一到初三所有六本书,我不仅体验了优美的语言,而且学到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最关键的是平时考试中的拦路虎也不见了。这种学习方式,我将他推广到了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等。暑期结束,我收获了一份进步的喜悦和与弟弟一样高的抄写本。
秋季开学,尚在恍惚间的汗水终是带来了回报,学校第一次小考就名列前茅了,我看到了从前同学、老师惊讶的目光,我有些自信了,我知道,我能行的。在秋天跟邻家小姑姑给庄稼浇水时,我背完了《唐诗三百首》(简本),在她眼中我应该是很有才,太厉害了。这对我来说,简直是醍醐灌顶,我不时地在想,为什么诗人们总能用寥寥几个字描绘出一副美丽的画卷呢?为什么他们能做到而我不能呢?这在当时应该是比较狂妄的臆想。
于是,读书逐渐成了我的一个良好的习惯。从上师范学校妹妹那里,我借到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家散文选》,从书中我读了法朗士的《塞纳河岸的早晨》,高尔斯华馁的《远处的青山》,邱吉尔的《我与绘画的缘分》等,这些精美的文字深深地吸引了我,也给了我大胆尝试、细心观察和欣赏自然之美的启蒙。唯一让人遗憾的是,在我升学之后这本书就找不到了。
紧张的高中课程让我应接不暇,学习的难度和作业的数量急剧增加,很多课程学习平平,但唯一没有拉下的就是语文,因为其中有我最喜欢的作文。语文老师每两周安排一篇作文,有时我会想,这时间太长了,应该改成每周一次。我仔细观察身边的人和事物,在平凡的生活中,捕捉脑海里的那灵光一闪,认真构思文章的架构,总结和模仿名著中的心里和细节描写。在朦胧中,我似乎也开始理解文学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真假无需辩的道理,在幼稚的作文中,已开始尝试“写境”和“造境”,我模仿过巴金《家》开篇对环境的描写,模仿过《老人与海》《名人传》对人物的刻画,文章已经写得已有些模样了,似乎已超出了当时高中生应有的水平。当然,老师通常也会给一个高分,或是课堂宣读、或是口头表扬。在当时,这是我高中生活中最值得沾沾自喜的,也是我坚持读书的最大的动力。
高考那年,我以很高的作文分顺利考入了一所重点大学。我的大学生活是乏味的,每天在教室、图书馆、寝室间奔波,大学四年,我逐渐成了宿舍楼有名的“书痴”。不自信也不敢去追自己喜欢的女孩,也不知道如何去追,也不想去做那些无所谓的多情。但书却实实在在陪伴了我四年,我恶补了很多因条件有限本该读而未读的书,读《朝花夕拾》《呐喊》,读《背景》《荷塘月色》,读《饥饿的石头》《汤姆叔叔的小屋》,读《相对论》《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读《国富论》《论法的精神》等,我阅读了大量的古今中外书籍,《朝花夕拾》教会了我珍惜时光,《呐喊》促使我在困苦中自省、奋进,《背景》使我读懂得了父爱,《荷塘月色》使我读懂了作者心中的美。其他各类书籍也让我对政治、经济、文化、数学等都有了不同深度的认识,对这个社会也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在我而言,这才是一生的财富。
大学毕业后,为了生活辗转于兰州、成都和北京等地,但书籍似乎始终没有远离过我的身边。二零一二年夏天,儿子来北京读初中了,年近八十岁的奶奶也来了。我很高兴儿子就读于北京一家还不错的中学,但最让我高兴的还是,这学校课外活动的传统竟然是阅读。为了让儿子放下每周课堂的疲惫,放下耗费心神的电子游戏,在之后近两年的时间里,我们几乎每周五晚饭后都去亚运村图书大厦,通常情况下晚七点左右开始看书,九点半才会在清场的音乐声中离开。我和儿子基本上会选自己喜欢的书看,偶尔也会买几本爱不释手的。有时也会因买书惹怒儿子,记得有一次,儿子闹着要买四大本精装版的《汉书》,理由是课本中有的地方提到过。我当时想,一个刚上初中的孩子,这那是读书啊,这是在收藏,尽管不太愿意,但书还是买了。这套书也就成了我经常打趣他的籍口,常说这套书的厚度可以用来垫脚,每当这时儿子也总是惭惭笑着说他看了一些。儿子上大学后,偶尔翻阅过那本封面业已发黄的《汉书》,却惊讶的发现,里面竟有一些儿子当时写下的稚嫩的注释。有些事情就是这样,当时或许你认为是错的,但有时却会带来意外的惊喜。
在图书大厦读书期间,不识字的奶奶也会去,去打发近两个小时无聊的时光。在我们读书时,我和儿子都没太注意,奶奶在做什么,图书大厦很大,或许她在看周围的人,或许在看连环画吧,不过她从来没有催促过我们回家,回家时总是那么高兴。但后来我想明白了,其实这些对她都不重要,她与这里结缘的唯一的理由,是在这里有她喜欢的、酷爱读书的孙子和曾孙。
良好的读书习惯是可以传染的。我指导上初中儿子在暑期读完了《史记》,每天只读一篇,在我下班后,会结合“太史公曰”来讨论,我们颇有心得。儿子给我推荐了《报任安书》,让我理解了司马迁的愤激不平之气、光明磊落之志和曲肠九回之情。在儿子的影响下,我也读了很多年青人喜欢的书,川端康成的《雪国》《古都》,戈尔丁的《蝇王》,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如此等等。在我和儿子的影响下,不爱读书的妻子也坚持读完了《资治通鉴》(少年版),有时还能加入我们关于五代十国历史事件的讨论,这对于一个中年人来说真是受益匪浅啊。
在闲暇的日子里,我会想尽一切办法寻找那些在我心中留有深刻印记的书。有的或许因没有再版了,早已找不到了,有的本来就不是所谓的名著,现在读来肯定也没有当时那么美,但我从来就没有放弃过。三年前,我从网名万卷书城的店铺找到了马昭著的《醉卧长安》,着实让我兴奋了一阵子,尽管那是一本从我老家寄来的旧书,而且价格不菲。在图书大厦读书期间,在书店的角落里,意外邂逅了书店仅有的一本《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家散文选》。我想与你分享一下我当时的喜悦,当晚我写下了以下句子。
终于找到了,这一天我等了近二十年。为了它,我曾游荡于卓越亚马逊;为了它,我也曾多次在淘宝网上怅然若失;为了它,我曾不辞辛劳的一篇篇从网上下载。这是伴我成长的一本书,尽管封面不同,但仍旧是那些难以忘怀的经典。远处的青山,赛纳河畔的早晨,凯撒其人,苏珊,我与绘画的缘分,读来依旧那么美;高尔斯华绥,希梅内斯,胡安拉蒙,法郎士依然那样亲切。当时妻儿还为我异常的兴奋感到惊讶。我知道,在他们眼中或许并不认为有那么美,但我却不然,因为其中有我椿树下的少年时光。
读书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让我多年浮躁的心境逐渐平静下来,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爱,教会了我如何去坚持自己的梦想,如何看见不同、尊重差异,如何敏于行、讷于言,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遇事冷静思考、判断和决策。我享受读书的过程和心有所悟,并愿意将所悟与大家分享。我想,乐此不疲的一定是挚爱,尽管岁月在无声中流过,但在依稀仿佛之间,我仍然是那个喜欢读书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