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是件奢侈的事儿,这我从小就体验过的。
那还是上世纪70年代中后期,我刚刚读书,那可能真的是个七岁八岁狗也嫌的年纪。我二哥就嫌弃我,他赶年集不带我去。在那个匮乏的年代,鲁北一年到头似乎也只有过年才是正经大事儿,年前采办年货是顶要紧的事儿,赶年集就是最热闹的事儿。父亲长年在沪,母亲里外操持,赶年集采办年货多是读中学的二哥的事儿。二哥是不愿带我去的,但我是死活都要跟去的。我不远不近地跟着他,他返身撵我,我就往回跑。他转身去赶集,我也转身再跟着。一来二去,集镇都快到了。二哥无奈,领着我挤到西头的新华书店边上,花一分钱从书店租一本连环画。再把我领到人堆后的土坡上,再三叮嘱:就在这儿看书,哪儿都别去,知道不?我就在小土坡上看连环画,一动不动地站着看。
年集热闹非凡,那些色彩、味道和声音大概整整积攒了一年,仿佛都要在这几天里通通地释放出来:红红绿绿的年画春联,肴肉馃子的香味,鞭炮摊的电光炮在比谁的响…不过这些跟我关系不大。我在书里的那个世界,李自成的,杨家将的,…,那时不知腊月底的鲁北有多冷,我用冻僵的手指小心地翻页,不能沾口水,不能折了纸页,否则二哥要被新华书店里的“小八路”骂的。“小八路”是书店的“主人”,我见过,是个走路一瘸一拐的矮个子中年男人,却不知为何叫做“小八路”。我曾小心翼翼地进过书店,顿时觉得“小八路”有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因为他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拥有书籍最多的人!
晌午已过,二哥买好年货回来的时候,我的连环画已经看完。二哥问我冷吗?我说不冷。二哥笑,用脏兮兮的手套在我的鼻子下左右各抹一把,说:鼻涕都冻出来,还不冷?!我心里的确暖洋洋的,我带着左右各一道鼻涕的抹痕和满足,愉快地跟着二哥挤出拥堵的人群。回家!我的年集赶完了。
那时的我,左右脑大约是分属两个世界的。一个是鲁北野外广袤世界的草树鱼虫,一个是课处书里闻所未闻的古今传奇。不过,课外书其实是极少见的。好在我已经拥有一本旧的新华字典,我惊奇地发现在一些字后的注释里有时会有一个成语,而一个成语往往意味着一个小故事。字典里有故事——这秘密像宝藏一样曾经被我守护很久。小姨领养表弟的时候,姨父在集市上买回一头白色的奶山羊,放羊的工作经常由我来承担的。那时我已经读中学,放学后经常背着书包,迎着夕阳去野外放羊。羊吃青草,我就翻字典。这场景被收工回家的人们看到,都说:这孩子不得了,字典都能看得有滋有味!其实,字典的字儿太小,夕阳下看起来不得劲儿。
最美的是一个秋天的星期日,我去放羊。我和羊大清早就出发了,我们准备到很远的一处河滩。羊高兴,拽着我一路小跑。我也高兴,因为书包里不但有馒头、有咸菜,还有一本《故事会》的合订本。那是昨天放学后软硬兼施从同学手里借来的,好说歹说只能借一天。这没问题,一天就一天!那天估计是这山羊一生中最开心的一天,它在辽阔的草滩上撒着欢儿奔跑,并且暴饮暴食。那个秋天里所有的蚂蚱、蝴蝶、鹌鹑、野兔,都被山羊骚扰得心神不安。我只管坐在柳树下看《故事会》,坐累就倚着,倚累了就躺着,躺累了就趴着。羊终于吃饱了玩累了,它也趴在柳荫下,开始打瞌睡。山羊有一双温顺的黄色眼睛,它不明白我为什么会对一本书那么痴狂而不是肥美多汁的花花草草?
小表弟断奶后,那头健硕的山羊被卖掉了。跟一头山羊一起共同完成一场酣畅淋漓的阅读体验从此不再有,虽然这时我阅读的视界已经开始打开,就连《收获》、《十月》这样的杂志也出现在那所乡村中学的课堂上。不过,在中学老师眼里,这不是文学期刊,而是“闲书”并且有害。一旦发现在课堂上看“闲书”,断然没收,绝无例外。那时我的作文经常成为学校的范文,古文的阅读翻译也是首屈一指,并且我时常帮助语文老师进行古文翻译的板书,有时还在他的办公桌上刻练习测验的蜡纸,但看“闲书”仍然得偷摸着进行。方法一般是用课本在书桌前方堆成一堵书墙当作掩体,而打开的杂志放在桌洞里,正襟危坐,目光向下,一目十行的同时保持高度警惕。许多小说,甚至冯德英的《迎春花》、张扬的《第二次握手》都是以这种阅读方式完成的。中学毕业时,语文老师把没收来的半抽屉文学期刊统统送给我,他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仿佛知道我对那个抽屉觊觎已久。那时的我,鼻梁上已经架起一幅近视眼镜,这是阅读的意外收获。
眼镜从此一直伴着我,从少年到青年再到中年,这就像阅读一样,已经成为人生不可或缺的部分。因为总有眼睛到不了的地方,总有脚步到不了的地方,唯有文字可以。上世纪90年代初,在上海石化参加工作后,有了自己的收入,有了集体宿舍的半间斗室,青春期里有大量的业余时间供我阅读。在一个梅雨季节,我发现芝诺的知识圆圈。最初的惶恐过后,我愉快地接受自己的无知。我开始写下对人生的思考,庆幸的是小城报社年轻的女编辑鼓励我,那些文字开始见报。稿费是额外的惊喜,于是全部用来买书。书慢慢地堆满我的床头。
现在的我大概拥有三千册藏书,可能已经远远超过当年“小八路”那间小小书店的保有量。当年花一分钱租连环画给我的二哥电话里说,他经常拿着我的书向人炫耀:看看,这是俺兄弟写的书!每每听到,其实汗颜。阅读虽然让我勉强搭起一间自己的房子,但阅读更多地让我自以为非。阅读早已将我带离认知的舒适区,认知周长因阅读而扩展,我其实站在无垠的未知之海边上,渺小如一粒砂。
又到江南季春,草长莺飞时节。泡一杯龙井,随便拿一本书,可以选一把舒适的椅子,开始享受阅读的奢侈吧。
不过,只有发现自己的无知,才算得上真正享受阅读的奢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