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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里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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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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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总有一些难忘的事

小时候最爱看电影,爱看电影,却没多少电影可看,因为县城只有一家电影院,且放映的影片,反反复复,少有新片,一有新片,就得排队买票。——吃过晚饭,售票窗前就已经人头攒动,人们争先恐后地拥挤在一起,互相推搡,就为一张电影票。

县城边上,驻扎着一支解放军部队,部队里经常放电影,而且放的有不少都是地方电影院还没有上映的新片,他们还对民众开放,我们因此就经常到部队那儿去看电影。能到部队去看电影,对小孩子来说自然是件很高兴的事。有家长不放心,不让自家孩子去,孩子就哭着闹着非去不可,家长无奈,只得找那些大点的孩子,嘱咐叮咛要照顾好小孩子后,方才让自家孩子跟着去。

部队放电影,是在一个大操场上,操场的一头,挂着一张大银幕,操场中间,围绕着放映机的那一片空地,留给军人,老百性就在前后左右自找地方坐下。银幕背面,还留有一小片空地,前面找不到好地方,就跑到背面去看。在背面看,银幕上的人物,与正面相反,例如左手就成了右手,右手又成了左手。这样看对小孩子来说,倒反成为另一种乐趣。

电影放映前,战士们会唱唱歌,暖暖场,有时还会开展拉歌比赛。拉歌可有意思啦,最初是各唱各的,不久,就有不甘“寂寞”的指挥把手一挥,指向别的连队:“XX连唱得好不好?”

战士们大声回应:“好!”

又大喊:“再来十个八个要不要?”

更大声的回应;“要!”

接着就是热烈的掌声,掌声随着指挥的手式高低起伏,时缓时急,场面一下子沸腾起来。各个连队,互相呼唤,此起彼伏,你方唱罢我登场,看谁的分贝高,比哪个的声音大,看电影的队伍里,转眼间就成了歌的海洋。我们到部队去看电影,除了想看新片之外,这拉歌的热闹,也是不会错过的。

到部队看电影,大约有一个小时左右的路程。晚饭后,小孩子就跟着大孩子出门,一路玩耍着走去。往部队那边走,可以走大路,也可以走小路。走小路,要经过一小片农家菜地,比走大路近一些。我们常常选择走小路。经过菜地时,天还没黑下来——倘在春天,就有蝴蝶在菜花上飞舞,倘在夏天,就有蟋蟀在草丛里歌唱。天黑之前,我们可以在菜地那儿停留一会儿,享受一下泥土的气息,闻一闻菜花的芳香。之后就一路小跑,赶去看电影。

比较好动的孩子,都是空着手去,到了操场,随便找个地儿坐下,这样可以经常挪动位置,边看电影边找人聊天。比较安静的孩子,就自带一张小木凳,去到那儿,在军人前面的空地上安凳而坐,直到影片放完。

那时候没有路灯,电影散场后往回走,走到比较黑的地段时,多少都有点儿心虚,总感觉后面有脚步跟着。快到家的一段三级公路两边,各长着一排高大的竹子,这一段路程大约有二三百米的样子,特别黑暗,有风吹过,竹子就发出嘎嘎嘎的响声,让人心里阴森森的。小伙伴们,总有个别胆子大一点、调皮一点的,也有个别胆子小一点、害怕一点的,走过这个段路时,调皮点的大孩子会冷不丁地大喊一声:后面有人!吓得那胆小的小孩子哇哇直叫。

部队放电影,什么时候放,放什么影片,并没有张贴海报,也不知道是怎么传出来的,一传十,十传百,大家都能够提前得知消息。有时候也会有假消息,那是小伙伴们的恶作剧。比如会有人传知你今晚部队那边有电影放,而且还是新片。你欢天喜地地去了,但去到那边,除了黑麻麻一片,什么都没有。第二天你去责问他,干嘛要骗人?他却理直气壮地对你说,你还没听我说放什么片,就着急走人了,放的就是《黑麻麻的故事》嘛。说完引来一旁小朋友的一片笑声。小伙伴中有个年纪大点儿的姓余的家伙,最爱开这种玩笑,大家因此就给他取了个绰号,把他叫余大炮。

单位院子里,有位范叔,是个大夫,却有着一些和大夫这个职业毫不搭边的业余爱好,比如他爱打拳,南拳打得虎虎生威,为孩子们所羡慕,他还是县篮球队的主力队员,和队长是锋线上的最佳搭挡,他更爱斗蟋蟀,据说他小时候就是斗蟋蟀的高手,对蟋蟀很熟悉,只要听到蟋蟀的叫声,就能辨别这蟋蟀能不能打斗,他不但教我们斗蟋蟀,还领我们去捉过蟋蟀。

斗蟋蟀是用一个木桶,或者大一点的瓦缸,将两只雄蟋蟀放进去,让它们“狭路相逢”,人围着观战,但是不能出声——电影里描述的围观的那些人在那儿呐喊助威是瞎扯,那样的话是会吓跑蟋蟀的——蟋蟀打斗,张着大牙头对头,牙还分“八”字牙和“日”字牙,“八”字牙张得大大的,像个八字;“日”字牙张得不大,两根牙直竖,故得“日”字之名。头对头后,左右摇摆,寻找攻击对方的部位,撬咬得凶狠、拼命。有时还会撕打在一起,斗的“人仰马翻”,败者落荒而逃,个别还会留下一条腿,牙也给打折了。胜者一边追逐败者,一边闪动双翅,发出“叽哩,叽哩,叽哩”的欢叫声,表达胜利的喜悦。被打败的那只,就可以把它放走了。因为从此,它不会再打斗。

蟋蟀的叫声,有如唱出来一般,清脆欢快,然而它的“歌”声,并不是用嘴“唱”出来,而是用它的那双薄薄的翅膀,互相摩擦发出来的。蟋蟀那双翅膀,薄而透明,上面还“印”着一些美丽的图案,这样一双翅膀,能发出那样美妙的声音,实在令人称奇。蟋蟀最让人喜爱的地方,还不是它的“歌”声,而是它的勇敢,它的好斗。捉蟋蟀、斗蟋蟀,也成为我们学童时最大的乐趣。

住家附近有条水利,公路从水利上一座小桥穿过。夏至以后,水利渠道两旁的草丛,公路两边的边坡(都是土坡),到处都有蟋蟀在“歌唱”。暑假期间,我们经常跑到那儿去捉蟋蟀。

捉蟋蟀要先听它的叫声,由声音来判断它可捉不可捉。这是范叔教的。蟋蟀的叫声要响亮,还要有金属感,这是蟋蟀成熟的主要标志。听到这样的叫声,就可以循着声音悄悄走到附近去,叫声越来越近了,你屏住呼吸,轻轻移动脚步,它有可能就在哪个石块下,或者哪个小洞里。捉到蟋蟀,还要看它的个头,这个头要足够大,色泽最好是深红偏褐,油光发亮。这样的蟋蟀,往往都比较好斗。有意思的是,凶狠的蟋蟀,多爱跟毒虫住在一起。范叔就在一块大石头底下,捉到一只体形硕大的蟋蟀,同在石头底下的,还有两条大蜈蚣,每条都有大人母指般粗细,二十厘米上下长度。这只蟋蟀,在那一年整个斗蟋蟀的季节里,就没碰到过对手。

范叔告诉我们,有一种蟋蟀骑在毒蛇头上,驾驭着毒蛇,叫做“蛇头蟀”,这“蛇头蟀”凶狠无比,可以打败公鸡。——之前曾经在一个动画片里看到过蟋蟀斗公鸡的故事,因而对范叔的这个说法,就深信不疑。我们带着浓厚的兴趣,在捉蟋蟀的过程中一直寻找它,毒蛇倒是碰到过好几回,就是不见骑在它头上的那只大蟋蟀。

捉了蟋蟀还要养。过去集体饭堂用一种小陶缸蒸米饭,我们就拿这陶缸来养蟋蟀,陶缸口盖上一块玻璃,留点缝隙让它透气,用黑麦草、丝瓜苗蕊来喂它,有时候放进几粒米饭,打斗之前还会喂点生辣椒,——这也是范叔教的,说蟋蟀吃了辣椒,牙痒好斗。透过玻璃盖看蟋蟀吃东西,是很快乐的一件事,晚上在蟋蟀“歌”声的陪伴下,睡得也特别香。

我养的最后一只蟋蟀,是在田野捉回来的,它个大,深红偏褐,油光发亮,样子很漂亮——捉这只蟋蟀,还碰到一条蛇,它很快跑掉了,不知道是不是毒蛇——其时已经没有什么人斗蟋蟀,未能检验这只蟋蟀的战力,养了一段时间以后,就把它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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