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狗应该算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怜、最委屈的动物了,至少我国的“土狗”应该是这样的。它虽有一个既优雅又大气的名字——中华田园犬,但在中国的言语体系中,狗是肮脏、卑贱、极带侮辱性的词汇,如走狗、狗奴才、狗头军师等,似乎带有“狗”字极少有正面的、赞美的词语。甚于要辱骂一对男女,都不会忘记顺便将“狗”连带上——狗男女。
在记忆之中,自从搬到城里来生活后,我家就再没有养过狗。不养狗的主要原因,还是城里不像农村那样好打理。农村养狗是放养,任由狗在屋里屋外进出,而在城里回到家就关上大门,狗也只能与主人一样,关在谓之为“家”的小空间里。在农村,我家是常年养狗的,不仅是我家,四周的邻居乃至村里其他家里,几乎家家户户都养狗。当年我家在建新房子时,特意在大门的右侧留出个小洞,对此我充满了好奇,一时又不得其解,便跑去问父亲洞的用处,父亲告诉我那是“狗洞”,是专留给狗进出的。后来我发现村里的房子像约定俗成似的,家家户户都留着“狗洞”。那时村里与我一样瞒着大人钻“狗洞”进入家门,已成了孩子们间公开的秘密。在农村,养狗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看家护院。狗是极其爱岗敬业的动物。每当夜深人静时,大人与孩子们早已进入梦乡,只有各家各户的狗还依旧坚守着岗位,承担着看护院落的责任。若此时有不速之客的光临,它们会不停地嚎叫以示警告,并以此来报告主人。当不速之客依旧不肯退却,它们会勇敢地扑上去撕咬。当然,除了承担给主人看家护院的“主业”外,狗还承担着一项捉老鼠的“副业”。如果以为猫才是抓老鼠的能手,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其实论捕鼠的能力,狗并不逊色于猫。
虽然对待“敌人”狗是凶狠的、冷酷的,但狗却又是一种爱憎分明且温顺的动物。小时候受了熊孩子的欺负,或是被大人责骂,没有地方撒气,狗就常常成了孩子们的“出气筒”。不分轻重的一脚踢到狗身上,狗除了尖叫一声远远躲开,是不会记恨或扑咬自己的主人的,并在不一会儿转身摇着尾巴回来哄逗小主人。如遇主人外出回来,狗会跑到很远的地方去热情迎接,先是围着主人蹦跳一会儿,随后一路欢快地摇着尾巴跟随在主人身后。民间流传一句话:“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狗的重情重义是被普遍认同的。
老舍先生说:“民富而猫狗肥!”我们这一代没有经历过饥荒、粮食匮乏的年代,因此除见过因生病而变得骨瘦如柴的狗外,很少见到因饥饿而变得瘦骨嶙峋的狗。然而至今我都不曾理解,那句骂人屡教不改的话——狗改不了吃屎!难道狗天性就爱吃屎不成?当年在农村,但凡哪家小孩子拉了屎,主人家常常会将狗呼唤过来把地上的屎吃干净,并且让孩子们把小屁股撅起来让狗舔,这样可以节约纸。其实,狗是属于食肉动物,天性不并吃屎。饥荒年代,连人都饿着肚子没有粮食,哪里会有狗吃的粮食。吃屎的嗜好,或许就是饥荒年代不得已养成的习性。如今农村的狗是否已改掉了吃屎习性,尚且不知,但城里的狗是绝不会再吃屎的,即便习性未改,但条件已大有改观。城里的狗如今比人还贵气了!一年四季中有各种花花绿绿时髦的狗装,洗澡、剃毛、狗粮等开销比人还阔气。因此,有人诙谐地说:以前将孩子唤作狗,如今将狗当作孩子。即便狗的地位得到如此大的提升,但“土狗”依旧被边缘化。因为,城里的狗大多是从国外引进的“洋狗”,被称为“中华田园犬”的“土狗”进不了城,依旧生活在城外的“田园”里。
相比狗而言,猫则显得阴冷、任性、慵懒而傲慢。在很多做生意的门店中或办公室里,有人常常会摆放着一只抬起前抓的玩偶猫,雅称为“招财猫”。猫的“招财”寓意,有的说是源于我国的唐朝,有的说源于日本,属于舶来品。但在农村,猫确实属于阴森的动物,一般人家不太喜欢饲养。在农村间流传一句俚语:“猪来穷,狗来富,猫儿进门戴孝布。”这或许是农村一种迷信的说话,但于我家而言,却有则真实的经历。小时候,母亲常常给我讲述父亲家受穷受难的往事。其中,有一段便是当年爷爷家里莫名奇妙来了一只流浪猫,或许是那个饥荒的年代,猫与人一样四处逃难、寻生觅食。爷爷家也并不富有,但好心的父亲与兄妹一起收留了这只流浪猫,并将它好生喂养。就在那一年,奶奶弃年幼儿女而不顾,选择了匆匆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父亲是一个不大相信迷信的人,但那一次他却深信不疑,同意爷爷处死那只流浪猫。因此,猫在我们家族的记忆中,始终是阴冷与抹不去的伤痛,成为不愿触碰的动物。
人们在咒骂某人品性恶劣时,常常用“猪狗不如”来形容,却不知这是对狗最大的误解与不公。与猪相比,狗要勤劳得多、辛苦得多。尽管猪的命运也不好,在经过几个月的好吃好睡后,最终被送进了屠宰场,成了人们的盘中餐。但与狗相比,在死之前它也算是享过清福的动物。而狗呢,一生中兢兢业业地为主人家看家护院,不知倦怠日夜坚守,最终却逃脱不了猪的命运。在我国的南方地区,狗肉是席上珍馐。特别是入冬后,那是狗生命中最恐怖的季节。民间关于狗肉的谚语不胜枚举,什么“吃了狗肉暖烘烘,不用棉被可过冬”,什么“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等等。对于狗肉,我也有一段刻骨铭心的儿时记忆。当年,生活在农村,家里养了两条土狗,一条黄毛,我们叫它“小黄”,一条黑毛,我们叫它“小黑”。狗是很有灵性的动物,相处久了你会不由自主的喜欢它们,并把它们当作家人一样看待。那年冬天,不记得是家里办好事或是过节的缘故,家里来了很多客人,父亲为了招待客人说是要杀条狗。我当时哭喊着极力反对,但是最终我这个“不听话”“不懂礼”的孩子拗不过大人的意志。平日里,两条狗总形影不离,像是两个难兄难弟,那天“小黑”却莫名奇妙不在家。父亲呼叫“小黄”,它蹦蹦跳跳像个可爱的孩子跑到父亲跟前,摇着尾巴,吐着舌头。父亲把它抱起来放入竹筐盖上盖子,它或许此刻才意识到危险的来临,在筐里嚎叫、踢咬,但一切为时已晚,“小黄”被沉入鱼塘中闷死了。被闷死的“小黄”露着牙齿,面目狰狞,仿佛怀着满腹冤屈与怨气。想必它至死都不明白,平日里它兢兢业业地守护着的主人,怎么会如此残忍地对待它们。餐桌上,客人们畅饮着美酒吃着狗肉,在他们眼中的美食我却未尝过一筷。在狗的食谱系中,骨头向来是它们的最爱之一。然而,那天客人们丢弃在桌下的狗骨,小黑只是嗅了嗅便走开了。想必小黑是闻出了那是它“兄弟”的骨头,它会不会像人一样伤心,人是不会知道的。但那夜,我是流着眼泪进入梦乡的。长大后,我渐渐发现,有的常称作为“有情有义”的人,未必比叫作“畜生”的狗更有情义。难怪黄永玉老先生会说:“跟人打交道越多,我越喜欢狗!”老先生终究是久经世事,把人看得通透的人。
在我国十二生肖中,将生肖属狗诠释为忠诚、友善、仗义、勇敢、爱憎分明,这正是狗值得赞美的习性。然而,中国人却要将叛徒、内奸用“走狗”来命名,这确实玷污了狗的名声,损毁了狗的形象。我不曾明白,具有忠诚、勇敢、热情、勤劳、安贫等如此多值得赞扬习性的狗,为什么中国人会对它们有那么深的偏见与误解。难道不成是它们的温顺、安贫与对主人的忠诚、忍让埋下的祸根?人应该替狗说句公道话,它们承受了太多的不公、偏见、委屈与误解,特别是我们的“中华田园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