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她要结婚了,给我寄来请柬。红底黑字,喜庆中透着阴森。唯有四个烫金字体,“新郎吴英”,格外耀眼。“见鬼去吧!”她是存心气我,我真想一爪撕碎,让它五马分尸,到阴间都不能团聚。可是,我的电话响了。铃声是《秋日私语》,旋律似一片落叶,秋风托在空中飘来飘去。手机屏幕上现出“老婆”,我们离婚了,我都还没来得及修改她的名字,她却把我改成了吴英。
“收到了吗?”我在撕与听之间选择了后者,电话里传来她的声音。
“收到什么?”
“我算过时间,从签收到现在,应该打开看完了。”
“我丢垃圾桶了。”
“你不是一直想知道那个男人的名字吗?烫金的。”
“我们已经离婚了,请你不要再来骚扰。”
“性骚扰吗?你可以去告我。”
“嘟嘟——”我还没回话,她就挂了。我扬起手来,想把手机砸掉。我又犹豫了,若是砸了手机,我真的一无所有。
“新郎吴英——”,我再次打开了烫金的四个字,细细端详。我没有看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可是,他妈的一个声音,怎么就把她拐走了呢?她可是我的初恋啊!难道他还有三头六臂?那不就成了怪物吗?我心中一笑,随即又难过起来。几十年的感情,还抵不上一个怪物,女人都钟情怪物吧!
二
我们从初一就认识了。初中同班,中专同校,我们的结合应是两小无猜,青梅竹马。我们是在中专一年级相恋的。那时,我十七岁,她十六岁。我初次远离家乡,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我的喜悦倍受煎熬,心中总会荡起缕缕思乡的愁绪。那天黄昏,秋风阵阵,校园里播放着《秋日私语》,一片片黄叶,在琴曲里漫地旋转。我们在操场的跑道上相遇了,不约而同,相视一笑,禁不住伸开臂膀,相拥相抱。我们的恋爱来得冲动、急切,或许,若是我们之间没有一场轰轰烈烈的情爱,那也太对不起上天赐予的缘分了。
上天不仅给予我们爱情,还让我们都生出了艺术的嫩芽。我爱上了文学,写一些不着边际的故事。她爱上了唱歌,是土得掉渣的山歌。我也不知道,她一个漂漂亮亮的大姑娘,怎么就迷上了这种来自乡村的山歌呢!词曲平淡,像两条直线,望不见尽头。她说,我还是写小说的呢!爱需要有理由吗?她说得一点都没有错,学校里竟然还有一位研究山歌的女老师,还是她的班主任,我怀疑她是受了班主任的影响,她直接告诉我,女老师收她做了关门弟子,今后就喊女老师为师父。
她师父四十多岁,说话尖声尖气,很有女人味,可能化妆一次要用半斤胭脂粉和一瓶香水,把自己的脸蛋掩盖起来,像一丛花林,隔老远就扑鼻而来,先是一种清新,撩起一种欲望。接着就油腻了,没有味口。她师父还是单身,总是忘不了初恋男人,那男人出国留学了。据说那男人走时,本要带上她一起去。但是,她说国外没有山歌,就独自留在国内,她们一直保持着通信。可是,学校里有人说,她师父就是一个女妖精,看她那身装束,就是要勾引人。
我多次劝她与她师父断绝师徒关系,她说我是不是爱上她师父。我说,呸,一个喜欢土气山歌的老女人,总是装着这样洋气,还老想着远方的男人,不是心里有问题,就是变态了。她说我不懂女人的心,她还让我别写小说了,肯定难得发表出去,因为仅凭这一点,她就知道我的作品缺乏想象力。
我们毕业了,除了得了张毕业证,我没有发表过一篇小说,她也没有上过一次舞台。毕业后,我们都分了工作岗位,我在安监部门,她在供销社。第二年,我们结婚,接着生子,抚育孩子上学……我和她忙得没有时间去写小说,唱山歌。不过,我们的生活像她的山歌,平直而望不见尽头,也似我的小说,更没有想象力。
孩子考上大学后,我们都还没有进入不惑之年,但是,我们成了年轻的空巢老人。同事朋友们相聚,大家总拿我们开涮。谁让我们醒事早呢!那么年轻就结婚,我们该不该后悔呢!
有一天晚上,我躲在被窝里玩手机,她走到床边,不由分说地哇哇大哭,仿佛岳母去了一般。我吓得从被窝里立起来,宛若偷情被她发现了,直愣愣地等着她的发落。她哭着告诉我,她师父死了。
我本是要陪同她去的,可是,单位上说又不是我岳母死了,这不属于特殊情况,我不敢擅自离岗。她很生气,骂我就是一个窝囊废,混了这么多年,仍然还是一个小职员,连自己的时间都无法支配。我无言以对,她独自一人去参加了她师父的葬礼,回来后,她像变了个人儿似的。可能是受了她师父的刺激。她师父也够惨的,天天都把自己装饰得像朵花,天天都在等待那个初恋男人漂洋过海来迎娶她,这一等待,就是一生,还等来一个子宫癌。她说我还记得她师父那样子吧!我说她师父曾到过家里许多次,怎么会忘记呢!她师父不是长胖了吗?双下巴都现出来了。可是,她还是那样爱美,只是好像有点羞涩,也许是为自己的肉身增重而困惑吧。她听了我的回答,看起来很欣慰。她接着说子宫癌很毒辣,不仅癌细胞占满了她师父的子宫,还向其他器官侵袭。她师父吃进肚子里的营养全被癌细胞抢光了,丝毫不留一点给她师父的肉身。她师父就是被子宫癌一天天吞噬,最后变成了干柴棒,像风干似的。我偷看了她一眼,想对她说,那可能像白骨精。没想到,她也偷看我一眼,我们彼此相觎的眼神碰在了一起,她误认为我不晓得,还特意从外面捡来一根干竹子,枯槁,皱皮缰巴,着火就燃。她哭了起来,我听得津津有味,似乎为她师父的故事而沉迷了。凌晨三点,她们把她师父送进火葬场。火化工人把她师父推进火炉时,她竟然没有让眼泪流出来。当传送她师父尸体的机床空空退出来时,里面黑乎乎的。她望见了一缕青烟飘起来,她师父升天了,她在心中祝福她师父一路走好。我听得诗兴大发,当即写了一首小诗。黑夜/天上没有星星/只有黑夜/深不见底/就连那缕轻烟/也望不见。她扑进我的怀里,纵声饮泣。我却很得意,仿佛找回了写作的感觉,我的灵魂得以安放的文学,似乎又回来了。
夜已深了,万籁俱寂,黑黢黢的,宛若死去一般。她忽然推门进来,吓得我急忙收取手机,像是偷情被逮个正着。她打开电灯,把我的手机收去。她问我是不是外面有人,大半夜了,还舍不得睡。她早就发现我有些不对劲了,总是不停地看手机,像是要约会一样。我说我在手机上写小说呢!自从她给我说了她师父的事情,我又喊回了阔别二十年不见的写作。
她怎么会相信呢!她要和我睡在一起,监视我的黑夜。我心中一笑,又免不了生出悲哀。我们何尝又不是两块粘合剂,起初的时候,爱得死去活来,谁也离不开谁,仿佛彼此搂着抱着,得以永生。后来,粘合剂在日晒雨淋中,慢慢失却了粘性,光漉漉的粘合不起来,别扭得还不如各自孤独。我们早就分床唾了,貌合神离。我们的黑夜只属于自己,我们的联接只有孩子。可是,孩子远在千里之外,我们的联接可能还在路上辗转,这一去一来得费多少时日呢?被窝还没捂热,她就挨不了啦。原来,两个人更比一个人还要寂寞。她说我的被子里太热,像着火了似的,烫得她睡不着。她爬起来,一刻都不想停留,我的房间里有鬼,仿佛要夺了她的性命。
她离开了我的房间,我的世界又死了,伸手不见五指。不过,她没有收走我的手机,我重新拿出来,朋友圈的世界还活着,很多人喊我去聊天,他们失眠了。我对手机给我带来的亮光笑一笑,我没有骗她,我真的一直爱着她,只是我把一部分爱分享到手机上来了,我接着在手机上把那个没有写完的小说写下去,像在黑夜里接续中断的梦境。
有一段时间,她对我很好,我们似乎又找到了初恋的感觉。不过,后来,我发现她在利用我。她拿出对我撒娇的杀手锏,让我去找关系,她要提前退休。她讲了一大堆理由,比如,回家当全职太太,把我服侍得妥妥贴贴。她还把千里之外的孩子的未来搬出来,提前做好当奶奶的准备,带好以后投胎到我们家来的孙子……我就这样让她说服了。虽然我职位低下,二十多年混了个一级科员。但是,我也很卖力,动用了多年积攒的人情,她如愿以偿。不过,她退休后,并没有兑现她当时对我的承诺,而是像我一样,又重新捡起了二十多年前的山歌。我帮助她,原来是报复我。可能她看过武侠小说,她用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一招。我们仿佛回到了相恋之时,我爱写作,她爱山歌,我们这对老芽,似乎又迎来了春天。不过,这一次,我们各自获得了一张离婚证,拆除了几十年构筑的婚姻殿堂。
三
她披着长发,一双大眼睛盯着我看。深秋的银杏黄了,有一片金黄粘住了她飘飞起来的黑发。“是你呀!”我们都很惊讶,初中那么多同学都走散了,我们两个还会在筑城校园的操场跑道上相遇,这不是做梦吗?我们要用一个拥抱来庆祝。可是,我只张开了怀抱,却迈不开步子。我挣扎着,一下子张开了双眼,太阳已经出来了,窗玻璃过滤了阳光的温热,只把煞白的冰冷打泼在我的身上,我被阳光冷醒了。昨夜酒醉,忘记了盖被,忘记了拉帘,黑夜里睡得那样沉。没想到,临着天亮了,还做了一个丢失多年的白日梦。我似乎意犹未尽,使劲地回忆梦中的场景,可是,大脑中疼痛得空白,别想了。我拿起手机,看到了时间。我恍然大悟,今天是她结婚的日子。我又使劲去想昨夜,我喝断片了,只是记得四个离异男人坐在一起喝,我说她太会选日子了。她竟然把再婚的大喜日子选在了我们离婚后的第一百天,这一天,太阳还赶走了云朵,天空一片湛蓝。
一百天,多有意义的时间。新生儿满一百天,要刮头,用剃刀割去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黑发,似乎要与过去划分界限,重新开始。而且,请一个摄影师,让幼儿摆弄各种纯粹的姿势,让重新开始的这一天定格下来,作一个人生的纪念。再比如,直系亲属离开了这个世界,这第一百天,就是一个坎,宛若阴阳相隔之门。这第一百天之前,逝者的亲人们打不还手,骂不还嘴,做事小心谨慎,一句话,就是夹紧尾巴做人。说不准哪儿出了差错,惹恼了阎王爷。阎王要你三更去,岂能留你到五更?还有乔迁之喜,也要忌讳一百天。不过,这过了百日之后,似乎万事大吉了。
我是要去参加她的婚礼的,从收到请柬那天,我就着手谋划。我买了一条乔丹牌内裤,红蜻蜓的红衬衫,伟志牌西装和粉红色的领带,一双意尔康黑皮鞋。五天前,我特意剪一个头。我要从头换到脚后跟,一身名牌,活脱脱的高富帅。我要让她悔不当初,可惜这世界没有后悔药了。我更要让新郎吴英看一看,她的前夫是啥模样。我就是要抢新郎吴英的风头,让他自惭形秽。我齐珂才是她的新郎。我想到这些,心头就无比畅快,我的头不疼了,我还哼起《秋日私语》,仿佛一片秋叶飘零,这是我给今天说的悄悄话。
我吹起哨音浏览了一遍朋友圈,三人微信群里有了早上好的表情,一个卡通的女人捧起一个红红的太阳。孩子要毕业了,他这大学上得够长,四年本科,三年硕士,三年博士,两年博士后,又一个完整的小学到高中的轮回。我都觉得他上得太过分了,我们在他的两次轮回中丢了青春。我和她讲起他,心中总会泛起抱孙子的迫切。可是,他说自己连女朋友都没有,哪里来的孙子。我和她疑心他的生理机能出了问题,他却一副乐不思蜀的样子,看来是想当寡公了。有那么几年,我还为他的事情揪心。可是,我捡回写小说后,就不在乎了。儿孙自有儿孙福,我也管不了他一辈子。再说,我是写小说的,什么样的人我都能写得出来,孩子的将来一定更加美好。
她也跟着孩子发了“早上好”,不过,她发的不是表情,而是语音。今天是她的大喜,她肯定兴奋。我对着手机笑一笑,好戏就在今天上演。我们离婚协议上有约定,人离了,家还是完整的,为了孩子和老人,谁也不能露马脚,我和她都还想让这个家活下去,尽量死得晚一些。孩子向她发了一个“我爸呢”,我没搭理,她像是迟疑了,可能新郎吴英正睡在她身边呢!群里安静了一会儿,她回了四个字,“还在做梦”。孩子立即回了四个仰天大笑。我圈她回了一句,要你才做梦。孩子仍然四个大笑,我和她都没再发言,微信群像是笑死了,不再动弹。
一百多天了,岳父岳母也不打个电话。她跟我结婚,她父母本来就不欢喜。她家住县城,我家在农村,我们之间门不当、户不对。她母亲一直盼她嫁一个官老爷,或者是大老板,但是,她说我是她的初恋,是她痴迷的山歌,很甜,舍不得丢了。当然,我也算是个端“铁饭碗”的,而且人样出众,也可能是一支潜力股,说不准以后有个一官半衔,加上她执著得死去活来,非我不嫁,她父母也就勉强答应了。谁知道,我用几十年的时间,也没有走出科员这个词语。现在,我和她是棒打鸳鸯,各奔东西,正合她父母之意。新郎吴英一定很有钱,可能他们早已知道我被替代了,只是不说而已。不过,这也属正常之事,姻亲之中,姑爷和姨夫这两个角色,对于女方家来说,全都是外头人,像衣服一样,可以随时更换。纸是包不住火的,说不准岳父岳母正帮她招待客人呢!若不是怕影响孩子的论文答辩,她早就戳穿了那张薄薄的白纸。
我一感慨,灵感就拱出来了。我和她生活了这么多年,梦中也很少相见。我们才离分一百天,她就带着初恋来到了我梦里。我依稀望见了我的小说即将突破瓶颈,在大刊物上发表出来。我迫不及待起床,来不及洗漱,就打开电脑。这次,我不能在手机QQ日志上写作,我不会提前泄露我的大作。我要及时把刚才我们梦中的相遇写成一个片段,今后的日子里,无论白天黑夜,我只要在梦中温习了我们的故事,就立即把那场景写成一个片段。我想,有一天,我把这些片段组合起来,最起码也是一个万把字的短篇小说,有《百年孤独》的味道,我要把她写成魔幻现实主义。
四
她退休后,进入了培训班,学习化妆。她说前半生真是白活了,她不会像她师父一样,一生埋在山歌研究里,发几篇论文,能够评上教授职称,等一个男人,等到花儿都谢了,还死得不明不白。她要与她师父决裂,可能是受了培训班老师的洗脑,因为培训班主要教习影视人物的扮妆,然后到舞台上去演戏。她说她要把山歌搬到舞台上,她的后半生就要在山歌舞台上度过。我支持她背叛她师父,赞同她积极的生活态度。
她很认真,过得充实。半年的学习时光很快结束了,她秣兵厉马,把自己当作试验品,在自己身上打磨装扮技艺。我为此专门腾出一间客房,用作她的化妆室。她确实是一个艺术胚子,学哪样,会哪样。她在化妆室里把自己变来变去,宛若武侠小说中的易容术,变换不同的面容,若是不仔细打量,还真认不出来。
星期六,天气晴朗。吃过午饭,她就进了化妆室。她出来时,吓了我一跳。她把自己扮成了一名村姑。我说:“别人化妆,是越化越美,你化妆,怎么越化越丑呢?”她哈哈大笑,脸皮都差点笑裂了。我一脸茫然,像犯了错误的孩子,乞求饶恕。她像是笑累了,停下声音,抹一抹胸口,可能是刚才的笑声噎住了,她又弯下腰把笑声咳出来。清理好嗓子,她才说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的想象力依然那样馈乏。
太阳挂在楼顶时,她要去西门广场上唱山歌,那里就是她后半生的舞台。我不允许她去,那是一个是非之地。这座小城里,有许多中老年人的风花雪月事,就是从西门广场生发出来的。若是她成了广场上的一名山歌手,爱上了另一个男人,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再说,小城里全都是熟人,他们碰上了,不仅我无脸见人,她的父母亲也会气死。她纤言细语,耐心做我的思想工作。她说我好手机上写小说这一口,她也有到广场上唱山歌的喜好。写小说,唱山歌,那是我和她恋爱的见证,回忆总比憧憬未来还要美妙嘛!她把自己扮成村姑,一方面让自己符合山歌手的身份,唱起来真实,有情趣;另一方面,她就是要让熟人认不出来。“我是故乡的陌生人,我来自遥远的山村……”,她用山歌调子在我的面前唱了她现作的诗。她神采飞扬,仿佛充满着诗和远方。我气也不是,笑也不是。不过,她的化妆技艺很高明,若不挨近,反复仔细琢磨,还以为是进城卖唱山歌的村里人。
我拿出手机,她马上警告我。她父母年纪大了,再说我们都是几十岁的人了,她让我别打电话,或是把她唱山歌的事告知其他人。天知,地知,我知,你知,不能让第五个人晓得,否则,她要杀了我们的婚姻。
女人认定的事,八匹马都拉不回来。我是一个耳朵软的男人,听老婆的话,总是有些怵老婆。她吼得我哑口无言,我干眼瞪着她拉着一只带轮子的音箱出了门。她走后,我跳起来,踢那房门一大脚,又对着门外大骂一句,老子的初恋苦得像楝子。
我们冷战了几天,最后,还是我先败下阵来。星期三的晚上,我向她示好。她那双大眼睛,鼓筋暴胀,横我几大眼。她说,我有本事就到外面去找女人,别像只难看的大公鸡向她扯蒙皮,她又不是老母鸡。她还说,只有鬼才会看得上我呢!我陪笑着,眯起两只眼,把她看成了一条缝。其实,我对她早就腻了,但是,我有贼心,却没贼胆。就是女人送上门来,我还会打几个冷颤。不是我有多纯洁,或者心中只有她一个人。只是代价太大了,我一直用小说《南极》来警示自己,书上写的是女人,现实中可能就成了男人,冰冷的手铐铐起手脚,喊天,天不应,叩地,地不理。我是写小说的,要保持着理智,所以,我没有想象力。我时刻提醒自己别掉进女人的深渊,从此万劫不复。她是我的合法女人,我在单位上经常写风险性评估报告,只有和她做爱,危险性最低。
关上灯,我们在漆黑中翻云覆雨之后,她打开电灯,房间里的黑夜跑了。我们都妥协了,她唱她的山歌,在西门广场的舞台上表演;我上我的班,写风险评估材料。有一天,我们单位到西门广场看场地,准备在那里举行一个安全宣传活动。我老远就望见她拿着一个话筒,在她前面八九米远的地方,摆放着那个轮式音箱,她唱一首山歌,音箱里就回一首。她唱女声,音箱唱男声,仿佛一对初恋爱人,她们配合得天衣无缝,妇唱夫随。四周坐着一群中老年人,男女都有,有的还带着小孩,听得如痴如醉。
她望见我向她走去,两只大眼睛里的眼仁差不多鼓出来了。我会心一笑,转身走回来。这时,主任喊我转过身去,他说我是不是认得那个唱山歌的女人。主任与她是熟识的,难道主任认出她来了。我连笑带着摇头,我说我怎么会认得呢?我是看清楚广场周围的环境,回去好写报告。主任又看了她几眼后,似乎再次确认我说的话的真实性。然后,他夸奖我很细心,我这个老同志经验丰富,态度端正。我对主任笑得很难为情,感谢他对我的肯定。主任强调,我要考虑那群听唱山歌的人,把这群人写进风险性评估的材料中,供决策参考,便于制定应急预案,防范发生意外。
她的气色愈加滋润,仿佛每一天都活在初恋之中。再过几天,就是我们的银婚之日。二十五年了,人生又有几个二十五年。她提议要庆祝一下,我说去卡拉OK厅订个包房,喝酒唱歌跳舞,彻底疯狂一回,让这银婚给我们的婚姻烙下喜痕。她说我太俗气了,怎么能在银婚纪念日疯狂呢?其他日子有得我疯的。我耷拉着脑袋,像只跑气的篮球,软巴巴的。她要亲自下厨,来一顿烛光晚餐。银婚只属二人世界,需要清静、浪漫、朦胧和暧昧。她说得我目瞪口呆,这个唱山歌的女人比我还有文彩。我想,既然这样,我一定要买个礼物,给她一个惊喜。可是,送什么好呢!她现在是一个脱俗的人,那就要送一个不俗之物。她缺什么呢!她好像啥都没有,又啥都有。想来想去,我才发现自己的想象力是那样苍白无力。后来,我权衡价格和她的兴趣爱好,决定送她一个带有U盘插口的随身听,可以戴在耳上,时时刻刻给她音乐。她对我送的礼物很满意,赞赏了我的想象力,还送我一个吻,在我的脸上留下了一个唇印,红红的,椭圆,有些扁平,我用了很多水,总觉得没有擦去。
她很爱我送的随身听,宝贝似的护着,天天戴起。我很骄傲,自豪感时不时挂在脸上,我时刻在她的身旁,守着她的安危。银婚呀银婚,像秋天的黄叶,还让我们焕发了初恋的爱意。我应该弃小说而写诗歌,或许,我早就成了一位浪漫主义的诗人。
有一天晚上,我对她进行突然袭击。我在黑暗中推开她的房门打开电灯,她吓得从床上跳起来,仿佛偷情被抓了个现形。她的异举也吓住了我,但是,当我看到她的耳朵上戴着随身听时,心中划过一片窃喜,她可能正在想我呢!我们是心有灵犀,她想我时,我就来了,我给她的黑夜带来了光明。我们缠绵时,她还带着随身听。
我写小说,她唱山歌,我们的生活又阳光又润湿。有一天早上,我去上班,因为有个材料遗失在家里,我折返回来拿。我刚走到门边,家中传来一个男人的山歌声。我用钥匙打开房门,她看见我回来,像是做了亏心事,脸色瞬间变得通红。我说回来取个材料,她嗝嗝噻噻半天,虽然没有说清楚话,但是,脸上的红晕明显散去了。我问她是不是感冒了,她说随身听已经影响耳朵听力了,她改来听音箱。我看了放在电视前面带轮的音箱一眼,那个男人的山歌声在家中扩散。我对她笑一笑,说,这是谁啊,唱得真好听,声音有磁力,会勾人。她说她也不知道,听人家说好,她就在大街上买来了。我出门时,忽然想起刚才在门外听到了歌声,我转回身去提示她把声音调小一点,山歌声已破门而出了,挺吵人的。她没有回话,只是一个劲地点头,仿佛在向我致敬。
下午,我下班回家。她采纳了我的意见,把音响的声音调小了,门外是听不了,可家里还是有些大。不过,我还真被那男人的歌声吸引了,忍不住跟着那男人学唱几句。吃饭时,她仍然没有关的意思。我走到电视机旁,伸手去关音响时,她叫住了我。她把我拉到饭桌边坐下,语重心长地说,她有件事想与我商量。我说老夫老妻的,还客气啥呢!
“齐珂,你爱我吗?”
“你是我的初恋,怎么不爱呢!”
“那你爱山歌吗?”
“真话,还是假话!”
“这不是废话吗?当然是真心话!”
“不爱。”
“可是,山歌是我的初恋啊!”
我瞟了她一眼,伸手摸一下她的头,说她是不是发热烧坏了脑子。她狠狠地在我脸上咬了一口,留下深深的牙印。我还没有从牙戳脸的疼痛中缓过神来,她接着说,无论何时何地,不要关掉山歌,好吗?我伸手抚摸一下脸,说,可以。
她得到许可之后,愈加离不了山歌。白天,她到西门广场上去唱。晚上,她用清水洗尽脸上的妆容,变回了我认识的她,坐在沙发上,与蹲在电视机旁的音箱里的男人对唱。即使做家务时,她虽然不唱,但是,那个音箱里的男人还在唱,她时不时哼唱几句,宛若情人之间的打情骂俏。山歌陪着我们吃饭,喝水,洗碗,拖地和上床睡觉。我就不应该答应她的无理要求,可是,爱,真不是一个东西。我让她停一停,她就说先等一下,让她再唱一首。若是我迫得紧,她就走到我身边,娇声娇气地说得我全身发麻。天啊,我从客厅里逃离,可是,我又无处可逃。那男人的歌声会穿透钢筋混泥土的墙,在每一个房间里直来直去,横冲直闯。
有一天晚上,单位上加班,写一个应急演练的风险性评估。大家围坐在炉火边吃加班饭时,几个年轻娃娃叽哩哇啦,他们在说某个女人出轨,绘声绘色,让人联想翩翩。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几个后生的话,每一句都似一把刀,插进了我的心里。
第二天晚上,我故意喝了些酒,摇摇荡荡回到家里。我到家时,她坐在沙发上,正与音箱里的男人对唱山歌。我说:“你还悠哉,连西门广场都搬进家里来了。”她没有急于回应,先唱完一首山歌的最后一句,说,这家里也是舞台嘛!我说她放豪光了,越来越目中无我。她说岂止是眼中呢!随手指一下胸口。一股火焰从我的脚底燃上来,但我还是没有动她,跑过去抱起还在唱歌的音箱,从窗子上甩出去。只听见那山歌声变成了“嘭”的一声,屋内屋外顿时寂静下来。她从沙发上跳起来,似乎想拼命的样子。她说要我赔,在她心里。我已不如那只音箱了。
我扬起手来,随即又垂下了。我说咱们好合好散,她是不是出轨了,早就和音箱里的男人上了床。我还说,她是不是得到了她师父真传,那个男人的歌声就是癌细胞,已经从她的子宫里扩散出来,占领了家里每一个房间。她全都承认了,她说连我们做爱时,她也要听着那个男人的歌声……,我重新扬起手来,终于向她挥去。我追问她,那个男人叫什么名字,我要把他碎尸万段。她始终不说那个男人的名字,一个劲地哭,一个劲地说让我把她打死算了。
过了几天,她给我递来了离婚协议书,我毫不犹豫,签下了我齐珂的名字。后来,民政局给我们各自颁发了一个红本本,派出所把她移出了我的户口簿,她可能搬去和那个男人同居了。我无处可去,只能窝在这个让我悲痛欲绝的伤心屋里。
五
我走进洗澡间,打开水龙头,在浴缸里放满水。我要好好洗一洗。一百天了,我要用点时间泡一泡,逼出还残留在体内的酒精,泡垮肉身表面的污垢。我要洗净过去,面向未来。我从今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我大声背诵着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浴缸里的水溢出来了,顺着缸沿淌到地板上,洇向墙角。我把手机放在浴缸上的小篮子里,这是我专门设计用来放手机的竹篮。我洗澡时,离不了手机,躺在浴缸里,玩一玩手机,仿佛在洗鸳鸯浴。我脱掉身上的衣服,先是外衣,再到内衣,最后剐下内裤。我赤裸着身子,走进浴缸里,躺下去,只让头留在外面,把余下的肉身埋葬在水里。我的闯入,浴缸里的水似乎受了惊吓,大家往外逃离,又全都拥挤在房门处,恐慌得哗啦啦哭起来。我闭上眼睛,很享受水流的哭声。我睁开眼时,一层层水雾氤氲,浴室里一片煞白,宛若人间仙境,我伸手到篮子里,拿出手机。
“呼呼”,手机震动了一下。我打开一看,她发来了婚庆酒楼的定位信息。婚庆酒楼在安城,是比县城还要高一个级别的地级市。我和她离婚后,我去过西门广场几次,虽然舞台上唱山歌的方式没有改变,但是,她不在了,已经更换成另一个女人。她偶尔在三人群里出现一下,宛如沉入网海的一条鱼,不时伸出头来,吸几口新鲜空气。我几次都想与她搭话,可话到指尖,又缩了回来。我们都离婚了,已成了熟悉的陌生人,我要有点男人的骨气。
那天收到她的请柬,我才知道她去了安城。她预定的婚庆酒楼,我和她去过,她还说,将来孩子的婚庆可以放在那儿,恢宏大气,宛如天上人间。我说孩子连女朋友都没找到,这八字还没有一撇呢!我们可以去办上一次酒席,她回我一个鬼脸,说,你想二婚啊!哎,这么多年过去,她竟然成了二婚中的女主角,而我连配角都算不上,充其量是一个见证人。
我盯着手机上的定位,揣测我初恋中的这个女人。我要镇静,不能在她的戏虐中乱了阵角。我在小说中写个这种桥段,我能够把控情节的发展。我手指一点,把她的定位推进手机垃圾清理箱里。我打开了美图网站,那些明星的脸蛋和身姿,才是我的最爱。
我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碰过女人了。离婚后,我一直到处涉猎,但是,没有一个女人看得上我。“你以为你是小说家,你是一个小职员,鬼才会和你呢!”我终是实现了她的预言。没有无言无故的爱,也没有无言无故的恨。一千多年前,大文豪苏东坡就说过:“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天上不会掉馅饼,更不会掉女人。也许,只有手机不会离开我,只有手机里的女人,可以安慰我。我是咎由自取,何必为一个不知名不见人的声音而丢了她呢?肉身的真实,总比手机的虚妄好得太多。
我望着镜子中的我,踌躇得不敢相信。人靠衣裳,马要鞍装,我收拾一下,长得多帅呀!她会把肠子悔青的。我一个乡巴佬,难道是因为初恋吗?我知道,她拼死拼活嫁给我,她就是爱我高大魁梧的身材,白净的脸蛋。不过,这些年,我们过得昏昏噩噩,曾经高大帅的我,变得邋遢了,还猥琐,优柔寡断,已不像个男人。她和吴英搞在一起,我也是帮凶,是我把她推进了吴英的怀抱。
六
太阳高高地站在天上,天空没有一丝云彩,阳光显得血气不足,煞白煞白的。城市大道两旁的银杏,挂满金灿灿的叶子。已是初冬了,但是,秋天的多情依然浓烈,一片一片黄叶在风中打旋,仿佛想多看一眼这五彩斑斓的人世间。我稍微降下车速,扭开车上的音响,《秋日私语》如清泉流逝,又似落叶知秋,纷纷扬扬,宛若一个秋天的童话。
我去参加前妻的婚礼,仿佛是去刑场一般。这一路风景,多好啊!可我怎么就没有早一点发现呢!回首我和她走过的路,我就像那片黄叶,还真不想落下。但是,我们缘分已尽,我应该祝福她。
“噹噹噹噹噹噹噹噹,噹噹噹噹……”,我伴着乐声加快速度,我还有些想念她了。今天的新娘,是否会比昨日的她更漂亮?我在初恋的回忆中疾驰。很快,我来到了婚庆酒楼,停车场内有很多车位空着。我上了一楼,门口没有望见人。难道我走错了,这里好像没有酒席。我退到街上,抬头看门牌,上面写着“婚庆酒楼”四个大字。我仍然有些不太相信自己,就去问旁边的商铺。店内是一个老男人,我问他这旁边是婚庆酒楼吗?他瞅我一眼,像是也不相信他的眼睛。他好半天才想好了要说的话。他说,这年头,别看他穿得人模狗样,一副高大帅,他一说话呀,才发现,原来是个神经病。我的脸刷的一下子红得像火烧,悻悻地走进婚庆酒楼。我在电梯里,遇见了一位服务员。她问我是不是新郎官,看我的穿着就像个新郎。我连忙说自己是客人,她才告诉我,今天她们酒楼让一个女人包下了。不过,那女人可能脑子有问题,付了钱,却不上酒席。
我来到宴会厅门边,四处静悄悄的。我拿起电话,才输到第九个数字,“老婆”就现了出来。我没有按下HD键,顿时觉得自己受骗上当了,可能我多情了。但是,电梯里遇见的那个服务员应该不会说假话。我又想起旁边店里那位老男人的表情。难道那个服务员被她收买了,不然怎么会这样巧呢?那服务员一直在等我,然后编出一个让我相信的理由。
我对她的谅解又烟消云散,我不能像猴子一样,被她耍来耍去。我掏出那张专门用烫金字体写上“新郎吴英”的请柬,上面明明写着:地点是婚庆酒楼。我要进去坐着,等到夜幕降临的时候,我就大闹婚庆酒楼,让她和她心爱的新郎吴英来收拾残局。
我大步流星,伸手去推宴会厅门时,我又停下来了,因为,我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若是原来就没有新郎吴英呢!这时,宴会厅里传来了她的声音,她说她晓得我在门外站很久了。
我勇敢地推开门,她穿着一身红色的结婚礼服,站在婚庆的舞台上,左边立着一个半腰高的东西,套着红红的结婚礼服看不清,像是个机器。难道她要把自己嫁给一个机器?她真的爱上了一个怪物!我站在门边,呆若木鸡。她在话筒里问我是在思考人生吗?我穿得如此帅气,也仅是皮囊好看而已。
“嘭嘭——”,宴会厅的顶上像是被捅了个洞,纸花如雨,黄澄澄的,宛若漫天黄叶,在空中摇摇晃晃。我走近她时,立在她身旁的机器底下露出了两个轮子,那不是一个音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