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芦苇
(短篇小说)
这天傍晚,我正在厨房里忙着熬粥和蘑菇鸡汤。房东苏珊娜只允许我在5—6点之间做饭。我得快快煮好晚餐。我从厨房“中央岛”侧面的专用储物柜中取出小号平底锅,往里倒了一小勺油,稍稍热了一下,就将事先切好的一大把蒜片扔进锅里。只听嗤啦一声,蒜片的颜色立即变成了金黄,香气袭人。我冲着楼梯口看了一眼,迅速关掉炉子开关,装起蒜片。接着又用木锅铲搅拌米粥,乳白色的米糊浮在粥上,稠稠的,油油的。熟了。赶紧把火转到中档,再过一会换成小档就大功告成了。炸蒜和煮粥对于华裔主妇来说,易如反掌,但我也不得不小心一点,只要闻到一点儿焦味,苏珊娜就会光着脚丫出现在楼梯口,冲我大声嚷嚷:“喂,喂,莫莉,你又分心了吗?你又开始炸蒜了吗?”
我和博文半年前刚从美国搬到多伦多。我花了整整三个月才租到这个靠近央街的好地方,交通便利,店铺林立。散步几分钟就能走到繁华的央街上,路口还有一间环境优雅的松饼屋。我偶尔会走进去,冒充饥饿艺术家,点上一份香脆酥软的松饼三文鱼汉堡,外加一瓶750毫升的汽水,戴上耳机,听一支勃拉姆斯的第几交响曲,然后不慌不忙地铺开我的电子画板,我将来还指望靠画画来挣我的工资呢。离开时,我通常会带上一份同样的松饼留给博文。他总爱说,先享受一段自由时光,然后再要上几个孩子吧。
苏珊娜的房子面积大约不到2000平方英尺,或许只有1800吧,我总也记不住具体数字。后花园却足够大,又宽又长。厨房正对着后院。
苏珊娜对待园艺一丝不苟,她的时间似乎就流淌在花花草草的世界里。这座老房子的正门面对着繁忙的莱斯利路,前院的地方略显局促,除去车道、一小片草坪及一小个圆形小花坛,就没有多少余地了。花坛里种着一簇繁茂的百合花,五颜六色,开得像彩虹一样。苏珊娜的主要精力都花在后院。她也真是勤快,后院里密密麻麻地种着红玫瑰、矮松柏、梨树、丁香树、百合花、海棠花。两株梨树占去了大半个花园的地盘,梨花开起来时,满树的星星点点纯净极了,待到风起而天色阴沉的时候,梨树就哗哗啦啦地摇来晃去,感觉整个世界都在摇来晃去。天晴的时候,树荫又会伴着阳光而来,小鸟有时就呆在树影的一个角落里默默伫立。
苏珊娜种的两株不到两米高的玫瑰树花香馥郁,颜色深浓,红起来的时候就像“心”的颜色,笔直的树干,卵型的绿叶,好多的玫瑰花,有的盛开着,有的还含苞待放,一朵比一朵美。几颗造型各异、颜色各异的小石子随意地散落在树底下。我觉得玫瑰树的样子和梦中曾经见过的仙女花冠如出一辙。侧面的树篱长得又高又整齐,颜色碧绿如玉,看起来生机勃勃。她戴上手套、拿起大剪刀的神情总显得那样凝重,仿佛将要修剪的,不只是那几棵树。她循着树篱走去的步伐也总是那样小心翼翼,哪怕听到一点篱笆外的叮当叮当的响声,她都会立即停下动作,凝神静听。她有时会一整个上午都坐在花园里,沉思。
浇花浇草的时候,她的背影就沉入夕阳的光影中,好久好久。
透过厨房的窗户,我看见目光犀利的兔子在地里徒劳地挖啊挖啊。淡绿色的蝴蝶绕着玫瑰花飞舞。我也特别喜欢院子角落里的丁香树,爬得老高,爬出了篱笆。这正是丁香花盛开的季节,大小不一的嫩黄色花团密密地倚在绿盈盈的树上,每一朵都有每一朵的姿势,宣告着春的隆重。空气中暗香浮动,清幽的芬芳四处弥散。
博文每天开车一出去,回到家就到了晚上。我和他从结婚那天起,他就总是忙忙碌碌的。我白天也只是无聊地与苏珊娜打几个照面,寒暄几句。她和房客们说的话比不上她和玫瑰说的话多,她只在侍弄花草时才有独属于她的“神采飞扬”。她很少谈论自己。我只知道她姓斯科特,独身,如此而已。她身上仅有那双长腿令我羡慕。她看起来上了岁数,手上青筋暴起,庭院的华美与她手上、脸上的皱纹之间,曾经发生过战争。时间战胜了美貌。
我在烧饭时,大脑里开始搜索与丁香有关的诗歌。诗歌是寂寞女人的好伙伴,不知为何,丁香虽美,却很少在诗歌中绽放,不似玫瑰。玫瑰属于所有的诗人、所有的年代。我还记得,当我年少无知时,我就已经能够背诵一首海涅的玫瑰之诗:
蝴蝶爱上了玫瑰花,
围着它千百遍飞舞,
日光又爱上了蝴蝶,
用金手指将它轻抚。
可是玫瑰爱上了谁?
这问题我很想弄清。
是在唱歌的夜莺吗?
还是不吭声的金星?
我不知道玫瑰爱谁,
可我爱着你们大家:
金星、夜莺、日光,
还有蝴蝶和玫瑰花。
现在我明白我对玫瑰的期待从何而来了。我目不转睛地盯着窗外,却被身后的苏珊娜吓了一跳。
啊!是你啊。我怎么没有听到你的脚步声!我说。
糟了,一定是稀饭糊了!我回过神来。
打开锅盖一看,果不其然,一股淡淡的黏糊的味道扑出来。我沮丧地望着房东。
哎啊,糟了,又煮糊了。我说。
她脸色苍白,没有回答我,只是不停地搓着双手。
你怎么啦。
我——我想问你能不能帮个忙——她的语气怯生生的,似乎不那么有把握。
哦,请说。如果我能够做到的话——
你能的。迟疑两秒,她又接着说:我的猫,它这会还睡着呢。你喜欢吗。我送给你好吗?你脾气好,有耐心。它不太温顺——
这个——啊——你怎么舍得?你要去哪。
不去哪。我只是累了。怕没精力。
可是——我们还想要个孩子,我怕自己会过敏,对动物的毛过敏。我的脸不由得红了起来。我如果真的很有耐心,也许可以帮上这个忙的。
哦。那就算了。
她有点失望地转过身,蹒跚地往楼梯走去。我这才注意到,她已经有点驼背了。我开始将白粥舀入一个大号瓷缸,小心翼翼地,底下已经糊了的粥就不能要了。
你有没有在这边经历过万圣节?我们这边的万圣节一到,天就凉起来了。苏珊娜冷不丁地停下脚步,问我。
我愣了一下。算没有吧。我三年前来过加拿大,但我只是去看了一眼大瀑布,就从桥上走回布法罗了。我一边说话,一边舀好粥,盖上盖子。
万圣节对我意义非凡,那也是我每年最期待的一天。我从天刚亮开始,就往脸上涂抹各种颜料。我照镜子,扭动身体,前面,后面,侧面,全都不能出差错。我花上整整一个白天打扮自己。我化妆成“女魔头”——帽子衣服和手杖都还在我的衣橱里呆着。我只去一个地方要糖果——我从前的家。是的,我从前的家。我也是有过家的女人。不像在这里,我只是有座房子——并且租给你们。那座乳白色的房子可精致了,窗户特别多,像城堡一样。木篱笆也不同寻常,用的是最古老的浅灰色和最复杂的雕纹。前门的槭树高耸入云,与几百米之遥的教堂的屋顶差不多高。门前的台阶特别陡,你现在很少看到那么陡的台阶了,老房子才有的。门前还有一整排的桑葚树。街上的小孩眼尖,发现桑葚熟的时候就围过来嬉闹半天,摘掉黑色的果子,吃个精光。后院更别提多美了。刚搬进去的第二年,我看到春天来了,就踮起脚尖在院子里走来走去,刚下过雨的草地湿漉漉的,我一点也没有注意到,我的鞋面上落满了春天的水珠。我有时在院子里给布艺的餐桌桌布绣上一圈的蕾丝花边……苏珊娜说话的表情半梦半醒,一道异样耀眼的光芒倾泻在她的眉宇之间。
我怔怔地倾听着她的述说。这仿佛是第一次,她的过去从她的身上走出来了。
我之所以去白房子要糖,是为了看一眼我生下的子女们。他们稍稍装扮一下,脸上画个胡须或者啥的,但我已经很满足了,谢天谢地,他们喜欢在家发糖胜过喜欢出门要糖,他们往我的糖果袋里塞一把糖,我装出贪婪又不识趣的样子,巴巴地乞求更多——很甜的,那些糖……小女儿总再多给我一把,他们不认得我。我的前夫有时也站在他们身后,和善地笑着。他们都不晓得,那个每年总赖着想要很多糖的“女魔头”就是我。我走下台阶后,总要折返,再将糖果袋伸过去,然后才离开。我戴着面具,戴着面具的安全就在于,你的眼泪流得再多,都是你自己的,与人无关……苏珊娜继续半梦半醒地诉说着,肩膀在微微抖动。
啊,你从来没说过啊。我说。
也好像并没什么可说的。她说。
……
他们一直都还住在里面。我前夫现在也已经很老了吧。哦,我们都老了,孩子们都长大了。我抛弃了他们,他们也抛弃了我……我那时……年轻时脾气火爆……
你现在也不很温柔。我笑出声,希望掩饰我的同情。
人在太年轻时难免趋恶避善,以恶为善,他的精神,或者说心灵吧,看不见潜意识里的黑暗特质,他迈出的每一步都是决定性的,然而,却可能是灰暗的。通俗点说,就像魔鬼附身,你相信世上有魔鬼吗?你应该不相信,你还太年轻。你还相信一切,等待一切。
哦。哦。我相信那些最重要的东西。我必须相信。如果不相信,我就活不下去了。这是我的真心话。
我后来……原谅了我自己……可他们没有。他们全都恨我,非常恨我,那是应该的……她喃喃自语,梦一般的一团虚无罩住了她没有血色的脸。
到底发生了什么?
没有什么。十五年前的万圣节前夜,我离家出走了,我记得很清楚,那是槭树叶纷纷落下的日子。我那时刚生完第三个女儿不久,二女儿不过两岁,大儿子才五岁。我的自我变成纯粹的恐慌。我原本有一位优秀又敦厚的丈夫,可我却在他最需要我的时候离开了他,我跟一个男人走了,放弃了我曾经拥有的平凡又温馨的一切。那个荒芜的秋天,需要身心治疗的我疲惫地寻求富有创意的改变,渴望以破灭的姿态告别自己。那种试图毁灭自己的疯狂是一种病态——我后来理解这一点的时候,迈出去的脚步早已收不回来了。当智力和知性都被黑暗掌控时,人的恐惧和荒谬也就到了顶点。人完全可能在一无所知中走过一生,就是这样。
那么,后来呢,他——你为他出走的这个男人——后来他呢?
没多久,另一个女人又为他离家出走了,直到又一个女人再为他离家出走……在我渴望毁灭的那个瞬间,他出现了。因为他天生是来毁灭世界的,他从来没有过“心”,但他却能打动人,这真是悲哀。他没有“心”——没有“心”的人,却可以把“心”说得像诗歌一样,世界上的事情往往就是这样。莫莉,你知不知道,这不能全怪他。“魔鬼”那时住在我心里。每个人心里都住着“魔鬼”,理性和智慧甚至都不能够完全驱除这股“魔”力,随时等待熄灭的心灵暗火有一股强大的力量,把不想活下去的人推进覆盖着无边黑布的一片黑暗。我那时那样害怕漫长的琐碎,我只想毁掉自己。
哦。哦。我脱下紫色小碎花围裙。有时候,有些事情不总是那么重要。
这么久了,都过去了。我试着安慰她。
都过去了,没错。都过去了。
我——我——我不——不想——再——她嗫嚅半响,才从嘴里吐出不成句的词语组合。
别太担心。我肯定地说。苏珊娜虽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和气之人,可倒也没为难过我。我把她的炉子弄坏了两次,她不高兴时的样子都还是尽量保持了克制。我也许还会躲着过于热情的房东呢。
别担心,我又补充了一句。还有时间呢,再说了,万圣节还可以再去看你的孩子吧,还有其他时间啊。告诉他们你后悔极了。总可以做点什么吧。要不,别乔装打扮了……为什么不脱掉“女魔头”的长衫呢?
不敢脱掉。我试过……失败了……她说完长叹一声,脸上浮起一丝惶恐无助的神情,所有的皱纹都向她示威,铺展在她黯淡无光的脸庞上。她也好像不愿再寻找一个合适的词来解释更多了。她的脖子上戴着一串宝石项链,椭圆的深红宝石用碎钻镶嵌着,发出沉闷的金属光泽。她的脚上穿着一双精致的皮质拖鞋,蓝色鞋面的右上方镶嵌着一颗椭圆的深红人造宝石。
她斜睨着眼睛,呆望着转角楼梯上的巨幅油画,一位身穿紫衣的半裸女人站在线条恍惚的山丘前面,错愕的目光带着不可名状的复杂,仿佛那层层叠起的山丘不在人间似的。这幅画的名字令人难忘,叫《失乐园》。我喜欢在心里默诵诗歌,从曹雪芹的《红楼梦》到弥尔顿的《失乐园》,我都能熟练地背上几段。但我不理解这幅画为什么叫“失乐园”。
失去的乐园,失去乐园。
也许,包括苏珊娜和我在内的很多人,甚至包括这幅油画的画家,都不是真的熟悉弥尔顿,也许都只是把失去快乐和希望的绝望用“失乐园”来象征吧。我这样每日操持家务、前程未卜的人,哪有时间细究生活的真相?真正的乐园究竟有谁能说得清呢?有人说,乐园就在童年;有人说,乐园就在上帝手中,上帝既然造出了人,又怎可能造不出永恒的乐园呢;也有人说,乐园就在极乐世界,如果观音菩萨听到了人们虔诚的呼叫,就会乘坐莲花而来,接走他们,到一个不可能犯错的地方安享永生;还有人说,乐园就在“放下”、悟“空”的那一刻;当然了,也有人说,乐园只在爱中。这些不免循环往复的美丽的词语,都是我们依托心灵而活的证据。我们面对的可能性似乎很少,又似乎很多。就好像人性的光明与黑暗,其冲突就是自我与世界的冲突,自我与他者的冲突。但我们若像全然痴呆的老人那样,我们就会分不清一切。
这一刻,我倒觉得窗外的花园就挺好,草长莺飞,热热闹闹的。它现在就是我的乐园。我每天清晨醒来,总能最先感受到庭院里的光线照进屋里。
你还可以重拾光明。不知为何,迟钝的我想到了一个充满诗意的句子。我对苏珊娜轻声说道,语气极为温柔。
她应该并没有听到。她站在那里,眉眼间露出几丝彷徨,修长的双腿如今只剩了与宽阔的楼梯极不协调的虚弱。她的身影非常瘦小,非常困惑,显得非常孤独。她看起来就像从未有过欢乐。褐色小猫不知从哪个角落爬到她的脚边来。她弯下身抱它,轻轻地拍它。小家伙温顺地喵了一声。
真抱歉听到这些。你要不要坐会儿?反正还早。我走到楼梯前,盯着她的眼睛。
不了,我累了,这几天特别累,好像再也不想睡觉的样子。我先回房躺一下。哦,对了,布兰登一家今晚不会回来,那么,今天的厨房就归你用了。我迟点再下来煮。好像再也不想吃的样子,唉。不想吃,也不想睡。苏珊娜不大自在地别过脸,声音微微颤抖着。
她的身影慢慢挪动着,挪向卧室。头顶的玻璃天窗透进几缕阳光,跟着她。雕花的铁艺栏杆一尘不染,等着夕阳的光芒散去。
我在水池的不锈钢盆里倒进一汤勺的苏打粉,再将花菜泡进去。既然时间还允许,我决定再炒一盘西兰花干贝。博文下班路上买了一束玫瑰带回来。我高高兴兴地剪开金色的绳子,将花束摊开,装入晶莹剔透的玻璃花瓶。
晚上,我枕在博文的臂弯里聊起苏珊娜。我们想象着她敲开前夫家门的样子,她的孩子们嬉笑着,漂亮又活泼地站在她的面前,她连开口都不敢。她是如何想到这一招的?
真是可怜的女人。她那么辛苦地养花,把汗水都流进地里了。
第二天是星期六,一早,我和博文就出门采购了。我们一直忙到晚饭后才回到住处。
“她出事了”,一进门,布兰登就脸色惶恐地对我们说,“突发心梗……”
苏珊娜再也没能醒过来。她的前夫和子女们都没有出现,只有一位远亲从渥太华赶来料理她的后事,并带走了她的猫。她的亲戚仔细整理了苏珊娜的物品,在搬东西时,我从掉落在地的杂物中发现了一张装在灰色相框中的相片。
苏珊娜和子女们坐在花园里。相片中的苏珊娜略显沉静,笑容温婉,树篱的阴影罩着她的下半身。孩子们围着母亲,一个站着,一个坐着,还有一个趴着。苏珊娜年轻时面容姣好。
让我感到我永远也忘不了这张相片的是那个花园。
一切都那么熟悉!四簇色彩繁复的百合花丛和海棠花从、两棵鲜红的玫瑰树、两排整齐的矮松柏、两棵高大的梨树、一棵角落里的丁香树、一样碧绿的青草。就连种着玫瑰树的圆形花圃都有着一样的形状,一样标准的正圆形。还有那几颗奇形怪状的小石头,也是那样眼熟!更别说树下的泥土,一样深褐色的泥土滋养着玫瑰树的根。相片中的花园与我每天在厨房里可以观察的花园,几乎一模一样,只是目测过去的尺寸要大一些。
原来,苏珊娜在自己住所的花园中复制了她以前的“家”。
后来,我忙着找新的地方,忙着做家务,找工作,苏珊娜的影子也日渐模糊,只有玫瑰没有忘记她,渐渐失去了先前的色彩。丁香的花季也黯然结束了。再后来,我和博文搬进愚人村附近、靠近地铁站的一套联体镇屋。偶尔,我也还会想起莱斯利街上的那座花园,想起那首玫瑰之诗:
我不知道玫瑰爱谁,
可我爱着你们大家:
金星、夜莺、日光,
还有蝴蝶和玫瑰花。
(全文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