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的时光,可能因为早上起得过早,这个时间竟有一点困倦。我摊开的书,一点点的合拢来,然后就要完全合上掉到地上。这是李娟的《我的阿勒泰》,我读她说的金黄的十月,读她面前的草料和麦垛,就连喀吾图小镇的舞会就那样一瞬间生动地立在我眼前。她笔下的夜,有耀眼的光芒,那光芒会刺眼,所以我被这脑海里的光亮晃得也睁不开眼,便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
这样的上午,坐在工位里的我注定是不能平静的,可明明一年前的这一天,我也是开车疾驰在新疆广袤的戈壁上。风吹得把不住方向盘,这种城市少有的侧风非常考验驾驶员的稳定性。光线充足耀眼,这一处无人区的土都是灰白色,空气中的水分子似乎都蒸发了去。没人敢下车去用手尝试触摸轮胎的温度,但我们从大连开去的车子一定是更新了轮胎的。一万多公里,这一趟感慨还是蛮多的,我终究不是生活在这里的人,即便几日的悠闲,也无法释放我内心长久积累的洪荒。
回忆不像放影片,沙漠里也没有红裙子,毕竟脑子里的东西是会调动全身心的情感,不用去懂,光是体验就足够令人飙泪。在那戴着墨镜从车窗看胡杨的画面里,我便记住了那片白沙般斑驳的影,于是,当天空又呈现了这样的颜色时,我便如穿越般回到那日。
一整天在无人区驾驶,最快乐的就是看到人类的痕迹,方圆几公里前后怕是没有车辆的,只是路左右的标牌会出现已行驶的里程以及结束还需的公里数。这倒是很有趣的,我们偶尔会走神开到一百五六十的速度,然后撤了油门,让速度自然的降下来,车上老小跟着车的颠簸有节奏的晃动,他们大多是睡着的,即便没睡,也没有手机可以打发时间,毕竟无人区是没有信号的。我们只知沿路前行,并不知道自己在哪,只要是地球上,我们举手就是天,就是浩瀚宇宙,在太阳的眼里,我们如渺小的蝼蚁,奔波在微米之间。时间在手机里是有固定的程序的,它可不会消失了去,所以我们知道,时间很快就来到了下午。
车上的人陆陆续续醒来,因为胃口是有生物钟的,到了该吃饭的时候,无论你在哪里,你的身体自然会提醒你。车上只有馕和水,大家翻了翻兜子,觉得没有什么胃口,在戈壁上喝水,似乎永远不解渴,喝几口灌了肚子,便也拧了盖子放在一旁。不吃不喝像极了沙漠里的骆驼。
后面一段时间,换成凯文先生开车,我便有空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拿着手机和单反拍照。手机是用来拍摄大面积的风景,因为它自带的滤镜无需做过多处理,呈现的颜色比我们眼前的状态要好。而单反是用来拍摄动态的画面,比如刚刚看到的沙漠野骆驼。这一处没有人家,所以我认为它们是野生的,只是我很好奇野外的骆驼晚上会睡在哪里。这些骆驼跟我们平时在动物园里见到的不一样,它们的背部只有一个起伏,还好我叫得出他们是单峰驼。也许这样的戈壁,一个驼峰也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支出。他们三五成群的奔跑,有的停下来吃东西,总之嘴不停地嚼着。要是有骆驼这样的食欲,我们倒也会很开心,孩子们看到骆驼的兴奋在片刻之后就消失殆尽,一家人又进入到出奇一致的歪头睡眠模式。只有我和凯文,坐在前排,有一搭无一搭的聊聊天,看着风景,轮流着开车。
我们要在夜晚到来前离开无人区,因为这里可没有路灯为你照亮,谁也不知道黑夜里赶路是不是会遇到什么意外的情况。好在新疆的白天那么长,晚上十点才会天黑,所以我们有充足的时间,或者说我们有信心在天黑之前离开这片戈壁。因为是向西行驶,下午的时候,太阳就在眼前了,我带着褐色的墨镜,这一片灰白在我眼里就像用褐色碳素笔画的素描画,因为这里缺少色彩。
道路两边偶尔出现几棵说不出多少年的胡杨,它们应该比我的年龄更长,它的躯干脉络清晰,用力的卷着。民间有种说法,胡杨千年不死,死后千年不倒,倒后千年不腐。所以那充满生命力的脉络,竟让人非常感动。这种自然环境下,它是靠着多么顽强的力量活下来的。这使我想起家里书桌上有一只崖柏做成的笔筒,有时候我静下来会仔细观察它,会贴近闻它的芳香,会看它一根一丝的脉络,看着这些纹理朝着一个方向用力扭转的样子,它是那样悄悄地把风雨的痕迹写在生命里。胡杨也一样,这戈壁的风沙也被它写在生命的肌理,用一种向上的姿态,骄傲的挺立着。
就这样,太阳从高处走下来,光线暗了一些,看不到云层,天与地仍旧连成一片,我们可以根据周围植物的影来判断时间,这时灰白也变成了昏黄。
大概是突然的颜色变化,使我略微清醒,思路又回到桌前,书已经掉到桌边,我这一个小盹却也是半晌功夫。我回过头看向窗外,不知何时竟堆积了一些深色的云,天阴沉的像要下雨。在这闷热的夏季,下雨是天对地的热度所给出的一个很不错的解决方式,只是这一次,不知道是意思意思,还是会来个畅快淋漓。但那都不是我能操心的事了,因为接下来我得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