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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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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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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砍掉了她的手臂?

一颗年轻的枇杷树

在祥和的小区花园里

无忧无虑地生活了十几年

像一位美丽热情的少女

冬天冒着严寒给大家献鲜花

夏天顶着酷热给大家送硕果

 

谁在月黑风高之夜

突然砍掉了她的手臂

金黄色的果子洒落在地上

像一群受伤的孩子

痛得直打滚

伤口还滴着鲜血

 

为什么没有人打120

为什么没有人报110

故意伤害致残

难道不被追究责任

在神的面前

人和树都是平等的生命

 

注释: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发生在我居住的小区。2003年我入住小区时,看见她还是一颗只有两、三岁小孩那样高的小树苗。经过十多年的茁壮成长,已经长成三米多高,树冠四、五米的大树,形状特别好看,像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几年前她开始挂果了,每年冬天都要开出一串串乳白色的鲜花,次年夏天就变成了一串串金黄色的果子。去年,果子结的特别多,五一节,我女儿回家休假,还特别感叹:“好漂亮啊!”谁知,5月7日早上,我从她面前路过时,发现她生机勃勃的树枝被砍了三分之一,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金灿灿的果子不见了,枝叶在痛苦地呻吟,伤口流淌着鲜血一样的白色液体。当时,我非常震惊!小区的果树,是公共资源,素质不高的人摘几个果子吃也就算了,怎么可以为了摘果子就把树枝一起砍掉呢?这不是杀鸡取卵的行为吗?虽然,目前我国的法制还不健全,对这种行为还不能追究法律责任;但是,会遭到公众的谴责啊!在神的面前,众生都是平等的,我们不能随便砍伐与我们共同生活在这个地球上的树木,也不能滥杀与我们共同生活在这个地球上的动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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