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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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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2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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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死亡

死亡,顾名思义,是指失去生命,跟“生存”相对。

生、老、病、死,自然规律,亦为人之常情,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可怕。

作家陆文夫先生曾把人的死亡划分为三类:一曰自然死亡,二曰痛苦死亡,三曰快乐死亡。先生说:“我不害怕自然死亡,因为害怕也没有用,人人不可逃避。我也不太害怕痛苦的死亡,因为那时代已经过去。我最害怕的就是那快乐的死,毫无痛苦,十分热闹,甚至还有点轰轰烈烈。”

自然死亡,不难理解,瓜熟蒂落,叶枯归根。谁也逃避不去,无论是显赫一族,还是平头布衣,人人均平。从娘肚子里来,却到坟墓里去,化作一抔黄土,一缕轻烟,就这么没了。

痛苦的死,我理解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说是生命躯体遭受侵害而死亡。主要指人的生命遭遇突发而至的疾病侵袭,承受着肉体上的痛苦,在备受病魔折磨之后,痛苦地消失生命的肉体;或者经受意外天灾人祸,比如,交通事故、地震、凶杀等,无法预料的人身伤害,失去生命的客体。一说是精神的死亡。来自外部的打击、折磨、摧残、戕害,比如,“文革”对人的精神迫害等,以至于使人无法承担,而精神彻底崩溃,主体生命离开了肉体,从而达到人的精神死亡。也即人们常说的,“有人活着,但他却死了。”这是一种最残忍、最痛苦的死法,生不如死,苟且偷生的只是有形的躯壳,不可复活的却是生命的灵魂,即所谓“灵魂消亡”,这是一种彻底的死亡。

快乐的死,又是怎样的一种死法呢?范畴的空间似乎太浩瀚、广宇了,难到几乎无法把握的程度。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快乐是指身心的愉悦,属精神活动的范畴,不能仅仅理解为财富的多寡,权力的大小,地位的贵贱。有的人物阜、权尊,位贵,但并不见得快乐;反之,草芥庶民,却活的快乐、自在。正所谓“宫殿里有悲哭,茅屋里有歌声”——人的幸福、快乐,是由精神来支配,其他都位于从属地位。说到快乐死法,亦然。整天花天酒地,姬妾成群,挥霍无度,逍遥自在,到头来死了,也不能谓之“快乐”,相反,平平淡淡,家庭和睦,忠孝有道,至死也不可谓不“快乐”。也即人们常说的,金钱、财势不等同于“富有”、“快乐”,困苦、位卑不见得“贫穷”与“悲哀”。

陆文夫先生所说的,害怕快乐的死,就是指这种物质上的富有,权力上的显赫,地位上的尊贵,而精神上的消亡,只是肉体上还在形尸走兽而已。

说来道去,只有精神真正的愉悦,即使死亡也是快乐的,义无反顾的,乐不思蜀的。其实,人活在尘世间,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按照唯物辩证法则,物质决定意识,但若按照人生快乐与否来说,关键还在于其精神上的享受和富有。人的生命是不能长存的,即使亘古未易的宇宙,也终会有消亡的一天,何况区区百年的人呢?!而不死不朽的,只有人的精神与灵魂!这是永恒不变的伟大真理。

作家凸凹先生《风声在耳》里说:“人只有一次生命,每个人都只有一种生命的感受,但你每读一本书,就多了一种生命的感受,那么,读过千万本书,你就拥有了千条万条生命。同样,一个人只能活一生,但只要你从古读到今,你就拥有了千百万年的人生经验,就等于你从古活到今。如果你再留心著述,你的人生轨迹会延伸到时空的深处,你是不死的。”

书,又是什么?书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人的精神和灵魂,是不死的另一个你的肉体的化身和表现形式!从这个角度来说,人的“生命”是可以不死的,所以,死亡对于人类来说,只要精神愉悦和不死,死亡的只是一副皮囊而已,不朽的却是永恒的精神和灵魂。

因而,死亡也就没什么可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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